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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09)04-0020-0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的网民人数达到2.98亿,成为全球第一。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互联网作为一个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全球性网络,已经和正在对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等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已经和正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交往、娱乐的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的影响是全方位和革命性的。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特点,更好地吸纳人民的智慧来推进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已是一个现实、紧迫而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一、廉政建设正在打上互联网的烙印
当代社会发展已经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利用网络推动廉政建设的社会环境已经悄然形成,中国的廉政建设正在打上互联网的烙印。
第一,党政高层对利用互联网推动廉政建设正在成为共识。对推进互联网与廉政建设研究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事件,是胡锦涛总书记与网民在线交流,它集中反映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互联网重要性的认识。在此背景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均充分肯定互联网的重要作用,并要求适应网络发展新要求,通过网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高度重视和接受网络监督,推进廉政建设。
第二,网络监督正在成为推进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杠杆。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新特点,就是官员们正在接受空前的网络监督洗礼,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监督是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新的社会监督方式,它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虚拟社区的博客、BBS等网络常用手段,以网络舆论监督为主要表现方式,对掌握一定社会公共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约束的过程。
2008年被网民称为中国的“网络监督年”,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南京至尊局长”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浙江、江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清单被公布:从浙江东阳审计局局长公款按摩被曝光到云南省的“躲猫猫”事件被彻查……近年来现实中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就是首先在网上被曝光,再被纪检监察部门锁定和查处的。
廉价、高效、令人震撼的监督正在网络上兴起,网络监督助力于现实社会的廉政监督体系取得的立竿见影的社会效果,使人们见证了网络监督的强大威力,故有人认为在一定意义上是网民“双规”了那些问题官员。
第三,利用互联网推动廉政建设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看,运用电子政务的手段,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普及与发展,我国各级党政组织利用网络技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已经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阵地。如今,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除了有中国廉政监督网、中国廉政网、中国公众监督网等专业网站外,许多大型门户网站也开设了专门的廉政频道,成为宣传党的反腐败政策,弘扬正气、打击歪风,让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反腐败斗争成果的网络阵地;还有网民常用的博客、BBS等等,已经形成了强大的网络监督合力。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以互联网为载体全方位推进廉政建设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廉政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廉政立法、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政监督等等内容。在大力推进廉政建设的过程中,互联网这种新技术因素的出现,客观上为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动力机制。
1.借助互联网推进廉政教育。与传统宣传教育手段相比,互联网综合了报刊、广播、电视、图书、录音录像、户外宣传等传统媒体优势,具有交互、开放、快捷、容量大、多媒体传递信息等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的综合传播手段和全方位影响,积极创新廉政教育方式,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纪政纪法规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把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在党风廉政网站中发布,构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新平台,将大大增强廉政教育宣传的辐射力,使廉政教育宣传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从而大大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2.借助互联网推进廉政立法工作。
随着廉政建设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腐败之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滋生蔓延,与我国廉政立法不完善有直接的关系。立法的滞后,使腐败者有法律空子可钻,从而削弱了廉政法律法规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通过网络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引导公众依靠法律和制度表达自己的意愿,把制定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过程变成博采各方智慧、凝聚群众共识的过程。针对我国现行廉政法制的缺陷,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和完善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门法律,为廉政建设打下可靠的法律根基。
3.借助互联网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借助互联网推进廉政制度建设的新探索,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逐步探索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对网络反腐进行科学引导与制度规范。2008年8月,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这一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被网友们认为是“中国网络反腐第一办法”。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暂行办法为我国网络反腐树立了一个新标杆,标志着中国网络反腐正大步向制度化迈进[1]。第二,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加快建立和完善现行反腐倡廉的制度保障。网络反腐不可能替代制度监督。防止腐败和以权谋私的治本之道,是构建起强大和完善的制度监督体系,让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所遁形。必须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影响作用,完善现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如干部管理机制,党员纪律约束机制,司法惩戒机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等,使现行的廉政体制机制上更严密完善,使之从根本上符合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三、网络监督正推动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在网络监督中,监督权力正常运行,反对腐败是网络监督的主要内容,官员以及权力运行始终是网络监督的客体。网络监督是如何实现对官员权力行使的制约作用来推进廉政建设的?笔者认为,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网络监督是以权力制权
从文字解释看,“廉”即廉洁,“政”即国家政权机关及其公务活动,廉政即“廉洁的政治”。廉政的基点建立于对国家政治权力运用的合法性、正当性实行控制,并对国家公职人员权力行为的廉洁与公正提出具体要求。廉政建设的实质就是监督官员依法行使权力,实现权力的廉洁规范运作。
廉政建设通过网络监督实现以权力制权,是指通过网络权力制约公权力,以督促官员对公权力的合法行使。权力一般被认为是由某种资源派生力量和一种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权威,表现为影响和支配他人的意志和行为的能力。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和知识正在取代物质资源成为新的财富源和权力源,引起权力概念的变化和权力的范式革命,并创造出一种新的权力结构。“当网络空间被看做是一个社会空间时,这个共同体不仅表现为一种技术权力,而且在更高程度上表现为一种政治权力、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2]很多人把网络理解为一种技术形态而不是权力形态,但网络对世界的改变是实质性的。网络监督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的运作,网络权力具备着权力的本质特性,使它在监督和制约官员对权力的合法行使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如网络的公开性有利于打破信息盲区,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网上举报、曝光腐败案例,进而惩治腐败分子,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使其成为监督官员权力行使的“法宝”。
2.网络监督是以权利制权
我国《宪法》总纲明确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主权在民和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理论,国家是人民缔结契约、转让权利的结果;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官员只是人民权利的具体执行者,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必须忠实于人民和承担起维护人民权利的义务;为了防止政府滥用职权和侵犯民权,人民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监督政府的行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是十七大对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根本要求。
网络监督的主体是网民,而网民是现实的社会公民。借助网络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也是公民(网民)的基本权利。网络监督是人民受到宪法的保护,实现民主权利,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表达形式。当前,借助网络来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已经成为推进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推动力和有效监督形式。在网络面前,人人都是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没有超脱被监督的权力,到处都有“警惕的眼睛”。千千万万的“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3]。
3.网络监督是以民主制权
网络监督是网络政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保证。同样,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网络监督是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结果,是一种新型的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网络监督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网络更好地了解政治过程,更好地知政议政和参政,实现各种民主权利。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2009年1月初,《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进行关于“网络监督”的网上问卷调查,吸引了众多网民的参与。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4]。从网络监督是以民主制权而言,网络监督所体现的网络民主更多的意味着某种大众化的权力或民意的表达,是对官员的不合法行为进行制约而不是为达成某种政治决定而做出的制度安排。
4.网络监督是以德性制权
网络监督依靠以德性制权,主要是指网络监督的过程,是一个形成道德诉求和进行道德考验的过程。一方面人们对官员腐败事实和行为进行谴责,另一方面人们也痛心于对官员的道德预期的落空。网络监督的扬善抑恶作用,可以把社会或统治阶级对政府官员的要求内化为他们的道德观念,培养他们勤政廉政的意识和品质。
网络监督依靠以德性的力量来制权,实际上也意味着网络监督是一种软权力。网络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崭新的监督形式,主要是网络舆论监督。这种监督对权力的制衡作用可以说是直接和间接的统一。网络监督所展示的监督能量,实际上是一种舆论监督能量,它的独特功能主要表现在揭露功能和督促功能上。通过直接揭露官员腐败事实和行为真相所产生的震撼效果,施加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对腐败行为的惩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推动廉政建设。由于网络监督自身的软权力特性,它对“权力制衡”和监督作用的发挥,最终只是借助网络间接地实现。因为,“网络的监视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监督,也非政治学所讲的权力制衡。”[5]网络监督不同于行政、司法的监督,也不同于党纪的监督,它没有法律和纪律的强制力,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四、网络监督只是廉政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
网络监督如此红火并成为社会监督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之一,一方面提醒我们要更多的借助网络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廉政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借助网络监督推动廉政建设是一个逐步探索和完善的过程。目前方兴未艾的网络监督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如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如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监督信息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部分网民存在滥用监督权的现象,或素质不高或缺乏理智,或被少数居心叵测的人利用,而走向诸如散布虚假消息,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侵犯公民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等。如果不解决好存在的这些问题,网络监督不仅不会助益于廉政建设,而且最终会阻碍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由网络监督推动廉政建设虽然具有其独特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但不可否认,目前网络监督的发展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网络监督是现实廉政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总体来说,互联网的出现只是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新的技术载体,它不应该也不会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监督体系。因为最终惩治腐败,使来自虚拟空间的举报得以落地并发生作用的,还是现实社会的廉政监督体系。我们指出网络监督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不意味着否定网络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作为廉政建设水平得以提升的技术条件,网络监督应该还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在虚拟与现实的碰撞中,在网络力量与现实力量的较量中,不能因此对其带来过高的期望,不能脱离廉政建设的本质和现实的廉政监督体系而舍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