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学学科体系的新发展——评介吕大吉新著《西方宗教学说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宗教学论文,新著论文,学说论文,中国论文,新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继《宗教学通论》之后,吕大吉先生新近又向学术界奉献一部巨著:《西方宗教学说史》。
由于历史的原因,西方世界兴旺发达的宗教学研究曾被打成“资产阶级伪科学”。而我国自己的宗教研究在漫长的过去却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样一来,在我国宗教研究领域内造成了只知一种主义和一种方法的特殊局面。这种状况不利于宗教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解决的办法,就是打开门户、放眼世界,学习和吸收古今中外各派宗教学说中一切有价值的成果。西方宗教学说和其它学科一样,有自己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通过对西方宗教学说史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对它们各自的历史地位、理论意义、研究方法有真切的了解,而且也才有可能把握这门学科发展的轨迹,找到继续前进的方向,更好地发展和完善我国自己的宗教学理论和学科体系。吕大吉先生早在多年前就发出这一呼吁,并且付诸实践,在经过长达十年的辛勤研究之后,为我们写出了这部共16章,洋洋75万字的大型著作。该书视野宽阔,体系庞大,结构严谨,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它与《宗教学通论》一起,都属于宗教学学科中综合性的基础理论范畴,可以为宗教学中研究各种具体宗教史和具体宗教问题的各分支学科提供可资借鉴和选择的众多的理论和方法,而不致囿于一偏之见。这“一论一史”为我国宗教学学科体系填补了学科上的空白,为我国宗教学术研究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作为该书的第一个读者,我认为《西方宗教学说史》是一部很有个性的学术著作。它以谨严的学术眼光,严格规定了“宗教学说”的性质和内容,从而科学地确定了西方宗教学说史作为一门人文学科的对象、性质和内容构成,建立了对历史上难以数计的宗教学说提出者进行选择取舍的尺度与标准,探索并发现了西方宗教学说发生发展的历史轨迹,构建起西方宗教学说史的范畴系统和逻辑体系。
西方学者一般只把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比较宗教研究当成宗教学的历史起点,而此前二千多年间的各种有关宗教的理论和学说,由于它们或从属于哲学,或从属于神学而不能列入“正史”。应该承认,近代宗教学所特有的比较研究方法,与过去的宗教学偏重的哲学批判方法相比起来,确有新的特征。但是,这种宗教史观并非不可取代的唯一模式。近代的比较宗教学不是从天而降、无父而孕的“圣子”,而是过去二千多年来西方宗教学说发展的产物。如果我们把近代比较宗教学和此前的宗教学说进行客观的比较,那末,除看到它们各自的特殊性外,我们也会发现它们在内容和方法上的共同之点。
第一,它们的研究态度都是理智性的,而不是以为宗教信仰辩护为能事的信仰主义;第二,在对宗教进行学术性研究的过程中,它们关注的具体问题几乎完全一样,都致力于探讨宗教的本质、起源、发展、社会功能之类问题;第三,即使所用的理论方法,也有前后贯通之处,哲学分析常立足于不同宗教史实的比较,实证性的比较研究也离不开哲学性的推理与思考。西方宗教学说发展的历史过程就像一条长河,人们很难在其中任何一个地方一刀切断。看来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吕大吉先生另辟蹊径,提出了自己的宗教史学观。《学说史》把自己的研究对象直截了当地规定为西方历史上的宗教学说。但它所指的“宗教学说”并非“一切”有关宗教的理论和观念,而是被规定为对宗教、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进行的理智性、学术性的探讨,以及由此而得出的理论和学说。这个规定相当宽泛,包容性很大,它显然超出了把宗教学等同于近代比较宗教学的狭隘性;但与此同时,它对宗教学说的性质和内容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一切非理智性的、非学术的宗教观,例如信仰主义的宗教神学,也就因此被放逐于宗教学说史的领域之外。
由于此书把研究的对象——西方宗教学说——规定为西方历史上的宗教学者对于宗教问题的理智性探讨,这就把宗教学说系统与宗教信仰主义区分开来,从而导致把宗教学说史视为启蒙思想史。在吕先生看来,整部西方宗教学说史不管它有多么长的时间跨度,涉及的人物和思潮不管多么繁多与复杂,但其中却贯穿着一条不变的中轴线:用理智性的态度去研究宗教,把超自然世界还原为自然世界,把神还原为人,把神性还原为人性,把宗教的根基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社会。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西方宗教学说史,本质上是启蒙思想的发展史;近代西方的比较宗教学则是西方历史上启蒙思想发展的产物”(该书《自序》)。
该书通过大量的思想资料和透辟的理论分析,辩证地揭示了西方种种宗教学说的启蒙性质及其发生发展的内在逻辑。
西方宗教学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避免地表现为哲学的形式。故而,公元前6世纪的泰勒斯,既是西方哲学的开端,也是西方宗教学说的开端。泰勒斯以后的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各种宗教学说,几乎都是用理性分析代替传统宗教的神话世界观,把诸神主宰的自然界还原为自然物的物理过程,把诸神本身说成是社会和人的虚构。吕先生把古典时代之后各历史时期的主要宗教学说按其理论表现形式概括为:中世纪的异端神学,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宗教观,16、17世纪的泛神论思潮,17世纪的机械论自然哲学宗教观,17、18世纪的自然神论思潮,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18、19世纪的不可知主义或怀疑主义宗教观,19世纪德国的宗教批判运动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19世纪下半纪以来的比较宗教学(包括宗教人类学、宗教史学、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史学等)。按照《西方宗教学说史》的阐述,所有这些宗教学说,其本质内容都是用科学或理性的哲学揭露神学的虚妄,使理性摆脱信仰的控制,使人摆脱神权的压制。人文主义宗教观抬高人的地位,用“人中心”代替“神中心”,迎来人性的解放;泛神论把超自然的神化为自然本身;机械论自然哲学把神从自然界驱逐出境;自然神论则把神描述为自然法则的服从者;法国启蒙运动否定神的存在;德国人本主义则公开宣布不是神创造人,而是人创造神。马克思主义更进一步,证明人之所以造神是社会的异化,颠倒的世界观的基础是颠倒的世界,因此,对天国的批判应该转化对尘世的批判。启蒙宗教观最后发展为社会革命的学说。至于近代的比较宗教学则仍继承西方宗教学说史作为启蒙思想的传统,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宗教进行更精细的探索。但无论是人类学的方法,还是社会学、心理学的方法,其最终结果仍不过是用全部人类宗教的史实证明神性是人性的赋予,神是人的创造。
这就是吕大吉先生向我们展现的西方宗教学说从古及今、从发生到发展的历史轨迹以及各种宗教学说演变的内在逻辑。在这幅漫长的历史场景中,社会在变,出场人物在变,宗教学说的内容和形式也在变,但所有这些变化,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轴,服从一个内在的秩序和逻辑。我认为,《西方宗教学说史》揭示的这种秩序和逻辑表现了历史本身的秩序就逻辑。这种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一致,证明了西方宗教学说史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是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由于该书把历史上的宗教学说从其所依存的哲学体系中独立出来作为研究对象,这就使得作者可以方便地摆脱传统的哲学史评价模式,不再以唯心唯物之争来判断各种宗教学说的是非和价值。一切理智性的宗教探讨只要有助于人从神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有助于推动宗教理性思维的发展,具有思想启蒙的意义,就应得到历史的肯定。这种宗教学的学说史观,使该书获得了新的价值标准。一些在哲学史上往往受到消极看待的思想家,如莱布尼兹、沃尔夫、休谟、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宗教观,都因其具有启蒙意义或为理性主义宗教观,而在西方宗教学说史上得到应得的地位。甚至早期基督教的教父哲学,作者也肯定它在宗教问题上所特有的理性思维色彩,认为它推动了宗教理论思维的发展,决定了此后西方宗教学说的内容和发展方向。对中世纪的神秘主义,作者则认为它从反理性主义的立场出发,否认教会作为人神中介的必要性,否定了理性神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从而为宗教改革运动提供了思想准备。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宗教观,作者在充分肯定了它对于“人性”的解放作用之后,又指出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主张“一个理想的社会总是既要摆脱非人性的神道主义,也要拒绝非理性的‘狼道主义’”。而对众所公认的启蒙思想家,作者也按历史本身的辩证运动全面地分析了它的历史局限性。
这种深刻的历史辩证法渗透在该书的各个篇章之中,体现了作者对历史的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这些对历史上各种启蒙宗教观的功过是非所作的评论,以及由此引发的历史反思,非常精辟,发人深省。该书不仅给我们以启蒙宗教观的具体知识,也将会启发读者对历史和社会进行更深层的思考。
《西方宗教学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0月出版,75万字,大32开精装,定价:3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