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企业成长:中国的经验证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腐败论文,证据论文,经验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腐败行为出现的基础既包括政府与市场间的逆向选择(Shleifer & Vishny,1993;Acemoglu & Verdier,2000;Wang & You,2012;Chen et al.,2013),又包括不同政府级次之间的道德风险。腐败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并非个别国家的特殊情况,而是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①(Mauro,1995;Rauch & Evans,2000;Mo,2001;Meon & Sekkat,2005;万广华等,2012)。事实上,前一种现象在东亚地区特别显著:一方面是经济层面上企业快速成长,另一方面是市场环境中腐败之风泛滥。这种腐败环境中企业成长的悖论也即Wedeman所谓的“东亚难题”(East Asia Paradox)。 理论层面上,行为对企业成长的作用在学界尚未达成共识。部分文献支持前者对后者往往具有负面影响(Mauro,1995;Wei,1999;陈刚等,2008;Seker & Yang,2014);另一些文献则反驳腐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成长,特别是在那些制度尚不健全的国家(Svensson,2003;Aidt et al.,2008;李捷瑜、黄宇丰,2010),还有部分学者认为这种腐败影响企业成长的机理并不显著的存在(Beck et al.,2005;刘勇政等,2011)。导致这种局面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方法上,衡量腐败的指标存在差异。部分学者选用主观测度指标,另一部分学者选用客观指标,测度方式的差异很可能导致最终结论的不同(Mauro,1995;Bardhan,1997;Olken,2009)。二是样本是否具有共同的分析模式。近期的研究成果指出,多国大样本的分析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很有可能导致出现微观层面数据支持腐败影响企业成长的结论(Fisman & Svensson,2007;Asiedu & Freeman,2009)。其中,不同国家或地区中制度层面上的差异是导致上述结论差异的主要原因(吴一平等,2010;万广华等,2012)。 就我国而言,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虽然近年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尚未形成抑制腐败的体制机制,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经济增长与腐败并存的观点不禁让人反思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微观层面上的利益聚集点?换言之,是否也在腐败与企业成长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可能是前者促进后者,也有可能是前者阻碍后者的发展。如果确实存在这种联系,那么影响程度有多大?影响机理又怎样?不同规模的企业,受益于腐败的企业成长机制究竟是对称还是非对称的?这种受益机制是否也会根据企业规模的差异存在产业之间的巨大差别呢?目前,学者对上述问题的关注仍相对较少(田利辉,2005;陆铭等,2009;李捷瑜、黄宇丰,2010)。Wang & You(2012)使用世界银行2005年的中国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他们在文中关注的是金融发展和腐败间的替代关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尚未就腐败对企业的影响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此外,该文对腐败的定义方式仍存在改善的空间,和世界银行本身创立的测度方式The Graft Index存在指标设计出发点上的差异。在上述现实情况和理论研究的背景下,本文拟采用世界银行2012年在中国进行的2848份微观企业调查数据就腐败和企业成长之间的微观联系问题展开相关分析,以期对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二、文献综述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腐败逐渐被纳入到政治学的分析范畴。布坎南和塔洛克的寻租模型,正式在公共部门的分析中引入腐败因素②。从政府与市场的一般意义上来说,腐败源于“市场协调”与“官僚协调”的混合行为(科尔奈,2007)。一般而言,转型是市场滋生腐败难以忽视的因素(Mauro,1995;Bardhan,1997;Aidt et al.,2008;Bertrand et al.,2007;乔尔·赫尔曼等,2009)。在掌控主要经济资源以及过度干预市场的经济体中,更容易滋生腐败③(Shleifer & Vishny,1993;Acemoglu & Verdier,2000)。而在分权体制下,足够的政治竞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腐败的滋生(Antonio,2012;万广华等,2012;Dong & Torgler,2013;Albornoz & Cabrales,2013)。 (一)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理论层面上,国内研究腐败的文献相对较少,特别是研究腐败与企业成长联系的文献就更少了。而这方面的文献基本局限于腐败对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杨灿明等,2004;吴一平等,2010)以及国有企业腐败相关问题的探讨(田利辉,2005;陆铭等,2009),也有少部分文献对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给予了关注(王磊,2006)。 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往往在经济增长的背景下进行讨论。在公共部门中,腐败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共部门投资规模,降低资金投资配置效率的同时,也会增加私人部门的投资成本,从而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Tanzi & Davoodi,1997;刘勇政等,2011)。腐败到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除了投资,还包括人力资本投资和政治稳定(Mo,2001)。Blackburn & Forgues-Puccio(2009)的研究显示,中国式的腐败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可能会更小,主要是因为寻租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得到了控制,从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腐败的外部性问题。出现这种结论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在于制度框架的有效性:制度建设越完善,腐败对经济增长的副作用就越明显(Aidt et al.,2008)。万广华等(2012)也认为,制度性因素在较大程度上对中国式腐败具有解释力。 为了更好地研究这种现象为相关研究提供可比较的结论,近期的研究主要从具有共同发展阶段或者具有相似文化特征的国家或者区域范围进行分析(Krueger,1974;Shleifer & Vishny,1993;Mauro,1995;Djankov et al.,2002;Olken,2009)。范子英(2013)对我国1995-2004年各省腐败程度相对变动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市场化建设和对外开放可能是导致腐败程度变动的原因之一。Wang & You(2012)使用世界银行2005年的调查数据对中国存在的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关注腐败如何影响企业成长,以及腐败和金融发展程度之间的替代性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在中国,腐败行为对企业成长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Wang & You,2012),也即存在所谓的“东亚难题”。 (二)腐败影响企业成长的机理 就制度层面的传导机制而言,腐败会产生一种俘获经济,特别是在转轨经济体中(Bardhan,1997;Aidt et al.,2008;乔尔·赫尔曼等,2009;亨廷顿,2009)。在微观层面上,这种俘获经济的对象主要是官员,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对稀缺资源具有支配权或影响力的官员。这种俘获经济具有一种负外部性,会使得更多企业加入到俘获经济的竞赛中,从而弱化政府强化监管、监督契约实施的动机(Sarte,2000)。在此环境中,政府俘获④确实会对市场上的不同企业产生非对称的受益机制。根据伯恩斯坦1995年提出的“规制生命周期理论”,这种政府俘获似乎是一种必然趋势。乔尔·赫尔曼等(2009)指出,多数企业并非是为了减少自身在市场上面临的竞争,而是期望借此弥补其在法律框架下可能存在的不足。但陆铭等(2009)对此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国有企业中产生的腐败能够推进企业改制,但根源于不完全竞争产生的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市场竞争。他们认为,国有企业通过腐败行为获得了扭曲制度的竞争优势,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更多的涉及一种隐性资产流失向显性腐败的转变过程(Qian & Roland,1998)。这由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所致。科尔奈(2007)曾指出,预算软约束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不取决于市场,而是取决于官僚协调以及与有关方面在财务问题上的讨价还价。Arin et al.(2011)针对28个OECD国家1978-2007年的研究也发现,越腐败的国家往往越容易出现预算软约束问题。在国内,也有部分学者以此思路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如田利辉(2005)和刘智峰(2013)。 就经济层面的传导机制而言,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机制是间接的,贿赂官员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可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腐败部分替代市场竞争,具体表现为适当减少行政干预,在时间上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以及获得较稀缺的公共部门资源⑤等(Shleifer & Vishny,1993;Acemoglu & Verdier,2000)。这往往能为企业赢得较好的外部条件,并进一步形成先动优势(Lui,1985;Svensson,2003;Bertrand et al.,2007;Drugov,2010;李捷瑜、黄宇丰,2010)。此外,腐败已经成为私营企业能否获得融资的重要约束条件,特别是那些经营业绩好且贿赂腐败官员的企业更加容易获得贷款,从而促进企业的成长(Chen et al.,2013)。Faccio(2006)的跨国经验分析指出,当商人参与官员俘获过程时,其所在的企业能获得与其政治投资数量基本相当的回报。如果所在国的腐败水平高于样本均值,那么这种参与过程的回报率会随之更高。在印度尼西亚,这种情形也是基本类似的(Fisman,2001)。从成本角度来看,腐败更像是市场对全部企业征收的一种“税”,这种“税”具有的间接性和负外部性,一般而言国有企业难以在此过程中占有绝对的优势(Wang & You,2012)。二是通过腐败直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如获得某个特定领域的市场准入、缓解融资约束以及直接获得政府采购订单等,均能够对企业的销售增长具有积极影响。腐败对大企业的成长效应往往会高于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效应。由于这种负外部性的存在,无论是替代市场竞争还是直接获得市场份额,中小企业往往会积极参与到腐败的活动中,希望自身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获得竞争优势。进而逐渐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类型的官员俘获锦标赛效应⑥。正是由于上述传导机制的存在,一种潜在的俘获官员锦标赛就在企业之间展开了。Drugov(2010)的研究提供了官僚制下腐败竞争的理论模型,正是着眼于解释这一现象。 主观层面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在中国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2%的受访者认为腐败在金融机构中较为普遍(Pei,2008)。虽然中国有超过1200条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和指令,但兼容性较差,并且执行力也较弱(Pei,2008)。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在此背景下中国市场上的企业是否存在通过腐败来谋求企业的发展呢?中国具有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特点,由此产生的腐败对企业的成长具有怎样的影响呢?不同规模的企业以及不同产业的分布,是否会在企业腐败的受益机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呢?本文使用世界银行对中国2848家企业2010年生产经营状况的问卷进行分析,以期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思路。 三、方法和数据来源 在上述思路确定的前提下,本部分主要介绍检验方程和数据来源,并简要介绍所选取的主要变量的定义方式。 (一)模型设定 1.方程设定。根据Fisman & Svensson(2007)和Wang & You(2012)的研究,我们设定如下检验方程: 其中,代表企业成长变量,分别代表腐败、销售额对数和企业存续年限。上述两个交叉项主要用于观测既定的销售水平和存续年限上,更多的腐败会如何影响企业成长。是控制变量,包括企业性质、所有制和融资约束变量,分别代表地区控制变量和行业控制变量,为误差项。 2.变量选择。根据模型的设定,这里选择的变量包括企业成长、腐败、企业性质、所有制和融资约束。企业性质具体包括企业规模和存续年限。 企业成长。分别使用两个指标衡量企业成长:一是企业2008-2010年销售额的平均增速,衡量的是企业的成长性(Fisman & Svensson,2007)。对于多数企业而言,销售收入增速最大化是衡量企业成长的较好指标(Baumol,1962;Shleifer & Vishny,1994)。由于下面三个原因,该指标在度量方面优于其他类型的指标:代理人监督成本过高(Qian & Stiglitz,1996)、国有企业隐瞒利润动机(Qian & Stiglitz,1996)以及私营企业对政府掠夺之手的担忧(Qian,2002;Xu,2011)。二是企业2011年的利润水平,衡量的是扣除成本后的企业成长性。这种划分方式主要在于利润而非销售额是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主要因素。换言之,前者测度的是毛收益,后者衡量的是净收益。销售额的增长能够反映企业市场规模的大小,而利润率的高低才真正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如果腐败同时对静态和动态层面上的企业增长具有显著影响,那么就可以断言,贿赂腐败官员确实对企业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意义。 腐败。Wang & You(2012)使用企业与税收、公共安全、环境和劳动等政府部门打交道的天数作为腐败⑦变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上述方式是从实践角度来观测市场中是否存在腐败,但在实际中打交道的天数除了与腐败因素相关外,还与行政效率有关。如果无法剥离后者的影响,那么这种腐败的衡量方式是值得商榷的。其次,他们仅仅衡量的是腐败的时间成本,也即间接成本。世界银行本身具有一套衡量腐败直接成本的指数,即The Graft Index。该指数的含义是企业为顺利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向政府部门支付的非正常款项(Informal Payments),该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市场中腐败的指标⑧。乔尔·赫尔曼等(2009)曾使用该指数定义和分析了行政腐败。因此,无论是从衡量的概念内涵还是定义的层次性,Wang & You(2012)选取的腐败指标均有一定的改善空间。为此,我们选用世界银行2012年在中国开展的企业调查数据,就腐败如何影响企业成长的问题进行分析。基于Wang & You(2012)的改进思路,选用两种指标来测度腐败:一是腐败的间接成本,我们使用企业与政府官员打交道的天数中存在主动索贿或者主动行贿的变量来衡量腐败,这样能够较好地剥离行政效率低下的因素。二是腐败的直接成本,即世界银行的The Graft Index指数,具体是企业为了顺利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向政府部门支付的非正常款项。 按照普遍接受的观点,腐败是公职人员为谋私利对权力进行的滥用(Bardhan,1997),Wang & You(2012)也曾根据上述概念对腐败进行定义。在世界银行的调查问卷中,部分企业为了顺利开展业务,会向税务、海关和工商等六个政府部门进行非正常的付款(Informal Payments),符合对腐败的定义。中国2010年大中小型企业的Graft Index分别为9%、6.5%和3.2%,这意味着企业规模越大,往往越倾向于贿赂腐败官员。 图1 分行业下两种口径腐败的核密度 注:这里的Bribery和Corrupt分别为两种不同腐败测度下腐败行业的比重。 为更加准确的测度腐败对企业成长所具有的影响,我们还引入另一种对腐败的定义。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会由于避税等方面的经济利益,对相关的执行人员进行贿赂。我们也使用各企业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天数来部分的测度腐败。但是,打交道的天数还与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等腐败之外的因素有关,因此难以作为腐败的合适变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在打交道的天数中存在索贿或者行贿的情形,作为对腐败的第二种定义。在具体处理细节上,把承认主动索贿或者行贿的情形纳入腐败的定义范围,同时也将拒绝对此进行回答的样本也纳入腐败的考虑范围⑨。Seker & Yang(2014)也采用了的类似的方式定义腐败变量。我们发现,使用直接成本度量的腐败成本在企业间分布的差异性更大,并且平均水平也要高于间接方式测度的腐败水平(见图1)。分所有制类型看,国有企业、内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贿赂腐败官员的比重依次上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从直接成本定义的腐败,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即为腐败,从企业视角来看也可以被视为是为了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额外付出的成本。在此意义上,国有企业这方面的成本显然较低,而私营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成本相对较高。 企业规模。我们遵循世界银行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即5人以上19人以下为小型企业,20人以上99人以下为中型企业,100人以上为大型企业。在我们的样本中,三种类型的企业分布较为平均,分别占总样本数量的36.1%、35.18%和28.72%。分所有制来看,国有企业在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中的分布数量占国有企业全部数量比重分别为39.86%和35.14%,仅25%左右的国有企业为小型企业。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国有企业的规模往往较大。 存续年限。在我们的样本中,大部分企业的存续时间较短,70%以上的企业存续时间集中在6~15年之间。一般而言,存续时间低于10年的企业更容易受到腐败因素的负面影响(Seker & Yang,2014)。这往往是由于企业成立时间较短时,尚未或者难以通过信号传递的方式显示自身的实力,与市场上其他企业以及政府的议价能力较弱;不得不在相关方面增加其生产和运营成本。 所有制类型。我们希望区分不同所有制类型中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因此对企业的所有制类型进行区分。在世界银行2012年的调查问卷中,共有148家国有企业和2700家非国有企业。他们对国有企业的定义是政府拥有100%股份的企业,而将持股份额低于100%的企业划归为其他类型的企业。在我们的研究中,也遵循此种划分方式。此外,我们根据企业中相应股份不低于10%的持股人或机构性质,将企业分别定义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融资约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融资约束的困境,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Guariglia et al.,2011),这也是目前企业方面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而言,银行贷款会占到中国企业总融资金额的80%以上,成为这类企业获得资金来源的决定性因素(Allen et al.,2005)。2012年的调查显示,分别有20%的大型企业和25%的中型企业认为融资约束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一般而言,融资约束问题越严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越大。国内私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最为严重,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贷款偏向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Haggard & Huang,2008;Chen et al.,2013)。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外资股份较少的企业,面临的这种融资压力更大。根据世界银行对企业融资约束的主观调查,从没有融资约束困难到融资约束困难极大五个层次设定四个虚拟变量,分别衡量融资约束的困难程度。此外,根据世界银行问卷中的城市和行业设定相关的虚拟变量。 产业划分。为了便于后文的分析,按照世界银行问卷的分类法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分类:第三产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IT业、餐饮业、摩托服务业、建筑业和交通行业(60~64),余下的行业全部划归为第二产业。 (二)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2012年对中国25个城市⑩的企业调查,共有2848个样本。总体而言,样本在25个城市间分布较为均匀,并且行业分布也相对较为平均。如果按照行业分类计算两种口径下的腐败企业数目和销售额增速之间的关系,较易发现存在一种直观上的正相关关系(见图2)。相对于使用间接成本测度的腐败,使用直接成本测度的腐败与销售额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加明显。这里的直观观测,和Wang & You(2012)使用实践成本度量的腐败与企业成长之间具有趋势上的相似性。联系到Wang & You(2012)使用的2003-2005年企业销售额平均增长率,可以初步判断10年间腐败对企业销售额增速的影响是正向的。如果按照利润水平和两种腐败的散点图而言,间接成本测度下的腐败仍与销售额增速保持正相关关系,但这种影响关系显然低于前者。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贿赂腐败官员对大部分企业销售额增长具有一定的帮助,但对利润的影响可能具有的正面作用相对较小。通过计算相关系数矩阵,证实了所选取的自变量和因变量相关系数较低。 需要指出的是,贿赂腐败官员对企业销售额增速和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强的企业规模效应,特别是对后者而言。在此意义上,贿赂腐败官员促进企业销售额增速对微观层面上企业具有普遍性,总体异质性较少,因此预计这种关系基本为正。而对利润的影响则应该具有较强异质性,因此会具有产业和企业规模特征,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在部分产业和特定规模的企业上具有正相关关系,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具有较不确定的影响。 四、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程度与机制 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我国是否也存在腐败和企业成长之间的某种密切联系?如果存在,影响的方向和机理是怎样的?本部分从腐败如何影响企业销售额增长率和利润水平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为了更好地解释上述问题,将在特定问题的分析中纳入基本模型和克服选择性偏差后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图2 分行业下两种口径腐败与销售增速和利润的关系 注:Saleg和Profit分别为销售额增速和利润对数,Bribery和Corrupt为两种不同腐败测度下腐败企业比重。 (一)腐败对销售额增速的影响 实证结果表明,腐败与企业成长之间确实存在正向关系,这种影响程度约为2.5%~2.9%(11)。进一步控制行业特征后,这种结论基本保持不变,影响程度上升至2.6%~3.1%之间(见表1)。这和Wang & You(2012)克服内生选择问题后的结论是较为相近的,也和Méndez & Sepúlveda(2006)的结论具有一致性。这种局面并非中国独有,Fisman & Svensson(2007)在研究乌干达时,发现了类似的结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市场制度建设相对不足,诸多企业选择通过贿赂腐败官员的方式为企业赢得生存和发展机会(12),特别是在克服融资约束方面(Chen et al.,2013)。 企业2011年销售额的大小直接影响3年内的销售平均增速,但低于腐败所具有的影响程度。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比企业自身为销售所做的努力更为重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和Seker & Yang(2014)的结论较为接近。企业规模越大,虽然销售额绝对数会更大,但增速会越缓慢,这主要是由企业的规模效应所导致的。小企业的增速虽然快,但规模较小。这和Wang & You(2012)的分析结论也是一致的。 通过对其余变量的观察,发现国有企业的销售额增速较民营企业低2.7%(见表1)。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规模往往较大,特别是国有企业重组后,更大的规模往往会产生相对较低的增长率(Dunne et al.,1989;Lentz & Mortensen,2008)。另一方面也可能在于国有企业并不以销售额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Shleifer & Vishny,1994),而更关注市场份额最大化或者利益集团利润最大化。在此情况下,一定的销售情况下如何有效控制成本成为一利可取的策略。虽然外资企业的销售额增速高于国内私营企业,但并不显著,说明外资企业和国内私营企业均在较大程度上是通过追求销售额的增加来实现利润的增加。 Wang & You(2012)在研究中也指出,私营企业(13)中外资股份越高,对企业成长的负面作用也越大。 融资约束是企业难以回避的难题之一。融资约束越严重,对企业销售额增长的负面影响也越大。无论是否控制行业特征,此结论均是稳健的。虽然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Guariglia et al.,2011),但融资瓶颈始终是限制其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世界银行的样本中,共有约25%的企业认为融资约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问题。分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均认为融资约束是制约其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在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中,95%以上的企业都将融到的资金用于支票和储蓄账户。更为严峻的融资环境会导致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较少,从而影响其销售额的增速。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增加,这种严峻感会日益强烈(Kaplan & Pathania,2010)。 (二)腐败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虽然销售额增长是测度企业成长的较好指标之一(Shleifer & Vishny,1994;Xu,2011),但对企业更有意义的财务指标还是利润水平。在此意义上,我们认为从销售额角度衡量的企业成长具有短期性,而从利润角度测度的企业成长具有长期性。那么,贿赂腐败官员是否会促进利润水平的提升? 贿赂腐败官员确实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影响程度在10.7%~24%之间(见表2)。当进一步控制行业特征后,这种影响程度出现了微弱的下降,但波动区间更窄,在18%~19.8%之间。这种影响确实较为显著,说明贿赂腐败官员对诸多企业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具体而言,无论是通过腐败替代市场竞争还是通过腐败直接或间接增加市场份额,都会显著影响企业的利润形成。我们同时也使用另外一种腐败的测度方式对这一影响机理进行分析,即企业与政府官员打交道的天数中存在主动索贿或者主动行贿的方式。我们发现,这种方式测度下的结论依旧稳健,并且影响程度进一步上升至35.4%~42.4%。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腐败对中国企业的长期成长具有较重要的意义。换言之,说明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利润的积累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还构建行业和地区的腐败指标,研究外部腐败环境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发现无论是地区还是行业层面,腐败环境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内腐败水平的提升,也即存在一种负外部性。但两种腐败环境的测度,都会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此意义上,贿赂腐败官员能够为企业提供非制度性的竞争优势,并且通过负外部性不断实现这一机制的自我强化。 所有制对企业利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在此,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利润形成分别比国内私营企业高35%~37%和低15%左右。联系到国有企业的绝对规模,这说明国有企业在利润的获取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远高于国内外私营企业。这种竞争优势,可能是由于制度层面上如准入管制造成的垄断,也可能是长期经营结果形成的规模效应和扩散效应。当然,还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本身具有的政府背景,更加容易通过腐败的方式获得其他形式的竞争优势或者直接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从而直接扩大市场份额。而国内私营企业由于文化认同等方面的优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在本地市场上较外资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但是,国有企业从贿赂腐败官员中获取收益的大小也存在局限性,因为其腐败的门槛显著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其贿赂腐败官员的边际效应往往也相对较低(Wang & You,2012)。 销售额数量的多少是利润形成的决定性因素,这和企业销售收入增速的影响机制存在一定的区别。控制住行业效应后,该结论依然稳健。相对于小企业,大中型企业的利润往往具有较低的相对规模。控制住行业特征之后,虽然这一差别具有逐渐缩小的趋势,但依然显著和稳健。说明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企业利润的相对份额会逐渐下降。这也和企业的生命周期相符合。 融资约束对企业利润形成的影响和对企业销售额增速的影响基本一致,区别在于既定组别上的影响程度更大。就融资约束时,会影响企业利润的9%左右。融资约束问题相对较轻的企业受到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受到的影响在5%~7%之间。这说明融资约束,无论是对企业短期销售额还是长期利润的积累,都有较为显著的负面影响。那些具有较小融资约束的企业,往往能够在此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发展。通常而言,具有较低融资约束的企业往往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Haggard & Huang,2008;Chen et al.,2013)。因此,这类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制度优势是其他企业努力获得的(万广华等,2012),特别是希望能够通过非正式制度的改善来缓解对其生存和发展所可能产生的压力,具体方式就包括官员俘获。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对融资约束的感受最为强烈,特别是东南沿海外资股份少的企业(Guariglia et al.,2011)。 表3的结果再次证实,无论是否控制行业特征,腐败对销售额增速的影响都较小。在第二产业中,这种影响约为2.7%~3.1%,和第三产业中的影响3%~4%基本接近。但就利润受到的影响而言,第二、三产业中的差别是较为显著的:腐败在第二产业中明显有利于促进利润水平的提升,而在第三产业中作用机制刚好相反。这说明无论是在短期还是长期,腐败活动能够有效促进第二产业的发展。换言之,第二产业中存在较为显著的俘获经济。这一结论是好理解的,因为在样本中第二产业中大部分是传统制造业,如纺织、皮革和机械制造等。在技术水平一定的前提下,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其销售额的增长是较为有利的。虽然这种俘获经济对销售额的影响较为有限,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确实较大,达到7.5%~24.9%。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得到更加长足的发展,第二产业中的微观企业往往或主动或被动地倾向于加入到选择俘获政府官员的活动中来,从而产生一种潜在俘获官员的锦标赛。 虽然腐败能够在短期为第三产业创造一定的发展环境,但对其长期发展还是具有较为负面的作用。在此意义上,腐败对第二产业的发展较为有利,而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较为不利。这说明俘获理论在第三产业中并不广泛存在,俘获锦标赛行为甚至会有害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希望逐渐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则需要相应创造较为公正的环境,尽量减少腐败对微观企业行为的过度扭曲。 (三)传导机制分析 在企业销售额一定的水平上,是否腐败程度越高对销售额以及利润的形成具有更重要的影响呢?此外,对具有同一存续年限的企业而言,是否腐败也会显著改善销售额增速以及利润获得数量呢?本部分,通过引入腐败与销售额以及与企业存续年限的交叉项对上述问题分别进行分析。 首先,腐败对企业销售额的影响程度和前述分析基本一致,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出现了较显著的下降(见表4)。我们也更换腐败的度量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腐败对企业销售额增速的影响约为22.3%~23.1%,这和前文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虽然加入了腐败与销售额以及企业存续年限的交叉项,但对企业利润的解释力均相对不足,并且使得腐败因素对企业的解释力下降。这说明交叉项对企业利润形成的影响有限。 其次,同一销售额水平上,并非腐败程度越高越好,而是存在一个拐点,约为20左右。如果企业超过此拐点,那么过度的腐败反而对企业发展具有负面影响。鉴于腐败对企业成长具有负外部性,企业为自身存在和发展,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官员俘获。过度贿赂腐败官员会使企业背负较为沉重的负担,反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腐败成本过高对企业可能具有的负面影响,在中小企业中的体现最为明显。 再次,对于具有相同存续年限的企业而言,腐败程度高,并非必然会促进企业销售额增长和企业利润的形成。腐败行为更多的与销售行为相联系,而与企业自身特征(如存续年限等)的关系不大。在此意义上,腐败是与企业的经济属性相联系,而与企业自然属性联系较弱。 那么腐败是否有助于企业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企业成长呢?为此,我们构建了腐败与融资约束的交叉项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上述四个交叉项对企业销售额的增速并无显著性的影响,融资约束较严重的企业和腐败的交叉项对企业利润的增加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这种情形的出现,说明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并非主要是通过融资约束作为传导机制的。 和前述的分析一样,2010年销售额的水平并不是这三年间销售额增速的决定性因素,而是2010年当年利润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存续的时间越长,虽然销售额的增速和利润水平均不同程度地趋向于下降,但这里的系数并不显著。相对于内资私营企业而言,外资企业的销售额增速相对较高,而国有企业的销售额增速相对较低。就利润水平而言,外资企业显著低于国有企业,仍体现出所有制在企业盈利水平上的巨大差异。 加入腐败和销售额以及企业年龄的交叉项后,第三产业的主要结论和表4基本一致(见表5)。第二产业的销售额仍受到腐败变量的影响,约在2.6%~34.8%之间。但第二产业的利润不再受腐败因素的影响,而所有制对第二产业的影响开始变得显著。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在控制腐败以及腐败交叉项之后,所有制类型也是影响企业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能较好地解决融资约束问题,国有企业往往较国内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目前诸多企业将腐败作为市场竞争劣势的规避方式之一。在此意义上,企业俘获官员的锦标赛假说仍然是成立的,这和Drugov(2010)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 五、腐败的产业特征和规模效应 为了更加细致地研究腐败所具有的产业特征和规模效应,我们根据腐败、企业规模和产业类别构建了八个虚拟变量进行分析。 (一)实证结果分析 在第二产业中,小型企业贿赂腐败官员行为能显著改善其销售额增长率,也能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利润水平(见表6)。虽然中型企业的销售额增速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利润受腐败影响并不显著。中型企业的成长模式和盈利机制和小企业较为类似,贿赂腐败官员对其影响主要集中在销售额增速上,并且就产业分布而言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贿赂腐败官员对大型企业的影响并非在销售额增速上,而更多的是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 与此相反,第三产业中腐败对小企业利润的形成往往具有负面影响,这说明贿赂腐败官员的成本可能是小型企业难以承受的(见表6)。相比之下,大型企业受到的影响往往是正面的,并且程度也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大企业的品牌价值往往更大,且俘获官员的能力较中小企业而言更强,容易成为腐败官员“投资”的对象(Bardhan,1997;Aidt et al.,2008)。 如何解释表2和表4中腐败对企业利润所具有的正面影响呢?事实上,根据样本设定,不难解释出现这种反差的原因。在全样本分析中,以全部企业的利润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中,大型企业的利润占较大比例。因此,腐败对大型企业所具有的影响主导了全样本的整体影响。由于在全样本中利润份额占比相对较低,小企业受到的负面影响难以有效体现出来。此即腐败所具有的规模效应。正是在此意义上,这种俘获官员的负外部性使得小企业也不得不加入到俘获官员的锦标赛中,从而被迫在某种程度上促进自身的成长。为了验证上述结论的有效性,我们还通过控制行业以及更换腐败的度量方式对上述结论进行分析。总体而言,主要结论基本保持不变。小企业在传统的制造业行业中,大企业在第三产业中都能够较为显著的受益于部分贿赂腐败官员行为。但由于腐败是一种具有较高成本的行为,小企业在净利润方面受到的影响在第二产业中为正,但在第三产业中为负。而大型企业无论是在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中受到的影响均为正且显著。此即腐败的行业效应。 (二)规模效应存在的基础 如前所述,腐败主要通过市场份额和资源配置影响企业成长。李捷瑜等(2010)也曾指出,腐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保护费”和“润滑剂”两个功能。由于中国的市场仍处于继续深化过程中,不同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存在较显著的差异,使得这种“保护费”和“润滑剂”功能具体体现在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市场上腐败存在规模效应,说明贿赂腐败官员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往往是短期的,对大企业的影响往往是长期的。即便如此,在不同的经济团体中,贿赂腐败官员对企业存在和发展具有较为正面的影响(Seker & Yang,2013),说明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难以回避的问题之一。有效的俘获政府官员实现企业的成长,成为各种类型企业间的默识。由于存在负外部性,这种俘获官员的机制有不断强化的可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影响也更加显著。这和乔尔·赫尔曼等(2009)的分析是一致的。 此外,与中小企业不同的是,大型企业往往需要通过更多的主动政治关联和被动政治关联,获取相关的稀缺资源以促进企业发展,这一点在国有大型企业中体现的较为明显(Pei,2008)。根据我们的样本统计,中国2010年大中小型企业为了顺利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向政府部门支付的非正常款项的比重分别为9%、6.5%和3.2%,显示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往往更倾向于贿赂腐败官员的特征。大型企业获得相关资源后,往往会通过规模效应最大化其价值,这一点也是中小企业难以实现的。实证结果说明大型企业贿赂腐败官员与企业成长已经形成一定程度的互动效应。换言之,腐败的俘获经济更多地存在于大型企业中,或者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受到的影响可以断言腐败的俘获经济存在锦标赛效应。在此意义上,大型企业才是企业腐败行为真正的受益者,能够通过利润的积累提升企业的长期影响力。而中小型企业只能在短期内较小幅度地改善销售水平,成长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非市场约束条件较为苛刻。 腐败产业效应的存在,说明企业通过贿赂腐败官员,可能率先通过获得市场准入(Svensson,2003)或直接获得市场份额来实现企业的成长。企业的贿赂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负外部性,将使市场上其他没有通过贿赂获取资源的其他企业资源配置成本提升,从而存在一种潜在的自我强化效应。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马歇尔规模经济(Marshall Externalities)和雅各布斯规模经济(Jacobs Externalities)(14)逐渐显现,不断细化的分工链条和快速增长的附加值使得资源配置的经济利益增加。由于第三产业中包含较多的契约密集型服务业,在市场存在缺陷的环境中通过获得非制度性优势,也是其成长的策略之一。相对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创造需求的特点更为明显,特别是近年来快速成长的服务行业。在中国目前的三大产业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显然具备这种规模经济下较高的资源配置收益。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资源配置方式,腐败的产业效应较为显著。 综上所述,中国市场上企业腐败的行业效应和规模效应,一方面与中国市场化过程中的制度建设、体制转轨等因素密切相关,而这正是腐败产生俘获经济的重要外部基础(Aidt et al.,2008;乔尔·赫尔曼等,2009);另一方面,这也是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过程中难以回避的伴生问题。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使用世界银行2012年在中国进行的2848份企业调查数据,对中国市场上腐败如何影响企业成长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已有文献的研究基础之上,使用了世界银行提出的直接成本和改进Wang & You(2012)测度指标的间接成本两种度量腐败的方式,发现这种度量方式对我们结论的影响较为有限。总体而言,腐败会促进企业销售额增速的提高,影响约为3%左右。对企业利润增长的影响在10%~20%之间。但腐败对利润的影响却存在较强的产业和规模效应:中小企业在第二产业中的受益程度较高,大型企业在第三产业中的受益程度最高。 此外,由于所有制和融资约束等非正式制度约束的存在,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既定时期内不同规模的企业,为获得更多的间接竞争优势或者直接获得市场份额以促进自身的成长,均会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俘获官员的策略。这种情形的出现,事实上导致市场上出现一种负外部性:即未加入到官员俘获行动中的企业可能会在销售额增速或者利润水平上低于加入者。这就在客观上导致出现一种潜在的俘获官员锦标赛。这种锦标赛的出现,与转型期制度和文化此消彼长的关系密切相连。如果制度不能有效杜绝腐败滋生,反而使得腐败成为突破现有制度获得非制度优势的条件,那么贿赂腐败官员对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就难以忽视。在此意义上,这种逻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Wedeman(2002)提出的所谓“东亚难题”,即为何企业在较为腐败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快速成长。 企业能够通过贿赂官员实现自身成长,说明市场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即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获取非制度性优势弥补自身竞争力的不足或者更好地获得市场地位等,并以此促进自身发展。在市场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一机制应该在理论和实践上逐渐弱化。企业需要更多地通过提高在制度性框架内的竞争力而更少依赖获取非制度性的优势来发展。此外,经济资源特别是信贷资源等也需要合理的配置,否则即便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也不得不通过贿赂腐败官员来获取相关经济资源,从而出现Wang & You(2012)指出的贿赂腐败官员和融资约束之间的替代性问题。因此,着力缔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完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是微观层面上的可行方案。此外,有效的制度建设是有效控制腐败在市场中获得超额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Aidt et al.,2008,万广华等,2012)。 ①Bardhan(1997)对这方面的研究作了一个较好的总结,万广华等(2012)总结分析了国内腐败的成因,这里不再赘述。 ②这方面的分析,详见J.Buchanan,G.Tullock & R.Tollison(1980),Toward a Theory of the Rent-seeking Society,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s。 ③腐败滋生的制度性原因分析,详见Cai et al.(2011)和Dong & Torgler(2013)。 ④乔尔·赫尔曼等(2009)对政府俘获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包含六个方面的俘获经济指数。 ⑤中国政府在稀有资源配置方面,更多地依赖于腐败和政治关联,而非在有效的法律框架下解决分配问题(Pei,2008)。这种资源配置,同样既涉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涉及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对所能够掌握资源的分配过程。 ⑥乔尔·赫尔曼等(2009)也指出,更大规模的企业由于希望获得更多的资源,因此也更加容易加入到政府俘获的活动中来。 ⑦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还有使用审计和实验的方法来度量腐败。囿于世界银行的问卷设计,我们在此没有采用上述方法。 ⑧该问题的设计,和1999年开展的商业环境与企业绩效调查(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Enterprise Performance Survey,BEEPS)中所采用的基本是一致的。根据该指标的设计,我们可以看出腐败并不具有显著的滞后效应。换言之,腐败是为了解决企业目前遇到的问题,主观上也希望应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外,这里的腐败实际上也类似于一种主动的政治关联。我们后面将要引入的另一种腐败度量方式,类似于一种被动的政治关联。 ⑨为了更进一步检验这种样本选择对结论所可能具有的潜在偏差,在下文的实证分析中将按照三类方式对此口径度量下腐败对企业成长的影响进行分析。 ⑩这25个城市分别为北京、成都、大连、东莞、佛山、广州、杭州、合肥、济南、洛阳、南京、南通、宁波、青岛、上海、沈阳、深圳、石家庄、苏州、唐山、温州、武汉、无锡、烟台和郑州。 (11)这里的回归系数相对较小,因此e[β]-1在数值上可近似等于β。 (12)2006年下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包含87%非国有企业的调查显示,35%的受访者对地方政府官员的主观感受较为负面(Pei,2008)。 (13)需要指出的是,Wang & You(2012)并非是按照企业注册类型对企业所有制进行划分,而是按照企业的实际股权结构进行划分。他们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沿袭了Dollar & Wei(2007)的处理方式。 (14)马歇尔规模经济强调行业内集聚对行业增长的促进作用,雅各布斯规模经济注重考察城市发展过程中产业逐渐多样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行业发展角度看,马歇尔规模经济更多的是从静态角度进行考察,分析现有行业的选址策略对行业发展的影响。而雅各布斯规模经济注重从动态角度对此进行分析,即新生行业的涌现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上述两种规模经济思想可以追溯到杜能和阿尔弗雷德·韦伯。前者在1826年出版的《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中首次较为系统地将空间因素纳入到产业布局的分析过程中,后者在1909年出版的《工业区位论》中创立了工业区位论。腐败与企业成长: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_融资论文
腐败与企业成长: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_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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