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军及经营西藏六十二年的历史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十二年论文,历史回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12年1月2日,距1950年1月2日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正式作出进军西藏、经营西藏的决策,时间整整过去62年。自那时起,我的人生也就与西藏高原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作为进藏主力部队18军和以后成立的西藏军区的一名中高级指挥员及做地方工作、担负西藏自治区的主要领导,先后两次进藏工作,军队、地方,地方、军队,共在西藏工作了27年。1985年调离西藏工作后,仍重返西藏这片故土十五六次之多,平均是一年半去一次。有的是去考察工作,有的是去参加活动,也有的是专门去汇报、研究工作。每次回西藏,我都认真地做好走访、调研、考察工作,想尽多地表达对西藏的感情和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西藏情况。62年来,我有幸亲身经历、参与和见证了西藏革命、建设中的许多重大事件和发生在西藏高原上的伟大历史变迁。回想当年,历史的一幕幕,犹在眼前。
62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但西藏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是人类文明史上举世瞩目的历史奇迹。中国共产党领导进(驻)藏人民解放军、地方工作人员和西藏各族人民,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创造了前无古人的辉煌业绩。和平解放了西藏,驱逐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摧毁了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行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62年来,西藏革命、建设大发展,人民生活大改善,优秀的民族文化大弘扬,整个社会迅速进步,各方面的巨大成就为国内外人士所普遍赞扬。
一、风雨62年,极不平凡的道路
——西藏62年来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
(一)进军及经营西藏历史任务的最终确定
新中国即将诞生前的1949年2月,党中央、毛泽东同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地分析国际国内形势,高瞻远瞩地考虑解决西藏问题的时机和策略。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在1949年10月13日关于西南、西北作战部署的电报中,曾明确经营西藏的任务由第二野战军(后来的西南局和西南军区)担负,部队包括二野全军和十八兵团。后来,鉴于西北地区的战事结束得早,而解放西南的战役正在激烈地进行中,加上从青海去西藏的道路比较平坦、班禅集团又在青海等原因,毛泽东遂在11月23日致彭德怀的电报中考虑改由西北局为主担负解放西藏的任务。12月6日,毛泽东离京出访苏联,几天后行至满洲里时,获悉英国、印度、巴基斯坦都已承认我国这一有利情况,又得知印美都在打西藏的主意及西藏当局派“亲善使团”寻求对其所谓“独立”的支持和军援,认为解放西藏的问题要下决心了,毅然提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战略思想。到莫斯科后,接到彭德怀30日根据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得到的报告(报告中称“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大,难以克服。……如入藏任务归西北……完成入藏准备需要两年”)后,毛主席当即于三天后(即1950年1月2日)由莫斯科致电中央、彭德怀并转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及时转换了进军西藏的战略部署,将进军西藏的主要战略方向由西北又转回西南,将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确定由西南局担负。刘伯承、邓小平等经过慎重考虑并报经中央同意,决定由十八军担负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18日,刘、邓又向中央建议,以十八军为主力从川康进军的同时,再由青、新、滇各派一支部队(即一、二、十四军各一部)作向心进兵的部署。
进藏部队受领任务后,即着手从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军事上、政策纪律、物资保障、干部调配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准备。十八军为扫清进军西藏的障碍,还在川西实施剿匪行动。为保证十八军等胜利进军和解放西藏,从中央起,各有关方面都给予了进藏部队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大力支持,既减少了进军的困难,又增强了部队指战员完成进军西藏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中国共产党以“和”为先,立足于“和”解决西藏问题。根据中央指示,邓小平亲自起草了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十项条件”。从中央到地方及前线部队相应地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政治思想争取工作,包括派人进藏劝和、前线部队与藏军通信、中国驻印度使馆与在印的西藏官员接触等,以争取西藏当局派出谈判代表。但西藏地方政府在帝国主义的挑拨与策动下,拒绝和谈,并加紧扩军备战,陈兵昌都周围及金沙江以西,妄图以武力阻止解放军进藏。中国人民解放军被迫在昌都地区与西藏地方武装兵戎相见,以战促和。昌都战役于1950年10月6日打响,至24日结束,人民解放军取得了军事和政治上的胜利,圆满实现了预定的作战目的,打开了和平谈判的大门,形势从而好转。昌都战役后,西藏地方政府内部几经争论,主和派占了上风,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和谈代表团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最终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协议签订后,人民解放军和平进驻拉萨和各国防要地,完成了解放中国大陆最后一个地区——西藏的历史任务。
(三)执行与维护《十七条协议》
西藏和平解放后的前八年,在西藏工作的纲领是执行和维护《十七条协议》。一方面西藏地方上层集团在社会势力方面及对执行协议的作用来说还处于主导地位,农奴仍受其控制。另一方面这一时期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仍为西藏人民(包括上层人士)与帝国主义及分裂主义分子的矛盾。党开始在西藏地区领导的革命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其第一步,是先反对帝国主义,暂不反对封建主义。因此,争取、团结西藏上层人士(三大领主),建立并不断巩固和扩大对上层人士统一战线是那时的中心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包括影响群众工作,都服从于上层统战工作。又因要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和分裂主义,所以那时的统一战线就叫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党中央和毛泽东高度重视西藏局势的发展,对西藏一切工作,事无巨细,都加以关注。西藏工委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在物质基础、政治基础、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都相当缺乏的情况下,同亲帝分裂分子和反动分子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坚决斗争。通过自力更生、开荒生产,开通对外贸易、当地少量采购、加强运输、在康藏、青藏公路同时通车拉萨后,使我党我军在西藏站稳了脚跟。经过长期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及上层集团基本上同共产党、解放军共事了八年,同时又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增强了爱国力量。促成了达赖、班禅赴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协商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与此同时,相应地进行影响群众工作,扩大共产党、解放军的政治影响,增进群众对共产党、解放军的认识和对祖国的了解。他们看了八年,比了八年,想了八年,逐步向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靠拢,最终站在一起。此时,党还注意大量培养民族干部,逐步为民主改革创造了干部、群众和上层条件。然而,由于西藏上层集团对党不了解,分裂主义分子捣乱,我们工作中也出现过失误,西藏还是经历了处理“人民会议”后的较好形势,酝酿改革——大发展——“六年不改”——紧急收缩的过程。
(四)平叛改革,把西藏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
1959年至1961年在西藏进行的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是西藏地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第二步,即从反帝转到了以反封为主。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是《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中央从照顾西藏上层集团的考虑出发,明确了要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并预定改革时也是和平改革,除耐心等待外,还作了一些政策调整。但是,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要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度不变,加之外国敌对势力的策动、支持等,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大规模的武装叛乱,达赖叛逃。中央命令解放军坚决进行平息叛乱,同时坚决地放手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改革,彻底解放西藏农奴。中央人民政府下令解散了西藏地方政府,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西藏工委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及西藏军区,遵照中央“边平边改”的方针,率领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在西藏人民支持、参加下彻底平息叛乱,并区别叛与未叛的界限及农区、牧区、寺庙、城镇、边境等不同特点,在内容、方法、步骤上制定和采取了不同的方针政策,团结带领百万农奴展开气壮山河的民主改革运动。西藏百万农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驻藏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支持帮助下,团结一致,摧毁了反动、黑暗、残酷、野蛮的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相继建立起基层人民政权,翻身农奴做了新社会的主人,迸发出建设新西藏的极大政治热情。
(五)稳定发展,成立西藏自治区
西藏在基本完成民主改革后,西藏工委指示试办农牧业生产合作社,有的地区很快就办起了几十个,造成农牧民的疑虑和不安。中央及时提出了“稳定发展”的方针,纠正了上述冒进倾向。西藏工委迅速通知停止试办合作社,办起的也要退回去,并分别制定了农区、牧区和边境的若干条具体政策,彻底完成民主改革,稳定个体所有制和发展个体经济,稳定边境地区,办好互助组,发展农牧业经济。此后,西藏农、牧、工、商以及科、教、文、卫、体等事业迅速发展,各方面都出现欣欣向荣景象,全区政权巩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生产有较大发展,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西藏发展进入西藏解放后第一个最好时期(被誉为第一个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印度扩张主义势力在中印边境大肆挑衅,妄图以武力蚕食和侵占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北的中国领土。中国边防部队奉命进行了自卫反击作战,在西藏人民特别是翻身农牧民的大力支援下,取得了重大胜利。其后,又粉碎了逃到境外的叛乱武装的回窜骚扰和境内农奴主的复辟活动。西藏经过一个稳定发展阶段,各级党组织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经过普选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权,彻底完成和巩固民主改革成果。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西藏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六)“文化大革命”,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66~1976年,同全国一样,西藏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十年。按照中央和西南局的部署,自治区党委于1966年7月和8月相应地制定了西藏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两个文件,即《七·五决定》和《八·一八决定》,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在西藏正式开始。西藏自治区党委和西藏军区虽然根据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一些保护寺庙和文物、边境不开展“四大”及某些建议等积极措施,使损失减少。但由于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推行极“左”路线,中国共产党的被证明行之有效的一套正确的西藏政策几乎都受到破坏,民族、宗教、干部、统战等工作处于停滞半停滞状态。
与此同时,西藏也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按照全国形势和中央指示精神,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75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开始比较慎重,有些人民公社办的也比较好,但后来由于对形势估计乐观,要求急和高,有些地方又赶形势,出现问题就多了。
(七)拨乱反正,工作重点转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分别于1980年和1984年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西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医治“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放宽政策,休养生息,提出从封闭式经济转变为开放式经济,从供给型经济转变为经营型经济,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以市场调节为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区党委还根据放宽放宽再放宽的精神,逐步摸索,1984年4月和8月,在农区除广推大包干外,还先后提出借地到户、在牧区提出借畜还畜、仔畜分成,借畜到户、仔畜归己,牲畜作价归户,分期偿还,还有的提公有私养和私有私养等政策,以后经再三研究论证,肯定了“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开始也叫生产责任制),报中央批准后陆续推广到全区,等等。这些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促进了西藏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加快了经济发展的步伐。
在1980~1985年的五六年中,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西藏的实际出发,首先进行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和极“左”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干部政策、统战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建设,大抓工作重点转移,调整经济结构,实行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以及全国各兄弟民族积极支援下,大力治穷致富,放手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西藏的各项建设事业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农牧民人均收入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从全国各省区市的第28位一跃而为第20位),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党政、军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是新西藏社会发展的第二个最好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由于受西方反华势力的唆使和支持,流亡国外的达赖集团加强了其从未停歇的分裂祖国的活动,加上我们本身工作在指导思想上的失误,达赖集团在拉萨煽动起骚乱。中央派乔石同志率考察组去西藏进行考察,搞清了事情的来由,并作了公正的讲话,克服了干部中的不满情绪,初步扭转了西藏的局势。后来,中央派胡锦涛同志去西藏主持工作,采取果断措施,实行了部队戒严,明确了敌我是非,纠正了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在西藏广大人民的支持下,有效地制止了骚乱,使局势很快得到控制,西藏重新恢复了稳定的局面。
(八)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西藏步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1989年10月,针对西藏反分裂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根据西藏方面的汇报,对西藏工作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关于西藏工作的十条意见,肯定了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批判了1986~1988年那段的错误,还正确分析了骚乱的主客观原因,纠正了有的人对骚乱原因的错误论断,明确了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等等,从根本上扭转了西藏的局势,成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转折点,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西藏工作的会议精神,形成了一系列指导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使西藏步入了正确的发展轨道。
20世纪90年代后至21世纪之初,从胡锦涛同志去西藏主持工作,接着是江泽民同志1990年去西藏视察工作以后,中央和国务院于1994年和2001年又陆续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西藏稳定与发展的总的指导方针,即“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对新形势下西藏的社会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中央关怀、支持西藏建设和发展事业赋予了新的内容,成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两个重要里程碑。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特殊优惠政策,全国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发展的支援力度,确定了扶持西藏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基础建设的62项和118项援藏工程等重点项目,明确了新世纪初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促进西藏经济社会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西藏又孕育了新的发展契机,开始了新一轮的迅猛发展势头,踏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车道。西藏一手抓稳定局势和反分裂斗争,一手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
(九)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历届中央领导对西藏工作特别重视的传统,高度重视西藏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在坚持一个中心、两件大事的前提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继续保持全区生产总值和农牧民收入较快增长的态势,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着力推进以安居乐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构建青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中央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援藏工作的重点,加大支援西藏力度。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基本方针,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努力构建平安西藏。201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全面总结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为西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稳定绘出了更加美好的蓝图,社会主义新西藏新一轮的建设热潮拉开了序幕。
二、辉煌62年,极为精彩的篇章
——西藏62年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
62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开创了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从对立争斗走向团结统一、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贫穷走向逐步富裕的光辉历程,迅速前赶,走上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实现了社会制度的伟大历史性变革,开创了建设团结、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历史纪元。
(一)驱逐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维护了国家的主权与领土的完整
解决西藏问题的首要目标,也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的第一要务,就是驱逐一切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统一和维护祖国对西藏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十七条协议》中,将这一原则列入了第一条。西藏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依照《十七条协议》之规定,陆续和平进驻西藏拉萨和其他各国防要地,结束了西藏有边无防的现象,圆满地实现了解放西藏的使命,完成了解放祖国大陆最后一个地区的任务。以后,通过谈判的方式,取缔了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外国在中国西藏享有的各种特权,摘掉了西藏半殖民地的帽子,西藏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羁绊,不再受帝国主义侵略奴役,并和全国人民一样,在世界人民面前站起来了。
(二)实现了中央在西藏行使管辖权等方面的完全统一,西藏与祖国一起共同进步和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改变了近代以来西藏地方政府在帝国主义的调唆下对中央政府时断时续的离心倾向甚至一度处于分离边缘的情况。根据《十七条协议》第十四条之规定,中央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收回了西藏地方政府非法的外交权,结束了西藏地方政府撇开中央政府直接与外国交往的非法状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能够进行正常的施政和管理。中国共产党所一贯坚持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得以在西藏逐步贯彻、实行。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逐渐确立和巩固。各族人民互相支援、共同发展繁荣的事实,激发了西藏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团结精神,西藏内部、藏汉等各民族都团结起来,积极投身于革命和建设事业,以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
(三)西藏社会跳跃式发展,实现社会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历史性跨越
西藏和平解放后,经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两步走,先反帝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摘掉了西藏半殖民地的帽子;又经过民主改革,摧毁了压榨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封建农奴制度,跳过几种社会形态,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伟大跨越。
以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为标志,西藏经济社会经历了几次跨越式发展。第一次是摧毁封建农奴制度的民主改革完成后,中央又在西藏实行“稳定发展”的方针,西藏出现了经济社会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第二次是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粉碎“四人帮”、终止“文化大革命”后不久,西藏也进行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驶上了快车道。上世纪90年代后,西藏虽然也出现过“3·14”事件,但就整体说还是步入第三次跨越。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藏方略,对西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正确决策。西藏自治区党委团结率领全区军民沿着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使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推动西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迈进。这一期间,西藏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从经济增长的绝对数字看,已达到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最高峰。
(四)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正常的宗教活动畅行,宗教秩序基本上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和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等,西藏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府尊重和保护各教派的传统宗教活动和习俗,依法保护各种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文化古迹,划拨巨额专款,维修和修复包括布达拉宫在内的部分知名寺庙和方便群众的宗教活动场所,尽量满足群众的宗教信仰要求。西藏各宗教团体自主地组织各种宗教活动,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的传承方式得到充分尊重。各宗教、教派和寺庙之间,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之间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一律平等。同时,政府依法加强了对寺庙的管理,制定了对寺庙管理的办法,建立正常宗教秩序,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证寺庙僧尼能在安乐祥和的环境中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西藏人民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享有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充分自由。
(五)依照宪法规定,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后,西藏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人民翻身当家做了主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从制度上确保了西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以及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保障了西藏在国家的特殊政策支持和资助下,根据本地区特点实现与全国共同发展进步。
西藏广大人民依法选出自己的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和民族平等权利。西藏各族人民参与政治的规模不断扩大,政治参与意识逐渐增强。基层民主也蓬勃发展,特别是农牧民参政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目前西藏所有的乡村都开展了村民自治工作。在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不断提高,其中藏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权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人民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财政、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大事。选举产生了代表人民意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的各级政权机关和人民群众信赖的领导班子,在区党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1959年成立的西藏政协,也不断发展,保证西藏各阶层、各界人士都能参政议政,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帮助政府进行决策。
民族区域自治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已建立起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骨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维护西藏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和进藏干部团结在一起,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和栋梁
西藏和平解放之初,全区的干部很少,其中绝大多数是汉族干部,少部分民族干部也是从其他地方调来或从四川、青海、新疆、云南随军进藏的藏族干部。为此,中共西藏工委和十八军、西藏军区党委根据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身体状况,陆续在当地积极物色,大胆吸收、大力培养、放手使用。用工作中带、边工作边学习、举办各种训练班、建立藏干校、送学内地等办法,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
西藏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干部队伍建设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五湖四海”原则及各民族结合(“三个离不开”)的同时,逐步实现“四化”要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多渠道加强对民族干部的培养,西藏民族干部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在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综合素质也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西藏干部队伍总量达到10.9万人,其中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达到7.7万人,占70%以上,其中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1.6%,形成了一支以藏族干部为主体、藏汉等干部结合、各民族干部团结奋斗的骨干队伍,拥有中国工程院士和一批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推进西藏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保证。
(七)西藏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大规模现代化经济建设在脆弱的基础上开始起步、发展起来,并已经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
现代西藏的经济基本上是在封闭原始的小农经济基础上起步的。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是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农业、牧业、手工业、商业均极落后,更谈不到工、矿、交通等业。农民使用木梨、木锄等简陋的原始的生产工具从事农业生产,“二牛抬杠”耕地、牦牛足踩场脱粒等农业生产方式相当普遍,许多地方耕地基本不施肥,有些地方甚至“刀耕火种”。牧业基本上是靠天养畜。是全中国唯一没有公路的省区,交通运输极度困难。通讯则是人背畜驮、驿站式传递。
和平解放以来,中央政府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涉及各个方面的许多特殊优惠政策,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62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全国各地支援下,西藏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实现巨大飞跃,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据统计,1951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仅有1.29亿元,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已达507.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11.8倍,年均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980元;农牧民的人均收入达到4.138元。农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西藏第一产业增加值由1959年的1.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8.13亿元。现代工业从无到有,现已建立起一个包括能源、轻工、纺织、机械、采矿、建材、化工、制药、食品加工、民族手工业、藏医药等20多个门类、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蓬勃兴起。已形成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沼气等多能互补的新兴能源体系;初步建立起以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起以光缆、卫星、网络为骨干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旅游业持续快速增长,20lO年接待游客685.1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1.4亿元,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崛起,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成为西藏的支柱产业之一。
(八)社会事业大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西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经过60多年的发展,西藏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大幅增加,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教育事业已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现代民族教育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11年9月29日,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各类科研、科技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数量迅猛壮大,藏学、高原生态、藏医药等学科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批有世界影响的学术成果。传统文化得到弘扬。藏语文得到广泛学习、使用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在免费医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农牧区医疗制度,以拉萨为中心辐射西藏城乡的医疗卫生网已基本建立,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和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西藏人民的医疗保健条件明显改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口从下降到增加,其中藏族人口已达271.64万人,占90.48%。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西藏土地面积的34.5%,居全国之首。初步走上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九)长期、复杂、艰苦的反分裂斗争成效显著,社会比较安定
近代以来,西藏一直是帝国主义和西力敌对势力侵略中国、牵制中国、遏制中国、分化中国的一枚棋子、一副牌枚。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所谓的“西藏问题”对付社会主义中国。达赖集团叛逃国外后,始终没有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长期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
和平解放后,西藏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坚决反对分裂主义集团分裂祖国的图谋,多次平息和制止了分裂主义集团制造的分裂和骚乱活动。驻藏解放军在西藏人民支持下,粉碎和平息了在西藏民主革命时期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于1952年制造的“人民会议”及1959年至1961年发动的全面武装叛乱。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驻藏解放军和武警公安人员在西藏人民参加支持下,又粉碎和平息了1969年反革命暴乱、1987年至1989年拉萨骚乱和2008年拉萨“3·14”严重暴力事件等,有力地打击了分裂主义势力。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收到了良好效果。对达赖集团打着民族、宗教旗号,变换各种花招和伪装所进行的渗透、颠覆、制造骚乱、挑起事端等阴谋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给予了强有力的打击,保持了社会局势稳定,取得了反分裂斗争的胜利。历经血与火的斗争考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日益深入人心,反分裂斗争的群众基础不断巩固,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地站在党和政府一边,为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珍惜社会主义建设的美好成果,同分裂主义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十)逐步建立起革命和建设事业坚强、核心的领导力量和战斗堡垒,一支与西藏人民血肉相连、战无不胜的驻藏部队永远屹立在西藏高原
西藏解放前,没有党的组织和党员。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发展党是从机关、部队到社会,从上至下。解放西藏的任务部署后,经中央批准,首先组建了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半年后组建了昌都工作委员会,一年后组建了西北西藏工作委员会。各地区在1952年相继组建了分工委,若干年后建立了县委、区委。农村牧区等基层党支部则是民主改革后期才陆续建立。62年来,从西藏工委到自治区党委,不断健全和加强各级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至2010年底,全区党员总数达到20.8万人,其中农牧民党员9.8万人。党的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上到下,队伍不断壮大,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几级党委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越来越好,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党在西藏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不断巩固和增强。
在西藏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进藏和驻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始终牢记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决策和一系列指示,模范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铁的纪律,与西藏各族人民并肩奋斗,为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几十年来,人民军队牢记党的嘱托,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英勇顽强,经受住了各种艰难困苦和复杂情况的考验,赢得了西藏各族人民的信任,以鲜血和生命使西藏人民认识了共产党与解放军,确保了我党我军在西藏站稳脚跟;维护了祖国统一,保卫了祖国领土完整和西南边疆的安全;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维护了社会稳定;牢固树立“长期建藏,边疆为家”的思想,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认真履行人民军队的“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的使命,推进西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在雪域高原矗立起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62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的革命和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成就举世瞩目。同时,也发生过一些起伏,走过一些弯路,出现过一些失误。但这只是前进中的曲折,总体上保持了胜利前进的态势。6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不平衡的特点在民族地区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认真研究这些经验和教训,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重温西藏自党中央、毛主席作出进军、解放、建设西藏决策起62年来的历史进程和工作实践,作为这段辉煌历史亲身经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我有很多很深刻的体会,其中有几点拿出来与大家共享:
(一)必须特别强调和坚持中国共产党在西藏集中统一和其他特色的领导
西藏在解放前是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反动、黑暗、残酷、野蛮。因没有共产党,甚至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很小,政权、神权统治又特严,反抗力量甚至反抗思想也极其微弱。曾出现的反抗,因没有革命党——共产党的领导,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不但较早地认识到西藏民族工作特别是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而且在全国取得了执政地位后,也适时地制定出治藏方略和解决西藏问题的具体方针政策。西藏要解放,西藏人民要从帝国主义侵略奴役下解放出来,农奴要从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的剥削压迫下解放出来,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要领导西藏的革命和建设,第一步要先进去,第二步要站住脚,第三步要站稳,最后是要扎根。解放昌都与和平解放全西藏,共产党和解放军就进入了西藏,处理“人民会议”事件后就站住了脚,康藏、青藏公路通车就站稳了脚,平叛改革后就在西藏扎下了根。
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实施有效领导,要求西藏党的组织必须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首先,要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这一点,我们在西藏实际工作遇到的一些尖锐复杂的斗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变被动为主动。其次,对下强调集中统一领导。一个时期西藏实行的实际上是类似抗日根据地时期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政军民由西藏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兼军职或军队领导兼地方党政职务。有的地方军事机关就是党政机关。民族关系、军政军民关系、党群关系都非常密切,从而克服了各种困难,并取得与亲帝分裂分子斗争的胜利。第三,必须要有坚实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党在西藏执政的坚实基础。党要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中。人民群众聚集在基层,党的执政之基在基层。西藏农村牧区比重很大,一定要把农村牧区的基层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把各族群众牢牢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党就有了实施绝对领导的牢固基础。
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只有一个能够总揽全局、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指导思想正确、制定的方针政策得当、处理问题妥善的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西藏的各项事业稳步前进、取得胜利。
(二)必须有一套符合西藏实际的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
“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基本经验之一。解决西藏问题,需要适合西藏情况的政策。
党中央审时度势,科学判断,及时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政策,并灵活地处理利解决西藏面临的各种问题,西藏各级党政组织对政策正确把握,坚决地并有创造性地进行贯彻落实,确保了西藏62年革命、建设和发展的伟大事业胜利地向前推进。如在极其精彩的前16年,立足于“和”的方式解决西藏问题,不仅和平解放西藏,还企图进行和平改革和实际上对未叛地区和未叛农奴主进行了和平改革及和平处理一切问题;“进军西藏,不吃地方”;“一面进军,一面修路”;“生产与筑路并重”;在西藏一切工作都要“慎重稳进”;以开展反帝爱国的上层统战工作为中心,相应地进行影响群众工作;实行“六年不改”,又借西藏反动上层发动全面叛乱而边平叛边改革;不急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先实行稳定发展等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由于政策正确,贯彻坚决,使我们在西藏没有任何革命基础的情况下,把西藏人民争取团结过来,胜利地完成了平叛和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农奴制度,成立了自治区,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到由于西藏脱胎于封建农奴制社会,又长期面临着达赖集团的干扰和破坏,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必须通过休养生息和全面深刻的改革开放才可以快速发展。党对西藏所面临的内外形势及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认识,制定出适应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局势稳定的方针政策,使西藏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搭上了全国改革开放的快车,为其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90年代,鉴于西藏社会经济发展与内地存在较大距离的实际情况,党加大了对西藏的支持力度,为西藏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做出了全国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从集中统一于中央到同时发挥省市、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积极性,分片分户头支援。进入21世纪后,党中央又根据形势的变化和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情况,及时调整西藏工作的政策和策略,确定新的形势下我党治藏方略,为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描绘新的宏伟蓝图,推动西藏向着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迅速前进,等等。
(三)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在西藏进行一切工作必须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
“慎重稳进”方针是我们党治藏方略中的一个突出亮点。
西藏和平解放后,我们党要在西藏站稳脚跟,要保证《十七条协议》实现,不同反动顽固势力进行斗争是不可能的。但同他们的斗争,绝不能简单从事,必须既坚决又慎重。处理得好,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增进民族团结;工作一旦发生偏差,不但历史上的问题解决不了,还会增加西藏各阶层人士的疑虑、反感,加深甚至造成新的隔阂。因此,在《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当天,毛泽东就强调指出“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邓小平也指出,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应该紧紧抓住一个“稳”字。一切问题的处理必须是稳步前进。
“慎重稳进”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既要慎重又要稳进,不是不进,也不是盲目乱进,完全根据条件决定。事实证明,凡是遵循这一方针办事的,就成功,就前进,凡是违背这一方针的,就失败,就后退。1956年西藏急于进行改革准备,却碰了钉子,不得不进行“大收缩”,欲速则不达。后来实行“六年不改”,反而快了,提前进行了改革,在三年内完成了历史巨变。1960年急于进行合作社试点,引起群众不安,后来确定“五年不办社”,出现了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
实践证明,“慎重稳进”方针不仅是西藏新民主主义革命16年正确的工作方针。在西藏后来的革命、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情况虽然变化了,但“慎重稳进”方针的基本精神仍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同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的。它不是一般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一切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搞好各种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方法,无论什么工作都不能离开它,更不能违背它。
(四)要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在西藏的特殊作用,正确处理好民族与宗教问题
西藏的统一战线,同全国一样,是革命、建设和发展取得胜利的法宝之一。由于历史和社会等原因的复杂情况,西藏的统战工作特别重要。西藏的民族问题,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方,一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主要是统战工作。统战人士是西藏工作中的重要团结、依靠力量。他们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和社会改革、发展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团结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统战工作要体现时代特色,服务中心工作,并根据西藏不同历史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在西藏和平解放后的前八年,统战工作是党在西藏地区的中心工作,又因为达赖、班禅特别是达赖在西藏的影响力以及班禅那时比达赖表现要好的事实,这时实行的是以争取达赖集团为主要任务和坚定地团结班禅集团的反帝爱国上层统战工作。1959年平叛改革开始后,实际则是民主统一战线,不只爱国,还要拥护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形势的发展,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团结面广泛延伸,西藏统一战线已由过去的民族界、宗教界为主,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民族界、宗教界、经济界、知识界和国外藏胞中的有识之士组成的政治联盟。统战工作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在西藏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有利于反分裂斗争的社会各界力量和人士,我们都必须团结他们。对有影响的民族、宗教界上、中层人士,从中央开始,各级党委都要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成长和进步,该发挥作用的要发挥作用,该支持的要支持,该帮助的要帮助,该批评的要批评。但要以诚相待,讲究方法,充分发挥好统一战线在做好民族、宗教、反分裂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摆好共性和个性及政策和策略的关系
这里指的共性即共同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地区共有的性质,个性是各民族地区不同的特性即特殊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里,各民族各地区都必须维护祖国的统一,听从祖国的召唤,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西藏自然不能例外。但因西藏在各方面与其他地区包括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都有很多特殊情况,加之西藏在祖国大陆中解放最晚,又拖了好多年才完成民主革命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工作基础和生活生产条件等极差,需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帮助,不能和其他民族、其他地区同样对待。其中最主要的还是政策上的。所以西藏在解放前,中央为和平解放西藏制定谈判条件时明确指出:“我们提出的条件,只要有利于进军西藏这个基本前提,在策略上应该使之能够起最大限度的争取作用和分化作用。”在西藏解放初期,党中央、国务院一些指示和国家一些法律等,都注有“西藏例外”几个字,充分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对西藏制定了许多和其他地区不同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方法,即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照顾西藏人民的特殊利益。在此原则下,西藏工委和自治区党委不仅在民主革命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制定了具体的方针政策(重要的经中央批准),在改革开放后也不断制定一些具体的特殊的方针政策。如计划生育工作,过去西藏是鼓励生育,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和其他地区一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但西藏又有许多特殊情况,所以西藏制定了城市、农区、牧区和边远地区二、三、四和不限的生育规定。农牧业生产责任制也有突破,从大包干发展到“两个长期不变”,特困的偏僻地方还可退到互助组。
但是,特殊性不能脱离开共同性,否则不仅会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也会损害西藏人民的利益。在民族地区,既要防止忽视少数民族的特殊性犯大民族主义错误,如过去曾因忽视西藏的特殊性,而出现了对藏戏扶持不够的现象;又要防止只强调特殊性犯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如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片面理解,只宣传信教自由,不敢宣传不信教也有自由。共产党员本是无神论者,党员不能信教,但西藏曾有一段不让这样宣传,名义曰照顾西藏特殊情况,实际上损害了西藏的社会进步和发展。
一切西藏正确的政策必须是在全国、全党的全局工作前提下,结合西藏实际制定的。由于西藏客观上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要求党制定的西藏工作政策,尤其是在落实过程中,必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注重灵活性,讲究策略,即在政策的执行上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的甚至要进行变通。
党在领导西藏60多年的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中,为了保证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实际工作中,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多次巧妙地运用策略,只要不是根本问题,都可让步,能妥协的尽量妥协。如在维护和执行《十七条协议》上,协议是必须执行和落实的,但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曾两次做出重大让步,一是成立军政委员会和改编藏军的问题,二是改革的问题。由于我们在执行和落实上灵活处置,为我们的工作赢得了主动,使西藏形势发生了有利于落实《十七条协议》的积极变化。又如在对待达赖问题上,对于叛逃的达赖,中央和毛主席强调“留有余地”,“文章不做绝了”,公开场合讲他是被“挟持”的,保留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委员的位子,明确只要他改变态度,就欢迎他回来。1964年12月才根据达赖的态度撤销了他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委员职务,1965年1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再选举达赖担任常委会副委员长,但一直没有革去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名号。几十年,党中央为领导西藏的革命和建设,制定执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进行灵活处置,实现了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保证西藏工作始终向前推进。
(六)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大力培养、放手使用民族干部
西藏是一个以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平等、促进民族繁荣以及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西藏本地区、本民族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任用等工作,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多种形式解决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问题。民族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任用,既要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不断增加民族干部数量,又要着力提高民族干部整体素质,还要改善民族干部队伍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考察和识别干部,真正把那些成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甚至有必要在各级党委、政府中超比例选配一定数量的民族干部,对妇女干部的配备也可规定比例。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践过程中,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对民族干部要特别重视,政治上信任,工作上大胆破格使用,待遇上优先照顾,生活上多方关怀,使他们有职有权,放手工作。另外,仍要重视汉族和其他民族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要重视培养使用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干部的重要作用,强调藏汉干部团结,各自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倾向,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七)发扬“老西藏精神”,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全国支援相结合
“老西藏精神”是在西藏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西藏地域和民族特色,其核心是“长期建藏”思想,具体内容包括“长期建藏、边疆为家;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觉遵守政策纪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这种精神是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体现及党的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西藏的具体展现,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长期坚持在西藏工作,藏汉各民族紧密团结在一起,建设自己的家园——西藏的无比强大的精神动力。
由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起点低,基础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与内地省市相比,有明显的滞后性,革命和建设需要全国的支持和支援。多年来,中央对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极为关心,把全国支援西藏作为一项战略决策。中央各部、委、大型企业和兄弟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把援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西藏的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藏要建成小康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还需要更长的时间。西藏的发展离不开全国的支援,但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无论全国怎样支援,西藏都不要有等、靠、要思想,自己努力还是主要的。特别是要发扬西藏自己培养出来的“老西藏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不坐等中央和兄弟省市送一个现成的小康。事实证明,大力发扬“老西藏精神”,将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全国支援有机结合起来,是西藏革命和建设大发展的根本途径。我们应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把中央的关怀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援转化为加快西藏发展而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实际行动。
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革命和建设、发展的60多年的历史,是人类文明史上一部伟大而光辉、极其精彩的历史,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地区历经风雨,岿然不动,经受住了各种困难、风险的挑战和考验,领导西藏各族人民,推动西藏社会的变革与进步,创造了前无古人的辉煌业绩,历史将永远铭记!
[收稿日期]201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