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4)05-0005-12

       恩格斯晚年针对当时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反复强调他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一经形成就永不改变的僵死的教条。在致美国社会主义者弗洛伦斯·凯利——威士涅威茨基夫人的信中,恩格斯多次指出:“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1]680“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1]681马克思主义既然不是教条,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当时需要回答的特定问题讲的,因而都具有相对性,都只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适用,不能把它们看作在一切条件下和一切范围内都适用的绝对真理,看作一经形成就永恒不变的僵死教条。恩格斯在评论法国社会主义者加布里埃尔·杰维尔写的《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一书时精辟地说明了这个道理。他指出:“杰维尔在许多地方把马克思的个别论点绝对化了,而马克思提出这些论点时,只是把它们看作相对的,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2]我们知道,《资本论》是马克思用毕生精力、呕心沥血写成的一部最为成熟的理论著作。就是对于这部著作中的理论观点,恩格斯也认为不能把它们绝对化,而应该把它们看作相对的。这充分说明,在恩格斯看来,任何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都具有时代的特点,因而也具有时代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也不例外。马克思、恩格斯是与时俱进的典范,他们总是根据时代和实践的变化、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反思自己提出的理论,克服自己理论的时代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不断把自己的理论推向前进。下面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俄国社会发展道路和人的本质三个问题的理论认识上的发展变化,具体说明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理论。

       一、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发展变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就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等著作中,深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其必然灭亡的发展趋势,并在1848年2月发表的标志马克思主义公开问世的《共产党宣言》中,精辟地概括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向全世界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3]284。这就是著名的“两个必然”或“两个不可避免”的原理。但在当时,马克思、恩格斯尚未认识到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历史过程,而是认为社会主义的胜利近在咫尺,很快就可以实现。在1848年欧洲革命刚刚过去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欧洲革命很快又会爆发。马克思在1849年6月7日致恩格斯的信中说:“巴黎是一片阴沉气氛。而且霍乱异常猖獗。尽管如此,革命火山口的大爆发从来没有象现在的巴黎这样逼近。”[4]当时,马克思、恩格斯确实把资本主义的寿命估计得过于短暂了,对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看得过于容易、过于乐观了。但是,他们的思想并不是凝固不变的,他们总是不断地在自我批判中把自己的理论推向前进。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调节功能的增强,他们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也不断深化,不断改变对资本主义寿命的看法,纠正自己对资本主义寿命估计过短的历史局限性。

       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英、法等国的资本主义出现了普遍繁荣的景象。鉴于这种情况,马克思在1850年底写成的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经验的长文《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指出:“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整个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所能达到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3]470马克思还认为,当时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基础还相当巩固,腐朽没落的封建主阶级“一切想阻止资产阶级发展的反动企图都会像民主派的一切道义上的愤懑和热情的宣言一样,必然会被这个基础碰得粉碎。”[3]471这段话明确说明,在欧洲,1848年推翻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尚未成熟。虽然如此,马克思对革命并没有丧失信心。他说:“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可能发生。但正如新的危机一样肯定会来临。”[3]471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马克思思想上的一个内在矛盾:他一方面看到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还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尖锐矛盾的时候才能发生。另一方面,他又急切地希望这个矛盾尽快地尖锐化,希望新的危机尽快来临,希望新的革命早日发生并取得胜利。

       这个矛盾,此后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中不断地表现出来。1857年爆发了席卷欧美的世界性经济危机。马克思当时正在撰写《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他在与恩格斯和拉萨尔等人关于撰写这个手稿的通信中,也表现出对这次危机的估计过于严重和对其后果的预想过于乐观的心理和情绪。马克思多次指出:“我现在发狂似地通宵总结我的经济学研究,为的是在洪水之前至少把一些基本问题搞清楚。”[5]219“我预感到,在我进行了十五年研究工作以后的今天,当我能够动笔的时候,也许会受到外部暴风雨般的运动的妨碍。这没有关系。如果我完成得太晚,以致世界不再关心这类东西,那显然是我自己的过错。”[5]532“总的说来,目前是一个不坏的时期,历史显然将会出现新的起点,到处可以看到土崩瓦解征兆,这使一切不愿意保持现状的人感到欢欣鼓舞。”[5]541出乎马克思的意料,直到1859年1月马克思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时候,欧洲仍然没有爆发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对革命的预期没有变成现实,这促使马克思更加冷静地看待经济危机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势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决不会”原理,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6]33。

       马克思提出“两个决不会”的原理以后,在思想上虽然有时还表现出类似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至形成“两个决不会”的原理以前那样的矛盾,如在1867年发表的《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仍然认为资本主义“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6]269。但总的说来,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演变的基本趋势和内在逻辑来看,是以“两个决不会”这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和工人运动的新情况,深入探讨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客观地估计革命形势及其变化,指导工人阶级采取符合实际的战略和策略。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内在矛盾虽然没有改变,但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还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资本主义制度还有一定的生命力和扩展能力,资本主义在短时期内还不会寿终正寝。

       恩格斯在1875年写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批判俄国民粹派理论家特卡乔夫关于因为俄国既没有城市无产阶级、也没有资产阶级,所以比西欧要容易得多地实现社会革命的荒谬观点时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力图实现的变革,简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以及通过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为此不但需要有能实现这个变革的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有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够彻底消灭阶级差别的资产阶级。”[7]272“只有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程度,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可以持续下去,并且不致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甚至倒退。”[7]273这就是说,恩格斯认为当时欧洲的生产力仍然没有发展到能够消灭阶级差别、建立社会主义新制度的程度。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为地去强行消灭阶级差别,并不是“真正的进步”,也不可能“持续下去”,而且会引起生产力的“停滞甚至倒退”。

       马克思在1879年4月10日致俄国民粹派理论家、《资本论》俄文版的译者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指出:“目前形势(指187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引者注)的特点之一是,正如您所知道的,在苏格兰以及在英格兰的一些郡,主要是西部各郡(康沃尔和威尔士),出现了银行倒闭。然而金融市场的真正中心(不仅是联合王国的,而且是世界的)伦敦直到现在仅仅受到些微的影响。与此相反,除了少数例外,那些大股份银行,如英格兰银行,至今还只是从普遍停滞中获取利润。”[1]633马克思认为,这种现象是从来没有过的,需要认真研究。他说:“不论这次危机可能怎样发展……它总会像以前的各次一样地过去,并且会开始一个具有繁荣等等各个不同阶段的新的‘工业周期’。”[1]634我们知道,1873年开始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是相当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但马克思当时已经认识到,即使如此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也尚不足以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经济危机过后,资本主义还会出现新的繁荣,并且会周期性地、正常地运转下去。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在本书中我把工业大危机的周期算成了五年。这个关于周期长短的结论,显然是从1825年到1842年间的事变进程中得出来的。但是1842年到1868年的工业历史证明,实际周期是十年,中间危机只具有次要的性质,而且在1842年以后日趋消失。”[1]424恩格斯又说:1848年欧洲革命以后,“对英国来说,工业资本家的这种统治的影响一开始是惊人的。……诚然,这个进步和以前一样被每十年一次的危机所中断:1857年有一次危机,1866年又有一次;但是这种危机的反复发作已经被看成是一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事情,这种事情是命中注定的遭遇,但最后总是又走上正轨。”[1]427恩格斯的论述表明,他当时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功能。经济危机虽然仍然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当时它还不足以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危机过后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会走上正轨。这说明,恩格斯这时已经不仅把经济危机看作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的因素,而且开始把它看作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调节机制。

       恩格斯在逝世前夕,即1895年2-3月间,为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写了长篇导言,总结了1848年和1871年革命的经验教训。在总结18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时恩格斯指出:“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暴露出我们当时的看法只是一个幻想。历史走得更远:它不仅打破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借以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1]510又说:“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历史用经济革命证明了这一点……”[1]512“在1848年要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实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1]513不仅1848年推翻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事情,就是到了1871年,推翻资本主义仍然是不可能的事情。恩格斯在总结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教训时指出:1871年“工人阶级的这种统治还是多么不可能。一方面,法国让巴黎听天由命地观望着它在麦克马洪的炮弹下流血;另一方面,布朗基派(多数)和蒲鲁东派(少数)使公社本身发生分裂,其中哪一派都不知道应该干什么,彼此进行着没有结果的斗争,致使公社精力疲惫。1871年的送上来的胜利,也和1848年的突然袭击一样,都没有什么成果。”[1]514恩格斯通过对欧洲1848年革命和1871年革命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更为全面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既指出了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和自身不能最终克服的固有矛盾,又肯定其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肯定其当时还具有生命力和扩展能力,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的程度。

       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寿命的看法与资本主义客观的发展进程是同步的。他们总是根据资本主义客观的发展进程,不断深化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克服自己对资本主义社会寿命估计过于短暂的历史局限性。长期以来,我国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学者,由于忽视或缺乏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寿命的认识的历史演变的考察和研究,把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至50年代中后期对资本主义寿命估计过短的认识,当作正确的观点加以宣传和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而没有指明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对这种认识的历史局限性的反思、修改和纠正,造成了较为普遍的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寿命估计过短的片面认识,甚至导致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和动摇。近一二十年来,不少学者认识到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著名的“两个决不会”的原理以后不断反思和纠正对资本主义寿命估计过短的认识的历史局限性,这是一种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多数人也只是提到了恩格斯1895年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所写的导言中的有关观点,而很少提及恩格斯1875年写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马克思在1879年致丹尼尔逊的信、恩格斯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版序言中的有关论述。就是对恩格斯1895年写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的导言,也只是谈及恩格斯对1848年的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而很少有人谈及他对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由此可见,我国理论工作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寿命的历史演变的研究,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二、对俄国社会发展道路认识的发展变化

       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认识,也是随着俄国社会和俄国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在1870年左右,马克思就认为俄国农村公社发展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解体,变成个体土地所有制,进而发展到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另一种是农村公社得以保存,并在条件具备时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当时倾向于第一种可能性的实现。这一点从伊·鲁·托马诺夫斯卡娅1871年1月7日致马克思的信中可以看出。信中说:“至于您在有关俄国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命运问题上所预见的二者必择其一,那么,遗憾的是,它的解体和转为小私有制是十分可能的。政府的一切措施——骇人听闻而不相称地提高赋税和增加徭役——,其唯一目的就是用废除连环保的方法来建立个体所有制。”[9]69托马诺夫斯卡娅作为一位民粹主义者,对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解体变为个体土地所有制而感到遗憾,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并不持乐观主义态度。马克思在1870年3月24日写的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致日内瓦的俄国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信中说:“几个月以前,我接到从彼得堡寄来的一部弗列罗夫斯基的著作《俄国工人阶级的状况》。这对于欧洲来说是一个真正的发现。在大陆上甚至被一些所谓革命家散布的俄国乐观主义,在这部著作里被无情地揭露了。”[9]511870年2月10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又说:“弗列罗夫斯基的书我看过开头的一百五十页(这些篇幅是论述西伯利亚、俄罗斯北部和阿斯特拉罕的)。这是第一部说出俄国经济状况真相的著作。这个人是他所谓的‘俄罗斯乐观主义’的死敌。对于这种共产主义的黄金国,我从来不抱乐观主义的看法。”[10]421马克思在1870年3月5日致劳拉·拉法格和保尔·拉法格的信中说:“弗列罗夫斯基的书《俄国工人阶级的状况》是一部卓越的著作。……这本书里第一次充分地描述了俄国的经济状况。这是一部非常认真的著作。作者在十五年中周游全国,从西部边境到西伯利亚东部,从白海到里海,唯一目的是研究事实,揭露传统的谎言。当然,他对俄罗斯民族的‘无限完善的能力’和俄国形式的公社所有制的天意性质还抱有一些幻想。”[10]646这封信对弗列罗夫斯基的观点的评价与前几封信有所不同。前几封信中说他无情地揭露了一些人散布的“俄国乐观主义”,是“俄罗斯乐观主义”的死敌。这封信中却批评他对俄罗斯民族的“无限完善的能力”和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天意性质抱有幻想。马克思对弗列罗夫斯基观点的评价为什么发生这样的变化呢?这是因为马克思在写前几封信时,还没有读完弗列罗夫斯基的书,因而对他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公有制的观点和态度发生了误解。弗列罗夫斯基作为一位民粹派理论家,不可能是“俄罗斯乐观主义”的死敌。而在写致拉法格的信时,马克思已经读完了弗列罗夫斯基这本书,所以对他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公有制的观点和态度作出了符合实际的评价。恩格斯在这时也和马克思一样,对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公有制这种所谓的“共产主义的黄金国”不抱乐观态度。

       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俄国是当时欧洲的最后一个反动堡垒,这个反动堡垒的存在,极其严重地阻碍着欧洲革命的发展。只要在欧洲近旁存在着这个反动堡垒,欧洲的一切革命都会被它镇压下去。而当时俄国民粹派和民意党人反对沙皇政府的斗争日益高涨,推翻沙皇政府似乎指日可待。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支持俄国民粹派和民意党人反对沙皇政府的斗争,对民粹派关于俄国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的观点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不公开批评他们的错误,并在明确表达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面临着解体的严重危险的同时,指出它的发展还有另一种可能性,即不经过西欧那样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恩格斯在1875年写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中,在批判民粹派理论家特卡乔夫美化俄国的村社制度,指出村社制度和劳动组合的原始性、野蛮性、落后性,否认俄国农村公社自身能长出社会主义的同时,认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俄国的农村公社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他说:“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但是也不可否认有可能使这一社会形式转变为高级形式,只要它能够保留到条件已经成熟到可以这样做的时候,只要它显示出能够在农民不再分开而是集体耕作的方式下向前发展;就是说,有可能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而俄国农民无须经过资产阶级的小土地所有制的中间阶段。然而这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即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并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此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条件。”[7]282这就是说,恩格斯认为,如果俄国农村公社能够保存到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并且得到西欧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提供的物资条件的援助,它就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恩格斯在这里虽然没有使用后来所说的“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这个提法,但却明确表达了这个思想。

       马克思在1877年写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指出,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只适用于西欧由一种私有制形式转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的情况,不适用于俄国公社这种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农村公社制度,米海洛夫斯基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认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7]342。马克思的意思是说,俄国社会的发展不一定走和西欧社会发展完全相同的道路。他认为,俄国农村公社有两种发展前途:第一种前途是摧毁农村公社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第二种前途是在保存农村公社的前提下,取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积极成果,而又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7]340

       马克思在1881年致俄国民粹派女作家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一方面批判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原始性、野蛮性、落后性、封闭性,指出它遭到从各个方面来的破坏因素的摧残,正面临着解体的危险。另一方面又指出,它是与资本主义同时代的东西,并且欧美的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危机四伏,正在走向没落和衰亡。如果它能保持到美欧资本主义灭亡的时候,“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7]769。意思是说,俄国农村公社在欧美资本主义制度走向没落和衰亡的历史条件下,可以在欧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不遭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而利用它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实现由农村公社直接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

       马克思、恩格斯在1882年合写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指出当时的俄国,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在这种情况下,“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3]251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十分谨慎,既没有作肯定的回答,也没有作否定的回答,只是提出了一种设想:“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251

       从以上历史考察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在1875年至1882年这段时间内,都认为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发展前途:一种可能是农村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瓦解,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另一种可能是农村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得以保留,并在西欧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利用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但此后俄国及其农村公社和西欧的社会都发生了变化:一是俄国民粹派、民意党人推翻沙皇政府的斗争遭到失败,二是俄国农村公社及其土地所有制进一步瓦解,三是西欧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迟迟没有爆发。前两个变化属于俄国国内情况的变化,第三个变化属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俄国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俄国公社发展的唯一前途就是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

       关于由于国内情况的变化而导致俄国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丧失,恩格斯在1894年写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作了说明。他指出:马克思在1877年写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之所以认为俄国公社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因为“那时候俄国有两个政府:沙皇政府和恐怖主义密谋家的秘密执行委员会的政府。这个秘密的并列政府的势力日益壮大。推翻沙皇制度似乎指日可待;俄国的革命一定会使欧洲的一切反动势力失去它的最有力的支柱,失去它的强大的后备军,从而也一定会给西方的政治运动一个新的有力的推动,并且为它创造无比顺利的斗争条件。马克思在他的信里劝告俄国人不必急急忙忙地跳进资本主义,是不奇怪的。”[1]447但是,“俄国的革命没有发生。沙皇政府战胜了恐怖主义,后者在当时甚至把一切‘喜欢秩序’的有产阶级都推到了沙皇制度的怀抱里。在马克思写了那封信以后的17年间,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农民公社的解体都大有进展。”[1]447这些论述告诉我们,由于从1877年到1894年这17年间,俄国公社状况和俄国革命形势的变化,使俄国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大大减弱以至丧失。

       关于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导致俄国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逐年减少以至丧失,恩格斯在1893年2月24日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讲得十分透彻。他指出:“毫无疑问,公社,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劳动组合,都包含了某些萌芽,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展起来,使俄国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1]724但是,“实现这一点的第一个条件,是外部的推动,即西欧经济制度的变革,资本主义在最先产生它的那些国家中被消灭。”[1]724“如果在西方,我们在自己的经济发展中走得更快些,如果我们在10年或20年以前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那么,俄国也许还来得及避开它自己向资本主义发展的趋势。遗憾的是,我们的进展太慢,那些必然使资本主义制度达到临界点的经济后果,目前在我们周围的各个国家只是刚刚开始发展……而在这期间你们那里的公社却在衰败,我们只能希望我们这里向更好的制度的过渡尽快发生,以挽救,至少是在你们国家一些较边远的地区,挽救那些在这种情况下负有使命实现伟大未来的制度。但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不应当忘记,这种机会正在逐年减少。”[1]724

       令人十分遗憾的是,我国一些研究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学者,由于不了解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俄国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已经丧失以后,依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1875年至1882年讲的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具有可以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并认为十月革命的胜利就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这种设想的实现的证实和实践的检验。他们还指责认为马克思的设想没有实现的观点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11]这种认识令人匪夷所思。我们知道,“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国家,必定是前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的国家,根本不存在通过还是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问题。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那么十月革命胜利以前,俄国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呢?恩格斯在其逝世前夕,已经明确讲过:“俄国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奠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年轻的俄国资产阶级就把国家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国家在所有重要的经济问题上都不得不屈从于它”,“俄国越来越快地转变为资本主义工业国,很大一部分农民越来越快地无产阶级化,旧的共产主义公社也越来越快地崩溃”。[1]448-450到20世纪初,列宁更是多次明确肯定俄国已经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他在1895年底至1899年1月写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具体论述了俄国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赘述。既然俄国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前已经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当然也就不存在通过还是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问题了。

       三、对人的本质认识的发展变化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同整个马克思主义一样,也有一个孕育、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由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特点。

       马克思在1840-1841年写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下简称《博士论文》)中,由于受到当时青年黑格尔派布鲁诺·鲍威尔等人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认为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他在批判对神(上帝)的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时说:“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说明,例如,本体论的证明。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12]285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一些人的观点一样,把自我意识看成人的本质、本性,认为人高于神,人性高于神性。马克思强调自我意识的重要作用,把宗教的神(上帝)看成是人类的自我意识的异化,把自我意识看成是人的本质,这无疑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观点。但是他通过强调人类的自我意识的作用,把人看作能动的主体,高扬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比起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片面强调人的客体性和受动性,把人看成像钟表和机器一样,更容易通向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对于人的本质的基本看法,仍然没有超出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范围,即仍然是在人的精神领域内寻找人的本质。与《博士论文》时期不同的是,他不再把自我意识看作人的本质,而是把理性和自由看作人的本质。对当时的马克思来说,说理性是人的本质和说自由是人的本质是一个意思,因为他认为自由是“合乎理性的本质”[13]101。但马克思突出强调理性是自由的,明确把自由规定为人的本质。他认为,因为自由“是全部人类精神的类本质”,“因为对人说来只有体现自由的东西才是好的”[13]67,“没有自由对人说来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的危险”[13]74。马克思把理性和自由看作人的本质,无疑持的仍然是历史唯心主义观点,但他与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观点已经有所区别。他没有把自由看成孤立的主体的内在特性,没有把自由与社会现实割裂开来,而且他把自由的矛头指向普鲁士的封建专制制度,特别是普鲁士政府的书报检查制度,无情地痛斥这个制度。这些区别是促使马克思离开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由唯心主义历史观转向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重要因素。

       1843年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注重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写了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第一部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提出了“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论断,开辟了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与此相应,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看法也发生了重大改变,他不再在人的精神范围内寻找人的本质,而是认为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是人的社会特质。马克思认为人有两种特质,即自然的肉体特质和社会特质或政治特质。他指出:“国家的各种职能和活动同个人发生联系(国家只有通过各个人才能发生作用),但不同作为肉体的个人,而是同作为政治的个人发生联系,同个人的政治特质发生联系。”所以,“‘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它的胡子、它的血液、它的抽象的肉体,而是它的社会特质,而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14]29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既比把人的本质看成人类的自我意识或理性和自由等精神因素的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前进了一步,又比费尔巴哈过分强调人的自然肉体组织而忽视人的社会性、政治性的人本主义思想前进了一步。这种观点是马克思离开黑格尔转向费尔巴哈、又离开费尔巴哈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环节。

       马克思1844年2月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在向历史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在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上,尚未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首先,《导言》中提出了类似《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关于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的观点:“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14]199这些论述带有明显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其次,《导言》中提出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14]207这两个命题,依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命题。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个命题中,第一个“人”,是指个体的人,第二个“人”是指作为整体的人的“类”,是说“类”是个体的人的根本。在“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命题中,第一个“人”,是指作为整体的人的“类”,第二个“人”是指个体的人,是说“类”是个体的人的最高本质。这显然是费尔巴哈的观点。再次,《导言》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是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为指导的,例如他说:“德国惟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14]214

       马克思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的一部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否定性思想,认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性思想的伟大功绩,就在于猜测到了劳动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人的生活是与这种活动分不开的,只有通过这种活动,人才能充分发挥它所固有的普遍本性。马克思由此得出了作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观点。他说:“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就是类生活。这是生产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4]273马克思所说的作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劳动是人的本质,这种本质并不是现实的人的本质,而是设定的理想化的人的本质。把这种理想化的人的本质作为前提和衡量社会制度的进步与否的标准,就形成了用人的本质——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复归的公式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逻辑。这种观点不仅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而且也未完全克服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和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把人的理性作为衡量社会制度进步与否的标准的历史唯心主义色彩。

       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年秋至大约1846年5月,又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一书。这两部著作是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形成的著作。与此相应,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也臻于成熟。在这两部著作以及此后的其他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本质作了三个界定,即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

       关于第一个界定,马克思在《提纲》中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6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两个主要错误:第一,“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3]56第二,“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56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这一看法,已经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既与唯心主义的人的本质观彻底划清了界限,又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人的本质观彻底划清了界限。

       关于第二个界定,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3]67“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3]67-68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是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方面说明的。人与动物有很多区别,如人有自我意识,动物没有自我意识;人有宗教信仰,动物没有宗教信仰;人使用文字符号,动物不会使用文字符号;等等。但这些都不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是能制造并使用生产工具从事物质生产劳动,以获取自己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

       关于第三个界定,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15]514简单地说,就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本性)。马克思、恩格斯以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的伟大现实主义画家拉裴尔为例,说明人的需要受社会条件制约的情况:“和其他任何一个艺术家一样,拉裴尔也受到他以前的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社会组织、当地的分工以及与当地有交往的世界各国的分工等条件的制约。像拉裴尔这样的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发展他的天才,这就完全取决于需要,而这种需要又取决于分工以及由分工产生的人们所受教育的条件。”[15]459马克思、恩格斯还把人的需要与现实的人的规定、使命、任务联系起来说明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他们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15]328-329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二章,把人的本质区分为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两个方面。他说:“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16]704我们撇开“效用原则”不谈,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人的一般本性”,是指一切人所共有的本性,是指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我们把它称之为人的一般本质;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是指不同历史时期的人和同一历史时期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各自具有的特殊本性,我们把它称之为人的具体本质。上述关于人的本质的第二个界定,即劳动是人的本质,属于人的一般本质;上述关于人的本质的第一和第三个界定,即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属于人的具体本质。

       我国理论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学者,有些人忽视或不太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的发展变化过程,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他们在《提纲》和《形态》以前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如人的本质是自我意识、人的本质是理性和自由、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等等,当作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本质的成熟理论,与《提纲》和《形态》以后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并列在一起,加以宣传和在课堂上讲授。这使人们在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的认识上产生了一定的混乱、曲解和误解。

       四、几点有益的启示

       通过以上三个问题的历史考察以及对理论界一些学者在这三个问题上产生的曲解和误解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既然是发展着的理论,我们就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它。整个马克思主义以及它的每一个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都不是一经形成就凝固不变、停滞不前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不断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的。2004年4月27日,李长春在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深入研究和准确阐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基本观点,帮助人们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17]这段论述被理论界简称为“四个分清”。一些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学者,对“四个分清”产生了一些误解。首先,有人认为只有那些“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判断”,才是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不断发展变化的理论,而那些“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是一经形成就永不变化的。实际上,即使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充实自己的内容。其次,有人认为,“四个分清”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成四种类型,它们分别属于“四个分清”中的某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一些课题组在写“四个分清”的总结报告时,大都是这样做的。这是过于机械的理解。实际上,每一条“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同时都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判断”,都有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名义下被附加上错误观点,都有可能被教条式地加以理解。再次,现在理论界有些人在讨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个问题。我认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可以在原则上加以界定的,而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是很难说清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卷帙浩繁,有很多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这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又可以按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分成不同的层次,谁能一一列出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哪些是马克思主义次一级的基本原理呢?我想即使是最熟读、精通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者,也很难做得到。我们编写的各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材,也只是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一些基本原理,而不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任何一部教材,都不可能穷尽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阐述。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个问题完全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第二,要用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列宁指出:“哲学史和社会科学史都十分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主义同‘宗派主义’毫无相似之处,它绝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一种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恰恰相反,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是在于他回答了人类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他的学说的产生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极伟大的代表人物的学说的直接继续。”[18]309我国一些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学者“唯我独马”,认为只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讲的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甚至认为只有自己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是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都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歪曲和背离,甚至有人对“西方马克思主义”这个名称都提出质疑,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不姓“马”,即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我并不否认,“西方马克思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我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有些理解确实有意无意地歪曲和误解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对于他们的这些曲解、误解应该予以澄清,这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有不少独到和合理之处,吸取它们的合理思想,对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不可缺少的。

       第三,在马克思主义的教学和研究中要把“史”、“论”、“著”有机结合起来

       “史”是指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论”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著”是指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例,我国高校大多数哲学院系,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选读三门主干基础课。这三门主干基础课分别由不同的教师讲授。这种课程设置的弊端在于把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分割为三门不同的课程,而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师又往往不太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的研究,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教师也不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的研究,讲授某一本或某几本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的教师又不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的研究。这种肢解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做法,很难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甚至会对它造成各种曲解和误解。我建议我国高校的哲学院系,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三门课合并为一门,以讲授马克思主义主要的哲学经典著作为重点,使学生通过学习和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第四,要撰写一批马克思主义专题史

       我国已经出版了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等等。这些都可以称为“通史”。我国还很少见就马克思主义的某一个基本原理的发展史,我把这种发展史称为“专题史”。只有“通史”,而没有“专题史”,对马克思主义的教学和研究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在我国高校哲学院系,在本科生阶段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通史,在硕士研究生阶段仍然讲授这种通史,这在深度和广度上只能有量的扩张,而不可能有质的飞跃。所以硕士研究生对于听“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课程的兴趣不高。我建议高校哲学院系,要编写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史,如唯物主义各种形态的演变史,辩证法各种形态的演变史,哲学基本问题的发展史,历史(社会)与自然的关系理论的发展史,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发展史,“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发展史,社会发展“合力论”和“交互作用论”的理论发展史,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发展史,国家与革命理论发展史,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发展史,人类解放和无产阶级解放理论发展史,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发展史,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理论发展史,人的本质理论发展史等等。在本科生阶段讲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通史”,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讲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史”,使教学由浅入深、由通到专,不断拓展和深化。

       第五,要编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

       为了帮助学生和党员干部学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就需要编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近些年来,我国编写出版了一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这是十分可喜的。但是,我发现不少导读有一个通病,就是简单地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教材中的概念和观点,说明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这种做法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学生和干部深入学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首先,这种做法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简单化、教条化、凝固化。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不同著作中,对同一个概念和同一条基本原理的阐释往往不完全相同,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中的同一种解释取代不同经典著作中的不同的阐释,势必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简单化、教条化、凝固化的理解。其次,这种做法离开经典作家个人的特点、风格和气派,离开经典作家论述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时代的具体历史背景、学术背景和语境,难以准确地把握作者的原意,容易出现对作者思想的偏离、误解。再次,某一部经典著作或这一部经典著作的某些篇章,本来是用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一环扣一环地阐明马克思主义某一重要的基本原理的,有些导读却把这些基本观点分隔开来、孤立起来加以论述,使读者看不出经典作家论述的内在逻辑联系。例如,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四章,本来是用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系统地说明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这一极其重要的基本原理的,有的导读却把这一系统说明分割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阐述了阶级斗争的作用和根源、论述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四个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使读者很难深入系统地理解恩格斯的逻辑性极强的阐述。最后,经典著作中有一些概念和观点,具有较大的难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很难涉及和解释清楚这些难点,达不到释疑解惑的作用,这个任务应该由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承担。现在出版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只注重归纳、概括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而且这些概括和归纳又往往是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中移植过来的,而不注重对经典著作中难点的释疑解惑。例如,有人写的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导读,不指明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两个命题仍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命题。有人写的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导读,对于“交往形式”和“生产关系”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异同,不作任何解释,甚至把二者视作完全相同的概念。有人写的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的导读,对马克思所说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7]314是指未来社会哪一发展阶段上的什么性质的国家制度只字不提,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有人写的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书的导读,对列宁所说的“正在消亡的国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阶段,可以叫做非政治国家”[18]166、“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但没有资产阶级”[18]200中的国家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国家以及这种国家与马克思所说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也是只字不提。这样的导读对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帮助不大,忽略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之间的差别。因此,从事马克思主义教学和研究的学者,需要改进写作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的指导思想和写作方法,写出一批高质量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以帮助学生和党员干部学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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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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