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与政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政府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2)06-0013-04
一、作为经济发展工具的市场机制
经济环境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尽管信息技术发展很快,但任一时期关于供给和需求的知识都是不完备的。随着新技术和新的生产者的出现,产品会发生变化,生产产品的方法和成本会发生变化,并且由于时尚和收入的变化导致消费者偏好的变化,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众所周知,预测下个星期、下一年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是很困难的(9.11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更不用说10年以后的事了。然而,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必须不断地进行这种预测,通常是每天须作出几次预测。尽管本身并非完美,但市场机制却能够使许多个别的错误相互抵消,这样就减少了风险从而使市场价格保持着出奇的稳定。近五十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与市场的不确定和不完善相比,集中计划的绩效还是要差得多。
经济学家哈利·约翰逊(Harry Johnson)对市场机制如何促进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作了比较详尽的阐述。他指出,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市场机制比详细的计划更为有效。首先,在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通过控制的方法取得理想的经济成果看来是特别困难的,而且是缺乏效率的。经济学祖师亚当·斯密(Adam Smith)正是由于看到了他那个时代政府的低效和腐败,才竭力呼吁自由放任。其次,为消除市场机制带来的主要弊端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对于那些渴望取得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代价是极其昂贵的,也是无法负担的。例如,如果采取严厉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来矫正市场机制所产生的收入不平等,就会导致经济停滞。
约翰逊从静态和动态角度论述了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他说,关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静态功能已经被人们广泛地认识到了。归纳起来,这些静态功能包括:第一,市场将消费品分配给不同的消费者,这种分配是由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所决定的,并且,假如人们认为收入分配格局可以接受的话,这种分配过程是富有社会效率的;第二,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市场指导着生产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在以上同样的假设下,这也是符合社会利益的;第三,按照获取最大收入的准则,市场在多种用途之间配置不同的生产要素;第四,市场支配着现有各种特殊的劳动力和资本设备的相对数量;第五,市场在生产要素之间,从而在个人之间分配收入。总而言之,市场可以解决在不同的目的之间配置稀缺资源的所有问题。
除了上述的静态功能之外,市场还具有一些动态功能,即:市场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些刺激。
首先,市场能够激发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市场制度下,每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劳动者充分使用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以赚取更大的收入,企业家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干以赚取更多的利润。此外,在市场制度下,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如果一个人在竞争中获胜,他就可以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以供自己享用;如果在竞争中失败,他也必须承担一切损失。市场竞争的这一优胜劣汰的机制发挥着胡萝卜(诱力)和大棒(压力)的双重作用,促使每个竞争者经常保持着进取精神。这样,整个社会就始终处在蓬勃向上的状态之中。
其次,市场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率的提高。在市场中,获利的内在动力与竞争的外在压力促使每个生产者将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新产品,改善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总之,市场的竞争机制能使企业家最有效率地使用稀缺资源。
另外,市场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为各种形式的资本积累提供有力的刺激。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会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能(通过接受教育或培训)以积累人力资本,因为这样的技能能够使他们赚更多的报酬;对于资本所有者来说,他们也愿意不断地积累物质资本,因为这样的资本能够为他们带来收入。毫无疑问,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不断积累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
因此,总的来说,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体系将倾向于提高经济效率,并刺激经济增长。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市场能够自发地做到这一点,既不需要庞大的管理机构,也不需要集中的决策和大量的政策,所需的仅仅是提供一个能够确保各种契约生效的法律体系。
二、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缺陷
上面我们已经论述了市场机制可以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用市场机制完全取代政府干预来促进经济发展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多大程度依靠市场机制来发展经济呢?这要取决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但一般说来,当今发展中国家对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远不像发达国家在早期的经济发展阶段那样高了。这是因为,与发达国家早期的发展情况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可以概括为如下10个方面:
第一,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是不完全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在结构和运行方面普遍是不完善的,具体表现为:商品和要素的市场组织得很差,甚至有的根本就不存在,这样就使得产品的生产不能按照消费者的偏好来安排,而生产要素也不能够自由地流动;价格的刚性导致市场供需的失衡,扭曲的价格不能反映商品、劳动和资源的真实社会成本;缺乏足够的信息,大部分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必须面对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另外,还存在着专业分工粗疏,社会结构僵化等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就得不到最佳配置,生产效率低下而难以提高,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也就无从实现。
第二,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完全竞争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在工业部门可以经常发现非常集中的垄断力量。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可能促成企业走向联合和集中,从而形成垄断力量,这是市场经济演进的一般趋势。然而,发展中国家相对狭小的市场限制了可以进行竞争的企业的数目,因而联合和集中的企业更容易凭借其规模经济的优势去垄断市场。它们会以价格决定者的身份限制产量,提高价格,从而谋求超额利润。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当注意这种趋势的发展,进行必要的干预,预防企业过分集中,规模过于庞大,必要时对其价格加以限制,并通过税收吸收其超额利润。
第三,市场不会提供对经济发展有益的公共产品。有很多公共产品,例如教育和医疗保健,本身具有很高的社会收益但却只有很低的私人收益,因此私人企业一般不愿提供它们。政府必须承担起提供这些产品的责任以确保起码的社会福利水平。考虑到许多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迅速和贫困人口众多的情况,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这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庞大的投资,一般企业难以承担。同时,由于许多基础设施具有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企业不可能向受益者收费。此外,基础设施的效益须经过较长时期之后才会产生,一般企业也难以久待。因此,政府应从社会利益考虑,对基础设施投资作出全面的计划安排。
第四,市场本身无法消除一些负的外部性因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作为污染源的企业虽然也受到污染的一些损害,但是它为减轻污染而花费的成本远大于其污染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因此缺少控制污染的持久的积极性。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对此,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用必要的手段(如税收和罚款等)迫使企业付出的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把污染控制在最低水平上。
第五,市场中存在的规模报酬递增性质可能会降低经济的效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些投资项目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有效率,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而成本递减。在规模报酬递增和平均成本递减的情况下,边际成本下降的速度快于平均成本下降的速度。此时,会出现这样一种矛盾:如果把价格定在相当于平均成本的水平,总收益固然可以抵付总成本,但价格却高于边际成本,这就意味着产量未达到最优规模;如果把价格定在边际成本水平,消费者得益,生产规模实现了优化,但总收益不足以抵付总成本,企业将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政府可以规定企业以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确定生产规模,产品总收益低于总成本所造成的亏损由政府补贴。
第六,市场本身不易对重大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结构的调整过程。市场对小范围的资源配置可能是富有效率的,如允许一些企业出现也让另一些企业破产,但在促进大规模的、非连续性的经济结构变化方面却是缺乏效率的,而这些变化对于国家长期的经济发展又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政府必须对那些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部门和产业进行干预,以确保经济结构能够得到及时的调整,从而保持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七,在市场中,企业往往担心风险过大而不敢对新的项目投资,或者因资力有限而不能扩大本来应该扩大的生产规模。风险是成本的一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对它进行考虑。如果收益足以抵付包括风险成本在内的成本,企业的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反之,企业的资源配置就是缺乏效率的。如果企业对风险估计过高,或者胆识不足,那么即使一个新的项目颇有前途,又有利于国计民生,它们也可能不会去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或建设较大生产规模的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而企业从市场上接受资金的能力又是很有限的。对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和大规模投资的障碍,政府可以协助和干预。
第八,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发展的动态效果,所谓的“幼稚工业”即是一例。这种工业在建立初期,一般生产率较低而成本较高,此时,需要关税保护或补贴。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率将逐渐提高,成本将逐渐降低,此时,就需要减少关税保护或补贴。显然,在幼稚工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实际成本很高,无法与外国同类企业竞争。如果听任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这类企业就无法生存,更无法壮大。为了取得国民经济动态发展的效果,政府不能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扶植政策。
第九,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有赖于政府去推动和改进。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人生活在穷乡僻壤之中,他们既贫困、又缺少文化,尚未进入商品—货币市场。即使开始进入商品—货币市场,他们对市场信息也很不敏感,既不能从商品交换中得到好处,更不能积极地促进市场的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对市场的发展,不能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而应当积极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去加以推动和促进。
第十,市场无论多么完善,市场机制无论运行得多么灵活,总不能保证国家目标的实现。例如,普遍富裕一般是发展中国家的奋斗目标,而依靠市场机制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尽管市场机制可以更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但它也会带来收入分配的高度不平等。我们已经发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分配是极端不平等的,过分地依靠市场机制是不能改善这种分配状况的。事实上,市场机制可能会使收入分配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因为那些富人可以利用他们手中的“货币选票”的垄断力来决定资源的配置,从而也就决定了收入分配是有利于他们的。只有经过了长时期的持续增长之后,经济增长的利益才能渐渐也惠及到广大民众,收入分配的差距才能渐渐缩小。但是,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减轻,是人民企望的目标,它的实现不能旷日持久。为此,政府不能不进行干预。
三、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的问题
经济学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认为,市场失败是导致政府干预经济的最主要原因。同时,其他一些问题也增强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总的来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基于这样几条理由:(1)市场失败,导致市场失败的原因包括外部性、市场缺位、报酬递增、公共产品以及信息不完备等;(2)对减轻贫困和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的关注;(3)维护人们获得一些便利或商品的权力,例如教育、医疗卫生以及住房;(4)一些强制的规定(如与教育、养老金、药品等有关的规定);(5)子孙后代的权力(包括对环境的一些关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5个理由都构成了对政府干预的需要。当然,发展中国家的这种需要会更加强烈一些。
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政府的作用来加快经济发展,从而导致了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然而,大量事实表明,政府过度干预的绩效普遍令人失望。斯特恩把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的可能产生的问题归纳为以下11个方面:(1)个人可能比政府更了解自己的偏好和所面临的情况;(2)政府的计划由于要求每个人都朝着同一方向努力而可能增大经济的风险——政府可能会比市场犯更大的错误;(3)与私人的决策相比,政府计划可能具有更大的刚性而缺少足够的灵活性,因为政府的决策机制比私人的复杂得多;(4)如果存在着很多官僚机构的障碍,政府的控制可能会抑制私营部门的活力;(5)政府可能缺乏足够的能力来运作详细的计划;(6)只有在有经济刺激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去工作、去创新、去控制成本并有效地配置资源,但市场的原则和回报在公营企业和组织中难以得到体现,公营企业通常是低效率和浪费资源的;(7)在市场没有提供均衡的信号,特别是在涉及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和地区的情况下,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政府之间的合作可能变得很糟糕;(8)市场会制约政府所能够实现的目标,例如,黑市上对商品的倒卖和非正式部门中的活动会破坏配额或税收计划等;(9)控制的出现将导致一些人利用资源来影响这些控制,常用的方式是贿赂和腐败——通常被称为“寻租”;(10)计划可能被那些只追求自身利益的、拥有特权或强权的群体操纵,而且计划本身也会产生既得利益群体,例如,官僚和企业家们就可以处于被保护的地位;(11)政府可能被代表少数人利益的群体主宰着,而计划则可能进一步强化这部分人手中的权力。
四、对发展中国家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重新认识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单纯依靠市场或政府都是难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因而,在市场与政府之间的选择并不是一种“纯”的选择,而是一种程度上的选择。然而,选择的程度还是至关重要的。选择越倾向于市场,就会面临着更多地导致市场失败的危险;选择越倾向于政府,又会面临着更多地导致政府失败的危险。
从有效的经济运行角度看,经验证明政府失败要比市场失败严重得多。不论是从静态方面还是从动态方面,也不论是从短期的分配效率还是从长期的经济增长来看,市场机制都要比政府干预运行得更好。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以市场机制作为实现经济发展的主要工具。同时,政府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府,经济的、社会的和可持续的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有效的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但是,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中心地位,不是作为增长的直接提供者,而是作为合作者、催化剂和促进者而体现出来的。
从那些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国家的经验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政府作用的最重要的问题,既不是公共部门的规模应有多大,也不是政府应在多大程度上干预经济,而是政府应该在哪些领域进行干预。
那么,政府在哪些方面能做得最好?政府在使用什么类型的政策工具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呢?答案是,政府并不一定要做到规模最小,而应该从重视有关计划和控制的政策转向那些通过市场发挥作用的政策。在那些可以发挥市场功能的领域,或者是通过一些办法能够促使市场运行的地方,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干预。同时,在那些不能依靠市场的领域,政府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换句话来说,问题不在于“政府做得太多”,而在于政府犯了太多的错误。
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它们正面临着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即它们不能坐等市场机制自动地运行。它们必须建立起一个制度框架以促进市场最有效地运转。市场的质量取决于这种制度框架,因为市场正是在其中运行的。由于这种制度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决定的,所以事实上,市场的质量也是由政府决定的。为此,政府应该建立那些支持市场而不是反对市场的制度。
总结几个世纪以来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政府可以以多种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1)提供一种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环境,这种环境为有效的经济活动设定正确的激励机制;(2)提供能促进长期投资的制度性基础设施——财产权、和平、法律与秩序以及规则;(3)确保提供基础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基础设施,并保护自然环境。但是,历史也告诉我们,政府的一些行为也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1)错误的规则会阻碍财富的创造。例如,通过价格扭曲,政府会削减私人的财富。(2)即使规则本身是良好的,它们也可能被公共机构及其职员以一种有害的方式来执行。比如,他们通过繁琐的公文程序或贿赂,增加了建立新企业或对旧企业进行改造的企业家的交易成本。(3)由政府造成的损害最有可能来自不确定性。如果政府经常改变规则,或不明确政府自身的行为规则,那么工商界和个人今天就不能肯定明天什么会赢利,什么会亏损,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采取一些代价较高的措施来防范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比如进入非正规经济或者将资本转移到国外。这些都会阻碍国家的经济发展。
总之,发展中国家需要用市场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但它们也需要有能力的政府机构来发展市场。然而,这却是一个非常艰苦而又漫长的过程。正如发展经济学家波金斯所言:让市场运行(making markets work)是一个比“矫正价格”、“私有化”、“解除控制”之类的口号所包含的意义更为复杂得多的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让市场运行不仅涉及企业行为方式的根本转变,而且涉及政府发挥其职能的方式的重大变化。……一个高速增长的国家必须学会使市场和官僚机制都能够有效地运作。
收稿日期:20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