电力行业垂直经济与电力体制改革_规模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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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06-0127-07

一、引言

近几十年来,英国、北欧、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纷纷纵向分离了原来一体化经营的发输配环节,以促进发电环节市场的竞争。这种从管制到促进竞争的政策转变基于一种基本判断:CCGT(循环燃气技术)的发展和燃气价格的下降,已使电厂的有效规模大大降低,从而消除了发电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适宜引入竞争。

然而,规模经济消失却不一定能够支持纵向分离的有效性。与其他网络型产业不同,电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表明发输配三环节之间具有很强的技术依赖性,这种技术依赖性产生了显著的纵向经济(Vertical Economy)。纵向分离的改革会造成纵向经济损失,因此,决定进行结构重组时,至少应该确保预期的效益大于纵向分离带来的效率损失。

中国于2002年进行了厂网分离改革,随着2007年“920资产”和“647资产”①的处理完毕,厂网分离基本完成,但改革是否成功,目前尚难以定论。2008年,输配分离改革又正式提上日程,这种渐进式的结构改革是不是最优的政策选择,目前仍缺乏深入研究。本文将依据纵向经济的一般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说明,厂网分离、输配分离等结构性纵向分离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效率损失,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政策含义进行分析。

二、电力产业纵向经济的理论基础

决定上下游产业是否应该整合要依据全局规模经济,而不是局部规模经济来做出判断。即便各个环节的生产都具有局部规模经济,如果不同环节的技术依赖性很小,没有什么共用成本,甚至存在很大的负外部性,那么联合生产可能导致整个产业出现规模不经济。而即便各个环节的生产都具有规模不经济,只要各环节之间具有显著的技术互补性,可以共享某些资本投入,那么联合生产就可能带来全局的规模经济。:

具体到电力产业,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由于发电环节规模经济的消失,企业的有效规模已经大大降低,发电环节已经不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应该与输配环节分离。姑且不论这种分离是否能够促进电力市场的建设与发展,进而带来竞争收益,而只从产业结构改革的角度看,这种观点实际上对电力产业的成本结构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因为发电环节规模经济的消失,并不意味着整个电力行业规模经济的消失,在未考察纵向经济和各环节成本弹性之前就进行分离改革,一方面有悖于科学决策的精神,另一方面会产生效率损失。

如果考虑促进竞争带来的收益,那么在决定是否分离发电环节时,应该将这个收益与整个电力行业的全局规模经济比较,而不是仅仅与发电环节的局部规模经济比较。如果全局规模经济大到由一家企业就能有效地运行整个产业(假设相关的监管到位),那么政策制定者就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促进电力竞争。当然,这是一种极端假设,不过却能说明问题的实质。Joskow和Schmalensee(1983)就曾指出发电环节规模经济消失不是出现竞争性电力趸售市场的充分条件。实际上,由于电力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各环节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技术联系,不仅体现在运营调度上,还体现在长期投资上,这就决定了电力产业的全局规模经济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甚至非常显著。

综上所述,与局部规模经济相比较,纵向经济更具有决定作用,这是由其在分母上的地位决定的,前面提到的观点实际上混淆了全局规模经济和局部规模经济,或者说是忽视了纵向经济。不过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研究者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分析其对相关的改革含义的启示。

三、电力产业纵向经济的实证证据

对纵向经济的关注早已有之,不过多为观点性的论述,只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没有定量依据。例如,Weiss(1975)只简单地指出电力产业的纵向经济可能比较显著;Landon(1983)则说明纵向分离可能会带来很大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从而表明纵向经济的存在;Joskow和Schmalensee(1983)同样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并指出纵向经济可能来源于多个方面。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实证文献丰富起来,总体可以为成三条研究路线:(1)通过成本可分离性检验⑥验证纵向经济的存在性;(2)利用范围经济理论验证并度量纵向经济;(3)刻画纵向经济的形成机制。

第一条研究路线的文献主要包括Henderson(1985)、Roberts(1986)、Lee(1995)、Hayashi等(1997)、Thompson(1997)等,尽管具体设定有所不同,这些文献基本上都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拒绝成本可分性假设,各生产环节的成本函数不能独立刻画,从而表明生产环节之间存在紧密联系,间接验证了纵向经济的存在,

第二条研究路线是从Kaserman和Mayo(1991)开始的,除此之外,主要文献还包括Gilsdorf(1994)、Gilsdorf(1995)、Kwoka(1996)、Kwoka(2002)、Fraquelli等(2005)、Piacenza和Vannoni(2005)等,这条路线最大的特征是引入了范围经济理论,通过合理地设定成本函数度量纵向经济,或进行成本次加性检验等。前4篇文献分别在一定程度上为这条路线奠定了基础,第5篇综合了之前各篇研究的成果,第6篇则进一步做出扩展。

第三条研究路线的文献主要是Nemoto和Goto(2004)等,尽管研究数量不多,程度也不够深入,但却具有很大的发掘价值,因为这条路线包含了结构计量的思想,他们试图明确说明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纵向经济的产生,以及如何影响,如果能够明确地解释这些问题,那么实证结果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指导作用将会大大提高。

从这三条研究路线可以看出,一方面,纵向经济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从检验生产环节的可分性到应用范围经济理论度量纵向经济,再到检验产业的成本次可加性和评估市场扭曲,理论界对纵向经济的认识一步步得到加深;另一方面,研究的方法也不断完善,如成本函数的设定,从二次成本函数到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再到复合成本函数和一般McFadden形式的影子成本函数,表明实证研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提高,从而增强了其指导作用。

四、政策含义

总体来看,实证研究成果一方面表明电力产业总体上不是自然垄断,另一方面表明纵向经济确实存在,而且往往非常显著,因此,纵向整合会带来成本节约,或者纵向分离会产生效率损失。这些研究成果具有丰富的政策含义,其中最核心的则是,应该慎重推行纵向分离的结构改革。中国从2002年开始推进厂网分离改革,2008年又将输配分离提上日程,在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之前,如此大规模的结构分离,是否是最佳政策选择?目前看来,可能未必。

反思厂网分离改革,本文认为下面将要讨论的四点政策含义需要特别关注,在这四点中,有一些在以往的政策中被忽略了,有一些还没有采用但仍需关注。对这几点含义的探讨,可以使我们一方面更好地完善现有改革成果,一方面也为目前看来一定会实行的输配分离改革提供借鉴。

第一,应慎重推行彻底的结构分离。由于纵向经济的存在,旨在促进发电环节竞争的厂网分离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政策选择,无差别、全面系统的分离会造成最大范围的纵向经济损失。如果可能,厂网分离不应过于彻底,这对保持电力产业的纵向经济、降低改革成本与减少改革阻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对电网企业的电源投资行为,也不能一概而论、全面禁止,一方面电源投资可能强化其市场势力,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纵向经济。同时要注意,在有效的市场机制未建立之前,厂网分离会导致电厂的盲目无序扩张,中国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已经初露问题的端倪,如果电源一旦丰裕,电力供需矛盾缓和,那么一些电厂的经营就会出现问题,而电网企业的电源投资行为却可以很好地协调电厂与电网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有效投资。总之,尽管厂网的不完全分离可能会造成一些市场扭曲,但是在市场机制尚未有效运行之前,这种扭曲不应完全归咎于纵向整合,也不能简单地一分了之。

第二,应慎重权衡结构改革的成本与收益。纵向整合与分离的成本收益定性理论分析已经比较丰富,具体可参见Mulder等(2005)以及Dorigoni和Pontoni(2008),此外,张昕竹和冯永晟(2007)在这方面做了比较好的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已表明,纵向分离不是没有成本的。电力关系国计民生,属战略产业,改革需要慎重,除非对适合中国实际的市场模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明确会实现哪些收益,否则不应盲目地推进结构分离。当然,中国推进这方面的改革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摸着石头过河比不改革要强,试错比停滞不前要好;另一方面,改革的推进者缺乏严厉的约束和激励,从而使他们更多地关注改不改,而不是如何改。但是在收益不清的前提下,改革成本已经很明显:市场机制仍未建立,几年前的电力市场试点全部因不同原因中止,原来的纵向经济也已经大大降低,消费者一直没有享受到5年改革所带来的收益,反而处于埋单的状态,更严重的是,什么时候能够有所收益,未可而知。对目前提上日程的输配分离,相关研究一定要关注输配分离后的市场机制设计及相关配套改革,预期收益不大于成本,就不能说明其分离的合理性。

第三,应慎重制定市场结构改革与产业发展方案。认为发电技术的进步已经使发电环节规模经济性消失,适宜完全竞争的观点,在中国可能不完全准确,国外的经验也要仔细斟酌。发电技术与能源结构共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电源结构以及发电环节的有效企业规模,与英美等国伴随着CCGT技术与燃气价格下降所促使的竞争市场结构不同,中国以火电为主的发电技术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中国发电市场结构可能与别国不同,随着中国电力产业逐步进入“超超临界”时代,中国未来发电市场的市场结构到底定位于完全竞争还是寡头竞争,仍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市场结构改革应与市场机制设计协调推进。分离不是改革的终点,其初衷是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因此,分离的效果要依赖于市场机制的设计与有效运行,如果市场不能有效运行,即使存在纵向非经济,那么分离也无法带来成本节约(Kaserman和Mayo,1991)。从这个角度讲,什么时候中国电力改革的重心正式从结构改革转变到市场机制设计,什么时候中国的电力改革才在真正意义上开始走向成功。

五、结语

对纵向整合的分析近三四十年来才成为经济理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济学家也是逐渐认识到,与其他制度安排相比,纵向整合能够提高经济效率(Michaels,2006)。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把纵向整合看作是垄断厂商榨取竞争厂商利润的手段,本身没有什么有益的功能,然而纵向经济的实证研究却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观点。电力产业作为一个特殊的产业,其各个环节之间具有显著的纵向经济,这是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注意的重要特征。

基于这种认识,本文介绍了纵向经济的一般理论,回顾了研究电力产业纵向经济的实证文献,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深入剖析了纵向经济对电力产业改革的政策含义。本文指出,中国实际与外国不同,厂网分离、输配分离等结构性改革应该慎重推行,只有在明晰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市场模式,以及改革的可能成本收益后,才适宜推进,推进应该结合产业实际,不应一刀切,而且结构改革应该与市场设计相协调。

从研究角度而言,经济学家一直在努力改善计量手段,以期更加准确地估计成本结构,从而提高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就目前来看,努力的方向主要集中在设定更加灵活的函数形式和寻找更完备的数据集上。除此之外,下一步的研究可以借鉴计量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比如非参与半参估计技术等。

同时,尽管研究纵向经济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电力产业,但其研究思路和具体方法却可以比较容易地应用于其他产业相关问题的研究,目前已经有许多这方面的研究,如Ivaldi和McCoullogh(2001)对铁路的研究,Garcia等(2004)对供水产业的研究,以及Casarin(2007)对天然气产业的研究等等。

基于现在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成果,中国学者应该尽快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以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促进电力产业的健康发展。

注释:

①指2002年厂网分离改革时预留在电网公司内部的两类发电资产,“920资产”主要用于支持主辅分离改革,其出售工作于2007年年中基本完成,“647资产”则主要用于补充电网公司的资本金,其出售工作于2007年年底基本完成。

②本文仅以上下游两环节的生产为例介绍纵向整合经济的相关理论,至于多环节的分析,可以依例推出,读者可自行扩展。

③实际上,上下游产业可以分别是多产出环节,单产出假设是为分析方便,前提是不影响分析的结论。

④另外几种情形分别是:(1)上游产业具有局部规模经济,下游产业具有局部规模不经济;(2)上下游产业都具有局部规模经济,(3)上下游产业都具有局部规模不经济。

⑤为简便起见,本文的分析只考虑了规模经济和规模不经济严格存在的情形,至于规模收益不变,只需要把文中的不等号改成等号即可。

⑥考察下游环节的投入要素组合是否受上游转移价格的影响,如果输配环节的投入要素组合不受发电环节转移价格的影响,那么输配环节的成本函数与发电环节就是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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