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打好河南乡村振兴基础
刘国顺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0)
[摘 要] 兴农是我国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战略措施,农业的发展是国家的后备力量。为了切实推动中国农业的发展,需要国家从具体情况入手,时时刻刻为农民办事,时时刻刻为农民着想。其中,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是一项为民利民的好政策。实现集体产权改革,可以让农民手中的财产真正变成有用的东西,让农民的利益真正得到保证。基于此,本文以河南省乡村振兴为例,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内容进行全面的论述。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乡村振兴
农业是河南省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农民的征收问题一直都非常受当地政府的重视。为了实现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其中,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就是一个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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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背景
习近平在2019年3月8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中,明确要求指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其中,如何充分发挥深化改革这一法宝,习近平明确指出,要不断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在双层经营体制中融入新的内涵。同时,习近平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统筹与推进“三农”工作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和农业人口大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的这次讲话精神,对河南省落实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目标,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1]。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施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制度。“分”是指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统”是指以基层农村组织为依托,一家一户地解决问题。但是,长期以来,往往都是“分”为过度加强,或者只有“分”而没有“统”。事实上,“三农”核心问题的出现,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密切相关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也是紧密联系的。关于这个问题,习近平做过一系列论述。例如,1990年习近平谈到,对农村的深入调查有喜有忧,“喜的是农民们开始走出了贫困,逐渐富裕了起来,而忧的是农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有弱化的现象”。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习近平指出:“部分同志说,只要农民们摆脱了贫困,即使集体贫穷一些也没什么关系的,但是我们说,不对!这有着重大的关系!”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中,强调“充分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完善基础建设,壮大集体经济,打通脱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事实上,习近平不仅指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难题,也给出了解决方向。早在2013年3月,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江苏团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农村大包装是改革开放的第一声。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制度,结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结果却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统’如何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并没有得到解决。”“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代推动农业发展,适应规模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种组织。”
3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对策
首先,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步入最后的冲刺期,农村振兴是一个关键节点,近年来取得了重大突破,而最近两年的工作情况与两种战略的融合有很大关系。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旨在消除重城轻乡的惯性思维,进而消除绝对贫困和城乡差距。在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过程中,每个农村都在吸收外部资源(大部分是城市资源),如技术、资金、人才、文化、教育和医疗等,这些都是振兴乡村、攻克乡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重要资源和物资。为了防止走过场,需要从实际着手,集体经济是其承载基础,并且乡村向心力也是在集体经济中发展而来的。因此,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2016年,习近平在小岗村主持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到“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其次,河南省城市地区面临城市化不足与产业结构不优的问题,而提高城市化水平与房地产调控、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放缓之间存在利弊难题。如果从农村着手,或许能起到“跷跷板”的作用。作为农业、农民大省,河南省要想出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是重头戏,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村人力流出、脱贫攻坚与农业现代化问题,打好粮食生产这张“王牌”,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而且有利于解决城市产业转移、城乡融合与城市化难题[2]。但截至2017年年底,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不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村均136.71万元。村均负债率55.33万元,村集体没有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占74.54%;有收益但低于5万元的占14.01%,经营收益5万~10万元的村占5.44%,经营收益10万~50万元的村占3.78%;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占10.40%。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平均每个村各类账面资产为500万元,东部地区有的村近千万元。同时要意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开展越早越深化,红利也就越大,否则就会面临其他省份的竞争。由于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中有一项是要求村集体经济要有一定的收入,同时规定了行政村要有村民合作社[3]。大部分地区的政府为了确保脱贫目标的实现,自加压力,把2018、2019年作为脱贫的年份,这样就使得很多地方从2017年开始快速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⑫⑭⑮Wolfgang Spohn,“From Nash to Dependency Equilibria”,in Giacomo Bonanno,Benedikt Lowe,Wiebe van der Hoek(eds.),Logic and the Foundations of Game and Decision Theory,Springer,2010,p.135,p.140,p.141.
最后,对于“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近年来河南省已经在各试点县、试点村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探索适宜当地发展的集体经济模式。例如,2016年10月河南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农办、农业厅下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选择沈丘、林州、淇县、长垣等10县作为试点,大力发展资源、服务型经济和农村物业经济,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2018年6月,新乡市制定了《新乡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村两委班子团结,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强,村集体的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能给村集体带来相应收益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支持以村集体主导开发利用村内资源兴办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8年10月,郑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党建“六项”行动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2019年底,有集体经济的村达到80%,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左右;2020年底,空壳村全部清零,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左右。”同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如邓州市的“三权分置”改革、长垣县的“三块地”改革、中牟县孙庄村土地“双转”模式等。但在中牟县调研中发现,各地村集体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靠农村自主发展困难重重;二是愿意长期投身农村发展的人才匮乏,村“两委”干部带动能力不足,发展思路不清晰,无干事创业激情;三是村级自身发展基础差,无有效资源可以利用;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简单靠土地承包、房租租赁占比重较大[4]。对此,需要各级政府做好规划设计,进一步提炼总结现有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完善制度措施,既有管当前、解决实际问题的硬招,又有管长远、求长效的工作机制[5]。
4 结语
河南省要落实好习近平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讲话精神,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还要把握习近平曾提出的“六个必须”和“四条底线”: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必须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必须相对集中一部分扶贫资金用于乡村集体经济实体,必须全社会齐抓共管,必须以集体办乡镇企业为主,必须兴办经济实体,必须以工补农、以工促农;在土地流转中,无论我们如何做改变,都不能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能改少耕地的量,不能削弱粮食生产能力,更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6]。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河南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精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压实领导责任,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来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推动“中原更加出彩”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玉琴,王建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当用好“两个方法”[J].农村经营管理,2019(9):39.
[2]付兆深.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7(34):52-53.
[3]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农民财产权:闵行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上海农村经济,2013(4):25-26.
[4]审议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报告[J].北京人大,2013(6):17-19.
[5]贺军伟.进一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J].农村经营管理,2009(9):1.
[6]肖光坤.浅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8(11):50-51.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33-34-2
作者简介: 刘国顺(1985—),男,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农村改革。
标签:农村集体产权论文; 改革论文; 乡村振兴论文;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