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存在问题及防范措施论文_钟青锋

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存在问题及防范措施论文_钟青锋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清远 511500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建筑建设,各种投标活动数量增多,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各类因素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造成各类风险,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所以,本文根据自身多年的从业经验,仔细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问题。

关键词:招投标;风险;工程项目

1.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常见形式

1.1公开性的招投标形式

对于公开性招标来说,它包括三种类型:(1)公开招标。它主要是指企业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采用告示途径对外进行宣传,让一些不特定或其他机构的法人参与公开招标,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招标企业也能够择优选择最好的承建单位。(2)邀约招标。它的形势是招标主办方通过邀约的方式对外宣传,让一些特定机构参与竞标,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由于邀约机构数量有限,针对性比较强,不过选择范围窄,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局限性比较大。(3)商议招标。也就是所谓的非竞争性招标,招标主办方发相应的项目委托给制定的机构,进而双方进行沟通协议,这个过程其实也属于商业谈判的一种。

1.2设置标底的招投标形式

对于具体建筑工程来说,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也要判断是否设置底线,一般包括无标底、有标底、双重标底。(1)对于无标底招标来说,企业在进行招标的时候没有设置标底要求,因此在选拔的时候也无法根据具体的标准要求进行甄选。(2)有标底招标与无标底招标恰恰相反,企业在进行招标的时候设置标底范围,可以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3)双重标底主要是企业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招标价格进行评估,一般是以平均价格与对应权重的积,进而再与有标底的要求相加,其结果再乘以对应权重,从而得到具体的招标标底。

2.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分析

2.1监理单位法律地位不清晰

当前,监理单位在进行招标管理时,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来进行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招标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单位应该在招标过程中担任主要角色,导致机构行使监督职能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监督执法机构在经费和编制方面缺乏相应保障。

2.2工程建设招标监督水平不高

在进行招标监督管理时,由于监督意识落后,导致监督缺乏主动性,很容易出现监督缺位的情况,无法将监督的效果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一是新闻舆论监督不到位。由于信息的获取渠道非常有限,再加上相关部门对新闻舆论报道管理严格,在新闻播报时,经常是报喜不报忧,对一些违规招投标的行为很难深入报道。二是行政监督工作不到位。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需要行政主管从上级向下级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受政府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监督方法比较单一,监督渠道不畅,导致监督的空白点比较多,缺乏主导作用和预警机制。

2.3专家评标机制不完善

在评标过程中,专家评标是一个对评标结果影响比较大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评标专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专家评标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督效果差。一方面由于评标专家人数比少,而建筑工程涉及安装、土建、经济、园林、市政、水利等众多专业,导致专业的评标人员匮乏,尤其是一些专业的工程专家相当稀缺。二是评标专家管理不到位。由于评标专家供小于求,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数量越来越多,选择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次数增多。评标专家参与几次评标工作以后,就会了解大部分投标企业制作标书的套路和风格,虽然技术标上未标注企业的名称,但只需要评标专家稍微一看就可以指导标书来自哪家招标代理机构。

2.4合同风险

招标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特点,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合同价3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有利的因素是如果工程资料详细,市场价格稳定,就能据此计算准确的工程造价;反之,如果资料不详细、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如材料价格波动、工程变更、极端气候变化等影响,就会造成工程造价提高。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考虑风险的存在,增加必要的合同条款,由业主分担一部分风险,从而降低施工单位的风险。结合目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相结合的形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施工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确实出现经业主确认的丁程量变更问题,就用到了单价合同,结算时应采用原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经确认的工程量,这样就综合考虑了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风险。

2.4由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由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风险,如果是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也会有损失,即使不属于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的损失会更大。所以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3.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措施

3.1完善招投标执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积极完善招投标相关执行制度,及时发现招投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跟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最终目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基本上是自己监督自己,缺乏统一的指导协调的部门,容易发生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边监管边完善,在问题未发生时提前介入。执法中各部门相互配合,使得监管能力发挥到最大。

3.2完善竞争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3.3完善并推进信用体系的建立

建立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方法,也是保证建筑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市场体系,一是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解决地区间的企业信息数据的兼容共享问题,并逐步实现区域及全国联网;二是针对现今建筑市场中招投标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黑白合同等问题制定详尽的信用标准;三是建设违规失信的惩罚制度,充分发挥信用制度在建筑招投标中的作用。

3.4风险自留措施

(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当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风险的存在,或者没有处理项目风险的准备,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的和被动的。事实上,对于一个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项目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计划风险自留是一种常用的风险处理策略。但风险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价过程的失误,并及时实施决策,以避免被迫承担重大项目风险。

(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并有意识的不断转移有关的潜在损失。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的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已经进行工程保险或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因此,风险自留对策的选择主要考虑它与工程保险对策的比较。

3.5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回避。风险因素的存在是项目风险的必要条件,风险回避对策就是通过回避项目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风险回避对策具有以下特点:①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项目风险定义的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②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可能性。③回避一种项目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项目风险。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2)风险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方法是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项目风险。与风险回避相同,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项目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论工程承包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但回避偏重于一种消极的放弃和中止。损失控制措施可根据其目的分为:①损失预防手段、安全计划等。②损失减少手段。又分为损失最小化方案、灾难计划和损失挽救方案、应急计划。损失预防手段旨在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则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4.结语

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在招标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要进行严格监管,以取得良好效果,促使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下去。建筑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严格的管理制度,促使建筑工程朝着安全、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建国.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14).

[2]吴妍.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突出问题及策略分析[J].现代装饰(理论).2015(12).

论文作者:钟青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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