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_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论文

深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_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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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改革不合时宜的干部制度提上了日程。党的十二大,以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为突破口,揭开了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序幕。20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努力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使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和完善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取得初步进展

80年代初,在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倡导下,建立并实行了干部离退休制度,从而为实现新老干部正常交替、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现在,到达任职年龄退休已经成为广大干部的习惯。在1998年的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就有495名省部级干部从领导班子中退下来, 有17名正部长级干部担任副部长级职务,有28名副部长级干部担任国家局副局长级职务。截止目前, 全国已有离休干部180 万人, 退休干部900万人。这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 各地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有的通过科学界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准确认定不胜任现职的对象;有的通过建立任期制,推行干部聘任制和试用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有的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中实行竞争上岗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已深入人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规划和目标的落实,改变了一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年龄偏大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改善,活力明显增强。这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新提拔进省部级领导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达399名;省级人大、政府、 政协班子成员中45岁左右的由17人增至3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占82.2%、95.2%和86.8%;国务院组成部委正副职98.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党和党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1986年1 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此后,中组部根据这个《通知》精神,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多项具体规定。1995年,中央制定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个《条例》既坚持了我党历史上选拔任用干部的优良传统,又总结了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新鲜经验。《条例》颁布之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及配套措施,改变了过去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中制度不健全、一些方面无章可循的状况,提高了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选拔了一大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同时,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对抵制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和公开程度大大提高

20年来,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各级党委在干部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无论是选任还是委任、聘任的领导干部,各地普遍采取了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和支持群众荐贤举能。1992年起,中央组织部大力推广吉林省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领导干部的经验,各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规模不断扩大,工作进一步规范。据初步统计,到1997年6月,全国先后有29 个省区市公开选拔厅局级领导干部400多名,县处级干部4700多名。一些地方, 还把群众参与了解、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有关制度。如黑龙江省大庆市、江苏省宿迁市,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即对党委常委会讨论拟提拔任用的人选,通过媒体或公文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

各地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要严格考核干部,并且把它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的要求,研究探索新时期干部考核工作的新方法,通过对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严格科学的考察,尤其是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全面准确地识别干部、选任干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1995年,中组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通知》,同时在全国选择了9个地(市)共140多个县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河北、内蒙古、云南、宁夏等地已在全省(区)范围内开展了实绩考核工作。通过实绩考核,激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争创实绩、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推动了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顺利进行。河北省自1995年以来,就有170多名县(处)、地(厅)级干部在实绩考核中被降职或免职。 1996年,在中央指导下,中组部首次对全国107 年省部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届中考察,共考核了98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 不少地方和部门对地厅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也进行了届中考察。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不调整领导班子就不考核的状况。同时,各地还对完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总结各地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组部制定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届中、届末考核制度,推动干部考核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规范,范围逐步扩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加大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易地交流工作的力度,不少地方实行了党政一把手和组织、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易地任职。在这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有108名省部级干部交流任职,其中有22 名省区市党政正职交流任职。新提拔的副部级干部交流面达到30%。山东省在地市党政班子换届中,一把手交流面达79%以上。1998年底还在16个省区市推荐29名地厅级干部在全国范围内交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组部有计划有步骤组织的第一批地厅级干部跨省交流。这些年来,不断从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干部到地方、到老少边穷地区任职或挂职锻炼,从地方和少数民族地区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增长了干部的实践经验,加大了交流工作的力度。

六、干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制度逐步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具体规定。近年来,各级党委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和规定。1997年1 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2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制定的党纪处分规定。1997年3 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二是切实加强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1997年5月, 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1998年,中组部先后三次组织检查组,对15个省区市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中组部和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相继设立了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解剖了一批典型案例。这些举措,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同时,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三是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谈话制度、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回复制度和诫勉制度等,有力地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改变了以管理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企业干部的状况,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形成。企业用人自主权扩大,在企业内部,打破了工人与干部的身份界线,普遍实行了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制。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面,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是改革了选拔任用方式。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已经改变了单一的委任制,实行委任、民主选举、公开选拔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招标投标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并举。深圳、上海等地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心,专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搜寻、评价、培训、推荐和咨询服务,在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了市场机制,实行市场配置和组织配置相结合。二是建立和加强监督。如建立健全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财务总监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等等。三是改革分配制度,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办法。如实行年薪制、奖励期股、建立企业经营者奖励基金、实行重奖重罚等,充分调动和保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制度。1997年至1998年8月, 按照中央的部署,对全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普遍考核。各地各部门共抽调近21.5万人(次),组成了5.5万个考核组, 考核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18.5万个,考核企业领导班子成员75.6万人。考核后,全国共调整企业领导班子7.1万个,占考核总数的38.4%,调整班子成员15.6 万人,占考核总数的20.6%,其中降免职43761人,占调整人员总数的28.1%。经过这次考核,加强了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素质有所提高,一批亏损企业的面貌有了新的变化,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20年,是干部制度改革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深化、硕果累累的20年。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项事业的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未来、开拓前进。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对今年干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必须坚持的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组部把干部制度改革作为1999年组织工作的一个重点,对各项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使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有关论述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逐步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健全一种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当前,要继续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上下功夫,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根据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加大推进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易地交流的工作力度,使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达到新提拔干部总数的一定比例。要利用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契机,普遍实行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县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领导干部,尽量扩大交流范围或定期轮岗,党政主要负责人逐步做到易地交流提拔。要完善和推进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建立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健全科学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对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决定任用前向群众公示,实行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和聘用制等,要积极探索,扩大试点,总结经验。对不同层次领导干部实行任期任届制、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以及防止考察干部出现失真失实等问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出有效办法。总之,要通过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把群众公认原则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公正用人,从制度上克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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