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转制科研院所内外部环境的对策_科技论文

改善转制科研院所内外部环境的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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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要,2000年,广西对全自治区直属27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进行了改革转制工作,目标是采取多种形式,把大多数依赖政府拨款的事业型科研机构,改造成为面向市场的科技型企业。截止2000年底,以完成企业法人登记作为转制标志的16个院所完成转制工作,领取了独立企业法人执照。但是,科研机构转制目的和成功的标志不是科研机构简单地完成企业法人登记,走向市场。科研机构转制后,应该成为科技创新的实验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基地,广西经济建设的领头羊。要达到这一目的,就目前转制科研院所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企业为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条件,同时,更需要政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科研机构成功转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转制科研院所内部条件

(一)固定资产存量少,达不到规模经营要求。截止2000年12月,23个院所固定资产总额11651万元,比1995年的11249万元增加402万元,仅增长3.6%。但人均固定资产56258元,比1995年的40920元减少15338元,减少37.5%。净资产总额28695万元,人均净资产13.85万元。目前,只有6个院所有中试基地,并且都不是经济实体,长期处于自研自产自销状态,达不到市场运作所要求的规模,科研成果难以产业化。

(二)资产结构不合理,不良资产比重大。1.闲置设备多,在用设备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六五”—“九五”期间,科研院所大多承担国家指令性项目,项目由政府分配,资金由国家拨付。项目和资金分别来自于中央和自治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资金来源多元化,但都属于国家拨款,渠道单一。由于资金基本上随项目下达,由项目资金形成的设备大多限于该项目研究的专用设备,通用型不强,项目一旦完成,设备即告闲置。其次,科研院所的设备大多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或者院所成立时购置的,早已过了淘汰期。由于缺乏设备更新经费,造成设备淘汰型闲置。

2.资产毁损和待报废数额占现有资产比重较大。根据清产核资资料,截止2000年12月31日,23个院所全部资产损失净额为9386万元,占现有全部资产的23%。其中,已毁损和待报废固定资产3430万元,流动资产损失净额2575万元。

3.应收帐款数额大,帐龄长。截止2000年12月31日,23个院所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数额为6466万元,其中,70%帐龄在一年以上,17%帐龄在三年以上。

4.资产组成单一,国有资产比例偏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广西区直独立科研机构开办时均为全民所有制,大部分产权是清晰的,但资产组成单一,国有资产比例偏大,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不利于经营机制的转换。按照现行规定,由国有资产派生出来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因此,除有明文规定的如技术转让酬金可提取出来作为集体资产外,几乎所有资产皆为国有资产。

(三)融资能力不强,资本扩张能力弱。按加权平均计算,截止2000年12月31日,23个院所综合自有资金率70.2%,流动比率1.92:1,速动比率1.82:1,资产负债率338%。自有资金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过高,一方面说明单位资金安全性高,偿债能力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单位偿债能力未得到有效释放,营运资金基本上靠自有资金。按照经济学一般常识,在赢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较好的资产负债率可为其带来更高的收益。凭借科研院所产品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深远的市场潜力,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应该对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明显的放大作用,也称“杠杆效应”,但是,这一效应在科研院所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单位内部自身探询,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营者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导致不愿意冒资本扩张的风险;二是科研院所对获得项目经费和依靠行政权力的贷款资源比较熟悉,但不善于依靠自身信用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三是科研院所素质过低导致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人才结构不合理,特别缺乏既懂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长期以来,科研院所以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为主,只管出研究成果,不必致力于经营管理,导致科研院所人才结构严重失衡。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多,经营管理人才少,既懂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如凤毛麟角。二是专业技术人才中,从事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占近一半。据统计,截至2000年,23个转制科研院所高级职称人员272人,中级职称人员678人,初级职称人员471人。以上人员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占90%。专职管理人员中只有1人获高级会计师职称,98人无任何职称。转制科研院所在编生产类工人和后勤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太大,据统计,2000年底,转制科研院所在编生产类工人和后勤管理人员约572人,占总人数的27.6%。

(五)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资源浪费严重。经过几代科研人员的努力,广西科研院所新产品和技术储备还是不少的,以广西科学院下属的四个转制院所为例,截止2000年底,四个院所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已达193项,但是其中最终转化为工业产品的成果不足5%,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的比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了科研院所本就紧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

(六)转制科研院所的经营理念和思想观念问题。科研院所已进入市场,但市场机制尚未进入科研院所,少数单位甚至还未进入状态,表现在:科研院所人事、晋级、劳动、分配制度缺乏竞争和激励创新。只有1个院所实行了竞争上岗制度,极少数院所取消了干部与工人的界限。院所内部的承包,有一定作用,但由于核算范围过小,科技人员各自为战,出现了课题小型化、力量分散化、行为短期化的负面影响,科技优势和潜力未能很好发挥。等靠要思想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单纯依赖政府扶贫脱困及部分职工的观念仍停留在“我是国家职工,为国家干活,靠国家养活”的计划经济时代,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根深蒂固。

(七)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不分,转制科研院所承载了不应有的负担。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社会职能主要应由政府承担,经济职能主要应由企业承担。但是,目前政府与转制科研院所之间职责划分不清,科研院所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政府没有理由既将科研院所推向市场,又要其承担不属于他们的社会职能。

二、转制科研院所外部环境分析

(一)客观经济大环境对科研院所转制的影响。宏观经济外部环境对转制科研院所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广西经济基础薄弱,大型骨干企业少,对科研院所进入企业的意愿不强。第二,全社会对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认识不足,资源消耗型粗放式经营模式和简单扩大再生产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扭转。这两个因素导致科研院所在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困难,也难以开展技术服务和科技中介机构业务的情况下,唯一的转制方式就是只能转变成科技型企业,导致转制方式的单一性。第三,全球经济衰退之势蔓延,中国企业经济不景气情况下,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困难,加上院所本身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弱,改制后财政对院所拨款减少,管理者为维持企业生计只能将主要精力放在吹糠见米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上,导致大部分院所脱离自身优势,变成单纯的生产经营性企业。院所初级产品多,深加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初步实行产业化的技术和产品寥寥无几。

(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建立。这个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对科研院所的人事和财务管理脱节。23个转制院所,人事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财务由自治区科技厅管理。科技厅制定的转制方案,没有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但转制方案实施的重要环节如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等,如果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科技厅制定的方案将很难实施;科研与经济脱节。我们现在的科技工作管理体制是多年形成的,科研院所双重领导,双重管理,而两者又不能有机结合。科技主管部门的科技项目计划与行业发展需求有差距,科研院所的研究开发与市场、与企业的需求有差距。这种差距使得科研院所难以真正依靠科技进步求得发展;科研机构及专业重复设置。有些科研院所一分为二,大致从事相同的专业研究,科技投入不足与科技资源浪费并存。如从事机械研究的就有广西机械研究所、广西农机研究所、广西水力机械研究所;从事化工研究的就有广西化工研究院、广西化工生物研究所、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投资主体缺位。到目前为止,谁是国有资产出资人,谁具体行使投资者的权力尚没有统一、规范的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成了事实上的投资主体,这不利于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同时为主管部门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经营者的定位不适宜,难以激励管理者的创新和冒险精神。由于对科研院所经营管理者等同于国家干部对待,一方面导致经营管理者付出与所得相比,另一方面,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经营管理者安于现状,缺乏创新和冒险精神。

(三)科研院所缺乏良好的融资环境。到目前为止,广西符合科技发展特点的投资机制和机构,以及相应的担保机制和机构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与科研院所广泛的融资需求不相适应,融资和担保困难,造成科研院所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严重匮乏。原因在于:政府主流意识形态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偏好使有限的贷款资源投向了政府偏好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基础产业;科学研究固有的风险使中央银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政府对科研院所的支持政策在银行防范风险的情况下难以执行;科研院所的资产基本上属于国有资产,在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下,银行贷款经营形成的收入也属于国有资产,科研院所负债经营有风险无收益,院所融资意愿不强;科研院所产权界定困难、抵押贷款难以推行。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转制科研院所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已经严重制约了院所转制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转制,只不过增加27个小型国有企业而已,离政府对科研院所改革转制的初衷与目标相距甚远。为此,政府与科研院所一起,在如下方面要有所作为。

(一)要促进政府各部门和科研院所的观念创新。科技领域是一种全新的实践,这种实践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变革,也由此产生了许多新的观念,而旧的传统观念同时并存,并会严重阻碍新技术的应用及产品的普及,在这新旧交替过程中,面临着深刻的观念冲突,要抓好科技企业,必须先抓好观念更新。

政府的思路必须创新。观念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为了促进我区科研院所改革,政府部门必须切实更新观念,转为思路,切实树立“科教兴桂”的战略思想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和理论上。按照有利于院所转制,有利于院所发展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为科研院所服务。要将转制科研院所比照幼稚新兴产业对待,要扶持但不要干预,既要帮助其完成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本积累,又要对科研院所松绑,积极推行转制科研院所无行政主管部门改革。

科研院所必须全方位的经营创新。为实现科研院所资本最大增值的目标,院所管理人员必须开拓思维,学会全方位的经营创新,学会商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不能等资金,不能等政策,也不能等政府的安排,要依靠政府但不能依赖政府。

(二)促进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基础上的产品创新。

1.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和产品,首先需要政府勇于创新。

政府应在三个方面下大工夫:首先是增强创新系统各主体包括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的有关组织的创新能力。其次是处理好知识的生产、转移和应用即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技术只有在有效地运用于产品时,才能对经济发展产生巨大贡献。再次是政府应介入技术生产、应用传播的全过程而又超脱于各创新主体之外。

2.科研院所需要有现实而远大的战略目标。

在科研院所进入市场的同时,将市场机制引入科研院所,将主导产品的研发与政府的经济发展方向及建立广西支柱产业的需求相结合,通过走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投入→产出→再应用研究→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形成院所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跟踪、开发、引进、推广成熟的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最终达到将科研院所发展成为“科技型、经营型、集团化”企业的战略目标。

3.科研院所对自身的市场定位。

科研院所在多种机遇中,要找准切入点,选择最适合自己发展的模式,将市场需求作为自己的研究目标。广西机械研究所“九五”以来确定了“面向中小企业,促进技术创新,为广西经济服务”的经营宗旨,建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CAD/RP/CAM系统,为120家企业提供CAD/CAM技术咨询服务,培训CAD人员650名,举办演示会、报告会35次,推广CAD软件220套,为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及模具设计制造150套(件),为175家企业咨询、查新355次。既找准了自己发展的路子,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效益,又帮助中小企业从事产品创新,缩短产品周期,降低开发风险。

(三)建立符合科研院所特点的人事用工制度。首先,要取消限制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其次要取消对国有经济职工过多的保护。此外,还要取消劳动者的各种“身份”,如干部、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变过去的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加速人才流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四)建立灵活有效的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应彻底改变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体系模式,在国家未对科研院所工资制度改革出台统一的办法以前,将转制院所员工原定的工资标准作为虚拟档案工资保存,在此基础上,根据各院所自身特点,探索不同的分配制度。

第一,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将所有人员分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三大类,分别按不同人员及职责,分别实行年薪制岗位工资或计件(时)工资。

第二,丰富和完善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与途径,根据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重新确定分配原则。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贡献、绩效挂钩。

第三,扩大科研单位的分配自主权,建立起重业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转制科研院所应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可以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法。允许转制科研院所根据业务需要高薪聘用高层次拔尖人才。

第四,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保证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后的奖励兑现,允许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先富起来。

第五,积极探索“员工持股、期权激励”分配方式,实现分配机制的创新。

(五)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转换经营机制,使院所尽快摆脱政府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这一点,关键是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政企分开问题。要在政府与院所之间建立起合理的职责分工,权责分明,并在制度上加以规范。以后,政府对院所的支持,应以项目招标形式为主。政府确定新产品研发、引进、推广项目,院所通过竟标完成后,形成的产权以国家所有、国资作价入股、院所回购的方式取得。二是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国有股“一股独大”是政府干预企业改革的物质基础,是目前妨碍科研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源。政府应该通过改变科研院所资产结构,解决好集体资产、个人资产、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进入转制科研院所问题。

(六)建立高速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目前,中央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相当重视,分别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如面向农村,以推广成熟技术为主的星火计划、以高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技术产业国际化为目标的火炬计划以及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学院组织实施的产学研工程高技术产业化计划,主要目的就是未来应对中国入世后工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广西作为一个欠发达省份,在入世的冲击面前,更应有紧迫感,将提高我区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七)分清科研院所的经济与社会职能,重新整合机构与资产。

1.将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和专业合并,实行资产重组,减少管理人员。在重组和合并过程中,除方案由政府部门确定外,人事、资产等事项的处理应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来运作,政府不得过多干预。

2.划分科研院所的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将科研院所内部的非盈利公益性机构集中起来,统一管理。撤消所有科研院所情报研究机构,将其职能归并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撤消所有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在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领导下,按类别、性质成立相应的检验、检测中心。

3.在上述改革无法马上到位的情况下,要按照科研院所的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将其职能明确为企业部分和事业部分。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于企业部分的职能,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按市场经济规则运行。对于事业部分的职能,按国家有关非盈利性机构管理和运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机制。

4.对于有保存价值的存量科技成果、技术储备和公益性科研产品,在组织专家逐一甄别的基础上,由财政安排资金收购。以后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项目,一律由政府列入产品研发目录,按照招标的方式运作。

(八)为迅速实现转制科研院所资本扩张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让转制科研院所借鸡生蛋,是目前解决其科技投入,实现资本扩张的最有效办法。

1.经营管理者必须努力学习金融知识,掌握金融理论,了解金融工作特点,学会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实现资本扩张。

2.政府部门要加快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工作步伐。在界定产权工作中,特别要摒充那种狭隘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概念,解决好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积累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利用技术管理要素创造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归属划分问题。要强化人力资本参与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国有资产,可全部和部分转制院所集体资产。

3.尽快确定科研院所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解决投融资主体缺位问题。

(九)培养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首先,政府要切实推崇“重视人才、尊重知识”,对企业家的价值、地位重新正确定位;其次,推行“高薪养廉”,但重要的是明确法人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企业家既不可碌碌无为,又不能追求额外的隐性收入;第三、推动院所领导向高新技术企业家的转变。科研院所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学习,要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学习,要向成功改革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学习,向那些在市场运作中得到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家学习,学会认识市场、开拓市场,学会财务分析,成本核算。

(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1.政府要加强对科研院所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统计资料表明,“九五”时期和“十五”时期,政府对科研院所的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基本建设投资欠债太多。对广西这样一个经济基础薄弱,传统产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相当大比重的省份,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任务更为艰巨和急迫,政府部门应尽早做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专家建立新产品研发项目库,大幅度增加科研经费预算。

2.发展广西的风险投资业,组建广西风险投资公司,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鼓励与扶持。特别是像广西这样风险投资业正处在萌芽状态之时,政府支持的范围更应该是全方位的,包括:加强对风险投资的宣传、制定发展规划、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在行业发展初期提供资金支持、进行税收减免、制定风险投资法规、对风险投资的运作实施监管等等。

3.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和加速折旧措施,鼓励科研院所走内涵扩大再生产。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经验看,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大都采取对此类专业实行税收抵免、纳税扣除以及研究开发用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式。自治区政府近年来虽然对科技进步给以越来越大的关注,对现有财税政策也作了一些调整,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局限,财税政策在促进科技进步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应有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其政策取向、政策组合、政策手段运用等方面还有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政策作用和政策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4.培育已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转制院所上市筹资。目前,在转制院所中,广西化工研究院、广西轻工研究院、广西绢麻研究所等在科技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已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政府推动这些企业上市,不仅可以解决其企业扩张所需资金,而且可以推动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5.院所本身要打消担心技术外流的顾虑,利用科研成果,大胆开展合资、合营。同时,要发挥职工在院所改革中的作用,调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一是实行企业经营者和技术经营骨干群体持股,二是采用职工持股会的办法,建立职工与院所的纽带关系,使职工承担改制的风险,分享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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