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与员工:激励有效性之比较与互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高管论文,有效性论文,员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力资本既是宏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微观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环节(Schultz,1961;Becker,1962)。具体对企业而言,人力资本不仅包括高级管理层,也包括公司的普通职工。企业的价值创造是包括管理层和职工在内的多方合力的结果。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都是企业重要的价值创造者,两者的努力及其互动直接影响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激励高管和职工努力工作,如何减缓股东和高管、高管和职工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最大化资产的使用效率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且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有关高管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治理领域,如Jensen和Meckling(1976)、Jensen和Murphy(1990)等,有关职工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领域,譬如效率工资理论(Shapio et al.,1984;Akerlof,1982)、绩效工资理论(Lazear,2000)、计件工资理论(Paarsch等,2000)。尽管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的学者对高管薪酬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基本上没有将企业普通职工纳入研究范围,或者说高管和职工的激励问题一直处于割裂状态。从以往的研究和现实的案例看,高管的努力对股东价值创造的作用毋庸置疑。那么职工的作用如何呢?从企业的股东—高管—职工委托代理链条看,股东是最终的委托人,高管既是股东的代理人,同时又是职工的委托人,而职工则处于代理链条的底层。可以说,职工的努力程度影响到其委托人—高管和最终的委托人—股东价值的实现。 基于薪酬的激励对于上述问题的缓解具有重要的作用,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都强调薪酬的激励作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薪酬激励显得尤为重要,它在微观层面上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率,在宏观层面上会影响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工资更是最重要的激励方式之一(Fisher et al.,1998;Yueh,2004)。除了工资水平(Shapio et al.,1984;Akerlof,1982)以及是否与业绩挂钩(Lazear,2000;Paarsch et al.,2000;陈冬华等,2010),高管与职工薪酬变化的同步性可能也具有激励作用。方军雄(2011a)的研究表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和普通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存在尺蠖效应,两者的薪酬变化并不同步。这一方面有可能会导致对职工的负向激励,因为职工总是对其过去的努力以及自己努力在企业成果中的比重很有自信(Meyer,1975),希望得到组织的公正对待(李焱等,2011)。另一方面,高管拥有不断扩大的权力(Bebchuk et al.,2002),可以建立对自己有利的薪酬政策,这使得薪酬对高管自身的激励作用相对减弱。因此,高管与职工的薪酬同步性是关乎企业人力资源激励和企业效率的重要问题,但是该问题在以往的研究中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和必要的关注。 根据均衡理论,企业对创造价值的两类人力资源都会实施必要的激励。在激励高管(职工)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之前,激励就会持续增强,直至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均衡状态。因此,理论上,企业对两者的激励都有效,并且激励效果不应有分别。但是,由于不断扩大的管理层权力、公司治理的缺陷以及现实中其他约束条件的存在,人力资源激励可能会偏离边际均衡,未必能达到帕累托最优。这样,高管和职工的激励效率就成为一个实证问题。 与业绩相关的薪酬契约是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激励高管和职工努力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Jensen et al.,1976)。从现有文献看,关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研究已经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但是,作为企业另一类重要人力资源——职工,其公司层面的薪酬研究却刚刚起步,比如陈冬华等(2010)、陈晶瑛(2010)、陆正飞等(2012)等对职工薪酬激励作用以及影响因素的关注,以及Pagano(2005)、Cronqvist(2009)、方军雄(2011a)、陈冬华等(2011)、王雄元等(2012)等对高管与职工薪酬关系的考察。考察文献发展轨迹可见,以下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激励高管和激励职工,哪一种更有效?倘若两者出现方向或者程度上的背离,会不会影响总体的激励效果?因此,本文具体研究以下3个问题:(1)高管和职工薪酬是否对业绩反应敏感?(2)两者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如何?两者是否存在差异?(3)高管和职工的薪酬互动(以同步性衡量)对未来业绩影响如何?研究发现,高管和职工薪酬对企业会计业绩都反应敏感,高管薪酬敏感性在统计上要高于职工工资敏感性;无论是高管还是职工,对业绩反应敏感的薪酬都对未来业绩提高产生积极影响;综合考察高管与职工,发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要弱于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这种差异在统计上显著;高管和职工薪酬同步程度越高,未来业绩提高幅度越大。 本文将职工薪酬研究引入公司治理研究领域,将企业层面的委托代理问题延伸到职工层面,通过比较两类人力资源的激励,分析了两类人力资源在企业业绩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拓展了激励领域的实证文献。 本文剩余部分主要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为制度背景、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第五部分为描述性统计分析;第六部分为假设检验;第七部分为稳健性测试;第八部分为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 二、文献回顾 有关高管激励问题,经济学界、财务学界和管理学界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研究。Jensen等(1990)研究发现管理层薪酬对股东价值的变化虽然反应敏感,但敏感性较低,这可能是社会公众的隐性管制和政治压力所致。Murphy(1999)发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受行业和企业规模影响,并且发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逐渐增强,研究也发现高管的薪酬受到普通职工、工会、消费团体、国会以及媒体等政治压力的影响。运用中国上市公司样本,Firth等(2006)以及Ke等(2009)发现,总体上高管薪酬对企业业绩反应敏感,大股东性质以及在香港上市等因素或影响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其他因素,如政府管制(Perry et al.,2000)、国有股权比例变化(Kato et al.,2004)也会影响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在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不对称研究(Garvey et al.,2006;方军雄,2009)中,发现高管薪酬在业绩上升和业绩下降时的反应不同。 职工激励方面,可能由于企业层面职工工资数据不易获得,企业层面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大量关于职工激励的文献集中于劳动经济学领域,研究认为工资水平或者与业绩相联系的工资支付将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如效率工资理论(Shapio et al.,1984;Akerlof,1982)以及绩效工资理论(Lazear,2000)等。在人力资源领域,Wright等(2005)的研究表明,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组织绩效。从Becker等(1992)对以往人力资源与组织绩效关系研究的总结中可以发现,财务指标、股价指标与顾客满意度、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一样都可以作为衡量组织绩效的一种重要指标。Abowd等(1990)运用事件研究的方法,发现企业在宣告与人力资本激励有关的决策时可以影响企业股票价格和回报率,对股东价值产生影响。近年来,企业层面领域关于职工薪酬的研究也开始起步。Chen等(2009)研究表明,高管可能会根据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调整对职工的激励,财务风险越大,职工薪酬的增长幅度相对业绩的增长幅度越小。陈冬华等(2010)发现,职工薪酬的刚性特征可能对职工激励产生负向激励作用。陆正飞等(2012)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向职工支付了更多的工资。也有文献关注高管和职工的关系,譬如Pagano(2005)的研究发现,当高管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较大时,即具有高控制权私有收益和低现金流权的公司高管能够与职工形成天然同盟,通过向职工支付高工资,职工可以帮助高管抵御恶性收购。Cronqvist等(2009)发现,具有较多控制权的高管会支付给职工较多薪酬,但是高管较多的现金流权会减少此行为,这表明具有“堑壕”动机(Entrenchment)的高管会通过向职工支付高工资享受控制权私利。陈冬华等(2011)使用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对高管变更过程中的高管控制权私利获取进行了检验,发现高管继任后,出于公司政治的动机,高管会显著提高职工薪酬,将高管变更过程中的工资增长分离为经济激励动机和公司政治动机的工资增长后,发现出于政治动机的工资增长会有损于股东价值。方军雄(2011a)的研究表明高管和职工薪酬与业绩增长关系的尺蠖效应。Bertrand等(2003)则认为高管权利与职工薪酬正相关,方军雄(2011b)发现高管权力会导致劳动收入比重的上升,王雄元等(2012)研究发现中国企业管理层权力与职工薪酬呈负相关关系。 综合文献可见,关于高管薪酬的研究相对较多,大多集中于高管薪酬——业绩的敏感性及其影响因素;关于职工的研究一方面局限于职工个人层面,如劳动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另一方面也没有研究分析职工薪酬与业绩的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本文利用企业层面的数据可以解决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问题。同时,我们试图对高管与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以及敏感性的经济后果进行比较,分析两类人力资源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方军雄(2011a)分析了高管和职工薪酬相对业绩变化的不同步性,本文则进一步分析不同步性是否会影响激励效果。 三、制度背景、理论分析和假设发展 激励体制改革贯穿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个过程,在我国,尽管职工收入结构呈现多样化特征,但是工资在所有收入中的比重达到80%左右(Yueh,2004),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改革开放之前,国家严格按照地区、职业、行业、产权性质(国有或集体)、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中央或地方)等因素对管理层和职工工资实施严格管制,工资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基本完全分离,而与企业所在的地区、行业、级别、企业规模、工作种类以及个人的资历等挂钩。改革开放后,为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雇工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工效挂钩、弹性工资计划等,打破了原来的大锅饭制度。薪酬体制经历几次大的改革大多是针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参照劳动法进行管理(Yueh,2004)。20世纪80年代中期,劳动部决定实施的以企业利润激励为导向的工资预算制度给予企业管理层更多的自主权,管理层也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激励职工和自己,新的激励系统将管理层的报酬和企业的业绩相联系。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职工工资中除了基本的月度工资,还有部分浮动工资和奖金,这种工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职工努力工作。当时的薪酬机制对经理人和职工的激励效果受到了两种因素限制,一是国有企业的工资预算必须提前由劳动部审批,以预防超过工资预算部分要交的工资调整税;二是当时的国有企业没有权力雇佣或解聘职工(Liu et al.,2004)。但此期间的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增加了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让管理层拥有了解雇职工的权力。职工除了为获得奖金而努力工作之外,面临失去工作也成为职工的一项重要激励。1992年,国务院放宽了企业的工资支付权,允许企业在国家设立的工资总额预算内自主设定企业内部的工资结构,但企业必须为超标的工资缴纳33%的工资调整税。这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对职工的激励力度。1993年后,部分国有企业开始在上海和深圳股票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企业的工资支付权进一步被放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工资目标,但必须满足工资增长率必须低于劳动增长率的要求。企业利用工资对职工的激励程度进一步加大。1996年后,工资结构发生了进一步变化,工资由以往的6个部分变为两个部分,即固定工资和变动工资两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保险(医药、失业和养老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变动部分主要指由个人绩效和企业绩效构成的奖金。2007年实行新会计准则后,企业的工资支付权进一步增大,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无需再缴纳33%的工资调整税。以上的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建立市场导向的工资结构(Yueh,2004),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改革越深入,工资对职工的激励程度越大。 为防止职工收入的两极分化和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一系列的宏观调控,在实践中,政府一直在对经理人和部分职工的收入实施管制(陈冬华等,2005),管制的主要措施是将经理人收入与职工收入相挂钩,对职工收入的管制是设置工资指导线。例如,2002年国资委规定中央企业的高管薪酬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各省份也都做出了相关的“倍数”规定。2004年和2009年,国资委以及人力资源保障部等部门先后颁布并实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国企高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3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中央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又要求企业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除因效益下降并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不过,此后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企赢利的增长,这些管制措施正在不同程度地被突破。从确定高管薪酬的董事会来看,由于本身就与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问题(Jensen et al.,1976;Bebchuk et al.,2002),他们的行为容易受到经理的影响,对其是否履行忠实义务判断的困难更加剧了其迁就高管的可能(Shleifer et al.,1989;杜兴强等,2007)。在西方国家,工会在决定职工工资变化甚至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中国早在2000年就出台《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中国企业职工与企业在工资协商过程中的地位不平等以及信息不对称,工会在工资决策过程处于弱势。较差的公司治理(卢锐等,2008)、弱势的工会和较弱的外部权力约束机制(姜付秀等,2011),导致在中国高管的权力相对较强(王雄元等,2012)。 政府针对高管与职工工资体制改革所作的各种努力无非是在引导企业建立一种市场机制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除了考虑公平问题,其根本目的是解决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其中包括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委托代理问题和高管与职工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与其他资源不同,企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是需要激励的人力资源,只有激励管理层和职工,企业的其他资产如机器、厂房、财务资本、技术等才能发挥最大作用(Becker,1992)。企业经营者和普通职工都是委托代理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股东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委托给经营者,股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激励,同时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为完成股东的委托,聘请职工为经营者工作,经营者对职工进行监督和激励。因此,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都是委托代理链条中的代理人,也是不愿努力的风险规避者。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将个人效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代理人(高管和职工)不必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志行事。因此存在某些努力的选择,即代理人可以在一定程度范围内选择其工作的努力程度”(Leibenstein,1982)。为降低代理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委托人按照代理人的能力设计薪酬契约以最大程度调动风险和努力规避代理人的努力工作,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尽可能趋同。以业绩为基础的报酬契约可能是代理理论提供的一个范式,尤其是在代理人的努力程度不可以直接观察或监督代理人努力工作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时。委托人设计契约激励不愿努力的风险规避者——代理人在未来的工作中付出尽可能大的不可观察的努力程度去降低自己不得不面临的不确定性。在薪酬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以后,企业对高管和职工的监督将减少(Barkume,2001)。相对企业经营者而言,企业职工尽管不为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但是职工的努力程度确实影响企业业绩。如果职工没有受到足够的激励,将会导致在日常工作中职工创造性下降、怠工、流失率提高、不能全心全意地为客户服务等问题,这些都将对企业的当期业绩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将高管和职工的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相联系可能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降低道德风险的最好方法。只要企业激励高管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企业就会持续增加激励支出,直至达到均衡状态;对职工激励亦如此。企业也会权衡对两者的激励力度,对他们的激励组合也会达到边际均衡,使得人力资源激励效率最大化。因此,企业对高管和职工都会实施激励。激励力度可能取决于两者在企业中的角色与责任等。 尽管高管和职工都是企业的价值创造者,但高管在企业中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又不同于职工。企业经理人在企业中拥有更多的控制权,同时也承担更多的责任。无论是企业的创新、经营还是企业的管理,都离不开企业经理人的努力,而经理人的努力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业绩的提高和长远的发展,也可以给自己带来声誉和较高的薪酬。尽管职工也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组织运营等献计献策,但始终要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工作,相对管理层而言,职工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1: H1:高管薪酬与职工工资均与企业业绩正相关;相比职工而言,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更强。 支付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可以激励高管,绩效工资理论的支持者们也发现,与业绩相联系的职工工资能激励职工努力工作(Lazear,2000)。企业的管理层和职工会在通过努力而获得的回报以及自己所付出的代价之间进行权衡。奖勤罚懒都能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劳而不获和不劳而获都将影响代理人的努力程度(陈冬华等,2010)。理论上,如果代理人的薪酬对业绩的反应越敏感,薪酬制度对代理人的激励程度越高,代理人的努力程度也就越高。薪酬对高管和职工的激励会达到一个边际均衡,此时的激励效果最优。按照假设1,如果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高于职工,则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应该比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更能促进未来业绩的增长。但从中国公司治理现状分析,高管在企业中具有较大的权力,会制定有利于自身的薪酬政策(权小锋,2010),董事会可能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与管理层合作(Conyon et al.,2004;杜兴强等,2007),这在国有企业中体现尤为明显。而职工的薪酬则是在不违反国家宏观调控的条件下由管理层决定。较大的管理层权力和较差的公司治理会导致薪酬对高管激励的边际收益下降,另外也会导致薪酬对高管和职工激励的边际均衡发生偏离。高管层权力有利于高管制定自利的薪酬契约,主要体现于高管薪酬的粘性(方军雄,2009),并且与职工的薪酬粘性也体现出显著差异,表现为尺蠖效应(方军雄,2011a),这使得高管和职工的薪酬激励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高管薪酬对企业未来业绩影响的作用要强于职工。根据以上分析,我们仅能做出支付与业绩相联系的薪酬都能激励两者努力工作的假设,但我们无法判断两者孰对业绩的贡献更大,这个问题我们留给实证检验的结果。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2: H2:若高管与职工的薪酬与业绩挂钩,则对未来业绩增长产生正面影响。 企业工资对于职工的激励方式除了工资水平是否与业绩挂钩之外,还可能还表现在高管与职工薪酬的互动程度上,比如两者变化的同步性或异步性。方军雄(2011a)发现高管与职工薪酬存在严重的尺蠖效应,亦即两者的薪酬并不同步变化,但并没有深入分析这种不同步所带来的经济后果。职工作为企业业绩的直接创造者之一,可能会对自己的努力在企业成果中的比重很有自信(Meyer,1975),会将企业业绩创造归于自己和企业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的结果。通过与其他参照组比较,如果发现他们得到的工资较低,则认为有被剥削的感觉(Martin,1982)。低层组织成员会与较高阶层的成员进行比较,这种跨阶层的比较增加了他们的被剥夺感,因此职工在分享企业利润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薪酬增长与高管的薪酬增长相比较。既然职工认为企业业绩创造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的成果,因此会预期自己的薪酬增长与高管薪酬的增长是同步的。这种预期的实现与否会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未来努力程度。如果高管和职工的薪酬能够同步变化,无论是同增或是同减,都向职工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企业业绩的创造过程被归结为是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并且在薪酬回报上得到体现,这种积极的信号会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并且容易创造和谐团结的高管职工关系。如果高管和职工的薪酬同步性水平较差,甚至反向变动,比如,高管薪酬增加的同时职工薪酬下降,这会向职工传递信号,即企业将业绩的创造大部分归功于企业管理层,并在薪酬的分配上得以证实,即使自己再多的努力也不会在未来的利益分配中得到认可。在另一个方面,倘若高管的薪酬增长幅度低于职工薪酬的增长,这可能也会对高管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总之,不同步的薪酬变化不利于和谐团结关系的形成,而不和谐团结的关系可能有损于凝聚力的形成,不利于企业业绩的提高(Levine,1991)。因此,我们提出假设3: H3:管理层和职工薪酬变化同步性越强,未来业绩提高幅度越大。 四、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 本文研究样本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从2001年起,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高管薪酬的相关信息,为考察薪酬业绩敏感性以及同步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我们将数据滞后一年。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其他宏观因素变动对企业业绩的系统性影响,样本时间截止到2008年,这样使得研究期间比较干净。因此,研究样本包含了2002-2008年共7年的观察值。为研究需要,我们选取2001年已经上市的企业,并按照以下原则对样本进行筛选:(1)由于金融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于其他行业,将其剔除;(2)考虑到如果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要求,可能会对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将职工年工资低于8000元的样本剔除;同时考虑到企业对职工的一般性重大支出对计算人均薪酬的影响,将职工平均工资高于20万元的样本剔除;(3)因为本文所使用的职工薪酬代理变量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控制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流对企业平均工资的影响,按照工资增长率上下5%剔除了异常值,剔除异常值后的工资增长率基本分布在(-30%,90%);(4)剔除ST企业;(5)将所需变量缺失的样本剔除;(6)为了能够计算业绩、薪酬变动,同时为了能够衡量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将每个公司观察值小于3的企业剔除。将以上样本剔除后,最终剩余样本5640,具体分布见表1: (二)数据来源、模型和变量定义 本文财务数据以及管理层薪酬数据来源于CCER数据库,在岗职工人数数据来源于瑞思数据库。为比较高管薪酬和职工薪酬对业绩的敏感性,参照以往高管薪酬和职工薪酬影响因素的研究(Firth et al.,2006、Ke et al.,2009;方军雄,2009,2011a),建立自变量相同的多元回归模型,以方便业绩对高管薪酬和职工薪酬影响程度的比较,模型如下: 为考察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我们建立以下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 为考察高管和职工薪酬变化同步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我们建立以下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 各变量定义见表2: 我们利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去高管薪酬总额除以企业在岗职工人数(去掉高管人数),即人均现金流量作为职工工资的代理变量。人均现金流中包含两大部分:一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部分,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各种津贴等,其中奖金、福利等部分是变动部分,其支付决定于管理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把握;二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部分,如五险一金等,该部分相对稳定。经营业绩为总资产回报率roa,为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对薪酬的影响,我们在稳健性测试中采用资产主营业务利润率oroa。考虑到经济发展因素以及国有产权等对薪酬的影响(Chen et al.,2009;陈冬华等,2010;周明海等,2010;陆正飞等,2012),我们控制了实际控制人性质、企业规模以及地区哑变量。 由于薪酬业绩敏感性难以准确量化,我们借鉴Abowd(1990)、Chen等(2012)的计量方式,用哑变量刻画薪酬——业绩敏感性,具体的变量定义方式如图1所示。 直线1所代表的敏感性比直线2所代表的敏感性要强,但是两条直线的斜率和截距我们无法准确计量,所以,我们只能定性地使用哑变量刻画敏感性。按照业绩和薪酬大于中位数和低于中位数划分为两类,这样可以形成A、B、C、D四个区域。如果企业T期高管(职工)薪酬与业绩处于区域A和区域B,即高管(职工)薪酬与企业业绩均高于高管(职工)薪酬和业绩均高于或低于中位数,则认为高管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哑变量高管cer(职工wer)为1,否则cer(wer)为0。因变量为,如果企业在T+1年业绩超过T年业绩,则该变量为1,否则为0。Chen等(2012)对该变量在中国的适用性进行了检验,认为该变量可以作为中国企业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代理变量。 图1 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定性计量 为考察高管与职工薪酬同步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我们设计了薪酬同步性连续变量cm,定义为高管薪酬增长率/职工工资增长率。如果高管和职工薪酬变化方向相同,cm越接近1,同步性越强,如果两者反向变动,则cm小于0。为检验薪酬同步性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我们也设计了薪酬同步性哑变量。具体地,我们将同步性连续变量cm按照正负大小分别划分为3组,共6组,其中正向cm最高组定义为ph,中间组定义为pm,最低组定义为pl,将负向最高组定义为nh,中间组定义为nm,最低组定义为nl。同时,我们也在模型中加入了相对薪酬连续变量rw,用其考察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对未来业绩的影响。 五、描述性统计分析 按照企业的产权特征,我们将企业划分为了国有和民营两类,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3Panel A。 从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见,高管(com)和职工(wage)的薪酬分布呈现不均匀态势,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薪酬均值均明显高于中位数,样本分布明显右偏。企业绩效分布相对均匀,中位数和均值差异并不明显。主要变量的年度中位数见表3Panel B。 从表3Panel B可见,2002-2008年7年间,高管薪酬增长幅度波动较大,2008年仅增长5.59%,增长最大年份是2002年,高管薪酬增长高达20.74%。职工工资增长在各年间比较平缓,基本保持在13%左右。 从表3Panel C表可见,高管薪酬变动与业绩反向变动样本中,未来业绩增长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1.58和-0.81,薪酬与业绩同向变动样本中,未来业绩增长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54和0.52,显著高于薪酬与业绩反向变动样本的业绩增长。职工工资也体现出类似特点:薪酬与业绩同向变动时有利于企业未来业绩的提高,反向变动时不利于企业未来业绩的增长。 将高管和职工相比较可以发现,两者薪酬与业绩同向变动样本中,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正向影响显著高于高管薪酬的影响,在两者薪酬与业绩反向变动中,职工对未来业绩的负面影响也显著低于高管。该检验结果表明,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似乎比高管更大,能够对企业未来业绩产生更积极或更消极的影响。 借鉴Abowd(1990)薪酬是否对业绩反应敏感的度量,我们先对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进行了单变量检验,见表3 Panel D。 由表3 Panel D可见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与否对未来业绩影响的差异。对于高管而言,如果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则对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表现为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的企业未来业绩的增长均值(中位数)0.43(0.30)显著高于薪酬对业绩反应不敏感企业的均值(中位数)-0.66(-0.43)。职工也呈现出类似特点,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有利于企业未来业绩的增长。将高管和职工比较可以发现,同样在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的企业中,职工对未来业绩的正面影响的均值(中位数)2.75(1.34)在0.01水平下显著高于高管对未来业绩的正面影响0.43(0.30),同样在薪酬对业绩反应不敏感的企业中,职工对未来业绩的负面影响的均值(中位数)-2.72(-1.59)显著低于高管-0.66(-0.43)。 由以上分组可见,正向中组pm同步性最好,分布在0.77和2.7之间。正向最高组和最低组之间的差异较大,最高组的最大值为57.91,表明高管薪酬变化是职工薪酬变化的57.91倍,最低组最小值接近于0,表明高管薪酬相对职工薪酬基本没有变化。在高管与职工薪酬反向变化的3组中,最低值为-58,最大值为0,差异也较为显著。 六、假设检验 (一)假设1检验:高管和职工薪酬是否对业绩反应敏感 为检验高管与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差异,我们分别对高管薪酬和职工工资分别进行了OLS多元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 从回归(1)和(2)的结果看,高管薪酬的回归结果为0.024,职工的回归结果为0.012,这意味着经营业绩每变动一个单位,高管薪酬将与业绩同向变动2.4%,而职工工资与业绩同向变动1.2%,仅为高管薪酬变动的一半左右。由于0.024与0.012均为参数估计值,严格讲,我们无法直接比较两者差异是否具有统计意义,但我们可以将两者的置信区间进行比较,如果两者的置信区间不存在公共区域,我们则可以认为两者在统计上具有显著差异。由回归结果可见,高管的回归系数0.024有95%的可能分布在(0.0213,0.0267),职工的回归系数0.012有95%的可能分布在(0.0100,0.0142),两者有95%的可能不存在重叠部分,因此可以认为高管与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存在显著差异。在企业绩效(roa)对高管薪酬和职工工资影响程度是否相同的多变量检验(Multivariate Test)中,F值为61.78,在0.01水平下显著,检验结果表明高管薪酬和职工工资对业绩反应程度存在显著差异,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显著高于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表4的回归结果支持假设1,企业对高管和职工都实施了必要的薪酬激励,支付了与业绩相联系的薪酬,并且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高于职工。 注:cer(wer)表示高管(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哑变量,如果高管(职工)薪酬与业绩roa均处于中位数之上或之下,则该变量为1,否则为0。Int表示高管和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交互项,size为企业规模,east为企业所在地区,state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性质。括号内为T值,***p<0.01,**p<0.05,*p<0.1。 (二)假设2检验: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 薪酬业绩敏感性经济后果的多元Logistic回归结果见表5。回归结果显示,单独分析高管和职工两者作用时,回归(1)和回归(2)中cer和wer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189和0.9741,均在0.01水平下显著,表明如果高管和职工薪酬对业绩反应敏感,则对未来的业绩提高具有显著积极影响。两者在5%水平下的致信区间也分别为(1.11,1.39)和(2.36,2.96),不存在公共区域,表明两者在5%水平下存在显著差异。联合检验的F值168.48,在0.01水平下显著,表明单独考虑高管和职工独立作用时,两者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表明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显著高于高管。为分析高管和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交互作用及相互影响,我们将两者放入一个模型,结果见回归(3)。结果显示: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变得不再显著,并且方向也与预期不符。相对而言,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却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回归系数为0.9948,在0.01水平下显著。该结果表明,当考虑到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积极作用时,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作用在降低。为分析两者的交互作用,我们将高管和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交互项放入模型中,回归(4)结果与回归(3)相比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从以上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当分别考虑两者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作用时,两者均对未来业绩起显著的作用;当将两者同时分析时,我们没有发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积极作用,职工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积极作用依然显著。 (三)假设3检验:高管与职工薪酬同步性的经济后果 我们以业绩增长哑变量ddroa为因变量考察了高管与职工薪酬同步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6。 从表6可见,无论是将最低组还是最高组作为基准组进行检验,正向中组pm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并且回归系数是所有组中最大的。而pm组是表示同步性最好的组,其值围绕1上下波动。回归结果表明,如果高管与职工薪酬同向变动,并且变动程度接近时,会对未来业绩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负向组在回归(2)中的回归系数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如果高管与职工的薪酬反向变动,这可能会对未来的业绩增长起到消极作用。回归(3)的回归结果也支持我们的假设。 (四)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差异的分析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激励制度有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上市公司高管已基本实行年薪制,职工薪酬也与企业业绩挂钩。尽管政府并没有针对民营企业的薪酬体制改革,但是民营企业一般都是参照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法在执行(Yueh,2004)。但由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产权性质的不同,两类企业可能会对职工的激励体现出系统差异。为此,我们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了单独的分析。在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分析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回归结果基本与预期一致,但在薪酬业绩敏感性经济后果的回归分析中,我们仅在国有企业中发现与预期基本一致的结果,在民营企业中,回归结果并不理想。在全样本回归中,我们也并没有发现国有企业与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交叉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高管与职工薪酬同步性经济后果的检验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样本与全样本的回归结果类似。 (五)对回归结果的讨论 无论本文的研究还是以往相关研究结果均表明,职工是影响企业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Shapio et al.,1984;Akerlof,1982;Lazear,2000)。本文的实证结果说明,在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研究中,若单独考虑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经济后果,我们发现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显著作用,职工亦如此。但当我们将两者放在同一模型时,发现高管的作用有所减弱,职工的作用依然显著。企业业绩是高管和职工等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证检验的模型若仅考虑高管的作用可能会导致模型遗漏重要变量。 当然,相比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而言,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的增长的影响相对下降,也可能受到如下因素的影响:一是在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当中,显性的货币薪酬激励只是企业对高管激励的一部分,隐性激励的普遍存在使得薪酬业绩的敏感性计算存在噪音,相比之下,职工的隐性激励会少很多(陈冬华等,2005);二是董事会的薪酬制定权由于企业中高管的强势而转移给高管自身(Duffhues et al.,2008),这种背景下,货币薪酬的激励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 七、稳健性测试 我们采用了以下稳健性测试方法。 (1)为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我们将业绩指标替换为资产主营业务利润率oroa,回归结果基本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2)将样本划分为竞争性行业和被保护行业。在竞争性行业中,回归结果基本与预期一致,在被保护行业中,我们基本没有发现与预期一致的结果。 (3)按照异方差的稳健性推断、按照年份的聚类回归以及按照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对3个假设进行检验,实证结果基本不变。 (4)我们也采用另外两种方法衡量高管与职工的薪酬业绩敏感性。第一种方法先求得每个公司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再与未来业绩增长进行回归,具体地,先是对每个企业T期之前几期的薪酬与业绩敏感性回归模型计算而得,模型如下: Lncom(lnwage)=α+cer1(wer1)p+ε 其中每个企业的回归系数cer1和wer1分别是每个企业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和职工工资—业绩敏感性,然后用cer1和wer1对T期的业绩增长作回归;第二种方法是将薪酬—业绩敏感性cer2(wer2)定义为pcom(pwage)/pp,其中pcom和pwage表示高管薪酬和职工工资的业绩增长率,pp表示业绩增长,具体计算是利用T期前几期的平均工资增长率除以平均业绩增长,计算得到cer2(wer2)后再与未来业绩增长进行回归。两种方法的研究结论与Abowd(1990)方法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八、研究结论、启示及研究局限 高管和职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两类人力资源,是货币资本、固定资产、生产技术以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者。为最大程度的发挥其他类型资产的最大价值,有必要对人力资源进行货币激励。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是,既然高管和职工对企业价值创造都有重要贡献,那么他们是否都受到了激励?他们在企业业绩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是否相同?两者薪酬变化的同步性是否会影响到未来业绩?研究发现,高管和职工至少都以货币薪酬的形式得到了激励,企业对高管的激励程度显著高于企业对职工的激励程度;两者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对未来业绩均产生显著积极影响,两者对未来业绩变动的影响程度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将两者同时放入模型考察时,发现高管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职工的作用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高管与职工的薪酬同步性与未来业绩增长显著正相关。同步性越强,未来业绩增长幅度越大,如果两者薪酬反向变动,则对未来业绩增长起负面作用。 在公司治理领域,以往文献主要关注高管的激励,对普通职工缺乏必要的和应有的关注。在企业的股东—高管—职工委托代理链条中,职工是代理链条的最底层,他们的努力程度直接影响了高管的经营目标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因此,职工激励也是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关键之一,值得后续的研究持续关注。 本文依然存在如下的局限,比如,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高管和职工的薪酬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管制,其他的激励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替代货币激励,如高管可以享受的在职消费(陈冬华等,2005)、因努力工作得到的政治晋升和提拔以及高管的股权激励制度等(吕长江等,2009),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激励的效果。此外,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存在时间并不长,在研究薪酬业绩敏感性的检验中因为数据时间序列较短而无法形成相对稳定的薪酬业绩敏感性系数。 感谢江苏高校工商管理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资助(PADP);感谢香港科技大学陈富生教授、陈治鸿教授,南京大学杨雄胜教授、王跃堂教授,北京大学姜国华教授以及2012年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国际研讨会与会学者的建议,但文责自负。标签:职工薪酬论文; 委托代理理论论文; 薪酬结构论文;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人力资源成本论文; 人力资源计划论文; 员工激励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