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朱德熙先生著作的思考论文_秦鹏

对朱德熙先生著作的思考论文_秦鹏

(西北大学,陕西 西安 710127)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朱德熙先生的代表性的文章《说“的”》以及《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物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中的研究方法,观点以及一些细节的地方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认为其中有一些地方可以作稍许调整。

关键词:朱德熙;的;名物化;反思

引言

朱德熙先生关于“的”字研究的著作有很多,可以构成一个系列,这些文章的基础是他1961年发表在《中国语文》上的《说的》,在这篇文章中,朱先生将北京话中的“的”分成了三个,分别是副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1,形容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2以及名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3,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的”字可以这样区分。先生的未竟之作《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物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同样也跟“的”相关下面我们将就这量篇文章中的一些观点及一些细节的问题作一简单的反思。

一、关于《说的》方法的反思

在该文的引言部分,朱先生交代了自己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比较带“的”的格式“X的”和不带的的格式“X”之间的不同,进而离析出“的”的性质。这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这么几个。首先,朱先生交代他是这样操作的,但是没有说明缘由。根据现有的一些新的语法理论的研究,我们知道在一个语法结构中,虚词的性质能够决定整个结构的性质。因此朱先生这样的操作是成立的,但是这一点在实词构成的结构中是行不通的。在进行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朱先生首先选择了用副词(F①)来确定的1,这个时候我们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朱先生在这里选择了用副词来做分离的1的参考?关于这个问题,我曾考虑过是他选择了具有典型性的例子来进行具体操作,这仅仅是从具体操作的角度来看的。这样的解释可以起到锦上添花到的作用,却无法一针见血的从根本上回答上面的问题。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将先选择的是分离形容词的参考的话,那么“的1”是不是就成了形容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了呢?那么我们最终看到的结果就是三个“的”的顺序会发生变化,但是并不影响这三个“的”本身的性质。

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了第二个问题,在确定“的2”的时候,朱先生选择的是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如果从典型性的角度来讲,单音节形容词其实并不具备这个特征,因为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有两种形式,即朱先生文章中提到的Ra和Rb,经过讨论发现Rb与副词的功能相同,可是“Rb的”≠“F的”。可见这是两个不同的“的”。紧接着发现Ra加上“的”跟Rb加上“的”的功能是相同的,由此认定的2,那么在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在一开始选择既定条件的时候不选择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直接选择Ra,那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被简化?如果前面能够被简化,那么文中的2.2这部分其实就可以不需要,同时也就不会出现在看到“Rb的”的时候,我们怀疑它可能是的1。另外最后在进行“的3”的分离的时候,朱先生并没有继续使用前面的方法,而是指出“A、D、M”这三类词后面的“的”不同于“的1”和“的2”,所以将其归纳成为“的3”,那么我们现在来探讨一下,朱先生在行文的过程中选择这三个界定条件时的顺序他所考虑的问题。

当我们看到三个“的”本身的性质以及他们不同的分布时,我们就能明白,作为副词性语法单位后附成分的“的1”是其中最简单也最容易解释清楚的,朱先生是第一次运用这样的方法对一个我们肯常用的虚词进行了区分,得到了这样的结论。站在读者的角度,我们当然希望他的结论和论证过程越简洁明了越好,而“的1”是三个当作最容易理解的,相反“的3”是问题最多的,以至于在后来的文章中,朱先生以及一些学者会对“的3”的存在提出疑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的2”的论述中有一些跟“的1”重合的部分,之所以选择这样的界定条件是为了给后面描写这第三个“的”的分布作铺垫,在这里将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全部做了说明,后面就不需要进行重复讨论。而这个时候恰好有了“的1”的结论存在,因此可以将其中跟“的1”重合的部分剔除出来,方便描写。

二、对《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的思考

这篇文章原题目是“从方言版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物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在文章开头,作者已经告诉我们这篇文章分为九个部分,但是第七八两部分没有内容,第九部分是一些研究的回顾性的东西,所以总的来说,这篇论文是六个部分构成的,其中关于同位性偏正结构的部分有目无书,因此我们在这里将这篇文章的题目简化为“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这同样是一篇与“的”字相关的文章。文章前两个部分作者主要回忆了自己前期的一些研究成果,分别是《北京话里的“的”》和(《说“的”》)和《历史上的“的”》,但是作者在《说的》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关于“自指”和“转指”的内容,尤其集中在他对“的3”的讨论中。《历史上的“的”》这个部分,主要引用了吕叔湘先生《论地底之辨及底字的由来》一文证明了《说的》提出的观点是符合历史规律的,反过来讲,历史上的材料依然支持作者在《说的》中提出的观点。第三部分是《方言中的的》,作者主要选择了六个方言区十个方言点的方言进行研究,这个主要集中于对状态形容词作状语时的研究,而且作者研究的结果是所有这些方言的状态形容词在作定语的时候都必须名词化,同时作者提出名词化的方式主要是先加上的2,再加上的3,或者是把的2 换成的3两种方式。那么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形容词充当定语这个语法功能又怎么解释?在文章的第4部分,作者提出一个问题是有没有的4,他是怎么产生呢?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S的N”中这个“的”的功能,这里作者采用的依然是反证法,同《说的》这篇文章一样,作者证明了“S的N”和“S的”里的“的”是同一个。但是同时,作者提出了一个“同位性偏正结构”的概念,所谓的同位性偏正结构指的是在偏正结构中修饰语的部分能够指代后面的中心语的部分,例如“广东省”中“广东”可以指代后面的“省”,当然这个是在朱先生自己的语法体系中成立的。我们主要来讨论他所说的形容词名词化的问题。

朱先生(1985)的《语法答问》中将现代汉语的语法特点归纳为两个:一个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另一个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在第一个特点中朱先生提到现代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他将词类直接跟句法成分直接挂钩,才会出现定语位置上到底是状态形容词还是名词或者说是状态形容词名词化的结果。这个牵扯到句法成分本质的认识,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句法成分不是由词来来充当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某一个位置上到底是什么词性的问题了。此外,对于作者提出的“的4”的问题还有待继续思考

三、结论

在朱先生这两篇关于“的”字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一些方法以及叙述过程中的问题,其中的有些问题我们可以用一些现代的语言学理论就对其作出解释,但是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留待后期的研究继续深入,才能得到相关结论。

注:

①本文中用到的字母与朱先生文中的字母意义相同,下同。

参考文献

[1]朱德熙.说的[J].中国语文,1961(12).

[2]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朱德熙.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J].方言,1993(2).

作者简介:秦鹏,(1993年06月—)男,陕西旬邑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生,西北大学。

论文作者:秦鹏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9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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