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苏国家关系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战时期论文,意识形态论文,中苏论文,关系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意识形态又称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观念上层建筑,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它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诸种形式,而政治思想则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国家关系中意识形态问题,主要就是围绕政治思想方面问题所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国家利益是对国家需求的一种满足。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点,它应当是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的统一。国家利益是包括意识形态利益在内的多元结构,意识形态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苏联是十月革命后诞生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927年4月建立的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是一个代表地主买办资产阶级的政权,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反映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这两种性质不同以至截然相反的意识形态对两国关系具有重要影响。然而,从意识形态角度来深入研究抗战时期中苏国家关系,却又是目前注意不够的一个问题。(注: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是缺少专题性的深入研究,面上的提及、涉猎在一些专著和论文中均可见到。如前苏联杜宾斯基的《中日战争时期的苏中关系(1937-1945)》、米洛维茨卡娅的《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美国学者加沃的《中苏关系1937-1945中国民族主义的外交》等著作在某些章节都就意识形态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国内李嘉谷的《合作与冲突1931-1945年的中苏关系》、王真的《动荡中的同盟抗战时期的中苏关系》、罗志刚的《中苏外交关系研究1931-1945》等著作及相关论文也都有此方面的一些论述。)如果这个问题研究不透,就不可能对战时中苏关系的跌宕起伏、曲折发展真正获得一种科学的认识,而这一直又是多年来引起对战时中苏国家关系评价发生众多分歧的原因之一。本文尝试对此问题做一探讨,以就教于识者。
一 意识形态因素与战时中苏国家关系的演变
中国抗战8年,中苏国家关系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7年8月21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至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这是中苏关系的“蜜月”时期;第二阶段从苏德战争爆发至1945年6月底国民政府代表团赴苏谈判,这是中苏关系的冷漠时期;第三阶段从中苏谈判到抗战结束,这是中苏关系转为和解时期。在中苏关系演变的三个阶段中,意识形态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都起到某些作用,或是被弱化,或是被强化。意识形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根本不同,国家关系的接近究竟到什么程度;二是如何处理意识形态特点非常明显的国共关系问题。
在战时中苏关系的第一阶段,意识形态因素被双方弱化,这是《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得以签订的一个主要的原因。早在1932年中苏复交谈判中,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就指出:“一旦中华民国同苏联之间的外交关系恢复,我国政府就准备着手讨论同中华民国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注:《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Документы внешней политикиСССР)第15卷,莫斯科1969年俄文版,第401页。)苏联与蒋介石政府的外交关系因1929年中东路事件而破裂。中东路事件起因虽复杂,但蒋介石反共排苏的因素掺杂其中确属无疑。而此时日本正逐渐发展成为法西斯主义在远东的战争策源地,构成对亚洲和平的严重威胁。苏联由此考虑,愿与中国复交以携手制日,这是淡化意识形态分歧的表现。但蒋介石对苏联却抱有疑惧心理,害怕改善中苏关系会加强中共的地位,因为他知道苏联和中共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并且中共还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蒋把中共看作是“俄共侵华工具”(注:蒋介石:《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201页。),其心态诚如苏联学者列多夫斯基所说,是把中苏关系的改善“看作是加强中共地位和中国‘苏化’的一种威胁”。(注:A.M.列多夫斯基:《苏联与中国(1937-1945)——一位苏联外交官的回忆》,载《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1期,第22页。)而苏联此时反复要求蒋介石停止剿共,与中共结成统一战线以共同抗日,并以此作为改善中苏关系、向中国提供援助的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愈被蒋视为苏联是在支持中共,因而愈加强了蒋的意识形态敏感性。然而,日本紧逼,寇深祸急,而西安事变又直接迫使蒋不得不放弃内战政策,在国共关系问题上做出让步,接受中共合作抗日的主张。蒋对中共政策的这一重大调整,尽管不是出于一种内在的自觉,但毕竟把意识形态问题放到了次要地位,这才有可能促成条约的签订,推动中苏关系的发展。
在战时中苏关系的第二阶段,意识形态作用又被蒋介石强化,这是造成此间中苏关系恶化的一个主因。(注:详见拙文:《抗战期间中苏关系恶化原因初探》,《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1941年以后,由于欧洲形势日益紧张,苏联便逐步调整其远东政策以应付欧洲局势,于是有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签订。至6月苏德战争爆发,苏联已完全无暇东顾,对华援助也由此停止。(注:按照米洛维茨卡娅的观点,苏德战争爆发后,苏联对华援助并没停止,其理由是苏联驻华顾问直至1943年中期才离华。参见:《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莫斯科1999年俄文版,第70页。是否停止援华究竟以何为标准,需进一步讨论。)这种形势变化一方面降低了苏联这个盟友对蒋介石的“价值”,另一方面则使原本已弱化的意识形态因素有了被再度强化的可能。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此即蒋对新疆事件的利用。新疆事件是盛世才一手策划的反共排苏事件,蒋对此赞赏有加,派宋美龄亲去抚慰,赠送厚礼;封盛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等八大要职;向盛提供武器,以加强其实力。蒋对盛如此厚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二者此时在意识形态利益上具有一致性:盛反共排苏以投靠蒋,蒋支持盛去反共排苏。1942年8月下旬,蒋介石在视察西北途中定下了解决新疆问题的5条方针,其中有一条就是肃清共产党。(注: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台湾综合月刊社1974年版,第829页。)蒋并把5条方针的手示交由宋美龄转达盛世才。盛获悉后即复函蒋,表示要遵照手示去做。(注: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第829页。)后蒋与盛又数度函电往来,蒋对盛坦然相告:“吾弟之事业即为中之事业,故中必为吾弟负责以解除一切之困难也。”(注:《蒋介石至新疆督办盛世才函》(1944年7月2日),李嘉谷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52页。)这样,盛对其所做所为就更加有恃无恐了。新疆事件直接导致了中苏关系的恶化,而新疆事件的实质则是国共关系问题。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处处长的蒋廷黻在新疆事件发生后曾对关注于此的美国外交官说,中俄间的主要问题是苏俄支援中国共产党,如果苏俄誓言不利用中共来干涉中国内政,中俄两国就可获得基本谅解。(注: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第830页。)且不论蒋廷黻此论倾向性如何,但有一点可看出,就是具有鲜明意识形态特点的国共关系确实严重影响到此间的中苏关系。
在战时中苏关系的第三阶段,意识形态问题被双方用来作为谈判的一个交换条件,进而促成中苏条约的缔结。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召开雅尔塔会议,缔结了雅尔塔秘密协定。苏联以恢复沙俄时代在中国失去的权益为条件同意美国要其出兵远东的请求,却造成对中国主权的严重损害。雅尔塔协定签订后,美国即积极推动蒋介石政府以雅尔塔协定为基础与苏联进行谈判。蒋介石虽不情愿,但在美国的压力下却逼迫无奈。6月底。宋子文率团赴苏谈判。苏方在谈判中提出承认外蒙独立、保证苏联在大连港和中东铁路的“优越权益”等问题,都涉及到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宋子文频频给蒋介石去电,请示如何应对。岂知蒋早已权谋在胸,即以苏联允诺不支持中共为交换条件。7月7日,蒋在给宋的电报中说:“苏联今后不再支持中共与新疆之匪乱,此乃为我方要求之交换条件也。”(注:《蒋介石致行政院长宋子文电》(1945年7月7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81页。)还特别告诫宋:“对苏不支持中共与新疆匪乱,必须剀切明白,毫无隐饰与之谈判,而得有具体之结果,否则应作断然中止谈判之准备也。”(注:《蒋介石致行政院长宋子文电》(1945年7月7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81页。)斯大林为达到获取权益之目的,竟对蒋之条件予以应允。7月9日,他在与宋子文会谈时表示:“至于中国共产党人,我们不支持他们,不帮助他们,并且我们也不想这样做。中国只能有一个政府,如果在其领土上还有第二个政府,这就是中国的内政。众所周知,我们从前是帮助蒋介石的,将来也是如此。”(注:《斯大林与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会谈记录》,载P.A.米洛维茨卡娅:《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第264页。)宋子文在当天电告蒋说:“查本晚与史(斯大林)会晤,史对谈话中共问题,表示甚为切实友好。”(注:《行政院长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5年7月9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91页。)但蒋对此仍放心不下。7月11日,他又电示宋:“关于中共问题,苏方所为之承诺,应商请其列入谈话纪录,或其他书面中,并宜明白声明,不仅不能供给武器,即在宣传、经济与交通各方面苏方亦不得与中共以支援。”(注:《蒋介石致行政院长宋子文电》(1945年7月11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99页。)宋将此意速转达斯大林,斯大林即允诺。(注:《行政院长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5年7月11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99页。)这样,双方便就中共这一棘手的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达成了妥协,于是也才有中苏条约及相关协定的缔结。
意识形态因素对战时中苏关系的三个阶段具有程度不同的影响。从中可以看到,两国关系的顺利与曲折同意识形态因素影响的强弱关系密切。第一阶段意识形态因素被淡化,两国几乎可以达到一种“蜜月”般的关系;第二阶段意识形态因素被强化,两国关系便冷漠以至恶化;第三阶段两国就意识形态问题达成妥协,关系又取得暂时性的和解。当然,促成中苏关系发生这种阶段性变化有着复杂的动力机制,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种因素,但意识形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却是明显的事实。而战时中苏关系之所以能够在坎坷跌宕中维系下来,则是因为意识形态因素虽对两国关系有重要影响,但总的来说毕竟还是一种相对次要的影响,而对两国关系发生主要的以至决定性影响的则是国家安全利益。为了对付主要之敌日本法西斯,为了各自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两国虽然在意识形态领域矛盾重重,最终还是把它置于国家安全利益之下,于是才有了在曲折中发展的战时中苏关系。在中苏关系的意识形态纠纷中,应当说,更为强调意识形态因素的不是苏联方面,而是蒋介石政府尤其是蒋介石本人。他的专制、独裁的政治品质使其易对意识形态问题看得较重。我们考察一下蒋介石的对苏意识形态观,就可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二 蒋介石的对苏意识形态观
蒋介石的对苏意识形态观,就是蒋介石在总体上特别是在政治思想方面对苏联的看法。如果说在外交上蒋还可与苏联达成某些共识的话,那末在意识形态领域他与苏联则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蒋介石自称是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但他却并不象孙中山那样能够联俄联共,而是对苏俄及俄共持怀疑和排斥的态度。1923年7月,蒋奉孙中山旨意率军事代表团访苏。这时他表面上赞成联俄。11月26日,蒋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会议上说:“共产国际代表着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利益,它也有领导革命运动的责任,特别是领导那些遭受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的革命运动的责任。”还说中国革命分为两步,第一步争取中国独立,“作为第二步,我们将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做一些事情。”(注:《有国民党代表团参加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会议速记记录》,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5-1927),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330、331页。)实际上他根本不信任苏联,不信什么共产主义。回国后蒋介石即向孙中山提交了书面报告,这迄今没有看到,但从其后不久即1924年3月14日他给廖仲恺信中却看出蒋的真实心态。信中写道:“以弟观察,俄党殊无诚意可言。即弟对兄言‘俄人之言只有三分可信’者,亦以兄过信俄人而不能尽扫兄之兴趣也。至其对孙先生个人致崇仰之意者,非俄国共产党而乃国际共产党中之党员也”。(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19页。)此信足可见蒋之两面派嘴脸。蒋为何对苏俄不信任?根本原因就在于信仰与主义。蒋是把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是截然对立起来的。他在1927年12月关于对俄绝交的谈话中说:“余最后所欲言者,即确信歼灭俄国式共产主义后,始能实现三民主义。”(注:《蒋介石论对俄绝交》,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编:《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8页。)1928年2月2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上更露骨地说,对共产党,“我们不仅反对他的主义,而且要反对他的理论和方法”,“共产党的理论与方法务要铲除干净,不许留在本党,遗害中国”。(注:《蒋介石在第二届第四次中央全会上的开会词》,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编:《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81页。)这种思想意识,一直贯穿到蒋介石的晚年。20世纪50年代,他在《苏俄在中国》一书中竟然把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历史的反动,说什么:“马克斯(思)主义乃是法国革命中的一种反革命运动,亦就是当时欧美民主革命的一股逆流,他的企图是破坏民主政治而建立专制制度。”(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3页。)在这里,民主与反民主、革命与反革命被蒋完全颠倒过来。这段话实际上也是蒋对他已走过的大半个政治生涯中的意识形态观的一个总括。在这种意识形态观的支配下,蒋对苏俄不可能具有信任感。由此,我们分析战时中苏国家关系时,也就不能不考虑到蒋的这一意识形态背景。
蒋介石对苏意识形态观的另一重要之点,就是把苏联与中共牢牢绑在一起。蒋认为:“中国共产党不是中国的产物,乃是苏俄共产帝国的螟蛉。”(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7页。)这无疑是对中共历史的严重歪曲。但蒋既然这样来认定,就是把中共看作是接受苏俄共产主义思想的产物,在意识形态上起于同源。在上述蒋给廖仲恺的信中写道:“俄党对中国之唯一方针,乃在造成中国共产党为其正统。”(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19页。)1924年11月,孙中山北上,号召废除不平条约,呼吁召开国民会议。行前接到访苏邀请,孙便征求蒋的意见。蒋“力加反对”。(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29页。)其主要理由,就是我们国民革命,为求中国的独立自由,而与俄合作;国父此时访俄,将使共产党乘机散播谣诼,来混淆一般国民的耳目,更使我们本党国民革命的前途发生重大的障碍。”(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29-30页。)出于这种认识,蒋介石在1927年背叛革命、向中国共产党人开刀时,马上就考虑与苏断交。是年12月3日,国民党在上海举行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10日亦即会议最后一天,蒋即提出对俄绝交议案。13日,蒋在记者招待会上称:“我以为在革命未成功以前,一定要对俄绝交。”(注:《蒋介石招待上海新闻记者演词》,《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3页。)蒋解释断交之理由说:“我早已看到,在各地有苏俄领事署做共产党的政治机关,又有苏俄远东银行做共产党的金融机关。这种机关不封闭,共产党的扰乱是不会停止的。”(注:《蒋介石招待上海新闻记者演词》,《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3页。)此间,他还说道:“试观中国各地之俄领事馆,事实上等于第三国际之支店,同时亦为中国共产党阴谋之巢窟。”(注:《蒋介石论对俄绝交》,《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8页。)故只好采取“挥泪而出于断然之手段”与俄断交。(注:《蒋介石论对俄绝交》,《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8页。)显然,蒋把苏联看作中共的后台,而把中共看作苏联的工具。(注:参见《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201页。)这种思维定势一直影响到他对抗战时期中苏关系的处理。如前所述,蒋对新疆事件的利用就是典型一例。蒋把对苏关系与中共问题捆绑在一起,无疑加重了中苏关系的意识形态色彩。当然,蒋也不是没有想把中苏关系同中共因素分离开来的考虑。他在决定与苏联断交时曾表示,如果苏联“不援助共产党扰乱政局,干涉中国内政,则中俄两国间之友谊交情,固可依然一贯也”。(注:《蒋介石论对俄绝交》,《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第78页。)可见,蒋在对苏关系上最担心的就是苏联支持中共。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迫于形势而同意与苏联复交,但同时就提出苏联驻华代表不要参与中共活动的要求。(注:程天放:《中俄关系史》(Tian-fang Cheng:A History of Sino-Russian Relations),华盛顿1957年英文版,第183页。)1937年在谈判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时,蒋又提出“俄提互不侵犯条约,我与之交涉时,外蒙问题与不宣传共产主义问题,应特别注重”。(注:[日]古屋奎二:《蒋介石秘录》第4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中译本,第44页。)其意也是强调苏联不要支持中共。1945年中苏谈判时,蒋仍提出这一问题作为谈判条件。美国学者加沃在评论这一时期中苏关系时指出,蒋介石此时非常害怕苏联人利用他们与国民党的伙伴关系来加强中共,就象他们在1923至1927年中苏合作时期所做的那样。为防止这一点,苏联在华顾问的活动被限制在军事事务方面。此外,苏联人员的来去被蒋的特工严密监视,苏联战争物质的流动也被严密监视,以保证其不流向中共。(注:[美]约翰W.加弗:《中苏关系1937-1945中国民族主义的外交》(John W.Cover:Chinese-Soviet Relations 1937-1945 The Deplomacy of Chinese Nationalism),纽约1988年英文版,第51页。)蒋介石在这里作了一个错误的估计,即他把苏联和中共在意识形态上的同源与苏联支持中共两个问题等量齐观了。从意识形态角度说,苏联与中共确实相同,但苏联在处理对华关系上并没有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主要因素,而是从抗战和反西斯战争需要出发来决定其对华政策。从实际情况看,抗战时期苏联对华政策的重心恰恰是放在蒋介石政府方面,而非在中共方面,这尤为明显地表现在物质技术援助上。这一点,已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苏联对蒋介石在抗战期间制造国共磨擦提出过几次质疑和批评,并陈明蒋若继续如此则停止军火接济。这本来是苏联着眼抗战大局之举,却被蒋也视为支持中共而要拆他的台。蒋在1940年3月1日日记中写道:“共产党如不安分守纪律,我政府决不能听其叛国。至于俄国是否接济,乃不在我心中。吾人决不对外有所希求,更不可迁就外援而贻内患也。”(注:《蒋介石秘录》第4卷,第204页。)皖南事变后,蒋对苏联方面的批评更为恼火,这也反映在1941年元月17日日记中:“此事对俄关系最大,然为国家民族之独立自由计,若严肃军纪而遭外人之干涉,则以后国权旁落,比抗倭失败尤恶。故决心下令严处,即使俄已运到我边境之武器与飞机停止不来,亦所不惜。”(注:《蒋介石秘录》第4卷,第219页。)在蒋看来,内战剿共竟比外援抗日更重要,这分明是把与中共的意识形态分歧置于抗战大局之上,置于国家最紧要的主权与安全利益之上。最近正式公开的张学良口述史也证实了这一点。张学良说:“在蒋先生心里,他(的)第一敌人是共产党,而我的第一敌人是日本。”“他的“第一个问题不是抗日不抗日的问题,明白(吗)?所以他的最大敌人是共产党,只有共产党能把他弄倒”。(注:林博文:《张学良口述历史痛贬蒋介石》,台湾《中国时报》,2002年6月7日,转引自《参考消息》,2002年6月9日第8版。)蒋的意识形态偏见发展到这个地步,是与他一直把苏联与中共视为一体、怀疑苏联支持中共颠覆其政权分不开的,反映出他敌视苏联与中共的意识形态观。
蒋介石对苏意识形态观还表现在他对苏联国家性质的严重歪曲。在蒋介石的眼中,苏联名为社会主义,实际上则帝国主义。早在国民党推行联俄联共政策时,蒋介石就持有这种认识。前述蒋给廖仲恺的信中就说:“彼(苏联)之所谓国际主义与世界革命者,皆不外恺撒之帝国主义,不过改易名称,使人迷惑于其间而已。”(注:《苏俄在中国》,第20页。)蒋后来谈到此时他访苏三个月所得印象时说:“乃使我在无形之中,发生一种感觉,就是俄共政权如一旦臻于强固时,其帝俄沙皇时代的政治野心之复活,并非不可能,则其对于我们中华民国和国民革命的后患,将不堪设想。”(注:《苏俄在中国》,第18-19页。)在这里,蒋又把十月革命后建立苏俄政权同十月革命前的沙俄相类比。蒋介石认为帝国主义有赤白之分,日本是白色帝国主义,苏联则是“赤色帝国主义”。1929年中东路事件时,蒋对苏联即使用了这一称谓。他在是年7月19日日记中就事件发表下述评论说:“于此益足以显示赤色帝国主义者(苏联)与白色帝国主义者(日本)彼此已谅解其利害之一致,而欲协以谋我。此次苏俄敢出此恐怖手段,当不外赤、白帝国主义互相勾结之结果。”(注:[日]古屋奎二:《蒋介石秘录》第3卷,第35页。)这显然又是把苏联与日本帝国主义相提并论。无论是类比恺撒、沙皇还是日本,蒋的基本用意都是说苏联推行的是侵略政策,“与世界历史上野心侵略主义一样”。(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5页。)他把苏联支持世界被压迫民族和国家的革命运动看作是在推行“世界革命”计划,而这一计划的“策略与目的,比西方殖民主义,对于东方民族独立运动,更是危险”。(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20页。)蒋后来对此解释说,这是因为苏联推行的是“新殖民地政策”。“任何一个民族,如果一朝沦人其共产帝国铁幕之内”,就要“完全变成斯拉夫的奴隶不可了”。(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212、218页。)蒋介石对苏联国家性质的这种歪曲,从根本上说是由阶级因素决定的。阶级立场不同,意识形态观不同,必然就会对国家性质这种阶级色彩浓厚的社会现象作出截然不同的解释。此外,还有政策性因素,这就是苏联对外政策中的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错误被蒋介石抓住了把柄。前述蒋把苏联称为“赤色帝国主义者”,应当说与苏联对中东路的处理中的民族利己主义做法有关。1940年11月,苏联与盛世才秘密签订锡矿协定,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也被蒋抓住大做文章,称苏联“此种举动,昔日倭寇对东北张作霖所未能为之者而俄竟为之,其狠毒可谓帝国主义之尤者矣;我国何不幸而至此东受倭患,西遭俄毒,而英国在我西南百年来杀人不见血之阴谋(控制西藏),早已根深蒂固”。(注:《蒋介石秘录》,第4卷,第320页。)蒋在这里“顺理成章”地把苏联与日本、英国用一条线串了起来,给苏联带上一顶“帝国主义”的帽子。1944年8月,苏联将本属中国领土的唐努乌梁海并入其版图,这也给蒋以口实,被视为“苏俄仍袭取帝俄的传统手段,卷土重来”。(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81页。)诸如此类,都为蒋得出苏联是帝国主义的结论提供了“根据”,甚至都影响到后人对中苏关系中的是与非的评论。那末,能否因为苏联对华政策犯有上述错误,就认为蒋介石对苏联国家性质的判断是正确的呢?显然不能。国家性质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判断这一属性主要是看国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列宁和斯大林领导时期的苏联从这两方面都体现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性质,这已是历史的基本事实。斯大林时期苏联在对外政策包括对华政策中虽然存在严重错误,但从总体上看,还是属于社会主义的对外政策。这主要表现在它反对帝国主义的战争政策,努力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援助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以争取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遵循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交往等。应当说,这些内容构成了苏联对外政策的主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能够形成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正说明苏联国家性质和它的对外政策的主导方面的社会主义性质,否则苏联不会成为世界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并产生巨大的凝聚力。蒋介石把苏联视为“帝国主义”,虽然是以苏联对外政策中错误作为它向外“侵略”的事实根据的,然而在苏联尚未向外“侵略”的1923年即蒋访苏时,蒋就已经把苏联看作是“恺撒之帝国主义”又做何解释呢?这就只能从蒋对苏联的意识形态观中去找根源了。由于意识形态观的根本对立,蒋对苏联的看法是先入为主的,而苏联对华政策中的错误则被他用来论证这种先入为主的结论。
蒋介石在意识形态观上是亲西方的,这对他的外交路线产生很大的影响。他后来在谈到抗战前期南京政府外交路线的选择时说:“当时我们政府乃撇开这两条危害国家生存,并破坏世界和平的道路,而最后的决心,认为中国的外交方针,应当在国际联盟组织之中,促进民主国家的合作,并在这一方针之下,促进中苏的关系。”(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56页。)这里说的“两条危害国家生存”的道路,是指“降日”和“投俄”。蒋认为如果做了这两种选择,“都会迫使我们中国脱离西方,尤其对美关系,而陷入孤立地位,只有听任他们的宰割。”(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56页。)所以,蒋要选择与“民主国家的合作”的道路,也就是亲西方、亲美的道路,而中苏关系只能在这一前提下来发展。从实际的历史进程看,蒋确实在这种前提下发展了中苏关系,这包括与苏联复交,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结为战时同盟,缔结友好同盟条约等。战时中苏关系能有这种发展,从蒋介石方面看,并不是他放弃了固有对苏意识形态观,而是出于抗日的需要,出于对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同时也迫于美国的压力(如缔结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不得已而为之,暂把意识形态利益放到其次的地位。但蒋后来对此是追悔莫及的,认为“二十一年(1932年),我们对俄复交,可以说是引致苏俄进入太平洋的导火线。”“我政府为了抗日而对俄复交,乃是政策和战略上的一个重大错误。”(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194、192页。)显然,蒋把其在大陆统治的崩溃归咎于对苏复交、发展了中苏关系,因而使中共得以逐步“坐大”,却没有从自身政权的腐朽性上去做什么深刻的反思。从蒋的这种追悔中,我们可以进一步透视他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看重。因为按照蒋的逻辑,是由于在意识形态问题上让了步,才有对苏关系的发展,进而才有中共的发展,最终导致国民党政权的倾覆;如果不在意识形态问题上让步,不去发展中苏关系,恐怕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蒋介石始终没有能够跳出他的狭隘的意识形态的小圈子,这是他的一个历史的悲剧。
三 苏联对华意识形态战略
抗战期间,苏联对华意识形态战略是指苏联在对华关系上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宏观谋划。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世界、与中国国民党政府存在根本分歧,但苏联并没有简单地采取针对性的战略,而是把这一具有鲜明阶级色彩的战略放到相对次要的地位,使其服从苏联集体安全政策的需要,服从苏联对华政策目标的需要,服从建立世界反西斯统一战线的需要。当然,这种意识形态的服从性战略不是取消意识形态的独立性,而是在服从中又表现出意识形态战略的某些自卫性、倾向性。
30年代初期,欧亚两个战争策源地迅速崛起,构成对世界和平的严重威胁。由此考虑,苏联开始推行集体安全政策。1933年12月,联共(布)中央通过决议,决定在欧洲建立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以维护和平和防止侵略,其基本出发点就是和平不可分,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保卫和平。(注:参见A.A.葛罗米柯等主编:《苏联对外政策史1917-1945》,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中译本,第352页。)为此,苏联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主动的措施,如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加入国际联盟,不反对在国际联盟范围内签订区域性的防止德国侵略的相互保卫协定,同意法国、比利时、捷克、波兰、芬兰等国参加该协定等。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苏联则向美国提议签订有日本、美国、苏联、中国参加的太平洋公约。集体安全政策是30年代苏联对外关系的总政策,是一种和平外交和防止侵略的政策,其核心则是要维护苏联的国家安全利益。1939年3月10日,斯大林在联共(布)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拥护和平,拥护加强同所有国家的事务联系,我们现在和将来都始终坚持这个立场,只要这些国家也对苏联保持这样的关系,只要它们不试图破坏我们国家的利益。”(注:斯大林:《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斯大林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19页。)苏联意识形态战略必然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总的对外政策的需要,服从和服务于苏联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
从对华关系来看,苏联的调整要比它对欧洲关系的调整更早一些。九一八事变后不久,苏联就向中国提出恢复两国关系的必要性。(注:С.Ю.维戈茨基等编:《外交史》第3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中译本,第751页。)随后又多次提出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也考虑到日本的威胁,遂接受苏联提议,于是两国在1932年12月12日复交。复交后,两国都有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愿望。但中国方面当时还有一些疑虑,即会不会因为两国在政治和经济制度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而影响这种关系发展。1934年10月16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在同来访的蒋介石的私人代表蒋廷黻会谈时向他澄清了这个问题,指明:“苏联政府在自己的对外政策中从不是根据什么社会经济方面的分歧的意见或厌恶。从国家利益和苏联政府忠于和平利益出发,我们力求同所有国家维持最好的关系,即使这些国家同我们的政治制度不同。”(注:《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7卷,莫斯科1971年俄文版,第641页。)这就明确告诉蒋廷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不同不会影响到两国关系。苏方这一态度对改善中苏关系起到积极作用,用蒋廷黻的话来说,中苏关系的下一步就是如何“开创将来的局面”了。(注:《蒋廷黻回忆录》,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3页。)此后,中苏关系确实有了较大进展,终于在1937年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从苏联方面来说,这是它推行正确的意识形态战略的一个成果。中国方面当时对苏联这种淡化意识形态的做法也是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的。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就条约发表谈话指出:“世界各国在最近十年间,缔结不侵犯条约者,不知凡几,即双方所抱主义迥然不同之国亦多缔结此约者,中苏二国之不侵犯条约,与各国缔结者,并无异致,虽在太平洋各国间尚属创例,而与世界保和平之主旨正相符合。”(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发表谈话》,《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这一条约后来被蒋介石看作是抗战8年间“两国和平共存的准则”。(注:《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第57页。)尽管他又把这种“和平共存”看作是苏联的“阴谋”,但毕竟“和平共存”是一个历史的事实。达成这一局面,无疑有苏联意识形态战略因素的作用。
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苏联的对华政策更加明确,这就是支持和巩固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推动中国抗日斗争。据解密的苏联档案披露,此间苏联对华政策包括三个基本点:1.必须向中国提供军事技术援助以加强中国军队的抗日战争;2.关注中国在政治上的统一,这是持续抗战的条件;3.在战时中国保留“两个政党、两支军队、一个国家”的条件下关心中国共产党人。(注:《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第42页。)1939年6月27日,在苏联远东司召开一次特别会议上,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洛索夫斯基就苏联对华政策更明确地指出:“中国战胜日本侵略者对我们国家有利,全权代表处的工作应当服从于我们这一基本观点。”还说:“中国的胜利将取决于统一战线的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抗击日本侵略的斗争中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推动力。帮助民族战线对我们有利,因为只有中国人民联合起来才能战胜日本。”(注:A.M.列托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中译本,第267、269页。)他要求苏联驻华代表处要与中国政府领导人、军队领导人、中国社会著名的代表人物保持定期联系,以利于贯彻苏联既定对华方针政策。洛索夫斯基的这一谈话代表了苏联的官方政策。这一政策着眼于中国抗日统一战线,着眼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着眼于中国抗日对苏联有利,意识形态问题显然被淡化了。意识形态战略地位的降低,意味着苏联对华政策的重心必然放在国民党政府方面。这正如此间供职于苏联驻华使馆的列托夫斯基所说:“在抗日问题上,苏联把国民党当作中国可依靠的主要力量。”(注:A.M.列托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中译本,第260页。)“苏联把蒋介石政府视为主要伙伴”,“苏联对中国抗战的援助都给了国民党政府”。(注:A.M.列托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中译本,第215页。)这是苏联将意识形态战略服从国家安全利益的明显表现。
苏联对意识形态战略处理得有失偏颇,是在欧洲战争爆发后的一段时间。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后,斯大林曾一度不加分析地提出反对所谓的“帝国主义战争”。1939年9月7日,斯大林在有季米特洛夫、莫洛托夫、日丹诺夫参加的会议上说:“两个资本主义国家集团(在殖民地、原料等方面贫穷的或富有的)进行的战争,是为了划分势力范围,为了统治世界。我们不反对,让它们好好地争斗和互相削弱……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人应该坚决反对其政府,反对战争……把资本主义国家划分为法西斯国家和民主国家已失去了以往的意义……昨天的人民统一战线是为了弱化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奴隶制度。在帝国主义战争条件下提出了消灭奴隶制度的问题。”(注:《1939-1941年的共产国际档案和苏联对外政策》,《近现代史》(Фирсов Ф.И.Архив Коминтерна внешняя политика СССР Новая и новейшая история)1992年第6期,第18-19页。)9月9日,作为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的季米特洛夫将斯大林的这一指示精神传达给各国共产党,号召开展反对本国资产阶级政府的斗争。这样,就把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阶级斗争置于反法西斯斗争之上,其实质就是强调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斗争,强化意识形态战略,而没有看到世界人民同法西斯的矛盾是当时的主要矛盾,其理论根源则在于教条式照搬了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反对本国政府战争政策的做法。但随着法西斯德国不断扩大侵略,北欧和东南欧国家都相继沦于希特勒的铁蹄之下,连苏联也面临法西斯侵略的威胁,斯大林这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改变上述看法。据季米特洛夫1941年4月20日日记记载,斯大林此间对他说:“现在对每一国家来说,民族的任务提到第一位。然而,共产党作为国际组织的一个支部服从共产国际执委会的状况,是一种妨碍。”(注:《1939-1941年的共产国际档案和苏联对外政策》,《近现代史》,1992年第6期,第34页。)1941年6月22日,共产国际召开执委会书记处会议。会上季米特洛夫根据斯大林指示做出两个重要结论:“一是形势根本改变了,现在主要打击的是法西斯主义;二是我们在现阶段将不再号召推翻单个国家的资本主义,不再号召世界革命。现在要说的是在单个国家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反对占领者的奴役制度,为民族自由而斗争。”(注:《1939-1941年的共产国际档案和苏联对外政策》,《近现代史》,1992年第6期,第34页。)这是共产国际战略的重大转变,表明它已将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斗争置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而以建立和巩固世界反西斯统一战线为首要任务。不久,共产国际宣告解散,意识形态战略地位的下降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还有尊重各国共产党独立性方面的考虑。
苏联在意识形态战略上的这种失误,反映到对华关系上就是影响到中共对国民党的政策。中共当时也大力宣传了“第二次帝国主义战争”的观点,而没有注意区分法西斯与反法西斯之别。由此,中共对英美集团采取了排斥的态度,并阻止国民党加入英美集团。中共认为:“在此种情况下阻止与援救国民党这一放弃独立战争加入英美同盟的错误方针,是我党当前的严重任务,我们既反对德意日同盟的所谓新秩序,也不赞成英美旧秩序,而主张独立解放的民族革命秩序。我们既反对中国成为日本的工具,也反对中国成为英美的工具,两者都是没有出路的,只有独立自主的民族革命战争的胜利,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注:《中宣部政治情报第六号 英美拖中国加入其战争集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9-194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22页。)这种态度显然是不利结成世界反西斯统一战线的。随着共产国际战略的转变特别是苏德战争的爆发,中共随之改变了上述态度。1941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指出在目前时期,一切力量须集中于反对法西斯奴役,为此在外交上“要同英美及其他国家一切反对德意日法西斯统治者的人们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敌人”。(注:《关于反法西斯的国际统一战线》,《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6页。)中共的内外政策开始调整到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轨道上来。
苏联在对华关系上虽然对意识形态问题作了淡化处理,但在这一领域应具有相当的自卫性。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谈判过程中,苏联方面曾强调不允许蒋介石政府与他国缔结反共条约的问题。1937年8月8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电示鲍格莫洛夫说:“要口头指出,这项义务解决了中国人提出的不同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并且从这一补充中还可看出,中国方面要保证不同任何人缔结所谓同‘共产主义危险’进行斗争的协定。这种协定正如日德协定的经验所表明,实质带有反苏性质。”(注:《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20卷,莫斯科1976年俄文版,第746页,注177。)这里所说的日德协定即1936年11月25日签订的《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其矛头主要是指向苏联的。意大利在翌年加入该协定,从而形成“柏林—罗马—东京”轴心。苏联担心蒋介石再加入其中,故作为中苏签约的前提条件提出来。8月12日,鲍格莫洛夫向国内通报了与中国外长王宠惠会谈情况,说中国政府准备接受苏联方面的措词,因此口头保证无必要。8月13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再电鲍格莫洛夫,要他坚持“在签约时中国要绝对正式保证其在互不侵犯条约全部有效时间内,不同任何一个国家签订所谓反共条约”。(注:《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20卷,莫斯科1976年俄文版,第746页,注177。)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还强调说:“也许,中国人会反对我们基于第2款而实际上只是在中日交战期间不与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的义务,我们却希望在互不侵犯条约的全部有效期内保证不缔结反共条约。如果因此他们要求我们保证在同中国签订的互不侵犯条约全部有效(时间)内不同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那就坚决摒弃这一要求,指明反共条约是公然敌视的,即对苏联具有侵略性的,而同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绝不含有对华的任何侵略性和敌视性。”还说:“应由您和王宠惠在签订条约时彼此正式给予这些相互间的承诺,并因此构成作为条约补充的君子协定。”(注:《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20卷,第746页。)鲍格莫洛夫遵循这一指示,在8月22日签约时作了口头声明。当然,蒋介石政府在中苏条约有效期间也没有与日本缔结反共条约。从缔约谈判可以看出,抗战期间苏联一方面不想对中国搞意识形态的扩张,另一方面也不允许他国对其进行意识形态的攻击。此即这一时期苏联意识形态战略的自卫性。这种自卫性是苏联在国家性质问题上的本能反映,也说明意识形态利益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
苏联对华意识形态战略中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国共关系的处理。抗战期间,苏联对华政策是以支持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基本目的的,但它又具有二重性。如同列托夫斯基所说:“一方面,必须使中国抗日,加强中国战线。为此,我们应当同蒋介石政府、同整个国民党保持正常关系。另一方面,莫斯科的目标是维护中国共产党,巩固它的阵地。”(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16页。)这种说法基本符合事实。苏联对华政策的重心虽然放在国民党政府方面,但它需要给中共一定的支持来遏制国民党的反共政策,以此维系抗日统一战线,而对中共的支持主要就是意识形态的支持。苏联方面很清楚,不批评国民党,其反共势焰会更嚣张,这不利于国共合作抗日;批评了国民党,又要影响到同它的关系,不利于中苏合作;而对中共在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也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这就是不以国共合作破裂为前提。首先应看到,苏联对国民党的反共政策是敢于提出批评的,其中最典型就是皖南事变后,苏联对国民党方面的指责。据季米特洛夫1941年1月17日日记记载,当他把此事告知莫洛托夫后,“莫洛托夫答应把问题向斯大林反映,并对蒋介石施加压力”。(注:华谱编译:《〈季米特洛夫日记〉中有关中国革命大量事件的记述》,《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5期,第78页。)1941年1月28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洛索夫斯基约见中国驻苏大使邵力子说:“苏联政府对歼灭新四军和打死大量指挥员及许多战士的消息感到非常不安。这一行动是国内战争的开始,它会削弱争取中国独立的斗争。”洛索夫斯基还指出,这件事是为敌人所高兴的,“这就意味着你做得不对……苏联政府想知道,中国政府采取何种措施不仅用来保持而且还要巩固统一战线,舍此中国无论如何是不能胜利的”。(注:A.列托夫斯基:《一个外交官的笔记》,《远东问题》(А.Ледовский Записи дипломата Пробр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1年第1期,第110页。)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苏联驻华武官崔可夫都向国民党政府方面提出质询和批评。象崔可夫与国民党政府高级官员会晤时反复强调内战只是有害于反侵略斗争,暗示这可能导致苏联方面停止援助。(注:瓦.崔可夫:《在华使命——一个军事顾问的笔记》,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中译本,第59页。)在国民党政府发动反共高潮时,苏联报刊对此也进行了抨击,使用了“国民党集团中的反动分子”、“亲日分子”、“投降派”等词眼,甚至影射蒋介石是“法西斯头子”。(注:参见《斯大林与中国》,第263页。)这些抨击显然具有较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性。同时还要看到,苏联在意识形态上虽然支持中共,却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反对因意识形态因素而破裂国共关系。皖南事变后,苏联对中共处理国共关系的政策就提出过一些缓解矛盾的建议。当时,中共对国民党的方针是政治上采取攻势,军事上采取守势,但有于4-6个月后军事上由守势转入攻势的打算。(注: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60页。)苏联方面是主张完全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的。1941年1月15日,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在同周恩来会晤时说:“我认为,目前中共主要之敌仍是日本。如果中共将展开积极的武装行动反击国民党,这只能促成中国内战的扩大,是不利于中国抗战的。无论如何需要保持合作。但这并不是说你们应当受欺负。正如您所说,你们已开始对国民党进行政治上的反击。因而,你们必须继续进行这种反击,一方面是为自己恢复名誉,并向广大人民群众指明皖南事变真正的祸首;另一方面,在你们的政策上不要说明蒋介石是事变的组织者。”(注:《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第65-66页。)苏方的这一建议对中共把握好抗战大局还是具有积极作用的。中共在对国民党顽固派进行坚决斗争的同时,在政策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并在国际正义舆论的支持下,很快打退了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这次反共高潮。从对皖南事变的处理可以看出,苏联是把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放在第一位的,即使对意识形态同源的中共,也是把握着一种适可而止的度,这完全是由苏联对华政策使然。
但总的看,苏联的意识形态倾向性还是很明确的,这尤其表现在苏联驻华使馆方面。列托夫斯基回忆说,苏联驻华外交人员“本着同中国共产党人联合的精神并希望避免被怀疑同情(苏联官方人士所说的)国民党的‘资产阶级地主的制度’,适当地参加了官方宣传浪潮”,原因就在于他们“受的是阶级原则和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忠于这些原则,根据自己的阶级自觉,自觉地行动”。(注:《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第263页。)苏联大使馆在发回国内的报告中,对国民党政府的反动性也给予了大量抨击。(注:《中国的国家观念与苏联对华政策太平洋战争时期:1941-1945》,第271页。)可以说,在对意识形态战略的把握上,苏联驻华使馆要比苏联国内更激进一些。
苏联外交部对苏联驻华外交人员的上述做法提出过批评。外交部长莫洛托夫指出苏联驻华人员同中国左派在野党联系过多,即与中共联系过多,而“这与我们同蒋介石的友好关系是不相容的”。(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74页。)远东司也指出,苏联大使馆和大使本人在支持中共、捍卫中共利益方面,已远远超出外交的范围,而扮演着中共代表的角色。(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74页。)苏联使馆不得不根据这些意见来改进自己的工作,即在与国民党政府领导人和蒋介石本人的关系方面竭力做得很得体,从表面看在外交上也很有分寸;同中共代表的联系方面表面上做得也很有分寸,没有过于明显地表示同情。(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74页。)这是根据苏联对华政策目标需要对意识形态战略的一种调整。不论是对国民党政府激烈批评也好,还是收敛锋芒以做得“得体”也好,苏联此时把意识形态都当成一种工具:用批评来遏制国民党的反共,用“得体”来缓和同国民党的关系,总之是要维护国共合作,为对华政策目标服务。
四 应重视战时中苏关系中的意识形态问题
意识形态因素对战时中苏关系具有重要影响,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战时中苏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中意识形态因素所起的作用,中苏双方各自不同的意识形态观点或战略,都说明了这种意识形态因素及其影响的存在。因此,研究战时中苏关系必须重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
重视意识形态问题研究,首先要看到两国意识形态的根本分歧。抗战期间,中苏是同盟关系,两国意识形态分歧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其服从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斗争的大局,这是两国在处理相互关系方面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两国意识形态的分歧又是客观存在,是元法消弭的,这一点也必须看到。作为苏联资深外交官的列托夫斯基,在谈到这一时期苏联外交的意识形态因素时说:“同别国一样,苏联的对外政策是具有阶级性的,并且反映了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思想体系,苏联外交官严格遵循着这些原则。他们个人的愿望和忠于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国际主义原则的世界观,促使他们这样做。”(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75页。)因此,他们“在评论中国和苏中美关系中所发生的事件时,还是从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观点和完全忠于中国共产党出发的”。(注:《斯大林与中国》,第277页。)如前述对国民党反共政策的批评和谴责就是这样。本着和平外交政策,苏联可以同国民党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但是不可能改变它的意识形态倾向性,这是由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决定的。蒋介石政府同样如此。蒋介石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就反对与苏俄接近;南京政权建立后在反共清共的同时加以排俄;与苏复交后又心存疑虑,惧怕改善中苏关系会加强中共的地位;1945年中苏谈判时又以苏联不支持中共为条件等,都明显地表现出对苏关系的意识形态因素。蒋介石出于抗日的需要,可以与苏联复交并建立同盟关系,但是他基本的外交方针是与西方民主国家合作。如前所述,这是蒋本人也坦言承认的。这就是蒋介石政府外交政策受意识形态因素影响的一种表现,要它改变这种意识形态的倾向性,同样是不可能的,这是由蒋介石政府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性质决定的。
应当说,两国意识形态存在分歧是一种普遍而正常的现象,关键在于如何去处理它。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寻求共同点。抗战期间,孙科曾就中苏关系问题指出:“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是三民主义国家,在革命过程与建国制度上说,当然有不同之处。但若就两国的基本精神而论,都应该是一致的。”(注:孙科:《中苏关系》,中华书局1942年版,第47页。)当然,孙科对三民主义与社会主义一致性的解释不见得科学,对蒋介石政府领导下的国家意识形态做“三民主义”的定性也不见得准确,但他所遵循的发展国家关系的原则即寻求共同点无疑是正确的。所以,孙科主张中苏两国和睦友好。他对蒋介石在1927年的反共排苏行为极不赞成。抗战期间,他在国民党中央训练团高级班第二期外交组的讲演中就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回溯此段不幸历史,觉得假使当时中苏关系不恶化,十六年没有反共绝苏的事件,两国能维持友好的革命外交关系,以苏联为与国,也许敌人不敢对我发动侵略。”(注:《中苏关系》,第12页。)正是经历了九一八的惨痛历史,蒋介石政府才感到与苏联复交的必要性,才接受了苏联的复交提议,两国关系从而出现转机。这实际上就是寻求共同点的结果,这个共同点即是两国都面临日本侵略的威胁。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存在分歧不要紧,只要处理得当就不会影响国家间关系的正常发展。就战时中苏关系来说,总的来看两国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是比较得当的,否则就不会有同盟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重视战时意识形态问题研究,还要正确认识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以往中苏关系的研究中,比较注重对国家利益的分析,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无论苏联还是中国,都是以国家利益作为对外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的。但强调国家利益,不应忽视意识形态因素。其实,意识形态因素也属于国家利益范畴,意识形态利益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学者唐纳德·诺切特莱把美国国家利益归结为4大类:一是国土防御,二是经济繁荣,三是世界秩序,四是价值观念。(注:参见高金佃:《国际战略学概念》,国防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0-51页。)这里说的价值观念就是意识形态利益。意识形态利益之所以构成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它体现着国家的性质,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对这样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战时中苏关系的研究中却常常忽略,而只注重于国家的主权利益、安全利益。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即在中苏关系研究的历史上,曾对蒋介石政府对苏关系中捍卫国家主权利益的一面没有客观地反映出来,而苏联在对华政策中确又存在着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错误。特别是雅尔塔密约等损害中国主权的历史文件的公诸于世,更加引起中国及国外学者的关注,这为阐明对外政策中的国家利益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但因此而忽略意识形态因素的研究则是不对的,因为意识形态利益也是客观存着的。我们反对把意识形态问题抬高到不适当的程度,但也要反对忽视甚至排斥意识形态的错误。前引列托夫斯基的话说得就很直白,也很客观:“苏联的对外政策是具有阶级性的,并且反映了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思想体系。”所谓阶级性,主要是指思想意识上的阶级特性。国家对外政策反映占统治地位阶级的思想体系,必然要打上鲜明的阶级烙印,进而又渗透到国家关系之中。抗战时期的苏联与中华民国,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根本不同,两国关系怎么可能不受到这种阶级的、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呢?这方面一个最明显的事实,就是中共问题对中苏关系的影响。从中苏复交到中苏结盟,从中苏结盟到中苏谈判(1945年),中共问题都在程度不同地影响甚至制约着两国关系,以至造成两关系的曲折,而中共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因素问题,因为政党主要是以居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不同来分野的。在抗日战争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利益相对于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是退居于次要地位的,然而,它作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影响着战时中苏关系。我们应当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和历史分析的观点来审视这一问题,否则就难以对战时曲折发展的中苏关系作出完全科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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