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通感生义”*——从“闻”字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通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闻”的本义是听到,这从记录该词的字形本身便可推见。《说文·耳部》:“闻,知声也。从耳,门声。”段玉裁注:“往曰听,来曰闻。《大学》曰:‘心不在焉,听而不闻。’”上古文献中的大量用例也可为证。在《诗经》里“闻”出现了12次,除两例借作“问”之外,其余10例都表示听到义或这一意义的引申。在《论语》中“闻”使用了58次,情况与《诗经》略同。
六十年代初《中国语文》曾开展过一场讨论,谈到“闻”的词义由听觉转移到嗅觉及其时代。张永言先生《再谈闻的词义问题》〔1 〕一文把嗅觉义出现的时代上推到西周初年的《尚书·酒诰》。不过《酒诰》“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那个例子还在疑似之间,解释成“使天帝听到”、“使天帝得知”好像亦无不可。而《韩非子·十过》“闻酒臭而还”和《史记·滑稽列传》的“微闻香泽”两例,“闻”表嗅觉则是确定无疑的。此后,“闻”表嗅觉义的例子历代都不罕见。《论衡·四讳》:“故鼻闻臭,口食腐,心损口恶,霍乱呕吐。”《世说新语·惑溺》:“后会诸吏,闻寿有奇香之气。”干宝《搜神记》卷十九:“(蛇)闻糍香气,先啖食之。”韩愈《风折花枝》诗:“浮艳侵天难就看,清香扑鼻只遥闻。”均为其例。
“闻”的词义除了可以从听觉转移到嗅觉之外,还可转移到视觉。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五“见”字条已证明“见”可与“闻(听)”相通,但却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即“闻”也可表“见”义。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六:“河内司马惟之奴天雄死后还,其妇来喜闻体有鞭痕而脚著锁。”“闻”表“见”义显而易见。《太平广记》卷三百四十《畅璀》条引《戎幕闲谈》:“(老翁)乃遗一书曰:‘慎不可先览,但经一事,改一官,即闻之。’”“闻”、“览”于上下句中互文见义。《敦煌变文集·丑女缘起》:“王郎才见公主面,闻来魂魄转飞扬。”“闻”与“见”亦互文,“来”犹云“了”。又《地狱变文》:“恨汝生迷智,不曾闻好人。”意即不曾见好人,不曾碰上好人。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第五版第62页以为“闻好人”意为学好人,说解似嫌迂曲。《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八出:“(净白)我物事到强人来劫去,你自放心!我使几路棒与你看。(末)愿闻。”对话中净言看而末言闻,可证“闻”义同“看”。另正统诗文中亦不乏此类用例。杜甫《晓望》诗:“高峰寒上日,叠岭宿霾云,地坼江帆隐,天清木叶闻。”这是一首五律的颈、腹二联,四句均写在白帝城清晨登楼所见,诗题《晓望》已经点明。末句紧缩,隐含因果关系,意谓天气清朗,故可清晰地看到枯叶飘零的景象,暗用楚辞《九歌·湘夫人》“洞庭波兮木叶下”之意。《杜诗镜铨》卷十七引张缙注:“天清无风雨,故木叶声落可闻。”《杜少陵集详注》卷二十引黄生注亦云:“地坼岸高,故江帆隐伏;风静天清,故叶落闻声。”二注不仅添字为训,而且与“天清”及以上三句不能榫接密合。其实“闻”、“见”可以互通在杜集中还有例可证。《木皮岭》诗:“仰干塞大明,俯入裂乾坤。再闻虎豹斗,屡挶风水昏。”这四句也是写登岭时所经所见,“闻”也是“见”的意思。如仍作“听闻”义解,就不得不添字为训,把“虎豹斗”说成“虎豹斗之声”。黄庭坚《读方言》诗:“忽闻輶轩书,涩读劳辅颚。虚堂漏刻间,九土可领略。”句中“闻”字也与诗题中的“读”字相应,亦当为“见”、“睹”或“观览”之意。
几种感觉之间可以互通,并不是仅限于“闻”字的个别现象。这里还可举出与“闻”字类似的“闹”字为例。“闹”的本义是喧闹。《说文新附·斗部》:“闹,不静也。”《古今韵会举要·效韵》:“闹,喧嚣也。”但在唐宋诗文中,“闹”的词义也可由听觉转移到视觉,表示簇聚、攒聚和浓密、浓郁义。拙著《诗词曲语辞例释》修订本169 页该条曾举出宋词与元杂剧二十余例,《唐宋笔记语辞汇释》115 页该条举有三例,分别证明以上二义。其实例证数量还可补充并将时代提前。李商隐《洞庭鱼》诗:“洞庭鱼可拾,不假更垂罾。闹若雨前蚁,多于秋后蝇。”“闹”与下句“多”对文,当为密集之义。苏舜钦《拣书》诗:“轩昂醉墨闹,纤悉新书杂。”按《宋诗钞》作者小传云:“子美善草书,酒酣落笔,往往惊人。”故诗中有此语。“醉墨闹”意即醉墨浓,是形容其淋漓之状。黄庭坚《奉和王世弼寄上七兄先生用其韵》诗:“西归到官舍,尘土昏案板。寒窗穿碧蔬,润础闹苔藓。”《送吴彦归番阳》诗:“黄花满篱落,白蚁闹瓮盎。”范成大《立秋后二日泛舟越来溪三绝》:“行入闹荷无水面,红莲沉醉白莲酣。”杨万里《病中春雨闻东园花盛》诗:“花底报来开已闹,雨中过了更曾知?”又《连天观望春忆毗陵翟园》诗:“北望翟园春正闹,海棠锦绕雪荼蘼。”又《赵达明太社回与四月一日招游西湖》诗:“到得孤山翻作恶,海棠闹日不曾来。”均为其例。按对于宋祈《玉楼春》词中的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历代词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清·李渔《窥词管见》则云:“琢字炼句,虽贵新奇,亦须新而妥,奇而确,妥与确,总不越一‘理’字。有蜚声千载之上而不能服强项之笠翁者,‘红杏枝头春意闹’是也。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杏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实未之见也。‘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谓‘闹’字极粗极俗,非但不可加于此句,并不当见之诗词。”作者对此“闹”字深恶痛绝,要将它逐出文学语言之外,不免有失偏颇,其误在不明“通感”可以“生义”之理。
又如“抹”字本是磨掉、抹去的意思。《广韵·末韵》:“抹,抹杀,摩也。”《集韵·末韵》引《字林》:“抹,抹杀,灭也。”此外尚可表示涂抹、碰触、轻按、擦拭等义,读音也不止一种,都与手的动作有关。然在宋元之际的散文剧曲中却可由触觉而通于视觉,表示“偷看”、“瞥见”之义。《南部新书》癸卷:“太和中入阁,阁内郎官班中,有抬眼窃窥上者,觉之。班退,语宰相曰:‘适省郎班内第几人,忽抬眼抹朕,何也?’时裴晋公对曰:‘省郎庶僚极卑微,不合抬眼抹陛下。’”此书作者钱易为北宋人,所记者为唐代事,即使不作唐代语料看,定为宋代语料应不成问题。《董解元西厢记》卷一:“见人不住偷睛抹。”王实甫《西厢记》一本二折:“胡伶渌老不寻常,偷睛望,眼挫里抹张郎。”其义并同。今徐州方言尚有此用法,参张洁生《抹、蒲合、每》一文〔2〕。或以为“抹”的这种用法出于假借, 我们认为,与其花力气辗转曲折地去寻求所谓本字,不如径作“通感生义”看待,因为就“抹”这个特定的语词而言,用手一抹和用眼一瞥显然有相类之处,这是二者可以沟通可以转移的基础。此外,“满意”可以由一般心理感觉转移到视觉,等于说“满眼”,程垓《醉落魄》词(赋石榴花):“夏围初结,绿深深处红千叠,杜鹃过尽芳菲歇。只道无春,满意春犹惬。”(参《诗词曲语辞例释》修订本158 页该条)“看”也可由视觉转移到听觉,等于说“闻”、“听”,杜甫《西阁口号呈元二十一》诗:“社稷堪流涕,安危在运筹;看君话王室,感动几消忧。”(同上引书第136页该条)如此等等,都是适例。
“通感”是钱钟书先生在《文学评论》1962年第1 期上一篇文章的标题,嗣后周振甫先生在他的《诗词例话》中加以阐发,对修辞学的研究颇有影响。不过钱、周二文主要是从文学创作和欣赏角度立论的。其实,揭示“通感”这一现象并从语言学角度进行分析的,本世纪二十年代便有法国语言学家房德里耶斯(J.Vendryes)。他在1921年出版的《语言》一书中写道:“感官活动的名义也是容易移动的,表示触觉与听觉、嗅觉、味觉的词常常彼此替代着用。”书中并举出希腊语的“感觉”一词可用于听觉和嗅觉,威尔斯语clybod(听见)可表示“嗅”、“尝”、“摸”等义。(转引自张永言《再谈闻的词义问题》〔3 〕)修辞学上的“通感”只是一种辞格,而词汇学上的“通感”则是词义的孳生衍变的途径之一,两者的区别类似比喻和比喻义、借代和借代义的区别。后者要看文献或实际语言中是否有较多用例,是否已经“约定俗成”。拿上举“闻”、“闹”二词来说,不仅在唐宋金元之际的韵文中有用例,散文中也有用例;不仅正统诗文中有用例,通俗文学作品中也有用例,因此应当承认它们已经取得了词义转移之后的新义项。
关于词义孳生衍变的方式和途径,中国传统的说法只有引申和假借两种。实际上假借纯属文字问题,与词义演变无关。在国外,德国语言学家赫尔曼·保罗(Hermann Paul)的《语言史原理》,以及房德里耶斯的《语言》曾提出意义的扩大、缩小、转移、其他等四种类型,但都未能全面概括词义演变的复杂情况。近年国内一些古汉语通论著作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其中可以蒋绍愚的《古汉语词汇纲要》为代表。该书第三章第三节“词义发展的几种方式”把词义的扩大、缩小、转移、易位都看作引申的结果,引申之外尚有相因生义、虚化、语法影响、修辞影响、简缩、社会原因等六种。在修辞影响一类里,作者只谈到借代,其实上述“通感生义”也可归入这一类,这样可以使该类的内容更加充实丰富。这里还应补充说明的是,“通感生义”的适用范围是很受限制的,它只能在表示心理感觉的几个语义场中起作用。
注释:
〔1〕〔3〕《中国语文》1962年5月号。
〔2〕《中国语文》1979年第4期。
* 本文曾在第30届国际汉藏语言及语言学会议上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