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困境与出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文化论文,出路论文,困境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以“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经济”为主要目的的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在中国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方兴未艾,并被认为是一条发展特色经济的有效途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民族文化资本化,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社会转型中,作为民族文化主体的人群为谋求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对其文化资源的一种策略性运用。在中国的社会实践当中,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使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众,实现了其从市场经济的“参与的边缘”到“边缘的参与”的社会角色的转变,体现了这些民族群体参与市场经济建设、改善自身生存境况所作用的某种不懈努力。这种努力,对于当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随着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的不断推进,其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而民族文化资本化论题的一些悬而未决的理论问题,也开始显露出不容乐观的社会后果。
一、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社会实在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族文化是一种特殊性的存在,而作为货币的“结晶”的资本,则有着一般化的诉求。这两种尖锐对立的社会存在,何以被整合成为谋求社会发展的工具和手段?陈庆德在《民族文化资本化论题的实质与意义》一文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论述。陈氏认为,在后工业社会里,资本对社会支配的方式和结构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社会控制的中心已转向消费和消费者。而在被符码所控制的消费社会里,消费与通常所认为的“需要”满足已经没有物质功能上的直接联系。而任何个人或者社会群体对于利益的获取,都要凭借对符号的结构性控制来实现,此一社会事实使民族文化的资本化成为一种必然和必需。[1](P142~147) 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这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实际上也得到了中国社会实践的进一步证实。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家推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主要表现方式的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对于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以至于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文化资本化甚至被认为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在目前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招商引资、民族旅游开发等为主要方式的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事实上,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使一些民族地区及其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在较短的时间里得到了提高,制造了一些“一夜成名”的族群,如云南丽江的纳西人、广西的黑衣壮等。客观地说,这种运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的招商引资工作,并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增长,一些当地民众的经济收入也因此得到了提高。
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族文化发展的社会生态。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了这些地区的物资供应和信息交流状况,从而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当地人的生活质量也因此有所提高。尤其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使更多的民族成员认识到自身文化的普世性意义及其所蕴含着的经济价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其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其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责任感,从而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对于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增进相互之间的认识和了解,从而为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现实困境
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虽有可能使民族地区的经济在短时间之内得到较快发展,然而对于那些在经济、政治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民族群体而言,其传统文化所受到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
1.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使一些民族群体面临其文化主体地位不断被消解的社会风险。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场在经济场域中展开的民族文化资源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利益博弈。然而,以目前的情况而言,这并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博弈。事实上,对于那些经济资本的实际掌控者来说,他们所拥有的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商业技巧,是那些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况的民族群体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他们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往往占据着较为明显的优势地位。更为甚者,在这些经济资本的背后,有时还潜藏着行政权力的一些准制度性的安排,譬如,在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商人的利益在很多时候总是得到优待考虑。现实的情况往往是,由于受到经济资本与行政权力的挟持,在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过程中,民族群体的文化主体地位很容易被消解,不仅难以成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真正受益者,甚至有可能失去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主导权。
2.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在一定程度上迫使民族文化的普世性价值让位于现实的经济利益,从而对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存在带来难以预料的冲击。尽管我们不能否定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对于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对于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然而我们同样不能无视一种事实,便是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总是不可避免地按照所谓的经济规律来进行的。这样,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虽然带来了一些表面上的民族文化发展的繁荣景象,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却在有意或者无意之中,迫使民族文化所蕴含的普世性让位于经济利益。事实上,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都不可避免地要对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盘剥和“适当的”修造,以迎合可能存在的文化消费者的现实需要,从而达到其牟利目的。作为这种运作方式的后果,或许就是近年来被复制、被设计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大量出现。尽管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看成是所谓“文化融合”的某种结果,然而这些看似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所遵行的几近一致的生存逻辑,使我们实在难以断定其对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存在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3.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加剧了民族地区的社会转型,导致了其传统生活方式的重大改变,并使一些民族社会面临解体的威胁。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使一些民族地区的传统产业结构发生明显改变。而随着经济资本的扩张以及文化交流的增加,市场经济理念以及所谓的现代生活方式不断向当地社会渗透,使当地人的思想观念和传统生活方式发生急剧变化。由于一些当地人,尤其是年轻一代,对现代生活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自身文化的价值认识不足,盲目追随和极力模仿那些“先进的”现代生活方式,从而导致传统的社会伦理观念对其约束力日渐式微,传统社会组织对于当地社会的控制力不断弱化。随着人口流动机会的增加,一些在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过程中逐渐富裕起来的当地人,更愿意把他们的子女安排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而不管他们是否具备良好的谋生技能,从而导致这些地区出现某种程度上的“空巢”现象,并使之面临解体的威胁。我们固然不能否认当地人追求理想生活的正当性,但我们事实上同样不能无视由此而带来的一些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
4.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加深了民族文化对于外来经济资本的依附。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族文化主要是以文化符号作为“股份”参与资本运作的,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一旦脱离了实在的经济资本的支撑,它的经济价值往往就无从体现,因而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它对经济资本的依附性。而随着资本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民族文化的这种依附性被进一步强化。由于在与经济资本的利益博弈当中,作为民族文化主体的民众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他们对于民族文化存在形式的保留和发展,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种窘况的出现,可能会导致民族文化的发展偏离其基本方向,并进一步受制于外来的经济资本,从而为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由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以及由于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所产生的文化后果,也使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深化我们之于民族文化资本化问题的认识,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民族文化资本化与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
尽管被冠以“民族”、“文化”等宏大概念,但稍为细致的分析可能就会发现,“民族文化资本化”论题的元问题是发展问题。确切地讲,“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中心议题就是民族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问题。让·波德利亚(J.Baudrillard)曾经指出,在现代社会中,物品要成为消费的对象,就必须成为符号。[2](P224) 然而,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以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被附加或者变成什么样的符号、成为什么人的消费对象,等等,都充满着高度的不确定性。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主要运作方式,似乎就是将民族文化转化为某种具体的商品符号,以换取经济上的收益。然而,这个过程并不是随意的。文化符号的选择、消费者及其消费方式的确定等等,都以赢利为最终目的。或者可以这样说,在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过程中,资本是主动的,而民族文化则往往是被动的。如此,民族文化资本化所蕴含的特殊性与一般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更多的时候也就只能以牺牲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而得到暂时性的缓解。如此,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事实,但民族文化资本化论题所潜藏着的深刻的悖论性,并没有在实践的层面上得到很好的解决。发展是一个总体的、内生的、综合的概念。[3](p2~3) 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显然不能被化约为简单意义上的经济增长。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事实上也并不能通过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单一途径而得到全面的解决。
笔者以为,只有理清民族文化资本运作中的产权关系,进一步明确经济资本的社会责任,激发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内生活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才能确保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合理、明晰的产权制度,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是民族文化资本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事实上,在一些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过程中,民族文化主体之所以不断被边缘化,不能成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主要受益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套合理的、明晰的产权制度作为保障。谁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真正股东”?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的价值如何估算,又如何参与收益的分配等等,都没有明示。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民族文化资本化所产生的收益分配,主要是由经济资本的持有者来决定的,对于民族文化主体的收益分配,常常被视为是一种施舍。因此,只有厘清产权和收益关系,确保民族文化主体真正从中受益,才能使民族文化资本化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明确经济资本的社会责任,是民族文化资本化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在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的过程中,民族文化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而从总体上看,这种运作主要是由经济资本来主导的。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性约束,以谋求经济利润为主要目的的经济资本,并不十分顾及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所产生的社会后果。由于社会责任感的严重缺乏,一些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对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动摇了当地人对于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运作方式的信心,从而使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陷入到停滞不前的困境之中。这样,进一步明确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社会责任,理顺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确保使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健康发展,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需要。事实上,只有让当地人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又不至于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才有可能使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重新获得民众的信任。
激发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内生活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终极目标和根本出路。目前一些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是通过引进外来资金,为民族文化(符号)进入外部市场提供物质上的便利,从而使之更好地实现其经济价值为实现方式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以对外来经济资本的高度依赖作为前提的。不可否认,这种运作方式所带来的短期经济效果可能是十分显著的,然而,由于民族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未能得到充分激发,这些效果的持久性是令人生疑的。而如果缺少内生的发展动力,民族经济就会陷入增长乏力的困境,民族文化的保护也难以为继,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发展就有可能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的发展,归根结蒂是民族自身的发展,如果不能增强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内生活力,使民族文化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经济建设,民族文化资本化就有可能逐步远离它最初设定的目标。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只有通过激发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内生活力,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和文化自信心,才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民族文化资本化运作的本身,也才有可能获得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四、结束语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6月10日,中国迎来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此一系列文化保护措施的实行,为民族文化的保护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并由此掀起了一股遍及中国各地的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潮。这股潮流的出现,为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
对于目前的中国社会而言,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仍然有着现实的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对滞后的民族经济,是掣肘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在自然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当地人的物质生活水平相对不高的客观情势之下,通过对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无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只要正确把握其运作的方向,确保民族文化主体之于民族经济与文化发展的主导地位,激发民族群体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热情,那么,民族文化的资本化,就有可能成为保护民族文化、推动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惟其如此,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作,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收稿日期:200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