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曾明确的指出我们要全面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策略,加快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作为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培养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只有做到全民的懂法,守法,才能更好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紧密的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少数民族自治的民族政策;这也就是说,我国所实行的治国政策是基于各民族群众而统一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由此可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各民族地区群众也需要积极充分的参与,培养和提高各民族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的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当中。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
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团结平等各民族的发展,实施少数民族自治等民族政策;这让我国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过程中,有了更加稳定的民族关系和发展作为基础。但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薄弱的发展现状;这是由于过去发展的历史原因以及各民族的一些现实问题所造成的。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之下,培养和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是必要的;只有将全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才能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对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少数民族法律文化是我国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加深对我国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认识与理解,不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中的优秀与合理成分,我们就无法对我国整体法律文化有一个总体性的认识,就无法描绘其整体的面貌。因此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中优秀的文化遗产应该得到充分的挖掘,这样也有助于促进当前我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须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物质基础和思想观念的现状,从实际出发培养和提高其法律意识。
一.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原因
1.1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曾是长达两千多年王权统治的封建社会,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多是由中原地区收复或是和亲后统一成了现在的领土;而本民族的很多风俗习惯都保留至今,这些具有着封建特色的习俗依旧被本民族的人民所信奉这。但这当中不免由落后残余的内容需要摒弃,尤其是阻碍民族发展的一些内容。在这些问题上,与新时期下法律治国的理念难免会存在着观念上的冲突;如果不及时的去解决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到民族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在面对传统文化和观念时,我们更加应该重视其在现代化社会的存在意义和方式,不可避重就轻。历史上的诸多原因导致的“人治”理念并不符合我们的社会发展,在各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治国理家的思想观念也需要与时俱进。
1.2现实问题
培养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快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认真贯彻落实我国的民族政策。首先我们需要有良好的多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在各民族之间形成平等团结的友好多民族关系,各民族人民互相关心爱护,共同参与国家建设。我国现在已经有了相对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发展还较为不平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的发展。在我国一些民族地区还存在着发展较为落后的现象,法律人才资源较为稀缺;而这也影响着当地群众对于法治的认识和对于法律的了解,也导致了一些民族地区的法律意识较为落后。这不仅影响着本民族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由此可见,培养和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是及其必要的。
二.培养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2.1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任何一个民族都是我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民族共同繁荣也是我们一直以来所努力奋斗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同样离不开各个民族地区群众的共同的参与。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们的人民当家作主不仅仅是将权力赋予人民,更是让人民群众实际的参与到国家的建设当中;而在这一过程中,培养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先进的理念是重要的基础。而尤其对于民族地区,其发展较为落后但发展空间较大,更加需要正确的发展理念来作为支持。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各民族都在积极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这一过程也需要同样下信念作为支撑。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规范社会公民的要求,同样也是促进国家社会更好发展的有力支柱;当每一个群众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就取得了重大的进步。
2.2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是为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只有当社会足够的安定,经济发展才能够有所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够有所提高,国家才能够实现富强。而各民族地区作为我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必须要增强本民族群众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因为每一位群众都是作为“社会人”而存在的,都会参与到社会的发展当中来;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每一位公民。所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下,各民族地区更应该充分的落实各民族群众内部的法治建设和学习,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一份自己的力量。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要求要通过法律武器去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更是要求每个公民能够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治安。
三.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各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培养的具体措施
3.1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
对于各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的培养,国家需要重视,社会需要重视,各民族地区政府更要重视。对于发展较为落后和法律人才资源较为缺乏的地区,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应该定期派遣法律服务人员到基层群众中开展法律服务,援助以及科普。对民族地区的基层人民展开充分的法律援助,通过结合各民族的现实情况,在各少数民族自治和依法治国的政策之下,开展适合本民族发展的法律援助以及服务。对于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科普和服务有利于群众更便捷的了解生活当中的法律常识,从而建立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此同时还可以对于有法律相关问题困扰的群众给予专业的帮助。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科普,可以让各民族地区的群众更好的学习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意识;从而进一步的促进各民族的发展。
3.2保护民族个性与建立公民法律意识相结合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视阈之下,培养和提高各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是必要的,也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但与此同时也需要与本民族的实际相结合而发展培养。首先要做到尊重和保护各民族地区的个性和风俗,确保不破坏各民族特有文化习俗;并且符合各民族的自治发展。由此真正的做到人民当家作主。在保护民族个性与建立公民法律意识相结合的过程中,要充分的了解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异,民俗差异,做到尊重差异。各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结合实际,需要充分的深入到群众的生活当中;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保护各民族的个性是尤为重要的。
3.3大力推进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各民族地区之所以有法律意识较为落后的现象,根本原因还是其经济发展无法促进思想的进步。只有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积极发展本民族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群众的思想才能够有所进步。所以对于各民族地区来说,充分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经济,充分促进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决定了思想的进步,所以各民族地区培养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必须有经济良好的发展作为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阿依帕瑞·艾力.经济的发展与少数民族法律意识之培养[D].陕西师范大学,2014.
[2]王佳慧.政治稳定视域中的西北少数民族公民意识教育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4.
[3]刘毅.少数民族法律文化视域下民族高校大学生法制观教育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2.
论文作者:才让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9
标签:各民族论文; 法律意识论文; 群众论文; 依法治国论文; 民族论文; 我国论文; 地区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