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差异对高考命题公平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国高考命题为例_高考论文

区域差异对高考命题公平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国高考命题为例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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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公平——社会关注的焦点

教育公平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具有多种含义,但目前人们最为关注的是教育机会均等。由于中国目前的教育资源还比较稀缺,经济发展更是处于严重的不平衡状态,因此,不可能人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如何确定享受这些教育资源的最佳人选,就需要有一个选择机制与分配标准,而目前相对较为公正的教育资源再分配的办法就是各种考试,尤其是一年一度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我国是一个考试大国,社会对于高考的重视可以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毫不夸张地说,高考的任何一个哪怕是细微的变化都可以牵动千万人的神经。2004年2月19日,教育部通过新华社直接发布了11省市高考单独命题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面对这项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人才培养选拔的重大改革措施,中学教师、家长、学生乃至社会各界均产生了种种疑虑和担忧。这种疑虑和担忧主要表现为对高考的权威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怀疑,其中考试命题的公平性成为了话题焦点。

以浙江省为例,当语、数、外3个科目自行命题消息得到证实后,都市快报热线关于高考自主命题的咨询电话就一直不断,而家长、学生、教师关注的焦点基本上集中在高考命题由谁来做、究竟能不能保密这两个关乎高考公平的问题上,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衢州一位家长的电话:“我儿子今年高考,自主命题让我们很担心,题目究竟由谁来出?如果仅仅由省重点中学的教师出卷,出卷教师所在的学校不就太合算了?他们所出的题目,他们的学生一定会很熟练应付,而对于我儿子这样的外地考生,岂不是很不公平?”[1]

其实,这种对高考命题公平性担忧的不仅仅只是来自于普通的家长,许多重点高中的校长同样不轻松。2004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首次召开了有关高考的部分重点高中校长座谈会,会上,校长们的议题同样集中在命题的公平性方面。如某中学校长就直言不讳地指出,今年高考命题,最好不要出现无意的不公平。他建议,出试卷者不要只选杭州的几个特级教师或者资深教师,因为过分集中极可能使所出试题会集中于部分教师擅长的方面,而且部分考试内容也可能会来自于一些学校自己的辅助教材,这对外地考生尤其是偏远山区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有的中学校长则特别提出,应该封杀复习资料。每年考生都要做一大堆复习题,这些复习题不少出自命题教师“钟情”的辅助教材。因此不管谁出题,一旦有高考题目从复习资料里来,第二年,考生便会产生投机心理,从而造成有资料与没有资料的考生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公平[2]。应该说校长们的推测、判断与建议是较为理性的,也击中了分省命题的软肋。

为此,我们对高三学生的调查,也进一步证实了家长与教师的担心不无道理。他们对于分省命题最为担心的不是权威性的问题,而是考试公平的问题:排在第一位的是所命题目是否客观公平,考试内容及难易度是否适合自己的特点;排在第二位的是命题教师的构成是否具有地域性偏向;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考前是否具有泄题现象,等等。

二、地域差异——语文命题不公平原因

语文分省命题中产生不公平的因素很多,其中地域差异是主要原因之一。粗略分类,这种地域差异大致有以下5类:

1.训练因素。例如2000年全国高考语文第四大题是对《长城》一文的阅读理解,有人经过比对,指出该题的设题量和分值与同年北京海淀区6月份的Ⅱ模卷完全相同,其中有两题十分相似,答案也相差无几。这种由于较直接地采用了不同地域的试题所产生的不公平,较为显性,因此社会反响强烈。再如2005年浙江卷所出的现代文阅读题,题目虽然较为新颖别致,但由于其文本《接近精神的天空》已在一些地区、学校的考试中使用过,而且其中的部分相关试卷在网上也出现过,因此有人怀疑这是“泄题”,甚至怀疑一些考得比较好的地区、学校有教师参与了高考命题。不过这种地域差异导致的不公平并非语文学科特有,在其他学科中也容易产生。

2.文本作者。因地域差异而产生的不公平在语文考试中还有一种较为独特的现象,即文本作者所持观念及地域性问题。也就是说,阅读题、语用题和作文题中的文本(语料)以及作者所处的地域及其所持观点、写作风格等,都会给教师、家长、考生带来不良的心理影响。例如浙江省2004年现代文阅读《白鹤翔集》一文,选自于《人民日报》,其形式、内容及所拟题目与浙江省的地域特征原本毫无关系,但考试结束后,有教师发现此文的作者竟是浙江省台州市的一位局级领导,于是便产生了不公平心理,而且猜测在命题人员中是否有来自台州的教师。尽管这些所谓的地域性差异导致的不公平只是一种虚像,也不会对考生造成任何事实上的损失,但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仍然值得命题教师的高度重视。

3.生活习俗。地域差异大量地反映为生活习俗,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饮食、出行、穿着、婚丧习惯,如果我们依一地的生活习俗为标准来命题,那么就很容易使人产生对试题的偏见,从而产生不公平的心理。例如1991年的高考作文题,是两幅漫画,题目叫《妈妈爱吃鱼头,我从小就知道》。第一幅画的是年轻的母亲把肥美的鱼身夹给幼小的儿子,第二幅画的是长大了的儿子把鱼头夹给已衰老的母亲。此题一出,当时就有许多人觉得存在明显的地域偏见。因为,我国北方人的确不喜欢鱼头,而南方人则认为鱼头是美味,考生就很难理解漫画的真实寓意,这道题对于南方考生来说就有着显著的不公平。好在此题出现在“三南”卷上,因此没有引起过激的社会反响。否则,即使命题者没有偏向北方考生的主观意图,也很难得到大众的认同。

4.文化知识。每个地域除了拥有自己本地域的民俗外,其所拥有的地域文化知识也不尽相同,这种文化知识包括方言、姓名、地理、人物、历史等,这些地域性文化知识一旦入题,就很容易引起试卷的偏差。换言之,如果考试的具体内容与地域差异具有明显的相关性,那么就容易导致显著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往往是教师、考生和家长反响最强烈的,也是命题人员最应该引起重视的。例如2004年北京卷第24题出人意料地考方言,其题干是:举出一个北京日常口语,并就其形象生动的特点作简要解说。本来,北京人考北京话并不存在什么地域性差异,但由于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北京,移民占有很大的比例,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非地道北京籍的考生,面对这样的题目,就很有可能束手无策。因为有的外来考生分不清什么是地道的北京日常口语,只好胡编乱造。这一类题目要是出在方言杂多的浙江、江西、福建等省份,情形就更不堪设想了,不但考生在考试中会产生不公平感,而且改卷中还会产生新的不公平。因为来自不同方言区的教师极有可能对考生的答题作出误判。

5.经济发展。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一个省市各区域间的生活方式、科学文化、科技设施等差异,由此造成考生的视野也就大相径庭。例如中心发达城市的考生对各种时尚生活、高新科技了如指掌,而对农村的传统生活方式却所知甚少;反之,偏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对传统的农耕生活熟稔于胸,但对一些城市里常见的家用电器却感到陌生。如果不考虑这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就容易在试卷中出现一些偏差。例如1999年全国高考卷的作文题《假如记忆可以移植》,这个题目具有很强的科幻色彩,被人戏称为“后现代”作文题。这对于生活在科技发达城市中的考生而言也许尚可应付,但对于农村考生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的考生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因此考试时,除了瞎编,别无良策。由此,这道命题人员精心设计的作文题就显示出了不公平性。

三、地域文化——地域性不公平的关键

“‘地域’除了自然的、空间的意义之外,还具有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和文化的意义”[3]。因此,地域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但总的来说,地域文化包含了自然与人文两大类。

所谓自然的地域文化是指自然在历史的变迁中形成的自然样貌,一般来说,它非人力所为,如长江黄河,昆仑太行。但事实上,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我们这个世界已很少有纯粹的自然文化,其中往往镌刻着人类改造自然所留下的印记。雁荡如此,西湖同样如此。尽管上述提到的这些自然文化,已广为人知,但雁荡脚下的考生总比西湖边上的考生更了解雁荡,反之亦然。因此,拿雁荡入题,温州考生自然会产生一种亲切感、安全感和满足感,做起题来也就能得心应手;拿西湖入题,则杭州考生就会感到欣喜。而对于其他地区的考生来说,即使他们能读懂文本,能完成试题,但相对当地的考生来说,便具有一种陌生感,也就会不同程度地产生不公平的感觉。

相对自然的地域文化来说,人文的地域文化,更易引起语文考试中的不公平。所谓人文的地域文化,广义上是指一定地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它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与生活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包括语言、习俗、娱乐及其他文化传统。它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人文的地域文化,更具有语文特点,因而更容易入题,也就更可能导致语文试题的不公平。试举两例说明:

其一,有人认为,中国姓氏文化是世界文化奇葩,因此建议在拼音题或书写题中考查学生对姓氏的掌握情况。但问题是,一考姓氏,不公平立显。以浙江为例:如考“查”姓的读音,那么对湖州、台州的考生来说就非常有利,特别是对德清、南浔和海宁的考生更为有利;如果考“翟”姓的读音,则对宁波、衢州的考生有利,特别是对象山和常山两地的考生更为有利。因为这两地分别编有《翟氏家谱》。

其二,有人提出分省命题要突出地方特色,对联是很好的考试内容。例如江西省特级教师王道信指出:“……江西是楹联大省,所以考对联可能性很大,对联很可能结合地域特色……”[4]确实每个地方都有人文风景,这些风景区(点)也都留下了大量的名联。虽然,每个地区的考生都不可能对本地风景名胜的对联了如指掌,但相对其他地区的考生来说,考本地名胜古迹的对联肯定能占得先机,最起码对风景区中所描绘的景色、叙述的事件、描写的人物要熟悉一些,因此,如果采用某个地方的对联,必定会对其他地区的考生产生不公平。仍以浙江为例,杭州是对联最集中的地方,而且大多是名联,与一般地方的名联相比,其知名度要高得多,但即便如此,也不应轻易使用这些名联作试题,除非这些对联在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出现过。如“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丹心应结平权乐;碧血常开革命花”这两幅人物联相当出名,倘若问它们分别歌颂了哪两位历史人物,对于杭州的考生几乎不成问题,但对于其他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考生来说,就颇有难度。

四、地域平衡——公平中凸现地方特色

分省命题必须突出地方特色,如果始终跟着全国卷亦步亦趋,就会失去分省命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分省命题的价值大打折扣。但对命题人员来说,在突出地方特色的同时,如何保证地域差异不致影响试卷的公平性,则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与研究表明,在命题过程中考虑地域平衡,是在公平基础上凸现地方特色的重要途径。

所谓地域平衡是指试卷中所使用的语料、所命制的题干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差异,保证考生对试卷所包含的各种信息的了解途径、频率、熟悉程度,具有相对的一致性。那么,如何在命题过程中达到地域平衡呢?

1.应考虑地方特色的内容在教材中是否出现过。如果是教材中出现过的内容,对考生来说,就具有共同的学习条件,信息传递基本是对等的,即使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也不会影响其他地区考生的理解与把握。因此,将此类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入题,能够为广大考生和教师所接受,不至于引起强烈的反应。例如,王羲之虽然是在绍兴兰亭写下名作《兰亭集序》,但由于此文已入选高中部编教材,因此,无论是考其中字词的音形义,还是考句子结构;无论是考文化常识,还是考民风民俗,都不为过。此外,像《大堰河——我的保姆》《梦游天姥吟留别》等课文,虽然反映的都是浙江某一地区的风物人事,但若作命题材料也不会给考生以地域偏见之感。

有时候,试卷中出现的地方性材料并没有直接在课文中出现,但与课文内容密切相关,只要对课文把握得比较好,这些材料学生也能理解,如此,就可能最大程度地消除地域差异所带来的不公平。例如九江白太傅祠有一副对联:“枫叶四弦秋,枨触天涯迁谪恨;浔阳千尺水,句留江上离别情。”显然,为数不少的九江学生会比较熟悉这副对联,对于认真学过白居易《琵琶行》的考生来说,也应该不陌生。但不因为这样就可忽视出题中的地域性问题,即关键是看命题人员怎么出题。如果要求考生回答此联挂在何处之类的问题,就显得不公平;如果问的是此联是根据那位作家的什么作品来拟制的,那么对江西各地的考生来说也就大致是公平的。

2.应注意地方特色的内容具有很高的经典性。有的地域文化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典程度很高,为一个省乃至全国人民所共知。例如提到岳飞的名句“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提到精忠报国、莫须有、东窗事发、宋室南渡之类的典故,可谓妇孺皆知。如此“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果如公言,宋室何至南渡;罪名莫须有,忠冢栖霞山,长留人愿,国魂几时北来”一联,就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一联更容易让非杭州地区的考生看出其歌颂的对象是岳飞。

另有一种情形是,能显示地方特色的人或事在某一地区,但试卷文本所选择的内容却非本土而是出现在别的地方,这种地方特色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因地域差异带来的不公平。例如徐志摩是浙江海宁人,但他的大量优秀作品写自海外,写海外的所见所闻,如果选他的《印度洋上的秋思》之类的作品拟题,应当比《我的祖母之死》之类的作品更多一点公平性,尤其是像《再别康桥》这样在课文中出现过的作品,更能为考生所接受。

3.应注意地方特色的内容无明显地域性差异。所谓分省命题的地方特色,实际上主要是从省(市)的范围而言的。如浙江特色、江苏特色、福建特色、重庆特色等等。因此,只要人们能够感觉出具有某个省(市)特征的内容都可以称之为地方特色,即考试内容为一省所共有,而其他省(市)所不具备;或为一省某地所有,但各地区的人所共知。仍以浙江省为例:享誉全球的金华火腿并非金华地区专有,全省各地都在生产金华火腿,它已成为浙江省特色产品;社戏是浙江古老的习俗,因鲁迅同名小说而闻名,虽然绍兴地区最盛,但全省各地都有形式不同的社戏,它是浙江人共同拥有的文化现象。像这种能代表一省(市)地方特色又没有明显的地域性差异,或者说为该省(市)广大考生平等掌握的内容,就不太会造成试题的不公平性。

再以方言为例。方言是最能代表地方特色的文化现象,虽然有的方言经过各种媒体的宣传,已变成了通用语,但仍不失其地方特色,如“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尽管大江南北,老人小孩都会说,但人们都知道这是地道的北京话。再如北京的“盖了帽”,四川的“要得”等,也都是如此。一方面他们保持着“原产地”的鲜明特色,另一方面又为大众所知晓并接受。

4.应注意在试卷构成的形式上突出地方特色。强调地方特色,不应当仅仅局限于试题的语料或题干所反映出来的具体内容,其实,试卷的组织结构、整体形式同样能反映出地方特色。

分省考试,在质量要求不变的前提下,语文试卷的形式完全可以自主设计,亦步亦趋只能走向死胡同。建国以来,40余年的高考发展经历证明,语文试卷要在形式上有所突破,一般可从题型、题量及风格3个方面入手。2001年王丽老师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语文考试》的文章,列举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国文入学考试卷和90年代华东师大保送生的语文考试卷,这些试卷形式迥异,从而显现出各个学校自己的特色:题量上多则五六道,少则二三道;风格上有的凝重,有的活泼;目标上有的看重基础,有的讲究能力,有的注重分析推理,有的突出表情达意;题型上虽然都较为单一,但命题形式还是有一定差别。如北京大学的两份卷子的作文题都采用二选一的方法,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特别是1936年的作文试题((1)叙述你平日作文所感到的困难,并推寻其困难的由来。(2)你从读书以来,对于学问的兴趣经过几次转变?试说明其经过及原因)与各校试题迥异,给人耳目一新之感,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两道作文题的命制方式也是十分科学的,完全符合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北大特色也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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