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及其影响
张 慧 霞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摘 要 :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是美国长期奉行的基本国策。它滥觞于20世纪20年代,勃兴于50、60年代,到80、90年代日臻缜密、趋向成熟;其形成、发展和完善受国内环境和国际局势的影响。国内人口变化、种族排外主义以及社会三次转型是这一制度形成与变化的主要原因;国际格局变化、冷战思维是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国际原因。它的实施对美国家庭团聚、提高移民的技术构成以及对美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美国;限额优先权制度;移民;美国价值观;国家利益
移民之于美国,犹如奔流之水,从涓涓细流不断向滔滔江河涌动高涨。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移民在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建国之初美国并没有制定明确的移民政策,直到19世纪60年代后才正式出台相关的移民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美国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美国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开启了如火如荼的工业化时期。在美国经济发展“拉力”和移民国“推力”[注] “拉力”和“推力”理论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布林·托马斯在《移民与经济增长》一书中提出。在托马斯看来,移民迁徙与经济活动的某些指标有着比较复杂的关系,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由相互依存的许多国家组成的大西洋经济圈,欧洲和美国经济增长的周期同移民潮周期的高低起伏紧密相关。他在考察了这种联系之后发现,1870年以前,美国商业活动的增长恰恰是继欧洲移民潮高涨之后出现的,旨在说明欧洲经济萧条对欧洲移民潮形成所产生的“推力”的重要性远非美国经济繁荣所构成的“拉力”所能媲美。1870年以后美国的产业结构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农业国变为工业国,于是,移民潮籍以形成的动力便恰好与1870年以前的情形构成了对照,从此,美国经济繁荣对欧洲移民潮形成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了。 的影响下,各国移民漂洋过海、纷至沓来,使得移民数量增加的同时也改变了移民的构成。与此同时,这一时期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盛行全国。为了保证美利坚民族血统的纯洁性和适应美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国会制定了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
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始于《1924年移民法》,发展于《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和《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成熟和完善于《1980年难民法》和《1990年移民法》;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实施对美国社会各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纵观国内研究成果,没有专门的著作论述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多散见于移民史及移民政策的研究当中。此外,也有学者从人才吸引战略及其政策的角度对其有所旁及。为此,本文拟以“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及其影响”为主题,希冀对其作认真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移民限额制度的形成
限额优先权制度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924年移民法案》的颁布为标志。工业化、移民数量的增加和移民构成的变化,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的盛行促成了这一制度的形成。
工业化是限额优先权制度形成的重要因素。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美国社会转型的时代,也是崛起和繁荣的时代。这一时期美国产业结构发生了转变,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进入了全面的工业化时期。玛克辛S.赛勒曾感叹道:“19世纪中叶,美国还是一个二流的工业国家,但是到1890年,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它的工业总产值几乎是英国、法国、德国的总和;铁路里程超过了包括俄罗斯在内的所有欧洲国家的总和。”[1]可见,美国在这一时期工业发展迅速,经济呈现出罕见的高速增长[2]。但是,这一时期,经过一个世纪的西进运动,美国自由土地已经划分完毕,边疆已经关闭,这促使许多美国人感到追求财富的道路受阻,因此也就没有进一步接受外来移民的空间[1]。在人口增长和自然资源配置合理的情况下,自由移民政策已经不符合美国的国情,美国需要制定新的移民政策来适应社会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美国又制定了新的移民法案。与以往的移民法案不同,《1990年移民法》中所确立的限额优先原则将亲属类移民和技术类移民分离开来。按照新法规定,亲属类移民是不受数字限制的,但是在1991年,这类移民每年限额46.5万,1992-1994年为48万[17]。与之前的优先限额制度相比,《1990年移民法》所确立的亲属类移民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增加了总限额的人数(具体情况详见表6)。但是,与之前限额优先权制度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第二类优先进入的亲属类移民中。《1990年移民法》规定将第二类优先进入的亲属类移民的限额单独来计算(之前的法案都是合在一起计算的),给予具有永久居留权外侨的配偶8.8万限额,给予其子女2.6万限额[17]。显然,给予配偶高度优先进入的名额。将配偶与子女的限额分开来分配是《1990年移民法》中限额优先原则的首创,这种分配有利于这类亲属入境美国以及其对未来的规划。此外,还将25%的2A类签证给予第二类优先进入的亲属,这25%不受国籍的限制(之前一律按照国家分配,总限额为2万);25%的2A类签证受国家的限制[17]。这样一来,扩大了优先进入的人数,缩短了这类移民等待的时间。
表1 1880年至1920年进入美国的欧洲移民区域来源(单位:%)[6]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案》中将限额优先原则增加到四项(参见表3)。可见《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规定美国优先欢迎的对象是具有突出才能、受过高等教育的移民和美国公民的亲属。与《1924年移民法案》相比,《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案》中的限额优先原则不但将技术类移民放在了第一优先欢迎的对象之中,而且还大幅度增加了吸引人才的限额比例,将这类移民的限额提高到了总限额的50%。同时,还优化了优先欢迎之人的结构,将美国急需的各类技术型人才纳入到优先进入的行列之中,而不单单是精于农业技术的移民。毋庸置疑,此项法案所规定的移民限额优先原则比1924年更进了一步。这是由于二战之后,美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进一步发生了转变,从以工业为主导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导。所以在制定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时将技术类移民放在首要位置。亲属类移民作为第二、第三类、第四类优先欢迎的对象,占移民总人数的50%,与技术类移民的比例相等。可知,受战争的影响,美国公民的海外亲属也占一定的比例。为了照顾以家庭团聚为原则的美国公民的亲属,将这一类移民也作为优先欢迎的对象。虽然在这一时期吸引了大批技术型人才,但也会出现经济发展需要与技术性移民不平衡的状况。有学者感叹:“今天看来,美国移民政策的经济作用是边缘性的,相对来说也是不重要的,任何移民政策都得接受非经济的条款。”[13]此种看法表面上看来深中肯綮,但也难免有失偏颇。这一时期技术性移民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比例,不能说在制定移民限额制度时没有考虑其经济作用。
也就是说,从最开始的时候,宝宝的视线会随着自己在镜中的移动而移动;等宝宝再大些,他会伸手去触摸对面镜子中的人,看着镜中的自己做出一些举动和反应,也就是我们常常看到的宝宝激动的表现:咿咿呀呀的声音,或者开心地笑起来。宝宝对镜中人像的反应,实际上就是对他人、对周围环境信任感和安全感的体现。
综上,移民人数的增加促使美国从数量上限制移民,移民构成的变化促使美国在种族和质量上选择移民。因此,为了美国经济的发展和保证美利坚民族血统的同质性和文化的同质性,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制定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表2 1880年至1920年主要欧洲国家移民来源统计(单位:人)[4]
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的盛行是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形成的又一重要原因。社会达尔文主义最先由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运用到人类社会。他认为动物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也适用于人类社会。诚然,其中智力较低,体质较弱的民族会在优胜劣汰的过程中自然消亡。“在美国,斯宾塞的学说实繁有徒。他们企图用社会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诠释不同种族的繁衍与进化和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7]20世纪初,社会达尔文主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社会学科的各种领域出现了“优生学”的研究者。他们从生物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对不同种族基因、遗传、进化等进行深入的研究,证明只有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是优质的民族,其他种族是低等的。首先,这些学者认为大量移民的进入导致土生白人失业率上升。移民的进入占据了美国社会中众多岗位,导致白人失业。其次,他们认为欧洲三个种族中除西北欧的条顿种族外,阿尔卑斯山的高山族和地中海族都是劣等民族,若这些人同美国人杂居后生育的后代必然也是劣等的[8]。可见,他们认为盎格鲁·撒克逊种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而其他种族是劣等的。最后,依他们之见,优等种族的民族若与劣等种族的民族通婚,他们必将孕育出新的劣等种族。正如格兰特所说:“白人与印第安人通婚所生的后代仍然是印第安人;白人与黑人所生的后代仍然是黑人;白人与犹太人所生的后代仍然是犹太人。”[8]可见,社会达尔文主义与种族主义相伴相生、相得益彰、桴鼓相应。如若要保持美利坚民族的同质性,必须要限制外来移民,在制定移民政策时要偏袒盎格鲁·撒克逊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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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难民法》中规定了难民优先原则,将优先进入的难民分为亲属类难民和技术类难民,每年这类难民的总限额为5万(具体情况详见参见表5)[16]。从难民优先权原则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内亲属类移民占优先进入人数占80%。可见,亲属类移民在这一时期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相比之下,技术类移民占的比重较低,占优先入境人数的20%。显然,难民的优先入境与否并不是看中难民的受害性质或者轻重缓急,而是在美国人的利益以及难民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7]。换句话说,难民的优先入境与否,以美国家庭团聚和需要的人为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难民。可以看出,美国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引进美国所需要的移民。这也说明在这一时期限额优先权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可见,在限额优先原则下,美国优先欢迎的是亲属类移民,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缓解美国家庭分居所产生的社会矛盾,但是种族色彩浓厚。《1924年移民法案》是以美国1890年人口普查为移民基数的,而这一时期西北欧国家的人数达到最多。诚然,西北欧国家的亲属也是最多的。因此,制定优先限额制度最终受益的还是西北欧国家的移民,偏袒之心路人皆知。再者,限额优先权制度鼓励精于农业技术的人移民美国,这主要是因为在19世纪工业化运动全面展开以后,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工业发达的城市。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流向城市的农业劳动力就达400余万[10]。这样,就造成农业劳动力匮乏,鼓励精于农业耕作技术的农民进入美国,实用主义色彩浓厚。一方面,为美国吸引了一批农业建设的人才,也为以后美国制定移民政策提供了蓝本。但是,20世纪20年代是美国进行全面工业化的时期,美国急需要工业发展的人才,但是在限额优先权制度中并没有提及。总而言之,20世纪20年代制定限额优先权制度以维护种族利益为最高目标的政策,与1920年以前为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而奉行的自由移民政策相比,显然,美国国会是以意识形态来牺牲经济发展需要的国家利益为前提的[11]。
20世纪80、90年代开始限额优先权制度趋向于成熟和完善。这一时期国际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自20世纪70年代起,西欧、日本经济迅速崛起,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中国和第三世界也在国际事务中占据重要的角色,世界向多极化方向转变。与此同时,难民问题也比较突出。美国撤出越南后有大批难民进入美国,还有中东以及其他地区的难民涌向美国。为了保持美国的霸主地位和“人道主义”角色,美国亟待修改移民法案。20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又进入新的一次转型时期。美国从服务业占主体的社会向信息技术为主体的社会方向转变。信息技术在这一时期发展迅速,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拉动美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美国在这一领域所需的人才也迅速增长。况且,20世纪80年代初受能源危机影响,美国还未摆脱经济发展的滞涨阶段。因此,为了推动经济的增长,美国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
二、移民限额优先制度的发展
限额优先权制度自20世纪20年代形成后,一直在不断地发展着。经过30多年的实施,到20世纪50、60年代,限额制度又有了新的发展,以《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和《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的制定为标志,限额优先制度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发展与国际局势和国内环境是密切相关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西欧衰落,日本、德国成为战败国,美国成为资本主义头号强国,苏联成为与美国相抗衡的唯一大国。美苏为了争夺霸权,形成冷战局面。在冷战发展的第一阶段,苏联、中国原子弹试爆成功,苏联将第一颗绕地球运行的人造卫星送入轨道,这些使得美国的外部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为了使美国在技术上保持领先地位,美国必须鼓励那些在技术、聪明才智和经验上出色的移民进入美国[12]。此外,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的爆发使得大量难民以美国盟友的名义进入美国。在国内,20世纪50、60年代,美国社会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美国又一次经历了社会的转型,即由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的转型。在纵向上表现为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在横向上则表现为美国战前的单中心结构的城市向以多中心结构为主要标志的大都市区化方向的发展[12]。基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原因,这一时期美国的移民限额制度也发生了变化,旨在完善和修订《1924年移民法》中所制定的限额优先制度。
表3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案》中的限额优先制度[7][14]
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移民人数也在增加。多数移民在本国“推力”影响下,特别是在美国经济发展“拉力”的作用下远涉重洋、纷沓而至。1880年—1920年这一阶段是美国历史上移民的高峰期,入境的移民高达2346.6万人,仅欧洲移民就高达2080多万人[4]。在这一时期美国出现了三个移民高峰期:1881-1890年是第一个高峰期,移民高达524.7万人;1901-1910年为第二个高峰期,移民高达879.5万人。1911-1920年为第三个高峰期,虽然移民总人数相比第二个高峰期有所下降,但仍达到573.6万人[4]。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移民构成也发生了变化:东南欧国家移民扶摇直上、异军突起,其在1891-1900年中入境移民只占总人数的18.3%,在之后的年份(1901-1920年)呈持续增长,并且超过了西北欧移民所占比例,在1901-1910年达到了最高(参见表1)。通过1880年至1920年各国移民人数的比较可知:1880年至1905年主要欧洲国家入境的总人数呈增长趋势,最为突出的是意大利移民从1880年的1.23万人到1905年增长到22.14万,人数增长了18倍,其他东南欧国家在这一时期人数也呈上升趋势(参见表2)。除此之外,1896年东南欧移民首次超过西北欧移民,成为美国外来移民的主要来源。1907年,128.5万入境的移民中占81%的移民人数来自东南欧国家[5]。可见,入境移民构成发生了变化,“新移民”已经成为美国移民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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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实施10多年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也响彻全国,因此,限额有限权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为了达到外交战略目的和提升美国的国际形象,美国经过四届政府的努力终于废除了移民限额的民族来源条款,制定了新的移民限额制度。《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确立了七项优先原则: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第五类是以家庭团聚原则为基础给予美国公民的亲属;第三类、第六类给予在科学上和艺术上有突出成就的移民和美国国内短缺的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工;第七类给予国际难民[14]。具体情况参见表4:
表4 《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中的移民限额优先制度[7][14]
从《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制定的移民限额优先制度可以看出:除第七类是关于难民问题、第三类和第六类是关于美国需要的技术类移民以及美国境内短缺的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工(以下统称技术类移民)之外,其余四类都是以家庭团聚为原则的美国公民和具有永久居留权的外侨的配偶、子女和亲属。与《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相比,《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扩大了亲属类移民所占限额的比例,压缩了技术类移民所占的比例。其中,亲属类移民所占比例提升了24%,占全部移民限额的74%,并且在优先进入移民的行列增加了美国公民的非直系亲属的比例[15];而美国需要的技术类移民以及国内短缺的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工优先进入的比例下降了30%,占全部移民限额的20%,并且这类移民从之前的第一优先移民降为第三和第六优先进入的移民。最为重要的是,这两类移民须持有美国劳工部发放的就业许可证方可入境,而申请就业许可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证明入境后美国本土人不能或者不愿意从事的职业,并且这些移民进入美国所从事的职业不会引起美国本土人从事此种职业之人失业或工资水平的下降;在获得劳工部长同意后,此类移民方可入境[7]。这就再一次加深了技术类移民入境的难度。尽管如此,这一时期技术类移民的绝对限额减少幅度并不大,因为《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增加了入境移民的总人数,高达29万,比《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规定的入境移民增长了近一倍(《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中入境移民人数为15.6万)[10]。值得一提的是,《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首次将难民列入优先进入的行列[注] 198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新的难民法之后,将难民优先原则从《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中剥离出来,国会在《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中确立的移民限额优先原则减少到六项。 。在第七类优先选项中给予难民6%的限额,这样就有17400名难民进入美国。显然,这一时期内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亲属类移民,不但从次序上而且从数量上将其放在第一位,但是也没有忽视技术类移民,虽然这类移民占总人数的比例骤然下降,但与之前的移民法相比,入境的人数并没有减少多少。
三、移民限额优先制度的成熟与完善
1)给排水控制系统运行中通过对PLC的合理使用,可以在这种控制仪器模块化结构形式的作用下,满足给排水控制中的分段处理及调试要求;
1.2.2.2 建立患者健康信息卡以利跟踪随访,出院后把住院期间教授患者的各种知识让患者回忆,并予以提醒和补充,让患者或家属真正掌握功能锻炼的科学性、连续性和重要性,出院后定期对患者随访,提供服务指导,使支持教育系统得以延续,告知患者定期复查,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表5 《1980年难民法》中的难民限额优先制度[7]
正是在以上原因的影响下,美国国会制定了《1924年移民法案》,《1924年移民法案》具体条款中确立了“限额优先原则”,这标志着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形成。此法案中规定以下三类人具有优先入境的权利:第一类为美国成年公民的父母以及1928年5月1日结婚的美国公民的丈夫(此法案之后修改为1948年1月1日结婚的美国公民的丈夫);第二类为精于农业技术的移民、配偶和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本优先权不适用于限额少于300人的国家);第三类为美国公民的妻子以及21岁以下居住在外国的美国公民的子女。每个国家限额的50%可用于第一、第二类移民人群,而这两类移民之间不分优先顺序。因此,将他们称为第一优先权移民群体。剩余的50%加上第一优先权移民没有用完的限额可用于第三类移民,他们可称为第二优先权移民。这三类人中所剩限额可用于其他限额移民。但是中国人通过该项规定不可优先进入,包括继父母、孩子或者父母,除非领养时间在1924年1月1日之前[6][9]。
RESRAD-BIOTA广泛应用于美国能源部的部门和项目,以及美国多个洲的环保部门。同时,该软件还用于IAEA的EMRAS项目中各种软件在不同场景中的对比研究中。
众所周知,美国的工业化与第二次工业革命几乎是同时进行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完成使得美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机械化水平最高的国家,美国全国所有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部门基本实现了机械化,连美国传统的产业也得到了改造和技术更新。而这一变化使得美国对劳动力需求发生变化,从原先的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特别是从1923年底到1924年初,美国的经济状况开始发生显著的变化,生产中大量使用机器,对劳动力的需求由非熟练工人转向熟练工人[3]。整体上来说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没有以前那么旺盛。
表6 《1990年移民法》中以家庭团聚为原则的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3][17]
就技术类移民而言,《1990年移民法》规定的限额优先原则一方面拓宽了技术类移民的领域,另一方面还提高了技术类移民入境的要求。《1990年移民法》确立优先进入的技术类移民有五类:第一类为工人移民。这类移民包括具有突出能力的外籍人、优秀的研究者和教授、跨国公司的高管等等。领域虽很广,但要求很高。有些人建议应该将是否获得诺贝尔奖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标准,这要求未免过高!实际上,只要这类人知名度高,获得过特殊证书,都可以入境。对于优秀的研究者和跨国公司的高管要求并不是太严,只需要在该领域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进入美国寻求终身教职或类似的研究工作;跨国公司高管要求申请者在前三年中有一年在申请公司的工作经验方可入内。但是这类人入境的人数并不是很多。第二类为拥有高学历的专业人士和突出能力的外国人。拥有高学历的专业人士要求在自己所在领域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重要的是要求其在所在领域具有学术学历和经验。特殊能力的外籍人要求在科学、艺术等方面拥有特殊能力,也是为美国所短缺的。第三类为技术劳工、专业人士和其他人员。技术劳工必须有两年以上的训练或经验,工作并非暂时或季节性的,而且此类劳工是美国短缺的;专业人员须具有学士学位,并从事相关专业;其他的非技术劳工必须不是暂时或季节性的,而且美国找不到符合这种资格的工人。例如,寿司师傅、餐厅勤杂工、老人和小孩的陪护等等。以上三类优先进入技术类移民各分配4万名额。第四类给予特殊的移民,总限额1万。给予宗教类移民5000名,其余给予国际组织移民[17]。
值得提及的是第五类投资移民,总限额为1万名。对这类移民入境有两点要求:一是这类移民的投资金额最少为100万美元(高失业区域最少为500万),司法部长可视投资地区的经济情况来决定增加或减少投资,但增加的金额不能超过300万美元,减少的金额不得低于50万美元;二是投资者必须至少雇佣10名劳工,劳工可为美国公民或持有就业许可证的外籍人,但不包括移民本人及其配偶、子女[3]。投资移民一旦进入美国,一方面可以解决美国一部分工人的就业问题,而且可以刺激美国经济的增长,为美国的发展做贡献。正如梁茂信教授所言:“法案生效后,如果每年有1万名投资移民入境并创办企业,他们可为美国金融市场注入50亿至100亿美元的资本,创造出500万份至1000万份职业。如果持续数十年,那么,对推动美国经济的发展,增加政府税收入和减少社会失业都会起到积极作用。”[7]
四、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影响
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从形成到完善与成熟的历史长达近70年。这一制度对美国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有利于美国公民的家庭团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因两处而居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提高了入境移民的技术构成,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最为重要的是,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但为美国节省了巨额的教育和培训经费,而且这推动了美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限额优先权制度给予亲属类移民大量限额,这有利于美国公民的家庭团聚以及缓解因两处别居所造成的社会问题。限额制度形成之初,在境外居住的美国公民的亲属并不是太多,但是到了20世纪50至90年代,由于战争的缘故,美国公民与别国公民结婚的人数增多,但是战争一结束,迫于各种原因在外的美国人不得不回国,自然在这一时期也产生了许多亲属。考虑到这一点,美国在制定限额优先权制度时将家庭团聚的亲属类移民放在了最为重要的位置。《1924年移民法案》虽然未确立亲属类移民和技术类移民的具体比例,但从入境的移民来看,亲属类移民入境的人数多于技术类移民。《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确立的优先进入原则中将总限额的50%划给亲属类移民,《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中达到了74%,《1980年难民法》中优先进入亲属类难民占难民限额的80%,《1990年移民法》亲属类移民优先进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是仍然保持在72%以上。可见在限额优先权制度中亲属类移民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从此后这类移民入境数量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仅以1997-2006年间入境的合法移民为例。在此期间,美国接纳的合法移民总数为910.52万,其中依据限额优先类入境的家庭团聚类移民数量为208.34万,占这一阶段入境总限额的22.88%[18]。这一制度一方面促进了美国亲属的团聚,另一方面有利于美国家庭的稳定、健康和生产力以及人口的性别平衡;同时,也缓解了因分离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况且,注重家庭团聚也是美国价值观念的体现,其与重视个人权利,轻视集体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提高了入境移民的技术构成,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在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中除亲属类移民外,还积极鼓励技术移民入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美国入境公民的技术构成。限额优先权制度实施之前,入境移民的技术构成是比较低的,但在此之后有所改变。在1889-1924年间入境的移民1763.58万,其中专业技术人士24.7万,企业主和经理36万,熟练工人236万,公司职员(含秘书和推销员等)29.8万,累计326.4万,占总数的18.38%[10]。但是,在1946-1970年间入境的人达670.1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8.5万,企业主和经理14.3万,熟练工人85.4万,公司职员69.2万,累计227.6万,占总数的34%[10]。可见,在1946-1970年间,虽然入境总人数有所减少,但是技术类移民的比重在上升,所占总移民数的比重几乎是1889-1924年比重的2倍。可见,在这一时期限额优先权制度在吸引技术类移民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1970年以后随着入境移民的增多,入境移民的技术构成随之也发生变化,到80年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诚然,这与美国招贤纳士吸引德才兼备的外来移民的政策是分不开的。到了20世纪80年代,难民法中规定优先欢迎在科学和艺术领域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和熟练与非熟练的技术类移民占难民限额的20%,这样一来就有大量具有技术的移民通过难民法进入美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入境移民的技术构成。《1990年移民法》所确立的限额优先权制度比以前的限额优先权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它将美国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性人才都列入了优先进入的移民行列,包括科学、艺术、体育、教育、文学、科学、投资等领域的移民。显然,这对提高移民的技术构成是大有裨益的。
本文提出的智能物联云计算平台架构图如图1所示。平台以MySQL和Hadoop为数据库基础,采用设计的双向控制调度方法实现智能电网中的各类应用,包括数据获取层、数据存储层、云计算层和最终应用层。
美国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实施的实践证明:吸引对美国有用的人才进入美国不但为美国节省了巨额的教育和培训经费,还使美国获得大量的人力资本[注] “人力资本”最早由西奥多·W·舒尔茨在1960年美国经济学年会上系统阐述了人力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物质资本指物质产品的资本,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等;而人力资本则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及其在接受教育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表现为蕴含于人身上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因此,舒尔茨也被称为“人力资本之父”。 ,最为重要的是,这一制度的实施促使美国在经济上和科技上取得了重大的成就。据估计:美国大学生取得学士学位约需花费10万美元,大学毕业后再取得硕士学位还需花费5万美元,进而取得博士学位至少还需花费5万美元。也就是说,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需花费15万美元,取得博士学位需花费20万美元,这只是高科技人才用于教育的费用,还未计入政府和社会团体对于大学教育的拨款和资助[19]。在1985-1991年,每年入境的美国急需要技术的移民为2.65万。按照1989年价格计算,每年入境的这类移民为美国节省约20亿美元的教育经费。更何况,在80年代入境的移民中约有150万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若从限额优先权制度实施算起,用此方式计算,外来技术移民为美国节省的教育和培训经费大到无法计算。此外,也有学者指出,在1950-1975年间进入美国的技术类移民(主要指科学家和工程师),意味着每年有高达86亿美元资金的教育费用转移至美国。甚至超过在此期间美国向第三世界地区提供的对外援助总额[18]。可见,优先使这类移民进入美国,相当于巨额资本的直接转移。技术类移民的进入可以说是人力资本的注入。人力资本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技术的熟练程度等,它是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为获得并提高智慧、知识、技能和素质等进行的各种投资所形成和积累起来的资本[20]。人力资本是一种隐形资产,它对美国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保障。
限额优先权制度的实施还推动了美国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通过这一制度美国获得了大量急需的各种技术型人才,他们将自己的技术和聪明才智运用到实践中,直接促进了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正如2007年美国总统在经济报告中所阐释的那样:“高技能移民,无论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都丰富了我们的科学和学术群体,促进了美国公司的科技能力……他们在科学、医药以及工程学等方面做出了重大的科技创新,从而使美国一直在科技能力方面保持着领先。”[17]与此同时,就授予专利的技术类移民的比例来看也在上涨,如若将专利运用到实践中无疑会推动美国生产力的发展,进而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美国移民限额优先权制度的演变历经近70年。其形成、发展以及成熟和完善对美国社会各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家庭团聚原则体现了美国的价值观念,吸引技术型移民反映了美国的国家利益,体现了美国的人才吸引战略。这就足以说明美国移民政策的变化、调整是受国家利益制约的。移民政策作为一种国家战略,无论是建国初期的自由移民政策,抑或是19世纪80年代以来的选择限制政策都无不与美国的国家利益休戚相关、一脉相连。移民政策背后隐藏的政治目的就是国家利益。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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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Quota Priority System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and Its Influence
ZHANG Hui-xia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730000,China )
Abstract :The quota priority system of Immigration is the basic national policy that the United States has long pursued. It originated in the 1920s, flourished in the 50s and 60s and became mature and perfect in the 1980s and 1990s. Its formation,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are affected by the domestic environment and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Domestic population changes, racial exclusionism, and three times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are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and change of this system; changes in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and Cold War thinking are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reasons for its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Its implementation has had a far-reaching impact on the reunification of American familie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technical makeup of immigrant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in the United States.
Key words :United States; system of quota and priority; immigration; American values; national interest
中图分类号 :K7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1730(2019)01-0084-07
收稿日期 :2018-05-16
作者简介 :张慧霞(1991—),女,甘肃宕昌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美国史研究。
【责任编辑 赵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