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探讨_人力资源规划论文

大中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探讨_人力资源规划论文

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企业人力资源论文,管理职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市场竞争的实践证明,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哪个企业拥有大批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并能高效地加以利用,哪个企业就能开发、引进、采用新技术、研制、开发出新的高质量产品,并运用最新的经营战略和战术去占领市场,最终在市场竞争中取胜。近年来,西方企业高层管理者之所以日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必要条件。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当务之急。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要更新、拓宽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排除履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障碍,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存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分析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分为战略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两种。人力资源管理虽以经营性职能为起点,但随着各种经营环境的变化,其战略职能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从战略职能的角度看,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理念之一,就是将企业的人力资源视为最宝贵的资源,只要对人力资源实施有效的开发与管理,就能使之成为增强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推动力。战略性职能主要侧重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目标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工作内容主要是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变动趋势等,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及时向企业总经理汇报战略性职能的执行情况,并将总经理的经营思想和创意落实到人力资源规划中来。人力资源的经营性职能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主要负责处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日常事务,侧重于短期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员工的招聘、甄选和培训等方面。

当前我国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仍遵循着传统的人事管理方式,尚未彻底扭转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部门那种消极管人的落后状态,虽然有些企业将人事部门的名称改为“人力资源”部门,但职能仍然没有转变,没有真正开展起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仍称为人事部门)的管理职能狭窄,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①不少国企对人力资源的战略性职能重视不够,或者干脆置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职能于不顾;②只是部分履行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经营性职能,往往忽视了工作分析、员工的职业计划、劳动关系等经营性职能;③履行培训与开发职能时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很大,培训与开发活动难以开展;④有关人员履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能力不足。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仍不具备正确高效地履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没有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操作实务,对员工的招聘与甄选、绩效评估和激励方式、薪酬与福利体系的设计、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的改善等方面的实际工作原则、方法和技巧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这就严重制约了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发挥。国企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管理起不到求才、用才、留才、育才、激才的作用。

二、强化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方法探讨

1.合并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一个精干、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要想正确、高效地履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譬如,一家企业虽然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开发,但是却忽视了为其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这样即使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知识与技能,生产效率也不会提高。薪酬体系不够公平合理会导致员工滋生不满情绪,任其发展下去,消极怠工、跳槽走人等现象就难以避免,最终生产效率不但不会提高,反而会下降,企业员工培训这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是负值。不能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随意割裂开来,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职能和各种经营性职能应由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统一执行。目前在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尚不存在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往往人事部门(人事处或人事科)负责员工的招聘、甄选、调配和企业薪酬体系的设计,教育部门(教育处或教育科)主管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并且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是处于企业内部同一等级层次的平行部门,员工的福利和生产安全分别由工会和安全部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具体职能分散在若干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性差。职能分裂所造成的后果是职权、职责不清晰,权力相互交叉,各部门出台的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难以协调一致,常常存在相互冲突的成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不能良性运作,工作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国有大中型企业这种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状况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必须进行脱胎换骨的整改才行。

国有大中型企业可合并人事、教育等相关职能机构,设立人力资源部,并把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务集中起来,交给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下面应设立培训与开发、薪酬和福利、招聘、劳动关系等部门。

2.人力资源部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职能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指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企业目标及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企业的要求,是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力资源的过程。由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为企业总体战略的实施提供人力资源这一关键性支撑要素,因此,它是实施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基础性条件。在实践中,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必须配合企业市场竞争的总体战略,为企业的总体战略服务。

人力资源规划的任务是:预测企业未来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实施供求均衡的措施;其次,应对企业员工的招聘、解聘和甄选,薪酬与福利以及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内部人员余缺的调剂等各种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资金预算,在时间上作出详细的计划与安排。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依据,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各种职能中,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先履行战略规划职能,否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用工主体,统包统配人力资源。企业人员定额、招工计划,完全由上级下达指令,企业主管部门直接给企业分配劳动力,企业则系非用工主体,无用工自主权,企业不能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确定人员规模,不能自行招聘,也无权解雇不称职的员工。在国家作为用工主体的情况下,实际上是由各级政府部门替企业行使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职能。由于政府部门大包大揽,企业人事管理简单化,企业无须作出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即使制定了规划,也无用武之地,因而企业也缺乏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动力。

当前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企业虽已拥有用工自主权,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还没有彻底摆脱传统体制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影响,对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企业未来人力资源需求情况心中无数,缺乏长远眼光,企业人力资源不能适应长期发展需要。有些企业管理人员现在还不具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缺乏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能力。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成文的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少数企业虽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但显得零乱、不系统、不科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实际情况相脱节;②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其它计划不匹配;③与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

随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引进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方法,必须建立新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制定长期的、战略性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应做到:①与其它计划相协调。人力资源规划应当与企业研究与开发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行政管理计划相协调,为企业各项活动提供所需人力。②尊重政府政策法规的权威性。由于各种需要,政府会制订、修订一些政策法规,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这些必须予以考虑。如政府制定的有关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工资最低限度,员工的保障制度等。③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作深入全面的分析。必须在摸清企业的生产、技术、营销、资金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人员规模和结构的基础上,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三、排除履行培训与开发职能的障碍,加强员工的培训与开发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培训部门在履行员工培训与开发职能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①企业经营者观念转变滞后。企业的自主经营是在经营者的组织下进行的,经营者的观念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企业职工培训的发展趋势。在计划经济年代,绝大多数企业只重视物质资本的投入,而未曾意识到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这种“重物轻人”的传统落后思想观念时至今日对部分国企经营者仍有很深的影响,致使其观念转变滞后。②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短期经济行为膨胀。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大多实行任期制,而职工教育和培训投资的收益期又较长,经营者任期内在职工教育和培训上的投资大多不能在其任期内完全发挥作用,任期内的职工教育和培训投资也难以在任期内完全得到补偿,这就使得追求短期收益最大化的国企经营者往往不愿进行教育和培训投资,而将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投入到生产中去。③国企面临人才流失的困扰。由于国有企业经济不景气,亏损严重,与外资企业或其他非国有企业相比,员工收入水平低,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造成国企人才流失严重。企业花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培养教育员工,而员工知识与技能提高后却一走了之,国企成了其他企业的“培训基地”,这极大地挫伤了国企办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④国企效益低本身也严重削弱了企业在培训上的投资能力。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要想占领市场,必须先有人才,也只有拥有一流的人才群,才能造就一流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必须树立“教育优先,以人为本”的观念,高瞻远瞩、身体力行,抓职工培训,抓人才开发与培养,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国企改革中,可考虑在经营者的薪酬体系中引入远期收入制,如股票和期权等,或者直接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绩效给其配置一定数额的股份,并规定不能转让,促使经营者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对企业经营进行长时段的思考,使其重视企业的长远发展,重视职工的培训和开发,力争消除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时,应广开融资渠道,可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社会集资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增加企业在培训与开发上的投入。不管企业盈与亏,在员工培训与开发上的投入必须保证,并要保持逐年增加的趋势。为防止员工接受培训后流失,使企业利益受损,在培训前企业可与员工签定有关服务期规定的协议,并在其中列入员工毁约后应交培训补偿金的条款,并请公证处公证。

除以上所述之外,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应认真履行工作分析、员工招聘和甄选、绩效评估、薪酬与福利体系的规划和设计等重要职能。在履行这些职能时虽然人力资源部门面临的困难和阻力要小些,但要想顺利履行这些职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还需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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