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的欧洲青年和青年政策*_欧洲议会论文

世纪之交的欧洲青年和青年政策*_欧洲议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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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洲议会历来的青年政策和当今欧洲青年面临的形势

(一)欧洲议会历来的青年政策

20世纪末的欧洲,正在发生持续不断的变化,欧洲青年被召唤在欧洲建设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欧洲议会(the Council of Europe)具有为年轻人的利益而工作的悠久传统。这种传统在本世纪70年代随着欧洲青年中心(the European Youth Centre,缩写EYC)和欧洲青年基金会(the European Youth Foundation,缩写EYF)的创立而得到弘扬,并在本世纪80年代随着这两个组织的发展以及各国政府为在青年工作领域进行合作而设置的欧洲指导委员会(the European Steering Committee for Intergovernmental Co-operation in the Youth Field,简称CDEJ)的建立而得到巩固。欧洲青年工作的最高实体即欧洲负责青年事务部长会议定期地评论CDEJ及其专家委员会的活动,同时促进青年工作规划的落实、评估已取得的成绩。只是在最近,才决定创立一个研究部门,以及第二个欧洲青年中心。所有这些组织现都处于欧洲议会书记处的一个部门——青年董事会的管理之下,该部门负责推进组织间必要的协调作用。

欧洲议会中的青年工作部门,对青年自我组织能力如此信任,在欧洲和其它国际组织中还找不到可比的例子。即使在国家和地区层次,这种年轻人和公共权威之间合作的模式也是独特的,在其成立20年后,仍发挥作用。

根据领导欧洲议会活动的原则,青年事务部长们在前三届会议(斯特拉斯堡,1985;奥斯陆,1988;里斯本,1990)决定了欧洲青年政策的内容,即:

青年人的社会参与,特别是通过青年组织的参与和合作;

——给所有青年以平等的机会,特别是在社会流动领域;

——对欧洲青年情况的追踪监察。

这三项优先内容反映了一个基于青年参与社会的欧洲青年政策,它们构成了民主生活的一个基础,并成为“逐渐地帮助青年在其中扮演一个有效角色的体验中找到他们可能的位置,来完成青年的社会整合(奥斯陆和里斯本会议之议题)这样,欧洲议会青年部门的六个主要工作领域和政策因而也就发展起来:

1.积极支持青年组织,真正形成青年参与公民生活的社会领域;

2.政府与非政府青年组织的积极合作;

3.推进国家、地区和特别是地方多层次的青年工作,以促进社会整合和吸引所有青年参与,特别是那些处于劣势和边际位置的青年。实际上,从1988年以来,这项工作已在欧洲指导委员会(CDEJ)关于如何推进青年在地方层次参与的研究范围之中;

4.加强东西联系(推进青年组织的平衡增长),发展南北联系;

5.根据青年工作在全欧洲层次的实践模式,为国家、地区的青年工作需要发展咨询和信息网络;

6.推进高质量的组织体制,通过在欧洲层次的合作,推动青年为扫除社会流动的障碍而奋斗(里斯本会议的主要议题)。

(二)欧洲青年面临的形势和他们的愿望

自从里斯本会议之后,欧洲已进入一个没有先例的转换时代,这是40年来欧洲的一部分定形体制瓦解的结果。现在,在中欧和东欧:

1.大多数青年设想他们已生活在一个欧洲范围,并正在寻找新的发展途径。由于受旧体制的影响,他们仍趋向于依赖“福利国家”。体制的突然变化而产生的不现实期望,最终以幻想破灭而告结束。

2.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并提高了失业:青年在找工作和住房上特别受影响;

3.由于青年组织机构要成为政府机构还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志愿部门现在需要在民主的基础上重新组织,以使青年能在社会结构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同时,在西欧:

1.许多青年的生活质量几乎没有得到改善。经济、社会或文化的条件仍反映出社会的贫富差异。

2.这种现象和参与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批判结合在一起。许多青年,同许多成年人一样,发现政治生活正失去其可信性;他们有一种在社会生活转换中不能真实地加入的无奈情绪。其它在社区生活中的参与形式,诸如贸易联合体及志愿者协会,其成员也受同样的情绪影响。

因而,在欧洲:

进入社会的青年人,有人欢喜有人愁,往往有人找到了职业,就有人加入了失业的队伍,青年的自主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以至陷入了一种虚无的、边际的位置而难以自拔;对于一些文化程度低、技术能力差的青年来说,这种情况更甚。

这种背景影响着青年一代的分化,他们往往孤军奋战、孤立无援。于是,一些年轻人因不堪忍受,而以转向恐怖主义、种族主义和反犹太主义来作为他们完成社会整合的途径。他们把外国人看作是减少他们在社会中就业机会的人。然而,大多数青年仍看重团结和友爱,并希望政治领袖们在制定属于更好的未来的人道主义政策时,维护这些价值。

青年对于环境的威胁感到焦虑。由于效命于促进和谐与人类环境的道德价值,他们意识到根据经济和劳动力市场协调环境保护的一个全面的政策的重要性。

由于青年的参与是确保社会团结以及社会中的民主和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青年被成年人构想成一个资源而不是一个问题,公共权威能从他们的创造力、知识和经验中学到很多。

然而,欧洲的许多青年现正面临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挑战,有的青年则正经历悲惨的武装冲突。这种不可容忍的局势使欧洲青年感到愤慨,对他们来说,欧洲的建设与和平和人们之间的不同文化的理解是同义词。

现今,大多数欧洲青年渴望参与这样一个欧洲:

1.开创一个更团结、没有边界的、它的成员之间更为团结、对世界开放并允许高程度流动的欧洲;

2.与坚持独立自主的第三世界国家重归于好,并积极加强团结;

3.建立一个极为重视环境保护的经济运转系统,在此基础上树立一种致力改善国与国、地区与地区、民族与民族关系的社区态度;

4.发展这样的一个教育体系,这个体系注重在社会化过程中鼓励青年参与并培养负责意识,还能充分发掘个人的潜能使之指向促进社会的整合。

二、欧洲青年事务部长的宣言

(一)欧洲青年政策的发展趋向

1.关注年轻人的渴求,开发他们的潜能,重申青年是社会的一个资源;

2.坚持以往20年来欧洲议会制定的青年政策;

3.强调为迎接新世纪的到来,欧洲青年可以自行选择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但应对自己和社会负责;

4.绝不在欧洲建立对青年来说不可接受的两极分化社会——要帮助青年顺利完成社会整合,成为社会的稳定成员,并使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切不可使青年孤身奋战、孤立无援,乃至走向边缘对社会失去信心;

5.要看到一些青年小群体,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原因,走上了暴力、恐怖、反犹等反社会的道路;

6.要和美洲、非洲和地中海地区的年轻人团结行动、一起发展;

7.重申青年参与国家事务是取得社会一致、真正实现民主以及与欧洲人权大会提倡实现多元文化价值共存相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8.充分认识青年组织在促进青年参与社会、发挥作用、接受教育、预演社会角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9.考虑到任何青年政策都带有全局意义、涉及整个社会,因此其原则精神应融入与青年相关的社会各部门的政策之中;

10.欧洲各个国家和地区制订青年政策,应根据当地青年的需求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特定环境而有所变化;

11.强调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青年组织之间在青年工作上的合作,以共享处理青年问题的经验;

12.强调合作,其目的是推进青年积极参与欧洲民主意识的传播,同时承认文化和历史传统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发挥创造力,提倡独立自主,并尽可能不歧视流动的青年;

13.挖掘合作的潜力,把与那些失去了正常接触和交流机会达40多年的国家在青年工作领域的合作建立在一个新维度上;

14.由欧洲青年中心(EYC)和欧洲青年基金会(EYF)有效运行颇具特色的合作系统,是青年组织与政府部门成功合作的模式,可以成为各国、各地区开展工作的一个范例。

(二)欧洲青年政策的总体目标

1993年4月14日的维出纳会议,欧洲负责青年事务的部长开始继续努力制订一个欧洲青年政策,目标在于:

——使青年了解欧洲社会的价值观,诸如文化多样化、民主,以及在团结和容忍的背景下,作为欧洲公民的责任,

——创造能导向青年社会参与的条件,

——在欧洲青年中,提倡团结的精神,

——通过文化间的交流推进青年的流动,

——发展青年参与本地,本国和欧洲社会工作的政策,

——采取适当措施与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恐怖主义和排外作斗争,并促进年轻的欧洲人的容忍精神。

这些目标要求青年工作既在正式的机构和组织如学校和培训机构之内又在其它各种场合在青年和他们的组织的不断配合下被追求。

只有一个全面和综合的青年政策才能使这些目标得以实现。这类政策与青年所处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以及他们获取信息、职业培训、就业、住房、健康保护、文化和休闲活动,在社区生活中的参与的发展有关。

这类政策在没有替代家庭角色的情况下,通过教育、培训和指导向青年宣传在社会中和谐平衡发展的观点。在就业领域,它努力根据工作条件的质量、安全和有益健康以及希望与成年人有平等的机会和尊重所有人的权利来解释青年的兴趣。

任何全面和综合的青年政策都应该是为了青年的利益既相对独立又保持一致的各个国家、地区青年政策联合体。因而,青年事务部长认为在青年和他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社会职业的整合时,他们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各个部门的青年政策的合作。这应该在地方的、国家的以及在欧洲的层次上进行。

(三)欧洲青年政策今后三年的目标

在欧洲议会执行的全面和综合的青年政策中,“欧洲负责青年事务的部长”建议,在今后三年应追求以下目标:

1.在青年中培养事业心和参与精神,通过:

(1)对由青年组织的和青年自己进行的在欧洲层次上的活动和他们的观点,积极支持。特别应支持运用青年人自己的观点来解决面临的社会问题而开展的活动;

(2)建立支持处于劣势地位青年的欧洲体系网络,并将其具体内容体现在欧洲议会青年组织以及其它参与支持劣势青年的组织执行的政策框架中;

(3)对有关在与当地或区域生活的青年参与的监督,特别应参考被欧洲当地和区域当局常务会议所采纳的“青年在市政和地方的参与”(兰戈伦宪章,Llangollen Chater)的规定,以及政府间在青年领域合作机构——欧洲指导委员会(CDEJ)的关于“参与:作为将处于危机中的青年整合到社会的一种方式”等提议;

(4)由CDEJ提出的关于“青年参与和市民社会的未来”的提议,广泛地吸收最近由青年部门以及欧洲议会的其它部门拟定的文件和提议;

(5)创造青年并促进教育部门的核心组织中积极参与的条件。

2.促进青年流动和交流

(1)监督欧洲议会关于青年流动和克服青年流动的障碍的具体措施的实行,正如曾在里斯本会议所决定的那样,会议仍邀请部长委员会指导CDEJ继续它的关于青年流动的工作。

促进青年流动有必要减少现有对青年流动的障碍,这些是管理和财政上的问题。这就要青年管理和服务机构继续与可信任的权威进行协商;

在后期,由成员执行的政策体系应该得到评估,在前面提到的框架中取得的进步应不断受到CDEJ的指导;

(2)在“欧洲议会部分同意”的框架中发展“青年卡”,作为目标指向以改进青年参与流动的条件;

(3)促进对青年的志愿服务,特别是应长期地在国家和欧洲层面上进行,要明确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应法律地位;

(4)以合理的价格在欧洲维持并扩展接轨系统,作为促进青年流动的最明确的方式;

(5)支持并发展非商业性的和非利润的纲领,积极组织属于文化和教育的青年集体的交流。

3.培训青年领导人,支持青年组织,通过:

(1)资助培训在欧洲青年中心(EYC)和欧洲青年基金会(EYF)中的青年组织者和领导人,特别强调培训来自中、东、南部欧洲的青年;

(2)支持由EYC、EYF或由适当的国家、地区机构执行的培训课程、培训青年流动和交换项目的组织者;

(3)在国家或欧洲层次对青年领导人在青年组织中或者通过国际体系接受培训的方式的研究,会因其实际价值而得到认识,并作为新提议的基础而被使用;

(4)依据在中、东欧民主和多元结构的框架中志愿组织的发展,在中欧设立第二个欧洲青年中心,执行培训政策,并考虑到以下方面:

——创立青年中心的分散的欧洲网络,

——欧洲青年基金会的特别活动,

——来自中、东欧的青年增加参与EYC或EYF的活动。

(5)EYC与EYF合作开发“南-北”中心,欧-拉美中心(CEULAJ),特别是与世界上其它部分的青年人,努力开展拉美和非洲的青年团结组织之间的合作;

(6)对培训者群体特定的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培训,鼓励互相协调,加快流动。

4.给青年的信息

(1)与欧洲共同体的加强联络,由CDEJ监督欧洲议会的有关提议中要给欧洲青年提供信息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2)在青年和青年组织的参与下,促进欧洲以及国家、区域和地方网络的发展。为达到这个目的,要改进与ERYICA(欧洲青年信息与咨询协会)以及它的成员组织的合作。

5.在青年董事会中的研究与文件制定

(1)建立在青年董事会和相关单位内关于青年研究的通讯网络,开发关于青年研究和青年政策的数据库。

(2)加强与国家或区域现有的研究中心合作,特别是在以下课题:劣势青年,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预防项目,青年参与,住房,闲暇,社会和职业的整合。

(3)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CDEJ可以在会上评估所有以上提及的部门在与青年研究中心和青年组织合作上取得的进步。

张帆 译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注释:

*本文译自[美]《时代》1994、9、19

*本文摘译自第四届欧洲青年事务部长会议文本,该会议于1993年4月13-15日在维也纳举行。文本刊登于《Eancaion Newsletter》5/93,199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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