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简析我国加入“经济联合国”久拖不决的代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久拖不决论文,联合国论文,鱼与熊掌论文,代价论文,我国加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参与“经济联合国”的谈判(即加入关贸和世贸的谈判),从“复关”到“入世”(即“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简称)已历时10年。目前入世谈判又进入一个“十字路口”,诚然需要我国审时度势对此作出重大抉择。国内经济转型的持续和新旧体制的交错粘合,中国威胁论的传播与影响,国际经济问题“政治化”和国内问题“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区域集团化兴起与多边贸易体制增强“并驾齐驱”,联合国经济职能的弱化与世贸作为经济联合国的形成,41年前亚非万隆会议到今天的亚欧曼谷首脑会议的召开(昭示了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与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亚太经合(APEC)制度化建设与贸易自由化范围的拓宽,台湾入世谈判的基本结束,值此背景,有必要对中国入世谈判久拖不决的沉重代价作新的分析。
政治主权上的代价
1.影响国际威望 80年代中期以来,是否参与以关贸和世贸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是衡量一国是否负责任地参与国际社会和该国国内经济是否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重要尺度。中国十几年“渐进式”改革开放确实给中国经贸带来了较大的发展。 经贸出现较大发展的同时, 中国于1986年7月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西方社会一开始基本上是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待中国这一重大举措的。
但是,治理整顿的进行,前苏联、东欧巨变的爆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终极目标的确定以及中国复关谈判的悬而未决等因素,致使包括诸多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开始重新评估中国经贸发展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影响的其他涵义。
另外,中国在联合国多边政治领域所奉行的“进攻性”外交政策策略和在多边经济领域所采取的“防御性”政策策略越来越形成鲜明的对比。加之中美间复关、最惠国待遇、贸易不平衡、纺织品转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矛盾的公开化。再者,连一些中小国家与地区和转型经济体如蒙古、台湾省和保加利亚等都准备按自由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入多边贸易体制。这样一来,国际社会开始对中国是否负责任地加入多边贸易体制产生疑虑。此种疑虑正因我国入世久拖不决而与日俱增。
2.助长“威胁论”的传播 西方近一个时期的舆论普遍认为,中国经贸体制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是导致中国入世谈判久拖不决的根本性原因。中国经贸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中方的出价与主要贸易大国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要价以及中方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目的与西方对此问题的战略考虑等方面所存在的较大差异,决定了这场入世谈判的复杂性。国际有关舆论认为,中国在入世谈判中所持的强硬立场,不仅说明了其试图利用政治优势(少承担经济方面的义务)加入经济联合国的设想,而且从侧面也反映了中国经济决策层不愿受制于多边贸易体制纪律的既有打算;在中国经贸迅猛发展的同时,如果其经贸行为不受国际贸易纪律和竞争规则的约束与规范,那么这将对国际贸易秩序和他国市场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冲击与扰乱,由此西方社会甚至众多发展中国家将会陷入一种长期忍受中国的重商主义行为而又无力回击的境地。
某些国际政界要人也认识到,把中国尽早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可以约束中国的经贸行为,更具重要意义的是能以此驾驭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走向。国际工商界出于经贸利益的考虑也持“中国早入世比晚入世好”的观点。尽管希望中国早入世的出发点和打算各有不同,但中国及早加入多边贸易体制有利于中国改革开放又有利于强化世贸组织和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观点,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
3.侵蚀“发展中国家原则”的基础 乌拉圭回合的成功结束(一揽子承诺的实施)和多边贸易体制新旧交替的完成(世贸协调领域的拓宽、纪律与规则的加严和职能作用的强化)使得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世贸组织中的权益高低与义务水平日益趋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根据乌拉圭回合“最后案文”的规定,一揽子承诺是任何国家和地区接受或加入世贸协议时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发展中国家只有在承担基本义务的条件下方能在过渡期和关税减让等方面享受适度的灵活待遇;②在乌拉圭回合各协议的实际执行中,判定一成员是否履行了某一项义务,所依据的标准首先是行为的事实本身(即采取“逐案分析”的做法),而不是该成员的发展水平和国家成份。即使某一暂时背离多边贸易体制义务规定的行为发生在发达国家,但只要该发达成员能对其背离行为自圆其说,它同样可以获得例外、免责和同情考虑等灵活待遇;③东京回合出台的“授权条款”所规定的差别更优惠待遇(DMF )主要集中在关税领域。乌拉圭回合后,在发达国家工业品最惠国税率普遍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授权条款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意义正在递减;④乌拉圭回合各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差别更优惠待遇的规定,事实上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原则性规定的“翻版”,因而这些规定笼统、模糊,可操作性差。一些针对发达国家如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差别更优惠待遇的条款如“尽可能”、“最大努力”和技术合作等,不仅不具法律约束力(大都属“自愿”性质),而且还附加许多限定条件;这说明,假若发达国家背离或违反此类规定,因此受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也难以就此诉诸于世贸组织的新争端解决机制(DSM);即使能诉诸DSM,单就技术角度和条款解释冲突而言,世贸争端解决机构似乎也无法按现有程序进行操作(如把实力外交等政治因素考虑在内,有关此类条款的争端在世贸组织中得以解决的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了);⑤多边贸易体制迄今为止,既未对发展中国家的概念形成统一的定义,也未对发展中国家的“毕业标准”作出各方接受的规定。关于发展中国家的概念和毕业标准主要分散于西方大国的国内贸易法中。鉴此,即使那些在多边贸易体制内自称为发展中国家的成员,也不可能躲开发达国家根据其国别法律所进行的贸易制裁或报复。
不难看出,如果中国入世谈判继续久拖不决,伴随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权利与义务差异的逐步缩小和中国经贸持续增长,那么中国坚持发展中国家原则的基础将日益受到侵蚀。
4.弱化对港澳台的“主权意志” 香港于1986年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取得关贸独立缔约方的资格,澳门也于1991年成为关贸的一独立缔约方。根据世贸组织协议的有关规定,香港和澳门于1995年1月1日获得了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资格。台湾当局早在1990年初提出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地区加入关贸时,就从战略高度视关贸为经济联合国。据世贸官员透露,台湾入世谈判目前已近尾声(仅剩汽车与汽车部件和农产品)。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通过西方主要报刊如《金融时报》等就其“早加入世贸对西方将产生巨大商业利益”大作舆论宣传,声称“当前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主要失误是未接纳台湾入世”,力争西方工商界的支持。负责台湾入世谈判的世贸官员面对中国入世久拖不决的形势,对1992年9 月关贸理事会关于“中先台后谅解”所具有的实际指导意义开始闪烁其辞。
这一系列动态,说明台湾正力图先我入世。如果中国入世遥遥无期,那么台湾先我入世的可能性似不能排除。不言而喻,防止台湾先我入世的最有效途径是中国及早入世。
经济贸易代价
1.助长“保守保护”倾向滋长蔓延 西方经济学界的研究与分析表明,在计划或管制经济中,不存在自由和保护势力之分,因为整个经济本身就是在高度保护和高度垄断下运行的,不具备酿成自由开放势力的适宜土壤。在自由市场经济确立(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变)或经济转型之初,由于全社会吃尽了计划、统筹、垄断、保护和闭关锁国的苦头,市场规律和改革开放一开始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常使自由开放势力(事实上这种势力尚处于“自在”状态)占上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自由竞争环境的形成,既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生的利益集团渐为保守保护势力的中坚。这样自由开放力量同保守保护势力的较量逐步趋向平衡,最终保守保护势力总体看趋向攻势。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转型经济中,一旦保守保护势力趋向攻势,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的力量将处于守势,其结果则是不仅在贸易领域而且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保守保护势力会逐步发展成为主导力量,进而导致新旧体制交错重叠,甚至二者长期“粘合”。这种长期粘合的严重后果很可能导致改革开放的逆转。
中国经贸体制改革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到目前为止,许多重要领域的改革有待深化。由于中国的宏观管理体制、微观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关系体制、财税金融体制(包括资本市场)、投资管理体制和商业流通体制以及立法体制等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因而中国的外贸管理体制、进出口管理体制、外资外汇管理体制、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贸易立法体制以及外贸经营权等方面的改革同样不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变相的计划管理、行政管理、进口替代、奖出限入和信息控制等政策的陆续出台,正是这种新旧体制“交错粘合”和保守保护势力抬头的综合反应。
毋庸讳言,上述诸多“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是造成我国入世谈判久拖不决的重要内因。久拖不决(缺少外部压力与约束机制)进而助长国内保守保护势力,甚至误导决策,重蹈覆辙,造成资源新的非有效配置,人为地加大深化改革的负担和阻力。这样一来,中国入世久拖不决同国内改革开放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之间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2.拉大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差距 世贸取代关贸后,多边贸易体制不仅法律上具备了健全的国际人格,而且协调领域拓宽,规则加严。世贸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补贴纪律、可持续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全面的通告程序等手段,正在把其协调管理“触角”从边境措施侵入到国内政策与立法领域,监督职能空前强化。根据当前国际多边经贸政策的发展趋势,比较完备系统的“多边投资协议”和“国际竞争政策协议”不久将在世贸范围内形成。
随着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度的进一步提高,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发展,当前发达国家正联合世贸加速“国内问题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例如,国际社会目前要求把环境、劳工标准、商业腐败(包括洗钱)、投资权和发展权以及自然资源共享权(发展中国家坚持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等内容纳入世贸管辖的呼声日高。所以说,即使不顾及这些未来发展,单就世贸组织的现有管理职能和协调范围来言,世贸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联合国(Economic UN)。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联合国经济职能大大弱化,其主要作用已转向安全、维和、裁军、妇幼、人口、人权和环保等领域。面对冷战后以经济联合国为基础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中国入世问题如久拖不决,这无异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一条腿走路”,其弊端一目了然。目前中国在世贸中的观察员地位,只能使我国在有关乌拉圭回合各协议实施、修改和增补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上处于一种“列席旁听”而无“参政议政”权利的尴尬境地。
中国如长期游离于多边经贸决策程序之外,一则会拉大我国经贸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距离,加大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难度;二则会造成我国经贸权益难以体现于各多边协议中;三则会进一步增加我国入世的“入门费”。有鉴于此,我国只有及早“入世”,方能“入时”。值得注意的是,近来西方媒体传出,鉴于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和综合国力的日益囤积以及中国制约美国主导世界的能力趋强,美政府似已决定,在世贸组织就投资、服务贸易(金融服务业、电信和专项服务等)、竞争政策、环保与贸易和政府采购以及劳工权利与贸易等方面形成系统规范的国际多边协议后再让中国入世。这样既可剥夺中国“参政议政”的权利(届时只有“遵纪守法”的义务),防止我国利用“南方阵线”阻挠西方主导的多边经贸决策进程,又能更有效地约束中国的经贸行为,确保美国的经济安全。
3.恶化外部经济环境 入世久拖不决造成我国外部经济环境恶化,除了明显地我国享受不到美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继续蒙受欧盟众多对华歧视性数量限制外,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最现实的损失就是危及我国在世贸纺织品监督机构(TMB )中的席位。世贸生效后经过努力,我国目前在TMB中与巴基斯坦共享一席。 如入世久拖不决,我国势将丧失继续与巴分享一席的法律基础,进而损及我国纺织品出口利益。纺织品目前是我国第二大类出口创汇产品,社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出口市场不稳定,出口权益得不到保护,其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②成为歧视性(或选择性)反倾销反补贴的首要对象。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低投入产品出口的大幅度增长,中国逐步成为美欧等西方国家反倾销反补贴的主要对象。乌拉圭回合结束前后,一些素来对华较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也加入了美欧的行列,开始对我国有竞争力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因我国未入世,这些对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程序不受多边规定与国际惯例的约束,主要基于国别法规,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歧视性),有些调查结果已付诸实施。截至1996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增至200多起。1993年4月15日,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 )签署不久,墨西哥政府宣布对我国4000种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墨此举引发了其他拉美国家对我国产品进行大规模的反倾销调查,影响了我国与拉美国家双边关系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付诸实施,在世界贸易史上是少有的。发展中国家贸然对我国实施反倾销措施,足以说明我国为非世贸成员享受不到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下的权益。
③缺少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保护,成为单、双边主义的受害者。中国目前为世界第11大贸易国,随着经济增长与贸易发展,我国与世贸成员的贸易纠纷和摩擦会日趋上升(1995年我国95%的贸易是与世贸成员进行的),以单个独立的双边贸易协定为基础的对外经贸关系网络,不仅难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而且往往成为双边政治关系的“抵押品”,使我国蒙受单边与双边主义行为之害。这种状况造成了我国与主要西方国家双边经贸关系的不稳定和非预测性,败坏了商业气氛。自1991年7月以来,美对华实施超级301和特殊301 条款的调查所引起的数轮剑拔弩张的双边贸易谈判以及我国在谈判中所处的被动地位,就已向世人昭示了我国无权援引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所付出的巨大代价。
④阻碍高科技的引进。美欧等西方国家出于国家、防务和经济安全的考虑,不仅就对华出口的零星高科技规定了严格的应用范围,而且严禁对华转让尖端科技。入世问题解决以前,似乎我国无权要求美国取消针对我国的这类歧视性高科技出口限制及其“技术出口管制法”。相对我国为非世贸成员来说,美实施这类歧视性出口限制似纯属内政。
4.制约我国参与区域和洲际合作能力 1991年中国与台湾省和香港一道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去年3月1日我国又应邀出席了第一届亚欧曼谷首脑会议。入世谈判久拖不决反衬出中国似乎正在致力于“地区多边合作”。西方舆论在觉察出我国对参加APEC与亚欧对话同入世的不同态度和表现后,认为中国面对入世久拖不决正在把策略重点转向APEC和洲际合作,以此弥补非世贸成员的不足。如果上述评论反映了某些情况,那么我国这一重点转移计划也只能作为权宜之计或应急措施(只能是次佳选择),如果奉为长期政策付诸实施是不现实的。随着亚太经合和亚欧对话的发展,中国参与这类地区多边合作的能力会越来越受到非世贸成员资格的制约。毋庸讳言,中国要建设性参与亚太经合和亚欧对话,应首先解决入世问题,起码应采取同步并举的策略。综合权衡,中国入世具有“不可替代性”,而且长远看为最佳选择。
从当前区域集团化发展与世贸职能强化同步并举的“共生现象”来看,二者之间正在形成一种动态(相互转化)的“互补性竞争”关系。在互补性竞争关系的作用下,区域集团与世贸组织在合作范围和推动贸易自由化与经济一体化及其机制等方面具有趋同性。主要区域集团不仅成为多边贸易体制开拓贸易自由化新领域的“试验场”与“实验室”,而且还成了具体实施多边承诺的重要手段。单就当前APEC奉行的原则、合作内容、谈判机制以及发展方向来看,APEC似乎为世贸在亚太地区中的“翻版”,就如同一个“小世贸”。事实上,亚太的世贸成员不过是在通过APEC来具体实施乌拉圭回合各协议下的多边承诺而已。我国作为非世贸成员要全面参与APEC的合作,其难度可想而知。
根据初步定下合作基调的“亚欧首脑会议宣言”,今后亚欧洲际合作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维护和发展以世贸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和由此建立的国际经济新格局。宣言呼吁亚欧成员应奉行世贸诸原则来扩大亚欧间货物与服务贸易和投资等领域里的合作。不言而喻,中国面对亚欧之间这场跨世纪的洲际合作,最积极有效的因应措施,就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入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