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各实验区研究热点述评_东疆论文

综合配套改革各实验区研究热点述评_东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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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8)06-0040-07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正式批准设立至今已历经三年多的发展,其数量也从最初的上海浦东新区增加到现在的六地,改革试验的广度和深度更是不断加大。随着各试验区的设立和实践探索的不断深入,其理论研究逐渐增多。现有研究大体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在宏观层面上,主要是研究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内涵、基本特征、建设目标与思路等基础理论;在微观层面上,主要是针对某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改革条件、功能定位、改革模式和路径举措等进行具体研究,一些论著还就试验区的某个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进行了专题研讨。本文所指的分区研究主要集中在后一层面之上,拟对当前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各个试验区所做的研讨,特别是热点问题进行分析。

一、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热点

理论界对浦东新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综合配套改革的理论诠释,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以往经济特区的区别,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任务和为其献计献策等方面。

在对综合配套改革理论诠释方面,有些学者认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涵义是“顺应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内在要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国家所建立的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动力,以全方位改革试点为主要特征,对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试验区。”其最大优势是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制定权,试验区可以较好地凭借这种优势寻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郝寿义,高进田,2006)。这种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还有学者就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具体作用进行深入探讨,指出其发展还需要有自生能力,以便使试验区全面突破和获得持续发展,而且需要对其他地区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认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征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综合配套改革实践过程中,持续、和谐和规范将是衡量综合配套改革成效的关键性标准;二是改革重心转向政府管理体制,通过规范政府行为,使市场化改革、法制化进程、国际化环境和和谐化社会有机结合在一起,切实地保证改革试验适合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适应发展环境变化,顺应发展战略的转变,试验成果体现出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的动态统一(杨建文,胡晓鹏,2007)。

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方面,结合国家对浦东新区的改革要求,现有研究一般认为浦东新区应当建立制度完备、运行高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充分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有效机制,形成有利于实现统筹、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环境,形成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开放经济相适应的经济运行规则体系。针对基本目标,浦东新区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责任型政府;推动要素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提高经济运行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探索建立人力资源优先积累机制,全面有效地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障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科学的调节机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形成适应国际通行做法的市场运行环境等(蒋应时,2007)。

在对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一些学者还提出了自己对浦东改革举措的建议,如重塑理念,消除原有的“唯地区经济发展”和“长官意识”等理念,扭转长期存在的优先发展导向下的路径依赖和惯性理念,培育起从全国大局出发,把改革试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作为基本的理念,把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地贯彻在改革思路之中;关注利益协调问题,既要关注经济利益方面,减少中央与地方和各试验区之间的利益摩擦,又要关注权力利益方面,处理好放权和用权的关系(杨建文,胡晓鹏,2007);加强与其他试验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加强统筹区域的发展,借鉴世界经济特区和我国经济特区的运行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徐全勇,2007);把深化政府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科技管理体制和区域联动机制的改革作为进一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着力点(张仁开,罗良忠,2008)等。

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此方面的研究成为试验区研究的一个特色。有的研究指出,浦东新区按照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加强行政监管的要求,重点进行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二是围绕加强依法行政,探索执法管理新机制;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四是改革企业登记制度,鼓励公众创业(徐全勇,2007)。

二、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热点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滨海新区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基础和战略意义,与浦东新区及以往经济特区的比较,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路径和目标,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所面临的障碍以及对改革试验提出的政策建议六个方面。

现有研究认为,滨海新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基础条件在于其经济增长速度快,以现代制造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特征显著,经济的外向型格局已经形成,港口、土地、区位等自然条件优越以及天津在过去的改革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等(赵修春,2007)。基于以上条件设立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兼具了国家、区域和本地三个层面的战略意义。在国家层面,它是新形势下对深化我国经济改革有效途径和突破体制障碍有效方式的探索;在区域层面,它有利于全面提升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张坤,肖绮芳,2006);在本地层面,它有利于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实现成为北方经济中心的功能定位(戴学来,2006)。

另一个较多关注的研究角度是将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和深圳特区相比较,由于深圳和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比较早,已经基本完成了以工业拉动经济增长的过程,在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滨海新区还处于制造业的扩张发展阶段,第三产业还比较滞后,生产型的现代服务业在GDP中所占比重较低,区域整体的经济能级比较低,所以滨海新区的改革将围绕创建全国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进行。由于滨海新区还处于制造业扩张的产业发展阶段,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与浦东新区突出改革的综合配套性和深圳特区完善改革的工作机制不同,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还处在消除基本制度障碍的基础性改革阶段(杨建文,胡晓鹏,2007)。在制度环境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和深圳特区也有显著差异。还有学者在对天津、上海和深圳三地综合配套改革进行研究后认为,三地的改革试验面临一些相同的障碍。一是体制障碍,由于三地受到部门分割、城乡分割和区域分割的限制,对综合配套改革的实践会有一些体制上的制约;二是功能障碍,三地在服务功能的形成,政策功能的协调,制度功能和区域整合功能的形成方面还比较差;三是政策障碍,三地的先行先试比较宽泛,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需要突破一定的政策障碍;四是思路障碍,即三地在综合配套改革阶段需要摆脱过去发展思路的束缚(陈文玲,2007)。

关于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基本特征,有学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改革措施的综合配套性。滨海新区的改革试验是以经济改革为主,涉及社会领域、政府体制、涉外经济、生态环境等在内的全方位、多领域的改革;二是改革的试验与示范性。滨海新区通过先行试验一些对全国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开放措施,既可以解决制约滨海新区加快发展和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实现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也能够为全国的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三是改革内容的层次性。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包括面上的共性改革和先行先试的改革两个层次(赵修春,2007)。

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路径选择方面,现有研究认为既不能延续以往那种政府强制性的改革路径,也不能完全放弃政府的引导而依赖经济主体的自发制度变迁,而要将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转变为政府引导的诱致性改革,从而发挥各方面的改革积极性(郝寿义,2007)。还有学者提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经济运行机制架构,认为应该以理论界的研究成果为依据,以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为指导,以决策机制、信息传递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主体,从而确保滨海新区经济运行机制的高效运行(黄松玲,郭小平,2007)。

对于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所面临的障碍,现有研究认为既有加速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间的问题,也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区内协调发展机制的问题(赵修春,2007),同时由于新区结构复杂,其本身由不同的行政和功能区组合而成,如果不能解决区域内整体的一体化问题,区域整合功能的形成将会受到限制(陈文玲, 2007)。针对这些障碍,学者们建议滨海新区将以下工作作为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举措:创建全国一流的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建立土地整理储备制度;探索建立功能区带动行政区发展的联动机制;建设开放程度最高的东疆保税港区;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加快相关配套法律体系的建设;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等(国家发改委体改所课题组,2007)。未来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既要依托现有比较优势的支撑,更要构筑一些新优势,如发挥区域优势,增强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国际航运与物流、海滨休闲旅游、改革开放示范化先行和生态宜居这五大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滨海新区的产业竞争力;完善区域服务功能,提高滨海新区的服务效率等(戴学来,2006)。此外,还有的论文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置于建设中国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角度进行探讨,认为要高度重视深化涉外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自由贸易港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国际化研发转化基地和良好服务环境;注重发挥制度迁移机制作用,提供有利于发挥门户作用的体制保障(李家祥等,2007)。

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是滨海新区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现有研究认为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条件,包括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为东疆保税港区提供了政策支持;天津港的改革发展为建设东疆保税港区奠定了扎实基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创新实践,为建设东疆保税港区进行了有益探索;东疆港区大规模吹填造岛,为建设保税港区构筑了有利的地理优势(孟广文,2007)。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实现国际集装箱港与自由贸易区二者融为一体,将特定的港口作业区与仓储、物流、加工区等赋予自由贸易港区的发展政策。建成适应国际枢纽港要求的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和现代金融服务等基本功能的保税港区(李文增,2006)。在未来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方面,有的学者建议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以高起点、宽视野搞好规划建设;在开发建设经营体制、口岸管理体制、综合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体制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建立和完善法规保障体系;积极主动地做好资本运作;把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建设(孟广文,2007)。除了对东疆保税港区的研究以外,有关金融改革的研究也是滨海新区研究的显著特色,包括对滨海新区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引导基金的探讨,设立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和OTC市场的研究等。

三、成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热点

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设立的首个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明确目标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首个在不同行政区域同时进行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对这一试验区的研究,多是以成都或重庆单独作为研究对象,对各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成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条件和意义,与深圳特区和上海、天津试验区的比较,成渝试验区所进行的具体改革实践的介绍和经验总结等。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点突出和所辖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方面在全国比较具有代表性,有的学者认为这些因素决定了国家选择在成都和重庆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廖元和,2007)。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我国新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迫切需要,是由经济体制改革转向经济社会全面变革的关键承接点,也是国家明确西部经济发展战略的启动点和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阎星,高洁,2007)。

众多成果从比较的角度对成渝试验区进行研究,其中既有将成渝试验区与深圳特区和上海、天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进行比较研究,也有将成都和重庆进行比较研究。学者们认为,与深圳等老经济特区相比,成渝试验区的综合配套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完善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国内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探索有效途径,改革的动力来源主要是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廖元和,2007);与上海和天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比,成渝试验区的改革目标是基本建立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的体制机制,形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探索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问题,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找到西部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张克俊,何飞,2007);将同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和重庆相比较,两地除了在经济发展水平、行政体制环境和自然条件方面存在差别,两地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点和难点也不同。成都要解决和探索的是城区与郊区(县区)、大城市与周边卫星城市的城乡统筹发展。而重庆需要解决和探索的则是主城区、郊区、县域的城乡统筹发展,即一个省域范围内(中心)城市与农村,市域经济与县域经济的统筹发展,特别是要解决和探索库区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都市提出了“全域成都”、重庆市提出了“一圈两翼”的发展模式(刘世庆,2007;刘昌用,2008)。

由于成都和重庆在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方法已经有过一定的探索和实践,所以对该试验区研究的一个特色是对其前期统筹城乡改革举措经验的总结。有的研究提出,成都市对统筹城乡发展所做的探索,主要是以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三个集中”为核心,以完善市场化为动力,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进行推进的。通过这些实践,成都市在化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成都市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径主要是通过“三个集中”构建统筹城乡的空间格局,通过完善经济基础发挥统筹城乡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上层建筑为统筹城乡提供保障(阎星,高洁,2007)。针对重庆市的研究认为,重庆市在九龙坡区进行了城乡统筹、城乡就业、城乡交通建设、农民变市民、市政设施的管理以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探索。其主要精神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具体做法是农民用宅基地交换城市住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社会保障福利。在九龙坡区范围内,有稳定非农收入来源的农产和重庆市三峡库区云阳县境内的移民农产,如果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经申请审核,可登记变更农村户口为九龙坡区城市居民户口,同时获得宅基地和承包地方面的一次性补偿,并在城市安置方面获得一定优惠。农民转为市民后的宅基地指标纳入区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退出的承包地由各镇土地流转中心统一登记造册,由各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统一管理和经营。虽然重庆市已经在九龙坡区进行了一定的改革探索,但这只是一种区域型的改革,不能完全代表重庆试验区的全部,重庆试验区肩负着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探索道路的任务,因此在未来的改革中还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如何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引导资本和技术与土地相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廖元和,2007)。

通过这些探索和实践,学者们认为成都和重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包括综合配套改革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全面系统科学规划,重视民生权利,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发动农民和企业参与等(龙玉平,2007)。在以后的改革探索过程中,成渝试验区还应该从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的实际出发,确立自身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进一步抓好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深化重大项目和资源开发体制改革;坚持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重的改革路径;打破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金融创新等(刘世庆,2007;刘从政,2007)。

四、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热点

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设立的首个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标的改革试验区。现有对这一试验区的研究也多是对武汉和长株潭分别进行,研究的关注点与前几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比有些分散,但讨论最多的是对“两型社会”内涵的认识,设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意义,关于两地“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未来发展路径的设想和建议等。

在对“两型社会”内涵的认识方面,现有研究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基本含义入手,认为“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提高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要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明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来亚红,2008)。有的学者认为,“两型社会”的理论依据是生态文明建设,其提出的目的旨在探索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以此破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等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实现体制机制的整体创新(荆继绵,2008)。所以“两型社会”建设既是一个战略目标,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来亚红,2008)。

对武汉和长株潭地区设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意义的研究主要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国家层面,有的研究认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国家促进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和中部崛起的战略举措,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探索,也是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李春洋,2007);二是地区层面,有的研究认为“两型社会”试验区的设立,对武汉和长株潭地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具有加速器的作用(龙正才,2008;荆继绵,2008)。

现有研究中对武汉和长株潭试验区各自未来发展路径的关注比较多,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对于武汉城市圈的改革途径,有的学者认为,武汉城市圈应该走区域创新发展之路,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分三步进行,第一阶段以项目合作和政策协调为起步,在城市圈内部寻求和拓展互利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实现合作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第二阶段的改革重点从一般的项目合作向复合型网络建设转移,工作重点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移;第三阶段进行高度融合的经济密集区建设(杨云彦,2007)。有的学者认为,武汉城市圈在建设“两型社会”的探索过程中,应该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张纪录,2008)。还有的学者认为,应该以差异化的发展战略推进武汉城市圈的综合配套改革,具体举措是:成立发展改革研究院,为试验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咨询;进行金融创新,提高内生型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争取商务贸易、民航、交通、海关大通关试点,强化区域交通与流通优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提供动力源泉;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构建“两型社会”的社会保障创新机制;探索主体功能区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利用国土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开辟经济发展的新空间(曾翔,2008)。

针对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的思路,学者们提出应该在明确改革目标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城市群内区域协调机制的形成问题,进行政策创新试验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验(来亚红,2008)。同时,还应该增强全民建设“两型社会”的意识,建立“两型社会”产业结构和服务体系,发挥好省市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荆继绵,2008)。按照“两型社会”的发展要求,长株潭城市群在未来发展中要着重培养“两型产业”的发展,其基本路径有:一是传统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发展循环经济,探索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路子;二是发展本身资源消耗少、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产业;三是发展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陈利文,2008)。有的研究还提出要以“两型产业化”解决“产业两型化”的困难,进而实现“消费两型化”和“行为两型化”(王强,2008)。此外,现有研究还认为,长株潭城市群未来应该在城市群的资源节约模式,城市群的环境治理模式,城市群的产业发展模式,城市群的基础设施建管模式和城市群的公共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来亚红,2008)。

五、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分区研究的启示

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分区研究呈现出值得注意的特点

关于各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是伴随试验区的设立就开始的,至今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涵盖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众多方面。通过对现有这些分试验区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分析,我们认为现有研究所呈现出的一些突出特点值得关注。

第一,研究角度的实践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虽然只有三年多时间,但是有的试验区在国家正式批准设立之前就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改革实践,这些改革实践为学者们研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现有这些研究普遍从实践的角度出发,而并非是纯理论探讨。在对以往实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人员总结改革经验,为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全面推进提供政策建议。

第二,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现有关于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各个试验区的具体需要进行的,在具体改革目标的指引下,思考试验区的特点与改革路径等。例如,浦东新区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以现有成果的很大部分就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探讨;滨海新区改革中的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是近期的重头戏之一,因此很多学者集中就东疆保税港区的体制建设等展开了研究。

第三,研究方法的比较性。在现有研究中,学者们较多地运用了比较的方法来分析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以往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间在改革环境、改革目标和改革任务等方面的比较,研究适合当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的路径和方法。

2.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分区研究已取得有重要意义的成果

现有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深入分析了改革的必要性、特点、途径与对策,提出了许多创新性见解,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及其理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现有研究开拓了各试验区改革探索的思路,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推进提供了指导。专家们在以往改革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理论的应用和分析,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机理和探索路径等提出了各种解释和设计。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各地不同的改革条件和背景出发,研究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方法,为各地改革的决策者提供了丰富的参考和指导。

第二,现有研究深化了综合配套改革的理论,使其逐渐成熟。关于各地区改革的原因与特点的分析,直接充实了我国整体上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必要性的认识;关于各地区改革路径与方法的探讨,更是深化了整体综合配套改革途径的理论。随着各试验区改革探索的不断深入,专家们对综合配套改革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宽,研究对象不断丰富,研究层次不断深入。这些研究成果积淀在一起,既深化了综合配套改革的理论层次,同时也为未来相关研究的进行提供了理论支持。

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分区研究仍需深化探索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立的时间毕竟不长,各试验区所进行的真正意义的综合配套改革实践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现有对各试验区的分区研究还主要集中在改革的意义、改革目标、改革面临的障碍和发展路径等一些基础层面上。这些研讨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探索的最初阶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是随着各试验区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的理论研究也需要紧跟改革实践的发展,甚至超越改革实践的发展,为综合配套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因此,针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还可以从多方面进一步深化。

第一,加强试验区改革举措的配套性和协调性研究。我国的改革开放历经了30年,已发展到强化综合配套改革的阶段。以往那种单方面与单项推进的改革方式已经不能解决当前大部分体制上的问题,需要通过配套改革举措来攻克体制上的障碍,实现改革的目标。然而配套性改革并不是几项改革举措的简单加总,而是需要使各领域的改革紧密相联,不仅不同领域的改革互相协调、互为条件,在同一改革领域内部也需要不同改革举措之间协同配合、互相促进。通过提高试验区改革举措的配套性和协调性,可以避免出现因某一方面改革滞后而形成的体制瓶颈,或因某一方面的改革举措过于超前而导致混乱。从现有分区研究看,这方面的研究还尚显薄弱。

第二,加强经济理论对试验区改革实践的指导。我国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一个新生事物,综合配套的改革方式也是第一次使用,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还缺乏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综合配套改革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种情况下,对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应该进一步关注经济理论对改革实践的指导,注重将一些理论运用到改革实践的分析中,如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指导试验区内部统筹发展和试验区对周边区域发展的带动,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指导改革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创新等。这样做有利于提高分区研究的高度和水平,从全局和长远意义上指导地区改革实践。

第三,加强试验区改革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的研究。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特征是先行先试,要形成解决普遍层面问题的成功经验,并将这些经验推广到全国其它地区。从全国的角度看,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推广是与试验区改革实践成功同等重要的事情。但目前的研究似乎还很少涉及改革经验的总结及推广的方法、措施和机制等问题。随着各试验区改革实践和成效的显现,就此方面的研究必将不断涌现。

收稿日期: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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