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及治理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领导干部论文,对策论文,职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国家公职人员的移动通讯工具及费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员福利制度的有关问题,以下简称“职务消费问题”)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反腐倡廉中长期难以“攻克”的难点问题。
一、问题突出,影响极大,不容忽视 改革加大了“职务消费问题”的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是人所公认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职务消费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
公务接待(民间说法是“公款吃喝”)。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全国大中型饭店宾馆60.7%的营业收入,来自公款宴请。1992年,全国公款吃喝接待费826亿元,1994年超过1000亿元。近年来,公务接待费水涨船高,每年耗费公款数字惊人。
公务用车。一是有的地区用公款购买价格昂贵的越野车之风很甚。二是公车私用十分普遍。三是公车费用持续攀升。据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截至2001年末,全国共有中央到地方的党政机关和事业法人单位102.6万个,按每个法人单位至少配备2辆公车计,全国公车总量约为205万辆,每辆费用按6万元/年均计(维修、保险、养路、燃油等费用),合1230亿元;按30万公里5年更新计,每年新购公车41万辆,每辆平均25万元,合1025亿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全国每年公务用车支出公款约为2255亿元。
公用移动电话。原规定已滞后于实践。“公用手机”实际都成了领导专用机。由于移动电话的广泛普及,更由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公务中离不开移动电话,因而移动电话公费普及率很高。且在相当多的地区,购买移动手机和报销话费,或用“小金库”的资金支付,或挤到专项经费和下级部门中报销,或转嫁到企事业等单位支出,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吃拿卡要”搞费用摊派,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与形象,也引发了超报话费、频换手机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公务员福利制度。公职人员工资由国务院规定或行业规定,这是明的。但其福利待遇(主要是住房、薪酬和隐性收入等),又因地区、单位、行业不同,差距十分悬殊;沿海、内地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公职人员福利待遇的差距,大概是6:1至3:1效益好的部门与差的部门大概也在3:1至2:1。导致巨大差距根本的成因在地区和行业差别(历史原因、分配政府、税收制度等)以及各单位找钱的门道与灰色收入的能力。待遇差的,怨声四起;待遇好的,则肥上加膘。巨大的物质利益,驱使一些地区、部门和行业打歪主意,搞利益部门化、权力个人化,导致“吃拿卡要”盛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纠而复生。
以上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与贪污受贿等严重腐败行为相比,各有不同特点,但造成民心的流失,党与人民血肉联系受损,则“为害之深,不分伯仲”;又因“职务消费问题”天天在人民大众面前发生,看得见,听得着,其腐蚀性与负面的样板效应尤烈。中央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今年2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这为我们解决“职务消费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二、追根寻源,深入剖析,拿准病根 “职务消费问题”的成因极为复杂,涉及历史、法制、管理、观念等诸多方面。扼要讲,主要的成因有三。其一、封建专制意识的遗毒和影响。如重官轻民、权大于法、重人治轻法制、“官人就是吃皇粮、种铁杆庄稼,吃公饭、喝公酒、吸公烟、坐公车、公家人公家全包,讲排场、比阔气”等封建意识在某些干部中仍有很大市场,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意识以及种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等等。这些腐朽落后的意识和观念,成为了“职务消费问题”的思想病根和解决这一问题的严重思想障碍。
其二、法制方面的问题。立法方面,对公职人员职务消费虽有规定,但零星、陈旧、空白点多。如“国家官员道德行为法典”,规范国家官员待遇和职务消费的有关法规,“政务公开法”、“新闻法”等重要法律缺位,造成解决“职务消费问题”无法可依,被动乏力。执法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突出。规定成了“稻草人”,老百姓批评,“37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囿于体制、法制等方面的原因,看得见,不好管,无法管。
其三、改革方面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和包括“职务消费问题”改革相应滞后,使得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期陈旧模式,无法适应领导和管理十三亿人口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无法适应我国加入WTO之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如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曾多次发文,也曾进行过改革试点,但由于没有跳出旧模式,效果不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治顽症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提出根治“职务消费问题”的三点对策。
对策之一:淘汰落后的思想观念,树立先进正确的思想观念。
思想观念的先进与落后,决定着实践结果的优劣。落后的思想观念不淘汰,适应现代化国家管理的新观念就不能立足,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启动。因此,最重要的是解决思想观念的问题。我们今天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无古人,今无现成模式参照。但正因为是一张白纸,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可以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高瞻远瞩,广采博收全人类政治文明和国家管理之精华,按照客观规律,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包括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法律、制度和办法来。在改革创新中,“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党的十六大这一精辟论述,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根本上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强大思想武器。思想统一了,观念更新了,解决“职务消费问题”从上到下就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对策之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建立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要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文化和国家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世界的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迫切要求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做出新概括”。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我国仅只50多年,而西方发达国家已走过两百多年的历程,他们在国家治理,包括官员职务消费等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经验和管理技术——西方发达国家对国家官员职务消费普遍实行货币化管理,按照职务等次和工作性质发给足量的交通费、通讯费、出差费、住房补贴等费用,高官还有一定的接待应酬费。对国家官员,待遇上从优,管理上从严,依法监督,公私分明。各级机关和人员往来,没有公费接待,更不允许公费搞高消费娱乐和请客送礼。一旦公费接待,严惩不贷,轻则丢官受罚,重则入狱。新闻监督、民众监督、审计监督、政务公开监督,政党之间的监督都十分到位和严厉,官员一般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些做法都可供我们在“职务消费问题”的改革中借鉴、参考。
对策之三:大力推进法制建设,为解决“职务消费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首先,要抓好立法。在推进“职务消费问题”改革,并与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相衔接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与之配套的立法工作。如“国家公务员待遇和职务消费法”、“国家公务员道德行为法典”、“新闻法”、“反贪污贿赂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规都应抓紧研究并出台,为解决职务消费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其次,要抓好执法。不能得到执行的法律,不如一张废纸。要树立宪法和法律在国家至尊无上的地位。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违法违纪后免受法律和纪律追究的特权。严格执法,绝无例外,是党和国家维护权威,取信于民,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严格执法,“职务消费问题”得到根治,加上对严重腐败现象的有力打击与遏制,蕴藏在亿万人民和广大公务人员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会持久地进发出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不竭动力。
第三,要抓好监督。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对违纪违法现象进行“铁面无私”的有效监督,并与人大政协监督、审计监督、新闻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形成强大合力。凡是违反“国家公务员待遇和职务消费法”和有关法律的行为都应受到严肃查处和追究,长期坚持、绝不懈怠。
我们相信,通过全党上下的不懈努力,“职务消费问题”一定能得到彻底根治,中央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个阶段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实现,一个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党和政府领导的新中国,一定能跻身世界强国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