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关系
王韶华 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摘要: 随着人们对版权意识的觉醒,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就促使了人们反对不正当竞争。古往今来,由于法律的不够完善,存在着许多知识产权被他人窃取的事件。某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窃取他人的成果,这都算是不正当竞争。而近些年,由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正当竞争也逐渐减少。对于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也存在着相应的关系,而今天我们会就此进行相应的探讨。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一直以来都是从事商业贸易的人坚决支持的行为,而知识产权有事可以保护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所以对于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对于任何两个事物,我们都会从他们的相似性与区别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探讨。那么今天的讨论也不例外下面,我们会从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相似性与区别性来分别进行讨论。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相似性
1.立法目的相似性
反不正当竞争发与知识产权法立法的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让企业和个人都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由此我们是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立法的目的是极其相似的。他们都是反对不正当的竞争,希望促进社会经济在良性的发展中进行。不论是对企业的商标专利还是其他方面,这两项法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就从法律上保障了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平性。而通过这两项法律的保障,也能更好地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增加我国的创新能力。
2.基本原则的相似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基本原则也是类似的。他们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护个人和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在当今的很多市场经济中,许多商人不遵守交易的基本原则,利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获取利益。而这两项法律的制定的基本原则就是为了能够让每一位生产者都能够合理地保护自己利益,同时希望商人能够遵守诚信公平的原则,建立起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这些原则中则包含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等等,在这两项法律的支持和维护下,可以更好地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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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上的趋同性
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法之间,在内容上也存在着相应的趋同性,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反对企业之间不正当的竞争,而这种不正当竞争者包括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可以说,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又不是完全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所以说,我们认为,反正能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趋同性。
采用陈杭君等[10]的方法,略有修改,具体操作如下。取2 g样品,加入5 g水,加入20 mL 70% pH 3.0的酸性乙醇溶液,在40 ℃下水浴2 h,提取至提取液无色,过滤后备用。采用pH差示法测其花色苷的含量,取2 mL提取液于25 mL比色管中,用pH 1.0缓冲液(0.2 mol/L KCl-0.2 mol/L HCl)稀释至10 mL刻度线处,另取2 mL提取液于25 mL比色管中,用pH 4.5缓冲液(1 mol/L NaAC-1 mol/L HCl-H2O)稀释至10 mL刻度线处,在510 nm处测量吸光度值。根据下式计算总花色苷含量(g/L)。
二、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区别性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主体权利被侵犯的判断标准上的区别。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说,他在主体权力被侵害的判断标准上判定的依据一般是比较低的,这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效力方面,也体现在判定范围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效力没有保护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效力大,他只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其中的内容也主要包括的是企业的商标,而对产权方面没有过多的规定。而知识产权在这方面具有极大的法律效力,它包含了企业之间存在的包括商标法,专利法等16个方面,具体的规定了判断的标准,这也就减少了法律判定的失误。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主体保护方式上的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划分上,知识产权法往往被认为是私法,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法属于经济法范畴,因此往往被划分在公法领域。正是这种划分,知识产权就被归入到私权的范围之内,私权属于民事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提起,国家权力机关是不会主动的介入到当事人的纷争之中的,因此,国家权力机关在处理私权时候的作用是消极的;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权利人的权利时,由于该法的性质,自然而然的就归入到公法的范围内,因此,当权利人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国家权力机关往往会主动的介入到当事人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立法技术上的区别。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的限制,以及判定标准的不同,很多时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判定依据都是根据具体的例子来进行判定的,这和唐朝时候的法律是较为类似的。在这种判定标准下,很多时候,我们没办法具体的判定某个企业或某个人的对错,这就会产生某些冤案和错案。而知识产权法则大大不同,他一条一条事无巨细地为定了具体的违反法律的内容,对于我们更好的判定他人的行为有着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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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总结为:目的相同、内容相似、作用近似。对于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来说,他们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商品贸易,促进交易的公平,公正。反对任何不合理的竞争,从而为消费者和商人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当前我国,尽管在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之间还有着相应的不足,但这种弊端会越来越小,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也会慢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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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30-0284-01
标签:反不正当竞争论文; 知识产权论文; 关系论文; 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