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若干理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军队论文,党对论文,理论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思想处在一个与国际社会交往频繁、中外文化相互激荡的环境之中。国外敌对势力出于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不时鼓噪所谓“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谬论。一些善良的人们也时常提出这样的问题:军队是党的军队,也是国家的军队,党对军队的领导与国家对军队的领导是一致的,为什么还要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切都表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政治上的坚定离不开理论上的清醒。正因为如此,科学把握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内涵、确立过程和主要依据,对于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的侵蚀和影响,增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十分必要的。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内涵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弥足珍贵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作为当今世界独具特色的军事领导模式,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要求,这就是:“我军必须完全地无条件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挥;决不允许向党闹独立性,不允许其他政党在军队建立组织和进行活动,也不允许任何个人向党争夺兵权;未经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授权,任何人不得插手军队,更不得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①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昭示我们党对军队实行独立的、全面的、直接的领导。独立的领导,是指党独立掌握军权而不与任何党派分享军权,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独立性强调的是党对军队领导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全面的领导,是指军队的一切组织、一切人员、一切工作都必须完全地无条件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全面性强调的是党对军队领导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直接的领导,是指党对军队的领导不设两套班子,不经过中间环节,而是直接领导军队,直接指挥军队,直接决定军队的一切重大事务。直接性强调的是党对军队领导的集中性和权威性。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通过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实现的。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导。任何统治阶级都要借助一定的内容和形式把特定的社会意识、特定的社会规范内化到军人的思想品德结构之中,以确保对军队的领导。我军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因而只能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就是要向官兵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使之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自觉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的侵蚀和影响,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就是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的领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统一官兵的思想和行动,坚定官兵的政治立场,提高官兵的政治觉悟,使官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坚持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必须贯彻执行党为军队制定的建军方针和建军原则,继承发扬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实践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使我军始终沿着党所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就是在军队中建立严密、科学、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主要包括: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营级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连级单位设立党支部;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等。这些根本制度,规定了党在军队中各级组织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及其相互关系,实现了党的组织与军队建制的有机结合,党的领导与军事领导的有机统一,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中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是实现党对军队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本前提,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是实现党对军队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内在要求,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是实现党对军队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重要保证。
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确立过程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仅源自于党缔造人民军队的客观事实,而且贯穿于党领导我军发展壮大、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整个实践过程之中。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外遭帝国主义侵略,内受封建主义压迫,国家主权沦丧,濒临亡国灭族的边缘。为改变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英勇不屈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进行了前仆后继的斗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缔造了一支无产阶级的革命武装。我军初创时期,其主要成分是农民和旧军队起义人员,许多人被雇佣思想、自由主义、军阀作风比较严重。那时候的军队,就像抓在手中的一把豆子,手一松就会散掉。面对这种状况,要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战胜远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就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南昌起义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书记的党的前敌委员会,作为领导起义的中心,在军、师级单位建立党委,在团建立党支部,在军、师、团级单位设立党代表。这是我们党开始领导军队的标志。根据八七会议决议,1927年9月,毛泽东组织领导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并率领起义部队向反动统治比较薄弱的井冈山地区进军。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率领起义部队到达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村,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前敌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了秋收起义失败的经验教训,分析了部队的思想政治状况,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三湾改编”的基本内容:一是通过组织整顿,将一个师级单位改编为一个团级单位。二是在部队建立系统的党组织,包括班排设立党小组,连级单位设立党支部,营、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委,连级以上单位设立党代表,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部队。三是建立士兵委员会制度,让士兵参加部队的民主管理,在部队中建立新型的官兵关系。三湾改编确立了党在红军中的领导地位,改变了红军政治工作的薄弱状况,从组织上奠定了建设新型人民军队的基础。
如果说三湾改编奠定了党领导军队的基础,那么古田会议则确立了党领导军队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1929年12月28日,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村召开,这就是著名的“古田会议”。大会通过的“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指出:红军是一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要保证红军的无产阶级性质,必须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开展政治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领导。针对红军中存在的轻视政治工作、把政治机关隶属于军事机关的错误做法,明确规定政治机关的地位和职权,强调政治机关和军事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平行地开展工作;涉及全军意义的事项,由军事机关和政治机关联合发布;在尚未建立革命政权的地方,由部队政治机关代行地方政权机关职能。“古田会议决议”确立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奠定了红军政治工作的坚实基础,使红四军得以消除一切旧军队的影响而成为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
南昌起义时,我们党就在起义部队设立了总政治部,随后又在师以上部队设立了政治部。1928年7月,党的六大借鉴苏联红军的经验,把实行政治委员与政治机关制度作为红军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确定下来。1930年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红军的团级单位设立政治处,部队师以上级单位设立政治部。1931年2月,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通令,设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以统辖红军中的政治部。1929年,红军按照党的六大精神,实行政治委员制。由于受苏联红军的影响,当时赋予政治委员的权力过大,规定政治委员是苏维埃政权在红军中的政治代表和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的全权代表,是执行党在红军中的政治路线及政治纪律的完全责任者,有监督一切军事行动和在政治工作方面单独发布命令的权力;在与同级军事指挥员有争执时,有停止军事指挥员命令之权。1931年11月,由于受错误路线的干扰,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取消了党委制,强调政治委员是党在红军中的唯一领导者,可以决定该部队的一切,致使党的集体领导受到严重削弱。1935年遵义会议后,对政治委员的职权有所限制,规定在军事指挥方面应由军事指挥员决定,政治委员不应干涉军事指挥员的决心。
经过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我们党在红军中确立了领导地位,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完全确立也经历了一个过程。1929年6月,毛泽东在写给林彪的信中提出“绝对的党领导”的概念。1932年9月21日,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训令》中,首次明确提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的概念。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全面贯彻到各部队,则是在抗日战争前夕的红军改编时期。由于实行国共两党合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执行国民党军队的编制,取消了政治委员。1937年6月,总政治部公布的红军改编后的干部职务为:师长,副师长,参谋长,政训处主任。同年8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签发《关于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命令》,强调指出:各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与中央军委的命令,保证八路军和新四军的领导权高度集中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同年11月,我军又恢复了政治委员和政治部。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我党我军与国民党及其军队的关系转为友党友军的关系。在这种形势下,蒋介石以国家化身自居,一再逼我党放弃对军队的领导权。斗争的焦点集中在党要不要领导军队这一根本问题上。党中央、毛泽东由此提出和确立了处理各方面关系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在我党我军和友党友军的关系上,提出了坚持党对军队的独立、单一的领导原则;在党与军队的关系上,提出了党指挥枪而绝不允许枪指挥党的原则;在党与个人的关系上,提出了共产党员决不能争个人兵权的原则。解放战争时期,各级政治机关深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开展政治、经济、军事民主,实行新式整军运动,建立健全政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了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有效地保证了作战的胜利和各项任务的完成。1948年9月,我军恢复和健全了党委制。“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② 它的贯彻实施加强了党对军队的领导,保证了部队团结和集中统一指挥。
新中国成立后,历次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都规定,政治委员是同级党委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都强调,政治工作就是党的工作,政治机关就是党的工作机关。从1954年起,明确规定我军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建立了完整的政治工作组织系统和工作制度。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军在巩固国防,抵抗侵略,捍卫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坚强的柱石作用,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多次自卫防御作战的胜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高度集中统一,保证了全军将士思想和行动的高度一致,也使一些别有用心的野心家向党争夺兵权的阴谋遭到彻底失败。
三、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主要依据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建军学说的重要内容,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是我军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具有充分的实践依据。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充分的政治依据。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认为,军队作为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一定社会阶级斗争的产物,是一定阶级及其政党的工具,超阶级的超政治的军队是不存在的。在阶级社会中,军队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必定从属于某一阶级,因而也必须由代表这个阶级的政党来领导。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领导核心,应该而且必须领导军队。无产阶级只有掌握军队,才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③ 古今中外,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都需要掌握枪杆子。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必须是掌握军队的阶级,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是领导军队的政党,任何一个巩固的政权都必须有军权作保障。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军队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前提,也是保持军队无产阶级性质的重要条件。因此,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政党、国家、军队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理论依据。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与军队关系的理论,创造性地把党与军队的关系提高到绝对领导的高度,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人民军队建设的根本原则。毛泽东指出:“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观点看来,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谁想夺取国家政权,并想保持它,谁就应有强大的军队。”④ 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邓小平指出:军队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的性质。⑤ 江泽民鲜明提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是我们军队的军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⑥ 胡锦涛反复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是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⑦ 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关系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实践依据。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党从旧中国军阀混战中悟出的历史经验。在我们党创立由党绝对领导军队这一新的军事领导制度之前,中国的军权主要掌握在个人手里。这是辛亥革命以来军阀操纵政党、控制政府、割据和混战的重要原因。辛亥革命之后虽然实行的是政党政治,但袁世凯很快就依靠其军事实力取代了孙中山。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裂成直系、皖系和奉系三个派系,形成了军阀割据和混战的局面。政党和政府不仅失去了对军队的领导权,而且成为大小军阀随意操纵的政治玩偶。军阀之间大小战祸连年不断,整个国家陷入了巨大的灾难之中。废除军阀政治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建立一套防止个人掌握兵权、政党真正领导军队的制度,是反封建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党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中形成的根本原则。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进行合法斗争的条件。中国革命的主要特点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主要组织形式是军队,主要斗争形式是战争。这就决定了党对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党在创建初期对此认识不足,党的主要领导人陈独秀自动放弃党对革命、对军队的领导权,结果使得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掌握和控制了军队,北伐军迅速演变成资产阶级屠杀无产阶级、镇压工农群众的工具。结果从1927年到1930年,有千百万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牺牲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屠刀下,革命成果几乎丧失殆尽。惨痛的教训使我们党深切认识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认识到党对军队的领导权就是党和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深刻道理。由于我军诞生伊始就处于党的领导之下,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客观逻辑。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党从人民军队发展壮大中确立的坚定信念。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是以劣胜优、以弱胜强、星火燎原。创造这个军事奇迹,需要强大的政治优势。我们党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教育军队,使官兵牢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具有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和敢打必胜的战斗作风;党在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建立和谐融洽的内外关系,形成官兵一致、军民团结的整体力量;党在军中设立的各级组织,成为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战斗的坚强核心;党以自己的优良作风影响官兵,使部队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用先进的军事理论、正确的作战原则和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指导作战,使我军在同强大敌人的斗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党通过动员和组织群众,为我军提供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在党的领导下,我军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打了无数次战役,歼灭了数百万的敌人,上演了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战争活剧。实践表明,党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发展壮大须臾不可离身的法宝。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也是我们党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教训中获得的重要启示。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国际上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空前激烈。20世纪80年代,苏联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政治攻势,放弃了苏共对军队的领导权,允许其他政治组织在苏军存在,使苏军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实践表明,军队脱离共产党领导之日,就是敌对势力控制军队、夺取国家政权之时。当反对派对苏共发起总攻时,苏军选择了支持反对派。就这样一个具有70多年历史的社会主义大国,顷刻之间轰然解体。沉痛的教训警示我们,在尖锐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面前,只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才能以党的先进性确保军队的先进性,使我军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蓬勃旺盛的生机活力。
政治依据。在现代社会,军队总是与阶级、政党、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在阶级、政党、国家和军队的关系中,阶级是基础,政党是核心,国家和军队是工具。阶级通过政党来代表,国家依靠政党来执政,军队以执政党为领导。在我国,党、国家和军队三者在阶级属性、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我军既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是完全一致的。
我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军队,是党的军队。夺取全国政权以后,我军又成为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即国家的军队。国家的军队表明军队是国家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军队除了接受党的领导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由于我国的国家组织系统是由党领导的,军队作为国家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服从于党的领导;由于国家的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理论制定的,军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这实际是从法律上保证党对军队的领导。因此,我军既是党的军队,又是国家的军队,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使我军能够永远保持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使党中央对军事工作的决策、指示能够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法律效力,便于在紧急状况下对军队实施直接、统一、高效的指挥,确保国家的安全与发展。既然党对军队的领导与国家对军队的领导是一致的,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呢?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整个国家的领导者,与国家领导军队相比,党领导军队更具基础性、根本性,因而党领导军队是我国军事领导制度的实质,抓住了这个实质,才有利于实现二者的统一。总之,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作为执政党,是全体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地表现为服从党的绝对领导,为实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而奋斗。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在我国,中共中央军委与国家军委并存,组成人员相同,这就形成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既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军事机关,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同时向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这实际上是以法的形式把军队纳入国家组织体制,使我军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得到法律上的确认,便于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履行对外反侵略、对内防颠覆的双重职能。宪法是军事法的最高法源,是军事法制定和实施的根本法律依据。为了在军事领域体现党的绝对领导,根据宪法精神,1997年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军事基本法《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法律原则既保持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的政治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军事领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性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创建90年、执政62年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始终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党的奋斗方向就是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就是维护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党的人民性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性的根本一致性,构成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以及我军接受党的绝对领导的根本法理依据。
四、对几种错误观点的剖析
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出于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需要,极力散布和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企图使我军摆脱党的领导,蜕变为他们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工具。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从根本上认清这些论调的荒谬性和欺骗性,从而更加牢固地确立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军魂意识。
对“军队非党化”的剖析。任何军事制度,都是以特定的历史条件为基础的。西方国家的军事制度是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
在西方国家,政党是本阶级的领导力量,军队是本阶级的武装力量,军队虽然不属于某一政党,但任何政党只要上台执政,就成为国家及其军队的领导者,军队就要完成由执政党赋予的政治任务,因而本质上不可能“非党化”。首先,西方国家无论是总统还是首相,都是资产阶级政党的领袖,其通向军队最高统帅的道路是:政党领袖——政府首脑——三军司令。军队的最高统帅首先是一定政党的领袖,总统或首相统帅军队,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政党统帅军队。其次,控制政权和军权的上层官僚绝大多数是执政党的政治家,从而保证了执政党对国家、军队的领导权。在西方国家,无论是实行内阁制还是总统制,都是由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出面组织政府。执政党组阁,组的是“政党内阁”。这就决定了政府对军队的领导,本质上是执政党的领导。再次,政党轮流执政实质上是政党轮流掌握军队。在西方国家,轮流上台的政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无论各政党如何轮流,国家和军队始终是在资产阶级执政党的领导之下,根本不存在“非党化”问题。西方敌对势力鼓吹“军队非党化”的实质,就是使我军“非共产党化”,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之成为他们在中国实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工具。我们要认清“军队非党化”的反动本质,不仅不能“非党化”,而且必须强化党领导军队的观念,使军队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坚决听从党指挥。
对“军队非政治化”的剖析。任何政党对国家、对军队的领导,都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阶级性。军队是适应政治斗争需要而产生的,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政党政治中,国家是由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政党来执政的,军队最终体现为执政党的政治工具,通过执行执政党赋予的政治任务而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在政党政治的框架中,世界上没有超阶级、超政治、超政党的军队,军事活动说到底都是政治活动。因此,西方国家宣称“军队非政治化”具有很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首先,“军队非政治化”掩盖了军队作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工具的属性。在西方国家,所谓“军队不参与政治”,并不是指军队脱离政治,不承担资产阶级赋予的政治任务,而是指军队不介入资产阶级各政党之间的斗争,以便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利益。一旦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利益受到威胁、采取其他手段不足以控制局势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动用军队。其次,“军队非政治化”歪曲了军队与政治的本质联系。在阶级社会中,政治首先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军队则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为本阶级政治服务的工具。古今中外没有一支超阶级的军队,也没有一次超政治的战争。例如,美国为了推行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20世纪50、60年代发动了侵朝战争、侵越战争,90年代发动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21世纪初发动了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哪一次不是由美国的政治需要支配的?哪一次不是为了实现美国称霸世界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再次,“军队非政治化”隐藏着敌对势力改变我军性质的政治图谋。敌对势力鼓吹“军队非政治化”的目的,就是企图使我军与无产阶级政治脱钩,把我军“化”入资产阶级的政治之中。
对“军队国家化”的剖析。国家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秩序的机器,而不是脱离阶级、脱离政治、脱离政党的抽象物。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成分,是阶级实现自身利益、政党实现政治任务的工具,既有国家属性又有政党属性。超越政党的军队在政党政治中是不存在的。西方国家经济上实行私有制,政治上实行多党制。政党不是整个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而是资产阶级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表。因此,为了调整本阶级内部各政党的关系,将彼此之间的斗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资产阶级将军队置于国家统一领导和指挥之下,规定军队不干预政党政治,政党不直接掌控军队。西方国家标榜他们的军队只忠于国家、忠于宪法,是超越于一切阶级和政党的。其实,西方国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国家,西方军队忠于国家,就是忠于资产阶级统治,服从资产阶级政党政治;西方国家宪法是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西方军队忠于宪法,就是忠于资产阶级意志,服从资产阶级利益。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代表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唯一的执政党,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本无二致。认清“军队国家化”的本质,关键是要认清“国家的军队”与“军队国家化”的根本区别。“国家的军队”讲的是军队的国家属性,如我军是国家的军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然而,国家的军队并不是我军的唯一属性,我军同时也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三者的有机统一。“军队国家化”讲的是军队的非政党属性,是以抹杀军队的政党属性为前提的,它把军队的政党属性与国家属性对立起来,把军队的国家属性绝对化,其要害是取消我军中的党组织,取消党对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从而为敌对势力对我军的渗透和控制创造条件,以达到他们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因此,鼓吹“军队国家化”与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一样,其根本目的都是妄图使我军脱离党的领导,改变我军性质,进而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遏制社会主义中国的快速发展。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兵权之所在,则随之以兴;兵权之所去,则随之以亡。”我们要切实划清“国家的军队”和“军队国家化”的界限,理直气壮地反对“军队国家化”,自觉坚持我军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三者的有机统一的根本性质。
注释:
① 总政治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第24页,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版。
②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40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③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④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⑤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3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⑥ 江泽民:《论军队和国防建设》,第309页,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
⑦ 总政治部:《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选编》,第201页,解放军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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