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改中出现的几个问题的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改论文,几个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语文新课程实验区的不断扩大,随着非实验教师提前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尽可能多地用新课标理念指导自己教学实践的迅速递增,我们欣喜地看到,教师的观念在逐渐更新,教师的角色在悄悄变化,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慢慢凸现,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逐步走向教学前台。与此同时我们也感到教师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引起重视,势必影响“新课标”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自主”与“自流”
“你喜欢读哪一段?”“你想先学什么?”“你想怎么学?”让学生自读课文、自定学习内容、自选学习方法已是当今阅读课上的“流行曲”。的确,它能高扬学生的主体精神,是物本到人本的提升,是认识活动到生命活动的提升。然而凡事都有个度,当新的课文还没有成为学生产生强烈阅读欲望的“诱因”、学生还没有对阅读文本产生欲罢不能的内驱力时,便让学生自定、自选学习内容,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还有,在汇报(全班交流)时,学生汇报什么,教师就教什么,自己没主见,教学无主次,完全处于被动应付地位,如此教学如何有益?我所说学习离不开教师,自主学习确需宽松的教学氛围,但为了让学生自主,教师让出“平等中的首席”,甚至不去组织学生学习,退出教学的舞台,成为一个旁观者,这实质上把自主学习异化为放任自流。
如有位教师教学《只有一个地球》。在学生初读课文后问学生:“此时你心中有什么滋味?是不是觉得酸酸的、甜甜的、苦苦的?”接着让学生说感受、谈体验。学生一会儿说酸,一会儿说甜,一会儿说苦,东一榔头西一棒,杂乱无序,学生说到哪,教师跟到哪,完全放弃了自己的主导权,对教学无组织,对学生不引导,弄得听课的学生和教师如坠雾中。我们既反对教师牵着学生鼻子走,也反对教师跟在学生屁股后面走。教师应是学生的领队,需要“引导”时就站到队前,需要“穿针引线”时就插到队中,要以学定教顺学而导,确实担当起促进者、引导者、参与者的角色。
二、合作学习与“拉郎配”
“合作学习”目前被教师视为培养学生学会交往,学会合作,且有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领袖品质的最有效方式,风靡小语课堂。但是我们在听课中发现,教师在组织合作学习时,对内容的设计、要求的提出,呈现的方式,活动的展开,合作组的组合等主观随意。只要教师觉得该合作学习了,即使学生没有进入状态,毫无探究欲望,也得迅速加入学习小组;教师觉得该汇报成果了,即使学生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交锋、正处于欲罢不能的探究状态,合作学习也必须戛然而止……合作学习成了变相的“拉郎配”,成了许多教师落实新课标的一种装饰。
如有位教师上《曼谷的小象》(第一教时),一节课中教师组织了三次合作学习。第一次在初读课文后,要四人小组谈谈初读后的感受;第二次在重点理解小象拉车、洗车部分,要求学生讨论“你觉得小象怎样,哪些词语表现了小象的聪明、乖巧,小象为什么会这么聪明、乖巧”?第三次大组交流:“假如不要小象帮忙,我们还有哪些办法把车拉出来?”这三次合作学习,除了第二次有必要外,其余两次纯属为合作而合作。
我们认为合作学习不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而且是一种精神和内在的品质,因此在教学中组织合作学习要把握契机,精心设计合作学习的内容、要求、呈现的方式、学习组的组合等。不要大事小事必合作,要有合作学习的必要、合作学习的价值,否则合作学习就会浮于表面。
那么课堂教学中何时使用合作学习的方式为佳呢?我们认为:一是出现了新知识,需要培养新能力时;二是遇到大家都期盼解决的问题,而依靠个人能力又不能实现时;三是学生意见不一致且有争论时。
三、尊重文本与珍视学生的独特体验
“体验”是语感活动的桥梁,是语文素养的基石。《语文课程标准》在阐述语文教育的基本理念时,从热爱语文、积累语言、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增强能力、提高修养、陶冶情趣等方面界定了“培养语文素养”的内涵。语文素养无论是能力培养,还是情感培育,都很难以机械、呆板的言传口授达成,学生必须要通过切身的积极主动的语文实践来培养、感悟、体验。在听课中,我们时时感受到教师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独特体验的尊重。但对于游离于学科性质以外的学习行为,违背文本价值取向的“独特体验”,我们也要大喝一声“不”。
如《狐狸和乌鸦》一课有三种教法:一是在初读课文后,让学生说说对狐狸的看法,课始就给狐狸戴上“狡猾”的帽子。二是初读后,引导学生把狐狸与乌鸦的三次对话找出来细读品味,结合狐狸与乌鸦的表现谈体验:有的说狐狸“狡猾”,有的说狐狸“聪明”。教师认为后种见解很有创意,加以鼓励。还有一种是在学生畅所欲言的基础上对上述两种观点展开辩论:狐狸究竟是“狡猾”还是“聪明”?争论结果统一了认识:狐狸是“狡猾”的,因为它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是不道德的,这是文本的价值取向。
很明显,第一种教法过早地给狐狸下结论,形成了思维定势,不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独特体验,不利于发展学生的思辨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第二种教法尊重了学生的独特体验,但忽视了正确引导,没有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取向。第三种教法既珍视了学生的独特体验,又注意了文本的价值取向,符合《语文课程标准》中“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新理念。
正确处理文本的价值取向和珍视学生的独特体验,我们认为必须注意两点:①教师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教材的价值取向;②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引导学生通过对课文的研读、体验、讨论和争辩进行甄别和评价,达到深化认识的目的。
另外,新课标提倡语文教学要立足教材,又要超越教材。超越教材就是基于教材,但不囿于教材,就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其过程是引领学生科学地补充教材,准确地加工教材,让教材成为学生积极发展的广阔天地。然而有些课堂教学忽视了对文本的阅读理解,过早、过多地补充内容,离开文本去大谈从网上查阅到的资料;有的课,学生活动的样式很多,蹦蹦跳跳、热热闹闹,一节课既有自主学习,又有合作讨论,更有课堂辩论和课本剧表演,课堂教学像摆满汉全席似的“一盘盘一碟碟”往上端,读书的时间少了,思考感悟的时间不多了,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品味、运用的时间被挤掉了,这样做可能对于培养学生搜集信息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作用,但语文姓“语”名“文”,课堂教学理应立足语文学科的“本”,学语文,用语文,语文课程的“开放”“拓展”“延伸”,都必须建立在对文本理解的基础上,那种置首要任务于不顾、只求表面热闹的非语文活动应为我们广大语文教师所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