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中外合资旅行社与上海的对策研究_北京旅行社论文

开放中外合资旅行社与上海的对策研究_北京旅行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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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旅游业及其旅行社行业的开放情况

(一)我国旅游业的开放现状

1.领域广、程度深的开放格局。我国旅游业开放基础比较扎实,就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旅游业的三个部分(饭店、餐饮,旅行社和导游,其他)而言:饭店与旅馆业“商业存在”仅有合资年限的一般性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的形式兴建、改造和经营饭店与餐馆;“自然人流动”完全畅通,与在华的合资饭店、合资餐馆签有合同的外国经理人员、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可来华服务;旅行社(导游)市场1992年允许在国家12个旅游度假区试点开办数量有限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滇池度假区已开办中瑞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行社),1998年国家颁发《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将合资旅行社范围扩展到国家级度假区之外;合资游船和旅游汽车也有一定程度开放;在消费者跨国境流动方面,中国公民自费出国(境)旅游市场正在有序逐渐开放,1998年增辟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为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目的地。

2.卓有成效的市场开放。经过较长时期开放,旅游业已形成了以下特点:一是开放时间早,旅游业是70年代末外商投资的首选行业之一,旅游业发展初期国务院即成立利用外资建设饭店工作小组。二是开放领域广,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的开放格局,如第一家合资旅行社已经产生,1998年外资涉外饭店数、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占8.8%、12.4%和10.9%,且享受完全国民待遇,旅游景区(点)、一般旅游商品生产等允许外国商业存在以合资合作形式进入,旅行支票收受、旅游保险和旅游交通也放松了市场准入,1998年五家企业获准开展5万美元以下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业务;且有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相互剥离的深层次开放,突出表现在外国集团可自由输出以人员流动和管理经验为主的管理模式。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截至1998年已有18个著名跨国饭店集团涉足我国92个饭店。三是吸引外资多,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共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50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9.1%,90年代以来(截至1996年底),总体规模达到200亿美元,其中, 旅游饭店业150亿美元,旅游度假区20亿美元,旅游景观建设10亿美元,旅游度假别墅、公寓20亿美元。一旦加入WTO,这些特点将会更为鲜明,最终推动旅游业开放全面走向深入。

3.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谈判。从我国旅游业扩大开放的姿态看,态度极为主动,行动大大早于其它部门。自1991年起,中国旅游部门多次参与初步承诺的谈判。1999年4月, 外经贸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公开表示,为更多更好地吸引外资,不断提高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我国将进一步对外资开放,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扩大对外开放,允许外国旅行社进入我国合资经营旅行社,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旅游产业。4月份以来, 我国与美国和欧盟就有关承诺特别是合资旅行社等领域进行了多次接触商谈。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进程的加快我国旅游业必然进一步扩大开放。

(二)我国旅行社行业试点开放沿革与主旨

1993年10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国家旅游度假区内开办中外合资经营的第一类旅行社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前办法”),决定在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可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的试点,这是旅行社领域对外开放的最早突破,旅行社对外开放拉开序幕。依据这一办法,云南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内已经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中瑞合资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不断向更广、更深层次发展,在国际旅游舞台上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1998年12月2日, 国家旅游局会同外经贸部拟定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将合资旅行社的试点工作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逐步扩大到区外,标志着我国旅行社对外开放的步伐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开办中外合资旅行社,其主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应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趋势,为我国旅游业全面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积蓄力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经济态势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的过程中,各行各业已经并将更深程度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参与世界经济的大网络,积极主动展开竞争。我国旅游业开放度高、与世界旅游市场依赖性强、与国际旅游管理惯例吻合明显,并在长期的对外开放中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一点已成为社会共识,特别是旅游饭店和旅游餐饮市场的开放,对于旅游业的总体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又适度开放旅行社市场,扩大旅游业开放领域,既是全球经济大势使然,更是我国旅行社实现跨世纪腾飞的一条重要途径。

2.当前,我国加入WTO进入关键时期, 在旅游业服从国家利益大局、加大开放步伐的总体要求下,开放旅行社市场势在必行。1999年4 月10日,中美双方经过谈判,达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揽子协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 美国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在1999年加入世贸组织”,历时13年的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 的双边谈判出现明显转机,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已进入最后阶段。在此大势之下, 旅游业扩大开放责无旁贷,在旅游业其他部门开放度较高的情况下,进一步开放压力较大、空间较宽的旅行社行业是必然之举。

3.扩大旅华客源市场。我们开放旅行社市场,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通过合资,使中外双方旅行社由目前单纯的业务代理关系发展成为紧密的利益合作伙伴关系。考虑开放旅行社市场,着眼点在于通过合资,引入外方旅行社利益所在,提高其在海外销售中国旅游产品的积极性,更好地利用外国旅行社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开发新的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增加宣传促销的力度,从而扩大来华旅游的客源市场。

4.提高我国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水平。我国旅行社已成为微利企业,平均利润率呈逐年下降之势,经营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希望通过引入外方旅行社,相应地带来一部分资金,扩大我国旅行社的企业实力和规模,改变现有旅行社中“小、散、弱、差”的状况;通过合资试点,进一步引入国外较先进的旅行社管理和经营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

5.建立具有合资特点和规律的综合性机制。通过引入外资促进旅行社的转机建制,打破目前一些旅行社体制僵化的局面,引入比较灵活的经营机制。这是一套包括产品开发、宣传促销、营销网络、质量保障等在内的良性机制。有了这种机制,旅行社就有了开拓市场的主观能动性和永续动力,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就不用再为企业开发产品和促销投入发愁。旅游业中的大批涉外饭店也已建立了类似的机制,这些应该成为合资旅行社努力的方向。

三、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开放对我国旅游业及各方利益的影响

(一)对我国旅游业造成冲击波

1.争夺我国旅游业的利益。一旦市场开了口子,外商进来后不可避免地要分走旅游业经营中的一部分利益。目前外国旅行社仅有组团方面的利益,开放后接待业务也将获利。长远看来更深一层的忧虑是,外国旅行社以此为“龙头”,涉足相关行业,聚合六要素(行、游、住、食、购、娱)搞成一条龙的接待体系,从旅游业的各个环节全面分抢利益。

2.对我国旅游市场形成冲击。入境旅游是我国旅游业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坚持有限度、有计划、有控制地发展公民出境旅游,目前我国基本上是一个纯粹的客源输入国,客观上在国际旅游市场处于被动的地位。与此相适应,从旅游产品的销售渠道看,我国旅行社组团与接待体系均靠海外旅行商的销售来维系,有的甚至沦为海外旅行商代理,严重依赖国外的旅行商,自主程度较低。从客源形势看,旅游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呈现出供过于求的状况,客源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旅游供给的速度,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众多的国内旅行社追逐有限的客源,国外旅行社借此相互利用,尽收渔翁之利。在这种形势下开放旅行社,让外国旅行社进来,则会使市场状况更加恶化。

(1)我国旅行社将面临生存危机。现在, 我国旅游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属脆弱行业,旅行社总体实力不强,在资金、客源、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与旅游发达国家的旅行社相比落后很多,尚不完全具备与这些旅行社竞争的能力,市场放开后必然有一些旅行社面临生存危机。外资旅行社进来以后,具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也将吸引国内一些旅行社的人才外流,使国有旅行社力量更趋薄弱。

(2)加剧行业管理中的混乱。目前我国旅游市场秩序不是很好,旅行社数量已经不少,竞争也比较激烈,一些旅行社已处于“等米下锅”的状况,旅行社经营不规范,还没有形成行业性的自我保护机制。而我国现行的管理法规不健全,行业管理的手段有限,旅游行业中积蓄已久的削价竞争、境外拖欠款等顽症有可能在外国旅行社进来后愈演愈烈。

(二)对我国客源市场的影响

扩大客源市场是开放旅行社经营的关键。目前,中外双方旅行社在客源上的格局是:从目的地看,与发达国家旅行社相比,中方旅行社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弱,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对外方旅行社和潜在旅游者的影响力有限。从销售环节看,外方旅行社掌握客源,控制销售渠道,握有主动权。增加客源,从旅行社自身可以控制的因素看,需要从提高我国旅行社的素质和更好利用外方销售力量着手。目前,各主要客源国的大旅行商经营来华旅游均未投入太多力量。合资之后,中外合资旅行社将由单纯的业务代理关系发展为利益伙伴关系,这种较紧密关系有利于进入国外旅行社销售系统,拓宽利用外方销售渠道。合资后我国旅游产品的销售渠道也会进一步简化,现有旅游产品经过层层代理,销售环节过多,对产品开发进行调整的信息反映较慢,不利于对市场变化快速反应。引入新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技术,将能更好地开发客源市场。合资后的旅行社在现有旅游产品的针对性方面有提高,引入对本国居民情况较熟的外国旅行社,对产品开发也有一定的好处。在市场营销方面通过合资,可以获取外国旅行社的先进专有技术和网络,促使旅行社经营专业化,在宣传促销效果上亦会增强。在资金上,合资后可借用一部分外力加强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促销,经费方面可引入一部分外资,与外方合力开发客源国市场。从竞争对手的国际竞争来看,我国主要的竞争目的地如泰国、印尼等已开放旅行社市场,开放后的实践证明,对其旅游业有促进作用。我国如果始终不开放,竞争对手国家无疑在客源国的竞争中占有比我们大得多的优势。

但是,这些有利于扩大客源的方面都是相对而言的,很多方面优势的实现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需要合资旅行社运行相当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从短期看,开办合资旅行社对于客源市场可能作用不太大。合资之初,外方旅行社对现有的对华经营进行调整,现有的多家中方旅行社与多家外方旅行社往来的局面可能演变为一家中方旅行社与一家外方旅行社合资,客源相应地从现有的多家分散的中方旅行社转移到这一家旅行社。这样,客源的增加不会太多,市场的总体规模不一定扩大。而主要是客源在旅行社之间的转移和重新分配。从长期看,合资旅行社需经过一个时期的磨合,与各方面的关系理顺后,才能在客源市场上产生影响,才会扩大市场赢利。此外,客源国的旅行社要力争多家进入,打破垄断,有一定的竞争,外方才能增加投入,促使客源增长。

(三)对中外双方利益格局的影响

1.给外方旅行社带来好处。外方旅行社将能从中国开放的市场上分得一杯羹,并着眼于中国这一日渐蓬勃兴起的潜在市场,从未来中国旅游业的长远发展中获取更多好处。从外联和接待两个环节上占有更多利润。长期看,将涉足其他旅游相关行业,在我国境内形成“一条龙”接待体系,从行、游、住、食、购、娱各个方面赚取更多利益,减少资源国收益,加重旅游收入回流,更有甚者,客源输出国在接待国旅游业中形成“影子经济”,对旅游经济活动达到控制的目的。合资旅行社还会涉足、着眼于中国其他开放的市场,如国内旅游市场、出境旅游市场业务的经营。在一些旅游相关行业亦可占有先机,如在航空业中对我国内机票代理经营,实际上外方以较小的代价获得我较大的潜在市场。

2.我方旅行社获得的好处。我方基本原则是“让出部分利益,扩大总体市场,再获取更大利益”。合资后引入新机制,促进旅行社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机制将更灵活,管理方式上将有所突破,有利于旅行社行业的开放搞活;引入外方的经营管理和先进技术及一整套的运作方式,使旅行社行业向国际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经营管理水平可望提高;旅游行业管理能寻找到一些新的突破口,特别是在质量管理方面,可以找到一些新思路,如外资企业自身的质量竞争观念、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对导游、司机的管理;加速我国旅行社的调整,旅行社外联与接待明确分开的程度将降低,旅行社一体化经营将增多。

3.我方旅行社可能遭受的不利影响。合资对现有旅行社形成冲击,如果规范管理不善,有可能引起行业震动。首先是对现有的中外旅行社的关系的影响,多年来形成的中外旅行社的合作关系将进行重组,双方旅行社各自寻求最佳的伙伴建立合资关系,旅行社间的客户关系将出现转移,使一些旅行社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与一家旅行社合资,则会丧失其他客户;如果不合资,则自身的客源又会被外方转移走,如果一些大型骨干旅行社处理不当将大受影响。合资铺开后,如果主要客源国的组织来华旅游的大户旅行社均与中方几家主要旅行社合资,则会在市场上形成一些旅行社控制较多市场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垄断经营,不利于旅行社的良性竞争。开放旅行社合资经营后,一些中方旅行社将面临生存危机,如果客源被转移走,旅行社又无力开拓新的客源,则只能转为做下一级的代理社或经营其他业务,经营不善的将被淘汰。新的合资旅行社成立,其经营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可能导致我方利益受损。如合资旅行社与境外外方母体之间串通,压低价格,更方便地搞削价竞争。采取种种手法,让合资旅行社亏损,而让境外母体收益,从而将中方架空;境外母体拖欠团款,让合资旅行社中方受损等等。

4.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旅行社在旅游业中处于“龙头”地位,开办合资旅行社对其他行业将会有一定触动。从短期看,外方进入我国旅游市场,从经营中拿到交通、酒店、购物、餐饮等的价格优惠和回佣。从长期看,对旅游相关行业将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航空方面,握有较多客源的旅行社将对航空公司形成要价,对航空公司施加更大压力,国外航空公司与旅行社一体的企业将能获更多利益,大的旅行社有可能内外联合,直接组织由国外至国内某特定目的地的包机业务;地面交通方面,合资旅行社将引入一些旅游汽车以维持其服务质量,如果国内地面交通市场有利可图,外方也会经营旅游汽车公司;地面景点景区方面,影响不会太大,外方较少考虑投资公用性设施;对酒店、餐饮与娱乐方面,有一定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批量客人的优势,要求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保证服务质量;其他服务方面,通过合资旅行社的经营,对其它行业间接地有一些影响,如对金融、保险等。

5.客观地对待合资试点后的冲击。按试点办法规定的合资条件,有资格进行试点的我国旅行社是少数。这对绝大多数的旅行社而言,这是幸运的,他们给大多数旅行社带来的是一种压力、冲击和威胁。客观地讲,在旅行社市场竞争已比较激烈的情况下,进行合资试点肯定会加剧竞争,但加剧程度不会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因为:第一,我国旅行社市场已经很挤、很滥,在全国范围的少数几个省、市限办一家合资旅行社,短期内很难力挫群雄,崭露头角。第二,以合资饭店、合资商场为例,其雄厚的资金实力、有特色的经营管理,可以使其在某一定位市场显示竞争力,但不可能一统天下、垄断市场。有人会对合资饭店、合资商场情有独钟,但去中资饭店和商场消费的更是大有人在,因为中国的市场太大,合资企业毕竟较少,今后合资旅行社也应是类似的情况。第三,无论是中资旅行社,还是合资旅行社,处在一个共同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都要受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合资旅行社还有一个先适应市场环境,然后逐步产生竞争力的过程,因此,在短时间内其竞争力是不明显的。但在建立起一种稳定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后,强有力的竞争将在所难免:一是人才竞争,它可以通过高薪和人尽其才的管理方式,从中资旅行社大量招募延揽人才;二是营销网络体系的竞争,它可以通过双方旅行社现有营销网络的对接,低成本、高时效地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三是产品与质量的竞争,它可以凭借占有市场份额大的优势,取得各环节的优惠,开发出质优价廉的品牌产品,对旅游者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逐步缩小同业者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三、上海旅行社行业合资试点的对策分析

上海是一座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现代化都市,上海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工作应持什么态度、前景如何、及上海的旅行社行业应采取哪些对策,这是一个既有很强现实意义,又有一定前瞻性和超前性的问题。上海旅游业界跟踪形势,分析旅行社市场适度开放对旅游业可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寻求趋利避害的对策,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一)已基本具备成立1—2家中外合资旅行社的条件

1.上海拥有最为理想的投资环境,具有国内许多地区所无力攀比的吸引力。上海作为一座开放型城市,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以其全方位、深层次和多领域的开放姿态,领全国各大城市之先。开放的大环境已经具备,对外商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客观上为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的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宏观基础。

2.发达的入境旅游业与合资旅行社的主业可相得益彰,互促互动。上海作为我国旅游业“领头羊”之一,既是中国旅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国旅游创汇创收的重要基地之一,1999年上海市接待海外旅游者165.68万人次,居全国第三位;国际旅游创汇13.64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三,发达的入境旅游业是其基本特征,也是国家许可的合资旅行社主营范围。中外合资旅行社主要业务范围是经营组织外国客人进入中国旅游,上海已具备这方面的较为坚实的基础,条件也相对要成熟一些,在客源国的目的地形象已经初步树立,不存在开拓新市场的问题,可以在较高基点上开展工作;上海一些大旅行社与国外一些大旅行商有着为期较长、关系密切、交往频繁的业务合作,合作互利的环境较好,可以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

3.上海的旅行社有开放的主观要求、能力和积极性。上海旅行社改革开放意识强,不仅通过改制重组、结构优化、组建集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在苦练内功的基础上,敢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眼光、进取的魄力,将目标定位在国际市场,并力求开放,走向世界,所以,合资试点是一个期盼已久的愿望,在近几年中也表现出了非常积极的态度,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努力磋商合作内容。根据《试点办法》,要求中方旅行社“申请前3年平均每年外联人数超过3万人次”、“申请前3年平均每年旅游业务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 上海已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旅行社。

综上所述,上海的旅行社在全国首批合资试点兴办旅行社的形势下,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成立1—2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应不会有太多疑虑。然而,我国旅行社市场开放是一项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国家在充分考虑地区平衡等多方面因素之后,统一作出安排和部署,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审批方可成立。因此,考虑上海首家合资旅行社诞生的可能性、数量和时间,也要将上述各方面因素综合吸收进去。但总体看,形势应是比较乐观的,关键是要把这种乐观的形势尽快转化为现实,制定出一整套整体方案。

(二)上海旅行社行业对开放合资旅行社的对策思考

1.要正确认识开放的性质。鉴于旅行社行业的特殊性,开放旅行社市场比较敏感、复杂。现阶段只是进行有限度的试点,并不是全面开放。但是对于试点问题一些地区和旅行社存在着盲目认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力促合资旅行社在本地突破,开大口子,这无疑对国家整体利益无益。在此问题上一定要严加控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管理。

2.对我国旅游业给予相应保护措施。一是要保护国家应得利益,避免外商分割,截留国家应得利益。二是对中国公民出境游、国内游、特许旅游等具有超额利润的旅游业务,不许外商经营,仍由我国旅行社实行垄断经营。三是保护国有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外资旅行社要本着国民待遇原则,不给更多的政策优惠,使国内旅行社能与其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对于国有旅游企业,要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包括必要的资金投入,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加强竞争力。

3.要对合资旅行社实行监管。国内旅行社一直存在着“生儿子容易养儿子难”的问题,目前我国旅行社数量已经不少,新开办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加入进来,市场状况更加复杂,能否对合资旅行社进行管理,保证其规范经营,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从其他行业的情况看,不少中外合资企业都存在着中方利益流失的问题。旅行社作业的特点是有较多的滞留钱款、偷逃税收、虚亏实盈等可能性,从而使中方利益受损,旅行社合资后如何尽量减少这方面的损失需要研究对策。一方面国家对中外合资企业各方面的政策法规要完善,执法要严格,加强对合资企业的社会管理;另一方面要从旅游业的特点着手,强化对合资旅行社的行业管理。

上海旅行社行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向垂直分工体系的方向迈进。我国旅行社业发展早期, 在国际旅游接待中采取按照客源种类不同而进行水平分工的体系。随着旅行社数量的增多和原有垄断经营模式的打破,旅行社业的格局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除在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间仍按接待客源的不同坚持水平分工以外,在同类旅行社之间,进入无序、无差异竞争阶段,旅行社间分工形式不明,每个企业从开发踩线到外联接待全方位出击,由于既无批发、零售的渠道差异,也无个性化的特色产品,所以只能在低层次上展开价格竞争,直接导致行业的混乱局面。在我国,市场竞争也开始逐步把一些旅行社引导上这条规范化道路。上海的康辉国旅在加入国旅总社这个全国最大的接待、外联网络后,通过承接国旅总社的来沪团队,经营业绩显著上升,1997年接待海外旅游者比上年增长72%,跃居上海40家国际旅行社的第二名。

(2 )旅行社行业应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主动引入高新技术为己所用。许多人认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最终将完全取代旅行社。网络技术的发展确实给旅游者自主出行创造出许多便利,特别是提高了散客旅游的自由度。在每个新生事物中都蕴含着发展机会,特别是从当今的形势来看,网络化的潮流不可阻挡,旅行社业中有实力的企业应积极研究探索如何利用网络等高新技术拓展业务,增强企业的影响力和市场覆盖面。目前,我国旅行社业在利用高新技术上远远落在其它行业的后面,这使得面临与国际接轨的旅行社业在挑战面前更显无力。全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量最大的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从1994年起,积极开拓以城市为中心的两级网络建设,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不仅在上海周边地区,而且在全国30个城市设立了自己的分社。但网络建设投资相当厉害,国家规定的保证金、注册金等一个分社起码要花50万元。全国有3000个市、县,假如要做到网络覆盖,还要投下多少巨资?即便是像春秋这样的国内可数的大旅行社,现在也没有这个实力。网络经营是状大国有旅游企业的必由之路,然而现在欠缺的是,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政策支持太少了,更谈不上资金的投入了。

(3)旅行社业应探索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我国旅行社行业自律的风气尚未形成,旅行社热衷于降价揽客和争取出境游等垄断经营权,对内功的修炼重视不足。市场竞争的环境也在不断把旅行社推到生存的边缘,一些有识之士已逐步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开始采取积极行动,为旅行社业今后的发展增添了希望和动力。早在1994年6月,北京就有5家旅行社发起,创建中华旅游联合体,到目前已发展为82家,并形成遍布全国各省市的网络。对于中小旅行社而言,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竞争中寻找支撑,走向联合是必由之路。1999年9月, 北京地区特许经营出国旅游的11家旅行社面对出境市场出现的不规范经营扩大化的势头,自发组成“北京地区特许经营出国旅游旅行社联合体”,采取统一行动,维护出国旅游市场秩序,加强企业自律,保护企业利益。联合体内部加强信息沟通,在价格、服务、客源等方面开展合作,迈出了旅行社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步伐。

(4)旅行社业应做好人才培养的大文章。合资旅行社成立后, 可能会出现通过高薪挖取其它旅行社的外联人员的问题。所以,国内旅行社一要通过强化企业品牌的方式,使客人跟随旅行社品牌,而不随外联人员一起“跳”;二要通过完善自身的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提高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从全行业的角度来看,若能形成每个企业都重视人才培养的良好风气,随着人才供给量的增多,对个别人员的依赖性减小,这一问题可得到根本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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