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应用的思考论文

新时代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应用的思考论文

新时代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应用的思考

郗霞(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越来越市场化,涌现出大量的经济关系问题,也有违法违纪问题。这种变化就要求财会人员了解相关经济法规和其他法规,法律工作者要了解财会知识,会计工作和法务工作之间出现越来越多的交叉、渗透和融合。而作为会计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法务会计能够更好地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务会计体系建设尚不成熟,尤其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研究较少。本文拟通过对建筑企业法务会计的应用所存在问题的进行探讨,以期能够为建筑企业法务会计研究的发展完善做出贡献。

关键词: 法务会计;建筑企业;诉讼支持

一、法务会计的工作内容

法务会计综合了会计专业与法律专业相关理论,并运用一定的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在法庭上论述获得的有关财务证据信息。以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会计问题。法务会计涉及的工作内容应取决于国家的经济、法律环境以及会计、审计、经济学等学科的发展情况。考虑到我国在转型时期经济违法以及舞弊的特点,我国的法务会计工作主要是对经济纠纷、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与经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工作围绕以下几点开展。

无效:患者病情无改善甚至加重;有效:患者症状和体征有所减轻,临床检查各项指标综合改善60%到79%之间;显效:患者症状和体征明显减轻,临床检查各项指标改善80%以上。

(1)法务会计主要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和预计费用是否合理,由法务会计人员通过业务程序进行检查。

(2)参与对已发现证据的审查以及协助对新发现的事项进行审查,帮助有关机构针对财务问题的理解,以及明确其他需要检查的问题。

(3)通过相关证据的审查,初步形成了对整个案件的评价标准,而且通过审查明确损失领域。

为了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合理”,管理人员需要保证员工基本的福利待遇,坚持公平的分配原则;健全综合激励机制,丰富激励方式,保证人力配置与岗位标准相符合,实现企业的良性管理。

2.狠抓制度体系的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体系落实的样态对于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更具有实际意义。所以,对企业而言,在注重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应当下大力气抓好制度体系的落实工作。只有各项制度变成各职能部门直至具体岗位员工的自觉行为,才能使制度体系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生活总是给倔强的人带来更多考验,王小夙却从来没有抱怨,而是积极应对。女儿出生不久被诊断为婴儿痉挛症,王小夙白天工作,夜里陪伴女儿,在沉重的压力下仍然笑对生活,全心奉献。后来再度怀孕,虽然知道孩子的健康对全家有多重要,但面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任,她却别无选择,拼搏如旧,直到生产前还加班到凌晨。面对别人的劝告,她说:“我不感觉累,这是我的职责,我乐在其中,宝宝会感知到我的快乐、自信和激情。”

(2)专业人才培养缺乏。作为融合了会计学与法律学专业知识的法务会计,由于相关理论研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我国法务会计专业人才极度匮乏。我国现有的会计师、律师绝大部分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但在实践中,更需要既懂得会计知识,又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复合人才。

(1)对财务信息的确认、解释更为准确有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运用,充实了会计理论。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证据。它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对财务问题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

二、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的应用

(一)建筑企业法务会计建设的必要性

(1)建立地下水水质评价矩阵:设地下水水质待评价样本有x件,则有M1,M2,…Mi(i=1,2,…,x),评价指标有y种,则指标数列为N1,N2,…Nj(j=1,2,…,y),设样本Mi在评价指标Nj下的检测值为Pij,将地下水质量的5种分类标准对应的评价指标也作为实测样本,由此建立了x+5个样本与y种评价指标构成的初始评价矩阵(Pij)(x+5)×y。

(3)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只有相对成熟完善,并能够与实践更好地契合的法律制度,才能使得法务会计适应实践的需要。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无法适应社会需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的法务会计诉讼支持制度、鉴证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相关制度体系尚不成熟。只有成熟的法务会计制度的土壤,才能孕育成熟的法务会计的技术职能,并将其社会职能实现到最大化。

(4)获取与整个案件相关的证据,为诉讼支持或驳回诉讼后做好充分的准备。

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需要专业的法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法务会计具备审计学的知识,可以从企业发展的整体高度,对企业的账目予以监管,对企业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法律的建议和帮助,同时,如果企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一经进入到诉讼领域,法务会计可以第一手的提供法庭相应的经济学证据。这样既保护了国家经济的有效运转,又能够最大限度的制止早期经济违法。

(二)建筑企业对法务会计的新要求

(5)有些意见专家会出示一些有关企业损失的报告和对既定状况强弱分析的报告,这些报告可由法务会计人员进行审查。

(2)要求会计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法务会计学科对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法务会计要运用会计专业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法务会计应熟悉的常规法律知识;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独立敬业的精神。要为解决复杂、特殊的经济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三、法务会计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法务会计建设存在的问题

(1)理论研究滞后。我国理论界关于法务会计的很多基本理论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因而也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务会计准则。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不仅是实践应用的基础,也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如果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法务会计的推进工作将举步维艰。

与此同时,正在引发世界性科技变革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加入到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维护领域的融合中,智能化和智能运维是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法务会计能够为企业经济纠纷提供专业性服务,在经济司法实践中,律师由于缺乏专门的会计知识,在缺乏有效的财务证据的情况下,很难有效维护受托人的权益,法官在缺乏有效的财务证据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务会计能够为企业提供诉讼会计服务,既可减少诉讼成本,又可追回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法务会计能够从企业的各种数据报表中掌握企业发展的动向和企业发展的态势,能够给予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诉讼案件频发,官司缠身导致建筑企业银行账户冻结,增加了诉讼费用的开支,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并引起连锁反应。对建筑企业业务承揽、市场开拓以及企业声誉造成极为不利地影响,严重制约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法务会计实践空白。首先,法务会计服务内容较少,目前,我国的法务会计实践主要集中于司法会计、保险赔偿、海损事故理算等较为典型的业务上。而有关企业的纳税及债权债务的会计、社会公正会计、物价理顺会计、基金会计等法务会计的实践基本上还处于空白。其次,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大多数刑事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缺乏必要的法务会计知识,缺少通过法务会计检查来搜集证据的基本工作技能,也不清楚通过法务会计鉴定应当和可能解决哪些财务会计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地弄清案件的事实,从而不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法务会计建设的思考

(1)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理论指导实践的发展,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的研究虽己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整体上看,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的欠缺无疑制约着我国法务会计实务的发展。所以,为及时改变这种局面,建议设立中国法务会计学会,井创办法务会计期刊,专门研究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对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法务会计制度提供决策参考。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应强化会计界与法学界的联系,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实际相融合,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同时,建筑企业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应结合行业的特殊性,建立起与本行业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与规范体系。

(2)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要关注己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井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真正做到各项经济业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法务会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3)加强建筑企业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首先,应在现有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基础上,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养,增强法律方向的课程,必要时可以设立法务会计专业或在研究生中设置法务会计研究方向。其次,鼓励会计理论工作者投入法务会计研究,对法务会计提供理论支持。再次,应在现有的专业职称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的比重,从而提高整个从业会计人员法律素质。最后应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打破行业界限,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有效沟通,使在职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着手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应当建立健全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和年检制度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法规制度。

(5)加强各相关机构、部门之间的协作。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涉及诸多机构、部门,只有这些机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相互协调,才能为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且,突出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务会计的主体中的地位,逐步将法务会计行使的权利归于会计师事务所,这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独立性原则。

参考文献

[1]李若山,金彧昉.当前美国会计信息法律责任的变化[J].会计研究,2001(11):59-60.

[2] 盖地. 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J]. 河北财会,2000(1):10-13.

[3]刘晓光,刘春玲.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构想[J].林业财务与会计(4):19-20.

[4]曾溪海.对建筑企业法务会计建设的思考[J].福建建筑,2007(01):96-97.

[5]张苏彤.法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M].2017.520-30.

标签:;  ;  ;  ;  

新时代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应用的思考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