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规划局瓯海分局 325005
摘要: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已经逐渐建立了一个较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为使城乡规划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与实施科学民主化是必然趋势,其关键就是让公民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来。本文通过探究城乡规划管理与科学民主化实施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对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举措进行论述。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科学民主化;公民参与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核心是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关键就是要公民参与。所谓参与(Participation),就是让人们有能力去影响和参加到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和行为中去;而对公共机构来说,参与就是所有民众的意见得到倾听和考虑,并最终在公开和透明的方式中达成决议。城乡规划管理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让公民参与其中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的社会形势对城乡规划管理的要求
城乡规划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城市空间上的协调,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城市建设的合理有序进行。
目前我国城乡规划管理有几个特点[1]。第一,能够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导向。第二,重视公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关注公民的利益和权利,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共安全等问题,将以人为本的概念贯穿到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第三,突出城乡规划落实执行过程中的法制性。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为依法治国,因此在此基础上,我国的法律逐渐完善,公民对法律的意识和对法律的应用能力也越来越高。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社会需求的快速增长,且不断变化;社会的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不同的利益诉求需要平衡与协调;公民民主、法治意识日益觉醒。在这些前提下,为能最大限度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的作用,必须要让公民更过的参与其中,不能再是传统的由政府绝对主导的模式。
二、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性
(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城乡规划的基础工作就是基础资料的收集。包括现状资料的采集、当前建设存在的问题的调查和汇总,公民意愿的调查和汇总等。传统的收集方式都是被动的方式,通过统计资料、现场取证、问卷调查等。因为其被动性,使得其采集的资料,科学性、准确性受到影响。通过公民参与的方式,使公众主动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能更详尽的了解现状基础资料,更准确的了解公众的意愿,更全面的了解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而大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二)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管理与公民之间存在着信息交流障碍,城乡规划的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能及时的告知公民,导致公民无法深入了解城乡规划,从而公民出现阻挠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因此,要促进城乡规划有效的实施,首先就要让公民了解城乡规划的真正含义,提高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积极性,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满足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愿望,双方一起努力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2]。
三、公民参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征询内容不合理导致参与性不高
虽然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作用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但是真正实施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效果却不是非常乐观,甚至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真正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比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征求公民意见的时候,形式单一,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导致公民参与的效率不高,管理部门征求公民意见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这就要求问卷中的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针对性,语言要简明准确,考虑到公民对利益需求的多样性,问卷内容要充足,从而保证公民能够深入的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并且能够提出合理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
(二)公民主动参与意识淡薄
公民没有形成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识,大多数都处于被动参与的形式而不是积极的自愿参与,这样公民即便参与了城乡规划管理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公民参与的范围不够广泛,意愿不够强烈,导致意见结果不能代表公民对利益真正的需求。公民如果没有强烈参与城乡规划的愿望,就会在被询问过程中不耐烦或者敷衍了事,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把自己真实的需求表达出来,因而不能提供真实的情况。
(三)缺乏法律保障
虽然法律法规规定了城乡规划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制度以及听证制度,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内容上却没有明确规定,往往仅对大的布局方案进行公示,公众所能掌握的信息两不对等,政府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不管是听证的最后结果认定,还是公示公告内容的解释,其权利仍然集中在政府部门手中,影响公众参与热情和程度。其次,程序仍未理顺。公民对城乡规划的编制、许可等提出的意见,如何受理、处理、反馈等未做明确规定。再者,受理的范围狭隘,往往仅针对直接利害关系人,其他公民主动参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缺乏途径。
(四)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途径存在问题
目前,公民获取国家信息的方式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然后用书面等形式提出意见,这种交流途径是单一的,信息传递的途径也是单一的,不能真正做到公民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3]。同时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也缺乏专门收集公民意见的部门,公民意见不能及时的得到反馈,从而影响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公众看不到、也看不懂那些规划图纸,没有动员、激发和用公众可达性的方法做公众参与,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众参与。
四、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公民参与能力
加强宣传用以提高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识,提高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积极性和兴趣,还要加强公民对参与城乡规划管理重要性的了解,激发公民参与的热情。我国城乡规划政策一直是依靠行政部门的决定为主,公民都是被动的执行,长此以往就失去了积极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意识,因此,我们应该让公民了解城乡规划是需要全体公民参与的政策,并且能为自身带来利益,通过参与城乡规划管理能够完善自身的权利。要让公民大规模的参与到城乡规划,就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宣传公民参与的方法,普及基本的规划知识,经常开展讲座等活动,让公民能够更直观的了解城乡规划,了解最新的新闻动态并且积极的提出自己的意见。
(二)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一个完善的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体系,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城乡规划没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产物,处于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因此,要保证公民参与城乡规划政策能够长期平稳的发展,就要建立一条完整的城乡规划公民参与的管理体系,让公民参与城乡规划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公民参与的合法性以及公民和相关部门之间做到信息畅通交流,也保证了公民的自身利益和应有权利。我国的城乡规划方案只有一部分是公开的,剩下的部分都是保密的,导致公民得到的信息不完整,从而影响了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的效果,所以,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公开性,让公民获得全部的信息,保证信息的连贯性,公民只有对城乡规划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也只有保证政府和公民之间交流通畅,才能让公民的意见及时的得到反馈从而应用到城乡规划管理中。
结语
城乡规划的决策不能再搞政府的“一言堂”,政府绝对主导的城乡规划存在着极大的盲目性,由此带来的随意大拆迁、大建设已经极大伤害了公众的利益和情感,其实施的科学性也存在很大质疑。因此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也是提高其科学性、民主性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邢海峰.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其制度化[J].团结,2009,(4):36-38.
[2]常乐.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性分析[J].才智,2014,(12):302-302.
[3]宋慧斌,赵建卫,张经纬等.走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困境的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2,(9):136-138.
论文作者:郑婷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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