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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建筑工程交易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建筑工程招投标也是实现现阶段中国市场公平化竞争、优质化工程的重要前提条件。不仅如此,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如果能够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它还能够成为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的重要把控节点,为保证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提供基础保障。下面我们就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如何有效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讨论,希望本文的发表能够为同行业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主要问题;对策
1招标的主要特征
1.1组织性
招标作为有组织的交易方式,其具有较强的组织性,通常由建设项目的主办方或是招标的买方、委托代理人等作为固定组织人,招标场所和招标时间相对较为固定,而且在具体招标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招标的固定程序、约定时间和条件等来开展各项工作。
1.2公开性
对于招投标法中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编制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招投过程具有高度的透明性,招标程序和招标信息公开,及时开标并公布中标结果,即每一个投标人都能够获得等值的招标信息,熟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1.3交易双方一次性成交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通过一次性报价,在投标书递交后即无法再修改,其不同于普遍贸易,没有讨价还价的环节。
1.4公正、公平
在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需要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即需要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并维护各方利益。整个招标活动要具有高度的透明性,同时还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由专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在整个评示过程中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能修改,避免一些不正当手段影响具体的评标结果。
1.5多目标下系统的最优化选择
建筑工程中招标的应用,其最终目的并不是单纯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能够在多目标条件下实现系统的最优化。在具体招标评价过程中,其最为关键的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确保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的统一,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在最短时间及最小成本下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绝大多数的建筑工程企业均能按照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来展开招投标工作,这也促成了我国招投标市场的日益规范和完善,然而其中也有个别的一些企业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故意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人为的“注水”。
2.1以假投标与串标形式开展工作
在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个别的建筑单位在开展招投标之前便私下与施工队伍联系,确定了若干个没有专业实力的施工队伍参与到招投标环节中,随后通过不法手段来造成公开招标的假象。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建筑单位在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中,将公开招标私自改成了邀请标、指定标,还有的施工单位利用转包、利益分成、资质共享等手段来贿赂其他投标机构,以此实现中标的目的。而投标人、业主、招标代理机构的同流合污、勾搭连环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在好处与利益的面前,这群人不惜损害国家利益,人为对整个的投标报价进行操纵,通过种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来获取中标。
2.2借用、购买资质现象频发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个别没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还会通过购买、借用、盗用其他企业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参加投标活动。这种行为一旦没有被招标方及时发现、制止,将会对后期的施工质量产生巨大影响。
2.3不考虑性价比单纯的追求低廉的投标报价
项目建设成本低廉固然是件好事,但如果过分的追求低成本而不考虑其质量,将会为项目的投产、竣工埋下巨大隐患。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企业都是过分重视投标低报价,从而导致了最终中标的施工企业采取层层分包等措施来降低成本、实现其项目利益的最大化。这样一来,虽然工程能够在实际的建设中定期完工,但其质量却得不到妥善保障。
2.4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导致了整个招投标的不公平竞争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中,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确保当地企业能够获得足够利润、为地方的纳税做出贡献,所以便人为的出台一些条件苛刻、内容严苛的政策来排挤外来企业。而更有甚者,个别的地方政府领导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置之不理,间接或者直接的通过插手招投标工作来进行政策倾斜,还有一部分地方政府通过给企业实施压力、给予一定好处的做法来在投标过程中暗中限定投标人的中标范围,在评标环节通过“注水”来加入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最终导致了企业在招标的过程中,虽然看中了一些拥有中标的实力的外地企业,但却不得不在地方政府的干涉与压力下,选择一些当地的施工企业进行分包。这种状况无论是从外部环境上来看还是从事件的本质上来看,都很大程度上对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起到了极为恶劣的负面作用,失去了招投标工作本身的意义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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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环节常见的一些问题
在现阶段的中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由于中国的相关规章制度尚不完善、评标专家自身的专业素质并不过硬等现实问题,都导致了现阶段的中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缺少一套完整、科学、行之有效的评标标准,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个别建设单位依旧仅仅将目光放在了报价上,通过低价入围、低价取胜来成为那个并不是“最适合的、只是最合适”的施工单位。与此同时,由于现阶段的监管手段依旧存在落后的现象,所以其监管力度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监管力度不足、政企不分等现象。
4建筑工程中开展招标工作的具体措施
4.1加大力度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为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应当加大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核力度,尤其是要全面考察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和业绩等内容,进一步对其履行合约能力进行准确判断。具体来讲,在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的过程中,应当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授权书等,以免出现挂靠投标等情况。与此同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誉进行严格审查,查看其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等,审查其财产状态,调查投标企业是否出现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况,投标企业是否出现过重大的质量事故也资质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投标企业资质审核的过程中,应当对投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避免存在制造虚假材料的情况出现,并且要对主要机械设备进行实物考察。
4.2标底合理编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应用
需要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来进行标底编制,具体需要编制标底的建筑工程,业主通常会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来承担编制任务,在整个过程中还要做好标底保密工作,避免出现串标或是围标行为。在具体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中,要尽量缩短招标控制价公布、开标时间间隔,有效的防范投标人串标现象的发生。同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单价和总价,以此来保证公平竞争。
4.3推广招标代理制
要保障竞争的公平必保障竞争的充分性和公开性,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有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从监督和约束机制上看,专职招标机构从事的招标活动,从开标到评标结束,都要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的结果由这个评标委员会决定这些招标机构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指导监督,从组织上保证了这些招标机构处在真正第三者位置,避免了主观上偏袒的可能性,这是从体制上提供的真正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这一机构出于本身的生存和长远利益的考虑,必须要在社会上树立一种公正形象,否则,它就会被业主淘汰,而在社会上排斥机能。
4.4建立招标代理诚信管理体系
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建立招标代理诚信管理体系,为创造良好的招标信用环境,通过部门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形成社会信用惩戒机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是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治本之策。建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级是现代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市场从业各方主体有利,而且对管理部门来说也是有效的市场监控工具。要切实加强对我国建筑市场中各方行为的诚信建设,离不开相应的评价手段和方法。
4.5采用新型成本计价方法及公开招标方式
在招标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主要填报单价和合价,这样可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而且采用工程量清单位计价,报有投标人在统一的工程量基础上,通过与企业自身实力有效结合来考虑风险竞争价格,不仅有利于公平竞争,而且利于风险分担。在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4.6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通过提升建筑市场主体的管理手段来强化市场化监管力度,首先是对建筑单位的资质进行监管,以此来完善监管制度的落实。其次是要对建筑施工方的专业行为进行管理,以市场、道德两个层面来对施工方进行约束。最后完善对中介机构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市场调节来搭建一种优胜劣汰的市场净化体系,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定期评测来督促其自律行为的养成。
4.7以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来促进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完善
前面提到的一些常见问题均是由于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环境所导致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过程中通过发挥市场、政府的资源优化配置手段,来为整个招投标过程提供公正、公开、公平的保证,在降低招投标成本的同时也要降低社会资源成本。同时还要削弱政府对招投标的“一言堂”式管理手段,通过互联网公开招标来提供合理、科学的招投标网络平台,以此来为发包方、承包方等相关部门带来一个公平竞争的业务平台。
4.8以完善的建筑产品价格市场来进行约束
在以市场竞争为导向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下,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产品价格观,以此来提供参考依据,为整个建筑施工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以及服务定价提供保证,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那些有条件的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与价格优势,而不仅仅是被对手单纯的低廉价格所击败,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现阶段的中国建筑工程领域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推动行业竞争力增光添彩。
结论
综上所述,现阶段中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了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产物,每一个建筑企业都希望能够在提升自身施工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造价,通过合理、科学的资金投入来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但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现阶段的中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依旧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有待解决,进一步深化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必须要坚定信心,通过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手段,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能够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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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洁,苏文瑾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4
标签:招投标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企业论文; 过程中论文; 投标人论文; 评标论文; 建筑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