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的大展示_民族团结论文

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的大展示_民族团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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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当前,影响我国城市民族关系的因素主要有四个: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全球化背景下的媒体宣传问题;清真饮食业的清真不清或者假清真问题;城市少数民族职工下岗问题。这些问题,给城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城市已经摸索出了一些十分宝贵的经验:

北京城市民族工作堪称我国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的典范;上海城市民族工作代表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的方向;武汉城市民族工作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建立服务型体系的一个典范——

北京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城市,全国56个民族在北京都有分布。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在全市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200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1538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1.8万人,与2000年相比,居住在北京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万人,增长22.1%,年均增长率为4.1%,超过同期常住人口2.4%的年均增长率。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4.3%上升到2005年的4.7%。在京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满族32.5万人、回族25.1万人、蒙古族5.5万人,分别占北京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为45.3%、35%和7.7%。

北京模式:和谐型城市民族工作经典体系

北京模式,实质上就是以牛街为代表的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的工作模式,是一个以和谐民族社区建设为内容,以政策引导、资金帮扶、全面协调为手段而构建起来的城市民族社区工作规范体系。北京城市民族工作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紧扣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围绕改善居住环境、维护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落实宗教政策、提升民族教育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稳步推进传统民族街区融入城市现代化进程之中,为城市民族社区建设提供经典范例。

城市的传统民族街区一直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关注的重点,也是外界了解城市民族关系的重要窗口。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历史形成的少数民族街区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原有主体少数民族与新增加的其他民族、古老建筑的保护与现代社区的兴建、民族教育的发展与民族特色的维护、民族经济的振兴与传统生活习俗的传承等等,都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何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使民族街区在旧城改造中既保留民族特色又融入到城市现代化进程之中,是当前我国城市民族社区建设遇到的重要课题。北京市围绕牛街和谐社区建设,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一个经典范例。

北京建立的和谐型城市民族工作经典体系,集中反映在5个方面:

一是关注旧城街区改造向现代社区建设转化过程中的和谐民族关系。在牛街传统民族街区的改造过程中,北京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了民族习俗、保留了民族特色,也美化了民族社区环境、提升了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有力地推进了民族和谐关系健康发展。

二是关注新增民族成分融入到主体少数民族过程中的和谐关系。在外来民族成分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新进入牛街的汉族居民逐步适应回族居民的生活方式与习俗,赢得回族居民的认同,不同民族成分的居民和谐相处在同一个社区。

三是关注传统民族特色经济向现代民族产业转化中的和谐关系。北京市紧紧抓住牛街清真食品产业这个主线,通过加大政策及资金帮扶力度,在保留民族特色经济的基础上,大胆推进民族产业化与现代化建设,使城市民族经济重现了生机与活力,使城市民族特色经济较好地与城市现代化建设接轨。

四是关注非主体信仰群体同主体少数民族信仰群体间的和谐关系。牛街作为传统民族聚集区,信教群众主体是穆斯林。长期以来,伊斯兰教信仰群体同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信仰群体,从未发生因信仰不同而引发的矛盾与冲突,各宗教信徒之间建立了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和睦相处的和谐关系,将民族和谐关系延伸到宗教和谐关系。

五是关注少数民族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演化进程中的和谐关系。牛街坚持民族教育的办学特色,建立了从幼儿园至小学到中学的义务教育体系。在推进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化方面,市委、市政府给予了积极支持,全面推动民族学校硬件设施现代化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民族教育与时俱进,对外开展交流与交往,使民族教育走在全市义务教育前列。

应该指出的是,北京城市民族工作并不仅仅限于牛街和谐社区建设,但是牛街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堪称我国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的典范。

上海是我国少数民族散居城市。在其7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移民,以其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和汉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上海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共同发展了上海日益发达的经济,共同缔造了上海这颗镶嵌在祖国版图上的东方明珠。同时,上海城市民族工作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此次“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关系”专题研讨会在沪举行就是基于此。

上海因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从各地大量引进各类人才,其中包括了许多少数民族人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来上海经商、求学以及婚嫁来沪的少数民族人数日益增多。近十年来,上海少数民族人口规模扩大了2/3,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上海已有53个(仅缺阿昌族和德昂族)。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上海少数民族人口数为103639人。上海在经济文化繁荣的同时,也充分展现了各民族大团结的景象。

上海模式:建立互动型城市民族工作全景体系

所谓上海模式,就是在城市民族工作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帮扶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与城市的社区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与城市的宗教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与帮扶民族教育工作、城市民族工作部门与其他工作部门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交流的互动式桥梁,全方位地推进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向更加广泛的领域与更高的层次发展。其基本工作经验可以概括为: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配合国家发展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民委工作中心,抓住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心问题、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深入谋划工作手段,全方位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建立起民族工作部门在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上的地位与影响力。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民族工作的对象、范围、领域、任务、手段、方式、方法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民族工作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对原有的工作对象、范围、任务及方式方法做出适当的调整。如何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国家关于推进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东西部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提出工作总体方针?如何围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将“十一五”发展规划转化为工作意见?如何围绕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国家民委中心工作,拟定工作思路?上海在这些方面进行了开创性探索与实践,并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全景式工作体系,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一个互动型的工作样本。

上海互动型城市民族工作全景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搭建城市民族工作与民族地区对口帮扶的互动平台,实施城市资金、人才、技术资源向民族地区输送的工作目标。上海民宗委选择云南德昂族作为对口帮扶对象,调动上海方方面面的资源帮扶德昂族,促成上海与云南签署了许多重大合作协议,开创了一个城市帮扶一个民族的先河。

二是营造城市民族工作与城市社区工作的互动氛围,实施少数民族人士服务城市少数民族社区居民的双赢工作思路。上海通过民族联谊会、各街道民族联谊小组、居委会的民族联络员,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全市的民族工作网络,将社区民族工作向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延伸,建立了利用社区资源为少数民族服务、利用少数民族资源为社区服务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城市民族工作与城市宗教工作的互动机制,实施城市宗教工作与民族地区慈善事业相结合的工作设想。上海民宗委积极引导五大宗教团体参与支持云南德昂族的帮扶工作,重点解决德昂族办学条件及学生生活寄宿困难,开创了城市宗教工作同民族地区帮扶工作相结合的新路。

四是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与民族教育帮扶工作的互动方式,实施城市民族工作全面服务于民族教育发展的工作意图。上海在开办西藏班、新疆班的过程中,开展了“上海也有我的家”的活动,推动来自民族地区的学生融入到上海城市居民家庭生活之中,使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既培养了人才,又增强了民族团结。

五是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部门与城市其他相关工作部门的互动体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有效利用相关部门工作资源的工作策略。在利用城市相关工作部门的资源为民族工作服务方面,上海民宗委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通过上级主管领导协调相关工作部门的力量,配合做民族工作,在此基础上调动上海各区县、各单位、各宗教团体的力量,共同参与。

上海的民族工作对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有较大的启示作用,可以说是代表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的方向,许多工作思路与工作方式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和吸收。

武汉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目前,2000年武汉市少数民族人口规模达54245人,比1990年增长了43.3%。少数民族共有49个,暂无乌兹别克族、德昂族、保安族、塔塔尔族、珞巴族、基诺族。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回族20578人、土家族13516人;超过千人的有满族4740人、壮族4141人、蒙古族2683人、苗族2569人;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有侗族925人、瑶族743人、朝鲜族688人、彝族616人、畲族531人。

武汉模式:建立服务型城市民族工作创新体系

以市场为纽带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呈现多样化、常态化、复杂化趋势,进入大城市务工、经商、求学、旅游的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多,这给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如何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与加强城市规范化管理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之间达到统一?如何在建立城市综合民族工作网络与建立民族关系调控机制之间实现突破?这一直是武汉城市民族工作努力探索并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武汉市民族工作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各民族之间交往关系出现的新变化,以全方位服务为核心,通过转变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了一套不断完善的服务型民族工作创新体系。该体系包括政策调控、法律调控、制度调控及宣传调控等4个方面:一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武汉适时调整并制定了少数民族参与市场竞争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优先录取等相关民族政策,确保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获得更多受教育的机会,从政策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创业、就业及升学等方面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二是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条例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后,武汉相继制定了《武汉市城市民族工作办法》和《武汉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对少数民族事务的工作机构、干部培养选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安排、合法权利保护、特色建筑保护及尊重生活饮食习俗等各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使协调民族关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通过建立促进民族团结的民族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为了有效协调民族关系,武汉建立健全了包括民委委员制度、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访制度、外来少数民族联系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在内的较完善的工作制度,这些对于保障民族关系向着和谐稳定方向发展产生了较好作用。四是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教育意义突出的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针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武汉定期举办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竞赛、宣传日等,广泛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增强全社会促进民族团结的共识。

武汉城市民族工作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典范,因其成绩突出,近年连续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广州市目前有53个民族,全市1100多万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将近30万。少数民族人士经营的饮食、机械、纺织、皮具、贸易的企业已接近1000家,从业的少数民族人员22万多人,约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总数的80%左右。

广州模式:在民族工作进社区、进基层上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方面创造新经验

抓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广州市民族宗教局认真组织区(县级市)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团体负责人、民族代表人士以学习会、座谈会、讨论会、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研究,并经常举办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培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理论水平:同时编印《民族政策文件专辑》、《民族知识问答》、《民族政策文件汇编》、《民族知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方便干部群众学习和掌握;还不断通过媒体多方面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寓民族政策知识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如指导基层单位和民族团体利用庆祝民族节日、少数民族联谊等活动开展一些民族政策知识竞猜或有奖问答游戏等。

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和进步。广州市委、市政府从1996年底开始,与广西百色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6年多来,投入财政资金和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总计达2.8亿元,捐物近3000万元;实施经贸合作项目约200个,金额近90亿元,引进境内外合作项目36个,投资2亿多元,引进资金近1亿元;援建修建160所学校,资助特困学生7000多名;在广州培训百色地区干部约900人,安置劳动力18万人。对广州唯一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畲族村多形式、多渠道扶持其发展经济。

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广州市政府从1991年开始,每隔4年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共表彰先进(模范)集体46个、先进(模范)个人196人。其中有3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4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和广东省政府表彰。

多年来,市民族宗教局还积极协调和联合教育、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市民族宗教局与市民盟每年都组织畲族村小学生与广州市市区小学生共度“六一”儿童节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从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2002年,市民族宗教局和团市委等单位联合组织了“两广同饮一江水,各族少年手拉手”活动,共组织了100名广西小学生走进广州的100个家庭,与本市学生共同欢度“六一”节。其中,有10名小学生是从全市民族宗教界支持的1000余名广西贫困学生中挑选出来的。

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建立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建立市、区、街民族团体网络,协调和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活动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市、区、街各级民族团体和组织12个。包括3个市一级民族团体: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和满族历史文化研究会,6个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组)和1个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1个街道民族联谊会。经过10多年的实践证明,有了民族团体这一少数民族的工作载体,不仅拓宽了城市民族工作的路子,还扩大了民族工作的影响,涌现出一批热心参与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先进分子。

建立基层民族工作责任制,打牢基层民族工作的基础。市民族宗教局认真总结和分析近年来广州基层民族工作的情况,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广州市基层民族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党政机关对民族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市、区(县级市)、街(镇)各级城市民族工作责任,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

坚持依法管理,致力于创造各民族平等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规范其行为,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3年4月,仅新疆、西藏等地少数民族到广州办企业的就有320户,从业人员1701人。对少数民族到广州从事经营活动,工商等部门对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对无照经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进行规范和管理,贯彻“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原则。

强基固本,狠抓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广州市民族工作在做好固本强基的同时,努力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为做好民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南京是全国民族和宗教工作重点城市之一,全市现有回、满、蒙、壮、藏等48个少数民族,84000多人,占全市人口1.35%,是全省乃至东南沿海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城市。全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4个宗教,信教群众近3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300多人,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89处。回族是南京市人数最多、历史最久的少数民族,对南京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力最大。因此,回民殡葬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这三个方面是当前影响南京市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

南京模式:把握和协调民族关系发展趋势,由过去的被动向现在的主动协调发展

举办大型活动,培养和增进全市人民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少数民族、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2000年以来,南京先后举办了20多场各类大型活动,如“宁藏儿童手拉手”、《少数民族风情艺术作品展》、“56个民族服饰展”、“清真烹饪大赛”、“民族政策条例宣传月”、“民族工作进社区现场会”、“少数民族下岗职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以满足少数民族生活需要为重点,积极有效地做好清真网点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清真网点建设和清真食品供应,是南京市民族工作的重点。

依法管理,推动城市民族工作适应新形势,规范有效地发展。2000年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尝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来维护少数民族权益,收到显著效果。2004年,南京市又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研究出台了《加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

探索和拓展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途径。建立社区民族工作机制,明确民族工作社区化管理的任务。以街道、社区、居委会作为延伸的城市基层民族工作网络;以帮扶少数民族困难户、拓宽少数民族就业渠道作为社区民族工作的起点。2003年,对278户特困少数民族家庭全部落实了“低保”,享受政府给予的经济上的补贴。对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分别制定了特殊政策给予关怀;救济与帮扶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关心贫困少数民族群众;成立社区“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站”,发挥社区优势,妥善化解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矛盾和纠纷,为维护稳定服务。

深圳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有54个少数民族共22万5千多人居住在深圳,加上汉族是55个民族;随着今年9月18日两位珞巴族同胞落户中国民俗文化村,标志着深圳已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座汇聚齐56个民族定居的城市。

深圳模式:民族工作促进城市多元化的发展

深圳的少数民族与内地城市的少数民族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的特点,主要反映在6个方面:

年纪轻。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人口平均年龄28.65岁,少数民族也以年轻人为主体,平均年龄比全市平均人口年龄还要低1个百分点;

文化程度较高。在深圳的少数民族人员文盲率为零,小学程度的也极少,主要是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而且有许多专家学者,少数民族人才按人口比例也要高于内地;

没有专门的聚居区。深圳市的少数民族因来自五湖四海,分布在各个行业,几乎每个部门都有数量不等的少数民族人员,因此,基本上以杂散居为主;

民族感情比以前更浓。深圳市的少数民族都是远离故乡的外来人,在异地相见,即便是以前素不相识,也会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在某种程度上民族感情比在内地时会更为浓厚;

上进心很强。由于深圳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在环境的压力下,少数民族人员普遍不甘落后,通过上补习班、专科班、夜大、函大等不断“充电”,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联系面较广。深圳的少数民族除了在工作和生活上的联系之外,许多还与本市的民族界人士和本民族地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有的甚至拓展到港澳台和海外,有些还义务地为本民族地区承担着联络的任务,采用各种形式为本民族人员和地区传递新的信息和知识。

从深圳民族问题发展的趋势看,充分印证了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许多城市,都是在这一规律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多民族性。加拿大的多伦多市,有各种民族的人,讲91种语言。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人口流动的范围还会越来越广。把来深圳的多民族人员凝聚在一起,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特区建设的热情,对推动深圳市现代化建设事业将会发挥很大作用。

深圳民族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城市多元化的发展。深圳刚建市后在一段时期是属于单方面发展的城市,曾被一度戏称为“文化沙漠”,到80年代末逐渐向多元化发展,这其中也包含吸收和引进少数民族的思想文化,如“锦绣中华”和“中国民俗文化村”内的景点、各种民族精品展和画展、各类民族艺术表演、各样民族饮食文化等等,丰富了深圳的文化。所以,少数民族进城虽说是为了自身发展,但由于少数民族都有各自的特点,他们在融入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也给城市带来了许多具有民族特点的思想文化,许多优秀的思想文化随着城市发展被逐渐吸收,融入城市的主流文化,从而丰富了城市的内涵。

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起间接的带动作用。深圳市采取“招工扶贫”的办法,使一部分少数民族家庭率先走出了贫困。在此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员进城务工,不仅解决了自身的贫困问题,还学到了一些技术和经商的本领,回到家乡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同时,由于深圳地理位置特殊,内外联系方便,成为内地对外联系和招商的理想之地,不少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有关的经贸洽谈会和招商会在此举行。每年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100多批、3000多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干部和企事业管理人员还来深圳参观、学习、考察。

把深圳建设成为展示党的民族政策的一个前沿“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深圳的“窗口”作用也在不断扩展,内涵有了更大发展。而外国人也不仅仅把深圳看成是观察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窗口”,而是把深圳作为一个观察中国的“窗口”,透过深圳看我国的政策、看我国的法制、看我们的思想变化等等。因此,深圳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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