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势在必行_国内宏观论文

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势在必行_国内宏观论文

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势在必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农论文,势在必行论文,财政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日趋普遍和严重化, 县乡政府实际的支农能力已经普遍弱化,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要在短期内根本改变县乡财政严重困难的格局,在总体上难度很大。因此,对现行财政支农政策进行调整,已经势在必行。

在近中期政府的财政支农体系中,重新调整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 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在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

在近中期内,要在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总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 采取务实的态度,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在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并增强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责任(包括投入责任),确保今后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农投入,成为这些地区政府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的主体;确保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以(地)市县乡为辅的政府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长,能够有效地促进这些地区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使政府财政支农的作用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当然,财政支农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以县乡政府为辅, 是就全国总体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而言的,它并不要求每个乡、每个县、甚至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农乃至每个财政支农项目,都以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为主体。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强监督, 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

下列两方面的原因,往往制约着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扩张。第一,当前, 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鉴于县乡财政支农能力的虚弱状况,实际的财政支农只能主要依靠中央和省、(地)市级政府。

第二,一般而言,相对于支持工商业、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发展, 财政支农在凸显政绩、增加工作的显示度或促进财政增收方面所能产生的诱惑力相对较弱。

由于农业亟待财政支持的项目和领域众多,而实际的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较少; 财政支农资金存在着多部门分散管理和分散投入、重复投入、撒胡椒面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 财政支农要结合投资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向重点领域、重点组织、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强部门整合、资源整合和项目整合工作。

优化调整政府支持农业的方式, 实现不同财政支农方式乃至财政支农与其他支农方式的有机结合

从国内外经验看,财政支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除目前采用较多的财政无偿投资外,还可以采取贴息、税费减免或投资补助等形式。对于公益性较强的领域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的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等,适宜采取财政无偿投资的方式;但是,对于介入公益性和竞争性之间或竞争性相对较强、但政府应该鼓励的领域,如农民培训、良种推广和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等,今后宜逐步转向更多地采用贴息、税费减免或投资补贴等形式。

除财政支农外,还有政策引导和服务、 通过支持金融机构的发展促进金融支农等形式。如在支持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在政策上鼓励引入BOT 等新型投融资方式。

加快制度创新,促进县乡财政困难的缓解, 并从战略的高度培育县乡政府的支农能力

通过加快制度创新,从长期和战略上逐步消除形成县乡财政困难的制度根源, 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利于逐步增强县乡政府的支农能力。在此,增强县乡政府的支农能力。包括两层含义。即通过增强县乡财力,消除县乡财政困难,一方面,减少县乡负债,增强县乡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支持能力;另一方面,促进县乡政府的良性运转,借此增强县乡政府对农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和服务能力。

根据受益范围和财政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逐步明晰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农方面的事权,实现不同级次政府之间在财政支农方面的有序分工和整合

目前在财政支农方面,重复投资、分散投资、 政府投资缺位和越位现象同时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事权界定不清;甚至习惯于计划经济和压力型行政体制的思维定式,把本该由中央政府(充其量再加上省级政府)承担的事权,不切实际地强加于地方政府。因此,有必要在加强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农方面的事权分工,为实现不同级次政府之间在财政支农方面的协调整合创造条件。

摘自《中国经济导报》(京),2004.10.12.C②

标签:;  ;  ;  ;  ;  

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势在必行_国内宏观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