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与改革_wto论文

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与改革_wto论文

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缺陷及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边贸易论文,缺陷论文,体系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4)02-0050-04

一、WTO多边贸易体系存在的严重缺陷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WTO被看作是最成功的多边国际机构,而坎昆会议的失败却揭示了WTO深层次的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WTO贸易、投资自由化等原则 虽然自由贸易是使世界福利最大化的最优选择,但历史上任何国家(包括最发达的国家)都没有完全实行过自由贸易政策,这是因为自由贸易与经济自由化的思想体系确实存在一些致命的缺陷。自由贸易全球化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以及美洲各地的影响已经表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对发展目标造成破坏,也没有产生持续的经济增长,这种趋势已经在发展中国家造成严重的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并给发达国家的工人和小农场主带来毁灭性后果。WTO的自由贸易原则被证明已使世界最强大的跨国公司大发横财,而跨国公司的利润只会流向一小部分富有的投资者。目前,跨国公司生产与贸易的集中趋势已导致市场扭曲,制造商生产成本在降低,而消费者物价却被操纵。当前的贸易规则为最大的一些公司创造获得利润的机会,而这些公司因垄断的优势和特权而受益。

迄今,WTO仍然不承认其“自由贸易”规则显然没有促进公平的发展、充分就业和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乃至没有促进经济增长。WTO规定其“最重要的目标和主要职责是确保贸易流动尽可能平稳、可预测和流畅”。尽管多边贸易规则对于确保可预测性、解决争端和消除技术性壁垒是必要的,但是自由贸易的思想体系不应该完全操纵国际贸易的规则。这种思想体系的好处从未在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中出现,而且就连美欧发达国家也没有完全实行自由贸易。就拿农业问题来说,在现有WTO协议下,发达国家一方面劝诱甚至强迫发展中国家开放农产品市场,声称这将带来发展中国家资源配置的改善,声称农产品进口带来的本国农民的失业和收入下降,将只是暂时性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自己却在千方百计地保护国内农业部门。发达国家仍然普遍实施对农业的各种补贴,以及对国外农产品进口的高关税保护。这种不对称的保护,使得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可以以低廉的价格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而且农业人口仍然在发展中国家占很大比重,因此,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一直是一个不得不十分重视的部门。

为了纠正全球经济中贸易和投资扭曲问题,WTO应该进行反思并发起深入的研究,不仅要研究盲目自由化带来的后果,而且要研究商品和生产的企业联合的影响,以及市场中公司集中与垄断的影响。WTO必须承认其国际贸易规则不能违反或威胁其他涉及劳工权利、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的国际准则和协议。相反,WTO应该争取与各国政府和其他多边机构制定的环境、发展和社会政策形成一种日益互补与合作的关系。尤其是WTO应该承认其他多边机构在促进发展、减少贫困、保护人权、确保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特殊授权和特殊作用。

(二)WTO的管辖范围、职责与功能问题 WTO本是一个国际贸易的多边组织,但其管辖的范围却越来越宽,不仅涉及贸易与投资方面,而且还涉及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许多方面。目前发达国家仍在紧锣密鼓地行动,力争把一些新的领域纳入WTO的管辖范围。为什么发达国家热衷于扩大WTO的权限呢?原因就在于发达国家发现他们可以很方便地控制WTO。由于很多议题并非是贸易问题,WTO关注这些问题只能分散其注意力。这些新议题一旦进入WTO的框架之中,发展中国家就必将进一步失去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陷入更艰难的境地。

1.投资多边规则。发达国家提出投资议题的用意,就是要让发达国家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享有充分自由的权利,无条件地进入各国市场,不受限制条款的约束,可以自由地进行投资,享受国民待遇。甚至投资基金的活动或者任意转移也不受约束,而且投资者的权利也要受到严格的保护和充分的保障。虽然国民待遇是WTO的基本原则,但什么是WTO的基本原则,在WTO的规章中,明确地指出其最根本的宗旨是要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才是WTO的最神圣的原则,其他原则都要服从于这一神圣原则。但是发达国家掌握了在WTO的话语权,他们按照自己的定义拼命鼓吹国民待遇原则,久而久之,连发展中国家也相信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都是WTO的神圣原则。发达国家就是这样篡改了WTO的神圣原则。发达国家鼓吹国民待遇原则的最终目的是在发展中国家拥有100%的所有权,外国公司只要想进入一个国家,就可以进入,当地政府没有任何干预外来投资的权利,并且也不能向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任何优惠政策和补贴。因此,发达国家把关于投资条例的概念列入WTO授权的范围内,就是让外国投资者享有最高程度的权利,把发展中国家政府原有的各项权利和制定政策的空间削减至最低程度。这必将给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各个领域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影响发展中国家工商企业发展的各方面条件,削弱政府相对于外国投资者、债权人的谈判地位。

2.服务贸易问题。WTO《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各种服务市场,其中很多服务领域,如金融市场将面临国外服务提供商的严峻挑战。WTO之所以开始涉及的主要还是贸易问题,因为贸易(特别是货物贸易)开放给本国带来的收益是能够用经济学原理解释清楚的,但是金融自由化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在理论上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发展中国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在WTO框架之下又很难给予本国金融部门支持,本国的金融业就有可能被外国的金融机构控制。大多数拉美国家都出现过这种情况,在这些国家外国资本争先恐后地进入金融业而不是制造业,金融业的利润远远高于制造业,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大量利润和资金在不知不觉中向外流淌。如果发展中国家过早地实现了金融自由化,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政府管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一旦陷入债务危机,就不得不向IMF贷款,也不得不听从它的建议,那么该国的金融部门就有可能陷入一片混乱。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都是最好的例证。

3.知识产权保护问题。WTO知识产权协议《TRIPS》也是发达国家硬拉进WTO体系中的。知识产权是赋予专利等所有者的一种权利,专利所有者可以借此阻止他人使用该项专利。由于对专利等进行保护,缺乏竞争,专利所有者就可以把专利产品的价格提高到一个很高的水平,以便攫取超额利润。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垄断阻挠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尤其是在药品和计算机软件等领域,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垄断程度最为严重。尽管发达国家的制药商开发出来了新的药品,但是他们在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基因素材往往采集自发展中国家,一旦新药品上市,在发展中国家就可获得巨额利润,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种双重损失。

4.关于竞争政策问题。竞争似乎是市场经济中一个很正常的行为,但实际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竞争的理解却大相径庭。在发达国家看来,竞争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允许发达国家的企业能够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与当地企业“平等”竞争。1996年在新加坡举行的WTO部长级会议上,各国同意设立一个工作组研究贸易与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按照这一提案,像科研项目都必须向发达国家开放,比如,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想要研究人民币的汇率问题,然后把这个项目交给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或北京大学,发达国家就可以提出诉讼,因为这个项目没有向国外开放。这样的竞争提案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在发展中国家看来,竞争政策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反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因为它们作为垄断的代表,恰恰站在竞争的对立面。这些跨国公司肆无忌惮地在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横冲直撞,极大地危害到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显然,竞争提案对发达国家来讲是有利的,对发展中国家却是不公平的。一旦这项议案纳入WTO的框架之中,必将削弱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对本地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也不能灵活地选择适合本国的竞争模式,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环境变化。

5.政府采购问题。到目前为止,政府采购可以豁免贸易自由化。但是,如果发达国家如愿以偿地将全球性的政府采购事项及相关的市场全部纳入WTO规范化的市场条例管辖之下,发展中国家就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般来说,政府采购包括了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和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的采购,这样算下来,政府采购要平均占到GDP的70%左右。欧盟提出的政府采购的议案,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各级政府采购,比如社区医院的护理工作、城市街道的垃圾清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府采购的意义并不仅仅是政府购买多少台电脑或多少套办公用品。当一国经济处于衰退的时候,政府采购可以有助于扩大本国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复苏;当国内的幼稚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的时候,政府采购有助于迅速地培育国内市场,推动本国产业发展;如果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业问题或其他社会问题,政府也可以方便地用政府采购实现自己的政策目标。一旦政府采购纳入WTO管制之下,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政策自主性。而发达国家的企业、机构就可以自由地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发展中国家必将失去管制那些外国企业的自主权,也必将丧失制定相关的国内政策的自主权,难以有效运用宏观经济、金融、财政及发展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实现政策目标。

(三)WTO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问题 WTO给予各成员国的是参与全球经济与贸易活动的游戏规则,但在这些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尽管WTO表面上通过一个成员一票制进行管理,但该组织从来未让所有成员就一个问题进行表决。作为替代的是,发达国家和各委员会起草和监督大多数提案,那些发达国家派出的代表团人数众多、经费充足,而各委员会通常是由以前的私营部门领导人和企业顾问控制的。

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体系这一前提是虚假的。WTO的所有规则都是由各自带着私利的个人制定的,其中必定反映出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且由于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有利地位,可以说,WTO现行的规章基本上都是由世界上一些超级大国按照他们的利益和定义制定的。更不幸的现实是,WTO本身又缺乏透明度,在“形成一致”的过程中,通常伴随的是暗中施加压力,甚至以制裁或报复作为威胁,迫使发展中国家让步。因此,这种形势对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使发展中国家想要改变对自己不利的规则非常困难。因为现行的规则和决策程序本身就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只能在现有的规则和程序下谋求改革。但是,即便如此,发展中国家也必须起来抗争;否则,一旦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新规则出台,再想要更改就难上加难;而且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利益争斗在逐步升级,并达到白热化。

WTO要想变得有效、公平和可靠,就必须变成一个透明、等级更少和参与性更强的组织。WTO需要在确定日程和制定规则方面有明确的规章和程序。WTO必须把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参与考虑在内,同时提供资金来培养能力,使发展中国家有能力参与并创建实施规则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以此作为能力不对称的补偿。尽管WTO多次重申其诺言,但还是没有履行其承诺。因此,对WTO进行全面改革,特别是对其基本原则、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透明度等方面的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二、WTO的改革前景

随着坎昆会议的失败,WTO谈判将进入一段漫长的不稳定时期。在这一时期中,WTO本身的威信将受到重大影响,并因此缺乏效率。西雅图会议后,很多人就提出对WTO进行改革;如果WTO不尽快进行改革,从最坏的角度讲,就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特别是在各国正积极转向进行地区性和双边贸易谈判的大背景下,如果没有WTO,世界经济与贸易秩序可能出现更糟糕的局面。因此,尽管WTO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只要经过深入改革与完善,从根本上来说,WTO还是最有利于世界经济与贸易和谐发展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团结起来,积极推进WTO改革进程,WTO的功能和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好。自从西雅图会议后,发展中国家坚持在WTO决议中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坎昆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找到了自信。今后,发展中国家在对WTO进行改造方面,可在如下几个方面发挥自己的重要作用。

(一)使WTO放弃盲目的自由化 WTO多边贸易体系正面临制度性危机,全球贸易的生存能力也处于危险之中。各国贸易代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部长们应推动修改现有的某些规则,而不是像WTO领导层提议的那样扩大经济自由化的范围。贸易能够而且必须是创造经济繁荣与减轻贫困的全球经济的一部分。若WTO贸易体系仍然听命于大规模的经济自由化的要求,就会把贸易和投资转变为造成贫困和公司主宰市场的手段。现在应该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改变WTO某些规则或原则的时候了。

(二)敦促发达国家落实已经通过的议案,主要是货物贸易方面的协议 比如逐步取消对纺织品进口配额的限制,减少对本国农业的补贴和保护等。只有在这些任务已经完成的前提下,才能提交新的议题。毕竟目前世界贸易中,货物贸易仍然占据3/4以上,因此,WTO应将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货物贸易方面,而不能只听命于少数发达国家对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及政府采购等问题的一面之词。

(三)即使提交新的议题,也必须是与贸易有关的议题 发展中国家要反对把非贸易的议题强加给WTO体系,那些非贸易的问题并非说不重要,而是WTO显然不是讨论这些问题的最适当的场所。比如有关劳工标准的谈判,就应该放在国际劳工组织这种已经存在的专门的国际组织去谈判;环境、资源等问题的谈判就可以放到环境与发展大会或贸易与发展大会去谈判,而不是把WTO变成一个无所不包的国际组织。

(四)改革WTO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发展 中国家要让自己提出的议题必须登记并列入讨论的日程表。这听起来似乎相当荒谬,因为这是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满足的基本原则与条件。设想在开会的时候,有的会议代表的议案根本无法摆上谈判桌,这种组织能够说是民主的吗?但这正是WTO的现状。发达国家经常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议题置之不理,在最后的谈判中我行我素地抛出完全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草案,要求大家讨论。所以,发展中国家在过去争取自己利益的斗争是相当艰难的,而且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利益相差较大。比如在贸易方面,有的国家可能是粮食的进口国,有的可能是粮食的出口国,这些国家的利益就很难达到一致。但是,发展中国家在一点上看上去有着共同的立场,那就是在加入全球经济贸易活动中,应该有制定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由于集体行动中的协调成本,发展中国家达成一致并改变现有规则确实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并不是没有可能,只要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就完全有能力改变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游戏规则。不过更现实的可能是在制止新的议题进入WTO框架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大有作为。在WTO框架下改变一个新议题,要比改变一个旧协议容易得多,只要有几个发展中国家坚决抵制,新议题就难以进入WTO的框架。发展中国家是WTO中的大多数,只要发展中国家团结在一起,就能够改变WTO中不合理的部分。

收稿日期:2003-12-01

标签:;  ;  ;  ;  ;  ;  

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与改革_wto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