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在政治课中的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性学习论文,课中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颁布的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修订)明确提出采用“研究性学习”方法,规定用于开展学生课堂活动和相关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总课时数的20%,这就为研究性学习在政治课中的探索和实践提供了指导方针和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理论学习,针对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实际,作者从以下3个方面做了探索和实践:
一、独立研究与合作研究相结合
在具体教学中,独立研究应与合作研究相结合,具体体现在“三步走”方案中:
1.学生先预习自学,独立研究当堂所学教材的内容,列出知识体系,结合手中资料,深入领会所学内容,并通过尝试练习来检检测研究成果,使每个学生拥有一份私人的进程表,而不是教师制定的进程表,从而逐步提高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
2.独立研究后采用“研究小组”形式自由组合,为学生提供一个与人沟通交流的时空,让他们互相分享成功的喜悦和探索真理的激情。
3.学生在进行独立研究、合作研究时,并不意味着教师无所事事,而是不断收集分析学生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扯得远”的同学收回来,把“钻牛角尖”的同学拉出来。然后,针对学生提出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适时点拨指导,真正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主导。
二、课内研究与课外研究相结合
思想政治课的课内研究以知识积累为主,以认知能力的片面发展为主,以虚拟经验的学习为主。要想更深入地自主探究,进行知识的迁移应用,还必须借助于课外研究,参与社会实践,增强直接经验。
在学习初二法律常识时,我做了以下探索与实践:
1.针对《婚姻法》的内容,把小品引入课堂,学生在课前自编自排小品,课上表演,把结婚的法定条件、计划生育、尊老爱幼等内容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动员学生利用节假日走出学校,深入社会,分组调查研究诸如家乡的婚姻自由现状、不同历史时期的结婚证,到民政局观察结婚登记的过程等。
2.在学习《选举法》时,带领学生亲临本村或居委会换届选举现场,通过观看选举过程,采访候选人、选民等形式,正确认识选举的内涵及法律程序。
3.学习《诉讼法》时,或带领学生到法庭旁听,或在班内组织“模拟法庭”,通过直观方式,把学生推向学习的最前沿,激活学生的创造欲望,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三、学科内研究与学科间研究相结合
高考改革实行“3+X”方案,不少地方把X定位于综合科,既有文综合、理综合等小综合形式,也有文理大综合,实际上是对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考查,因而在学习上实行“单打一”是行不通的,必须综合梳理各学科相关、相近的知识点。例如,“环保问题”贯穿于初中3年的课程中,在初二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在回顾初一内容的同时查阅初三内容,使环保内容形成完整的体系。
同时,环保问题不仅可以在学科内综合研究,还可以跨学科综合研究,因为环保问题还涉及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为此,在教学过程中联系相关学科教师形成“导师团”,指导学生展开研究,并通过手抄报、专题报告、论文等形式展示出来,这样既巩固了所学知识,又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正如张玖在《家长眼中的研究性学习》中指出的:“研究性学习没有标准答案,不能套用现成的公式,遇到问题要靠自己想办法,实在比以往的学习难得多。”
当然,研究性学习目前处于试验阶段,难免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出现一些失误,诸如学生成绩短期内下降是正常的。但我们相信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会思考对于学生的学习过程至关重要,也是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