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DNA检验及数据库在小型案件合成作战中的应用-以浙江省余姚市系列性保险柜盗窃案为例论文

浅谈DNA检验及数据库在小型案件合成作战中的应用——以浙江省余姚市系列性保险柜盗窃案为例

郑立人

浙江省余姚公安局刑侦大队,浙江 宁波 315040

摘 要: 目前DNA 检测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在案件的起诉量刑和案件侦查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具有准确率高、应用方便快捷等优势。在小型案件的侦查中,通过DNA 比中、串并案件,能够有效提高勘验和侦查效率,弥补基层警力不足的缺陷。本文从浙江省余姚市系列性盗窃案侦破过程出发,探讨总结了如何利用DNA 检测技术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在“小案”的合成作战中发挥作用。

关键词: DNA 检验(DNA testing );DNA 数据库(DNA data base );小型案件(small case );合成侦破(synthetic detection )

一、背景介绍

(一)DNA检验技术概述

DNA检验技术是指通过检验犯罪嫌疑人触碰过的含有其脱落细胞的微量物证检材,提取该类有核细胞的DNA,并对其进行特异性扩增,检测样本的STR基因分型,从而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刑事技术鉴定方法[1]。与指纹、足迹、人像对比等技术一样,可以对人员直接进行认定。并且其具有结果准确率高、鉴定和比对过程标准化程度高、数据存储小、联网应用快捷等优点。充分利用DNA检测以及建立相应的DNA数据库,能够为案件的串并、侦破提供有效的线索和方向[2-5]

(二)小型案件特点

所谓小型案件多是以侵财型、多发性为代表的“小案”,具有基数大,占刑事案件比例高的特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盗抢骗”立案602万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84%。小型案件与重特大案件相比,并不具有额外的困难,但是不能否认基层警力资源不足制约了“小案”的破案率[6-7]。另一方面,“小案”的受害者多为人民群众,涉及范围广,其低破案率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感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如何提高“盗抢骗”等小案的破案率成为我国公安民警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浙江省余姚市系列性保险柜盗窃案侦破过程

(一)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工厂保险柜频遭盗窃

2017年10月5日国庆节期间,正当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值班民警在和同事诉说着这个假期算是平静的时候,急促的手机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宁静的气氛,电话那头传来派出所民警压抑的声音:今早接到群众报案称位于余姚市某街道单位总经理室发生一起盗窃案,保险柜不翼而飞。

接到报案,技术中队侦查民警立即驱车赶赴案发现场,先对外围现场进行勘验,发现办公楼一楼卫生间窗台和卫生间外围西北侧围墙上有明显的攀爬痕迹,分析该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通过攀爬翻越厂房外围围墙,然后通过办公楼一楼洗手间窗台进入办公楼内部,顺势实施盗窃。之后侦查人员对中心现场进行勘验,发现总经理办公室的铝合金玻璃移门被拆卸靠在西墙上,并且在办公桌北侧下方地面上发现一条长50cm,宽度大概为6cm的拖痕,原本放置的保险柜不翼而飞,侦查人员分析该拖痕可能为嫌疑人移动保险柜时留下的痕迹,如下图1所示。另外,在北墙外侧的一条东西向的过道上还发现了一张褶皱的直径大约为6cm餐巾纸团,如下图2所示。经过分析,该纸团很有可能为嫌疑人留下,最终通过提取脱落细胞DNA比对中了嫌疑人员。但是由于该嫌疑人员为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固定住所,行踪不定,存在一定的抓捕难度。

正当侦查人员一筹莫展之际,同年10月24日晚,我市某电器厂又发生一起盗窃案,无独有偶被盗窃的恰恰又是保险柜。经过侦查人员的现场勘验,结合在办公楼北端的配电房顶上发现的鞋印,分析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攀爬到配电间房顶,然后通过办公楼二楼洗手间的窗台进入办公楼,之后利用撬棒撬开财务经理办公室的门,盗走放在该房间内的保险柜、一个阿玛尼手提包、一条软中华香烟盒和若干现金,损失财物总价值为13万余元。

由于案件盗窃金额较大,引起了侦查民警的高度重视,之后侦查民警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勘验工作,并且对发案地外围进行了地毯式搜索。经过二次勘验,果然在该电器厂配电间西北墙角的树枝以及泥地上各发现了一只红黑相间的毛绒手套,如下图3所示。还在该电器厂西侧的南北向县道与北侧东西向村道交界处发现两枚新鲜的烟蒂。

(二)侦查人员深入分析、寻找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

原本是江南赌坊的老板。被裴颜看中接位。在他担任盟主期间,江湖盟真正成为一支可以与江湖其他势力相抗衡的力量。

江帆和刘珊珊历时接近一年的“救爱大行动”失败了,然而他们穿越爱的罗生门,也为错爱放了一条生路。只是,婚姻重组就能让幸福来敲门吗?在婚姻的道路上,他们经历了飓风与狂澜,也领悟到了婚姻的内涵,爱是责任,也是宽容,爱是浪漫,也得务实,爱是两个人为了同一个家庭不断磨合最后走向融合的过程。在这里,我们也只能祝福他们:“且行且珍惜。”

数据统计工具:SPSS20.0,计量资料:(±s),t检验比较,计数资料:n,%,χ2检验计数资料,P<0.05,有统计学意义。

在这起通过DNA比中侦破系列性保险柜盗窃案中,充分利用DNA检测技术及建立DNA数据库能够在“小案”的合成作战中发挥巨大的作用。现总结如下:

对于DNA检验结果,不能就事论事简单分析,应该结合案件案情及其他案件的信息来比对和分析。在本案例中,侦查人员通过“10·05”案件中的检材检验结果与“10·24”案件中的DNA检验结果对比,并且结合两起案子相似的作案目标和作案手段方法,实现了两起案件的串并,为案件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正确的方向。

连续发生的两起入室盗窃保险柜案件,让余姚市技术中队的侦查人员深感压力。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气焰嚣张,无视我警方威慑力,案件不破不足以打击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在层层重压之下,侦查人员将这两起案件串并分析,寻找案件的相似点。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点:

由于案件的相似性比较清晰,自此侦查人员可以基本确定“10·24”以及“10·05”盗窃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之后经过侦查人员走访排查,充分利用治安耳目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地,成功实施了抓捕行为,将其缉拿归案。自此余姚市低塘街道“10·05”、“10·24”系列性保险柜盗窃案告破。

3.作案手段方法的相似性。在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首先通过攀爬洗手间窗台进入办公楼,之后采用暴力手段破门而入,盗窃保险柜以及周边的现金、皮包和香烟等。

三、探讨总结

1.DNA检验认定同一。侦查人员通过DNA检测认定在“10·05”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遗留下的纸巾以及在“10·24”案件中提取到的红黑相间的毛绒手套和烟蒂上遗留的脱落细胞显示均为同一男性DNA。

根据前文的实证结果可知,东道国6项制度对改善其基础设施的中国OFDI的东道国经济增长效应均存在“单门槛”,但对于影响中国经济增长上不存在任何“门槛作用”。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一结论的正确性,本文在这部分对该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

(一)综合研判DNA检验结果和其他案件信息

2.作案目标相似性。犯罪嫌疑人作案选取的目标均为夜间人员流动量少,且位于市区交通便利方便作案后逃跑的厂房。

(二)有效提升技侦人员现场勘验水平,提高DNA物证提取效率

通过这起系列性案件,可以看出微量物证特别是DNA物证往往在案件的侦破当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不能否认现有技术对于犯罪现场DNA的认定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例如当检材中DNA含量少或者检材中存在着混合DNA时,就不利于DNA认定。因此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DNA检材在案件侦查侦破中所起的作用,要求现场勘验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类微量生物检材的知识,在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应尽量发现各种可利用的微量生物检材,注意将其收集和提取,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用的方法予以处理,以使DNA物证在案件侦查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2.1 一般情况 166例2型糖尿病患者中,男性100例(60.24%),女性66例(39.76%);510例非2型糖尿病患者中,男性276例(54.12%),女性234例 (45.88%)。

(三)高度重视案发现场外围勘验,提高勘验效率

在以侵财型、多发性为代表的“小案”的侦查过程中,由于案件基数大,往往造成警力资源匮乏,以余姚市技术中队为例,2013-2014年度,平均每名侦查员勘察现场量达到400余个。繁重的压力往往造成民警容易忽略外围现场的勘验,但是恰恰外围现场又是犯罪嫌疑人踩点、望风,通过攀爬等方式进入中心现场容易留下痕迹物证之处,因此重视和提升案件外围现场的勘验,有利于案件的告破。在“10·24”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手套以及烟蒂的提取正是通过外围现场勘验获得的。

(四)快速建立DNA简易鉴定对比机制,提升鉴定结果反馈速度

在一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影响案件侦破往往存在着一个黄金时段,即案发后的72小时。在这个时间段内,犯罪嫌疑人由于刚做完案,处于一个恐慌紧张的状态,往往会做出打听案情,试图了解警方侦查方向等反常行为以及设法逃跑、寻找藏匿地点等公开活动,容易留下踪迹。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段内痕迹物证保留的最多也最新鲜,之后痕迹物证会随着时间的延长变得越来越模糊,以至最后消失。因此充分利用案发的黄金时段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对于串并案件的DNA鉴定而言,免除其不需要的鉴定功能和项目,优化鉴定内容、方式和流程,能够避免鉴定人员的工作量,并且可以加快其结果反馈速度,提高DNA认定效率,充分发挥案发黄金时段的优势。

四、结论

DNA检测和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具有结果准确率高、鉴定和比对过程标准化程度高、数据存储小、联网应用快捷等优点,已经在刑事科学领域中被实践验证并倚重。通过DNA检验技术实现小型案件的串并,合并分析犯罪嫌疑人在几起案件中的人员轨迹、优化侦查机制、提高侦查效率、能够弥补警力不足的缺陷,具有1+1>2的效应。

[ 参 考 文 献 ]

[1]徐庆,高金林,裴军昌,戴小兵.口腔脱落细胞DNA检验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1):70-71.

[2]匡金枝,朱巍,聂同钢,刘孟男,孙睿.天津市法医DNA数据库的应用与发展[J].刑事技术,2004(03):3-6.

[3]刘冰.DNA数据库数据挖掘应用研究[J].刑事技术,2015,40(05):345-352.

[4]陶晓岚,刘贤海.DNAY数据库国内发展现状及其对甘肃公安工作的借鉴意义[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7,15(04):51-53.

[5]李振营,金国文,冯冬亮.“互联网+”时代DNA检验技术拓展应用思考[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27(03):20-22.

[6]张金国,付永,赵霖,黄笃厚,李琼,谭卓毅,赵兴春.DNA技术在合成作战中的应用回顾[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7(05):75-78.

[7]张瑞东,张瑞珍.DNA融入“小案”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18(05):39-40.

中图分类号: D91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2-0124-03

作者简介: 郑立人(1989- ),男,汉族,浙江宁波人,硕士,浙江省余姚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员,研究方向:刑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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