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机制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中国论文,机制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研究这一过程是中国少数民族美学乃至中国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发生学角度来说,少数民族的审美模式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发展、成熟的复杂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促成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对于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单单任何一个理论或假说都很难给出科学的解释。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本文尝试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首先,探讨在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过程中的主要因素,弄清楚这些因素在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尝试运用关于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机制的第一个层次的理论,即多因素论。其次,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雏型到成熟的建构过程。在弄清楚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过程中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解释这一建构过程。为此,我们尝试运用关于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机制的第二个层次的理论,即建构理论。最后,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多种文化功能到单一审美文化功能的蒸馏过程,即在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较早阶段,其中还不可能有纯粹美学意义上的审美模式,这些审美模式和其他文化因素互相交融,例如,审美模式最初还只是混融、依附在原始族群的物质生产生活和宗教等仪式活动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的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有闲阶层的形成,人们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审美理想逐渐摆脱认识论、宗教膜拜心理而得以形成并稳定下来,在摆脱了宗教的、认知的、伦理的观念基础上,少数民族的审美模式便在其稳定的、明晰的审美情趣、审美心理、审美理想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少数民族走出了一条从生产、生活活动到艺术活动,从泛审美活动到艺术审美活动的轨迹,沿着这一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在作为载体的物质生产、生活活动中,审美的观念逐渐从其他观念中分离出来,这一分离过程,就是少数民族在明晰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基础上建构和完善其审美模式的过程。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蒸馏”的过程。据此,我们尝试建构起关于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机制的第三个层次的理论,即蒸馏理论。本文是试图用这三个层次的理论来阐释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机制的一个初步探索。
一、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因素
考察少数民族审美活动的历史,可知影响他们形成独特的审美模式的主要因素有:
(一)自然生态环境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物质条件
自然生态环境包括地形、地貌、山川、植被、气候、生物群落等因素。地球上一切生物都处于一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人类也不例外。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无不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说来,人类文化就是不断适应和改造自然生态环境的过程和结果。
各民族的一切活动无不受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直接制约或间接影响。越是人类社会的早期,生产力越不发达,人们生产、生活和艺术的创造活动越容易、越直接地受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最早的人类文明大多发源于地理环境、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各种自然生态环境适宜的地区,如东西半球最早的五个文明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秘鲁和墨西哥,其最早的文明发源地无不是自然条件优越、适合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地方。
任何一个自然区域都生长着特定的生物群落。群落和环境是组成自然区域的基本单位,是构成某一地区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藏族人与牦牛、高原、雪山,传统鄂温克族人与驯鹿、白桦林,蒙古族人与蓝天、骏马,傣族人与水、竹林和孔雀等等,都是人处于特定生态系统的显例。对不同地区的民族,特定的自然动植物群落为他们提供了重要的肉食、劳动、交通、衣服、油料、艺术创造的来源。一般动物要从地理环境中吸取养分,而人类不仅主要依靠动植物吸取养分维持其生存,人类还在认识、适应、改造生态环境的斗争中积累经验,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人类一方面创造与其生产生活环境相适应的实用的物质产品,另一方面也创造了具有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特征的、用于慰藉心灵、祈福禳灾的娱乐性、功利性的精神产品,即各种审美活动的产物——各种艺术产品。
少数民族的审美活动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从家屋的结构和风格来说,冬季雪多、夏季雨水多的地区屋顶多呈倾斜面,以利于积雪雨水的疏导。在干旱少雨地区,可建平顶的房子。反之,在多雨地区则以金字塔型屋顶为特色,以利于雨水的下泄,如傣族的竹楼、土家族等民族的吊脚楼、海南岛黎族的船形屋等干栏式家屋莫不是适应南方潮湿多雨自然条件的产物。从着装来说,哈尼族妇女的生活服装,衣长不过臀部、袖长不过肘,裙(裤)长不过膝,这种短而露的特点适合哈尼族所生息繁衍的亚热带自然生态环境和水田农业生活、生产习惯。从原始岩画来说,也表现出自然生态环境的深刻影响。在史前艺术和原始艺术中,人们对于动物表现的兴趣,除了动物是他们的狩猎对象和生存的来源外,还因为动物像人一样具有生命的活力和血肉之躯。更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原始社会中的人甚至赋予动物和其他自然界中的物象以某种超自然的神力。在原始洪荒时代,人必须战胜动物,啖动物血肉,衣动物皮毛,才能维系生存。人与动物之间形成了复杂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远古人类通过岩画、祭祀性舞蹈、歌唱等形式表现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这种敬畏、崇拜、依存的关系。原始洞窟岩画、壁画反映了原始人狩猎的成功、狩猎的经验,反映了原始人对于动物习性、特征的把握,也反映了原始人与动物之间残酷的斗争画面。总之,不同民族的审美活动深深地打上了他们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烙印。蒙古族的毡帐建筑风格不同于南方民族的干栏式建筑,南方少数民族的裙式衣装不同于北方游牧民族的袍式服装。各民族审美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民族差异,特别是他们在审美观念上的差异、在审美趣味上的不同偏好、在审美理想上的不同追求,都可以在自然生态环境这一类因素中找到其物质根源。因此,我们说自然生态环境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赖以形成的物质条件。
(二)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重要基础
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一切活动中的基础性活动,是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同时,物质生产活动还深刻影响着人类的其他活动比如艺术创造等精神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可以从作为基础性活动的物质生产活动中找到其产生和发展的根源。但不同民族受一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影响,他们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具有很大的差异。以农业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以牧业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农牧业并存的生产生活方式各不相同。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人们大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固守在某一块土地上精耕细作,有规律地过着稳定的自给自足生活。这使得采用泥土作为原材料的陶器等手工艺术得以发展,如汾渭平原,大量考古发掘表明,汾渭平原上石器时代的彩陶制作艺术十分发达。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带有必然的稳定性、封闭性、保守性、内敛性相比,游牧生产生活方式带有较多的流动性、外倾性和开放性。这种在不同生态环境背景下形成的不同的生计活动方式及其特点,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不同区域人们感知事物的方式以及情感表达的方式和特点。如从事稳定的农业生产方式的人们,在表达情感方面趋于保守、中和,而从事迁徙不定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的牧民则较为开放、活泼、激烈。在审美活动中前者呈现为优美、阴柔的一面,后者呈现为壮美、阳刚的一面。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孕育着不同的审美心理及审美观念。
反过来,少数民族的审美活动也可以反映不同民族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从生产生活工具来说,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考古发掘的各种石器,品类繁多,功能多样,形状各式各样:有些是为了投掷猎物,有些是用于割杀猎物,有些是适合挖掘,等等。这些工具在各民族原始先民的物质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是原始初民早期审美活动的印记。它不仅反映各民族原始先民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也反映出他们处于萌芽状态的审美观念,即对于对称、均衡、线条、形状等形式美的追求。从生产生活场景来说,生活在草原的游牧民族有丰富的草原劳动歌舞,歌舞对象主要是放牧、割草、喂养、挤奶劳动等生活场景。从生产协作来说,高山族、景颇族、佤族等民族的舂米歌舞有突出的反映。人们边春米,边随着动作节奏互相配合,以杵击臼,环臼以舞步劳动,或者以声乐相和。高山族的舂米劳动后来逐渐演变为模仿春米过程的劳动舞蹈。总之,少数民族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是在物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在他们各自的审美模式中,充分反映了各民族不同方式的物质生产活动。离开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就很难理解少数民族的审美模式。因此,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重要基础。
(三)追求美的冲动和审美思维的自我发展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关键
追求美的冲动是人类审美活动不竭的源泉,也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原动力。从理论上来说,人类追求美的冲动或美的观念是整个美学学科体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性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回答这个问题是美学理论上的一个挑战性问题。自人类自觉思考美学问题以来,人们试图从不同角度回答这个问题,但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满意的解答。但我们不能回避问题,为了便于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试结合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活动,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首先,必须承认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的客观存在性。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从少数民族先民的岩画、图腾、神话传说到卡若、马家窑、龙山文化、河姆渡文化的彩陶艺术,再到鄂尔多斯青铜器、云南晋宁石寨山青铜贮备器、四川广汉三星堆青铜人像、面具,再到魏晋时期大量在少数民族政权主持下开凿的石窟作品,从巴渝歌舞、《胡腾舞》到西域画风、草原画派、唐嘎画派的形成,从蒙古族长调到侗族大歌,在少数民族品类繁多的艺术形式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少数民族精神世界里孕育着内在的、强烈的追求美的冲动。从理论上来说,这个问题无须进一步论证。因为,这些艺术形式及其产品,包括物质的非物质的艺术产品,无非是少数民族追求美的冲动的外化或对象化。否定少数民族乃至整个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的存在性,这在理论和实践上是站不住的,但在理论上进一步去论证这一点,容易走上烦琐哲学的歧途。
其次,必须承认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的自发性。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观点仍是为多数人所认同的。有趣的是我们看到,即使动物也有类似“美”的冲动与行为,孔雀开屏、鸟儿“歌唱”、企鹅“舞蹈”等等。一些动物在求偶期为了赢得异性而展示自身的“美”,当然,在动物那里,追求“美”的冲动是和“性”(这里的性主要指繁殖)紧密联系的。目前的研究证明动物追求“美”的冲动,实际上主要就是“性”的冲动,而“性”的冲动的自发性无须论证。对于远古时代的人类来说,虽然已经从动物进化为人类,但繁衍的冲动依然如故。世界范围内原始部落生殖崇拜艺术的各种历史遗存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即便是当代艺术作品,例如舞蹈、绘画、音乐、文学等作品,性文化(当然,这里的性已经不是原始状态的生殖意义,而是上升为两性间美好的情爱,或者说是人化的性)影响仍然十分深刻。也许,人类追求美的冲动和性的冲动将伴随人类始终,差异只在于具体内容和形式。因此,从这一点上说,人类追求美的冲动具有自发性。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最重要的就是人类具有人性。在人性中,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内驱力除了原始性本能的冲动之外,还有追求纯粹美学意义上的冲动。这种冲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类具有追求“有意味的形式”[1] 的冲动,就是“审美感情”的冲动。这种审美感情脱离了认知、功利、宗教和性的功用,由于它的深刻作用,人类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摆脱了动物性,成为一种人的需要,因而也是人性的直接体现,也是人类真正成为人类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我们说,追求美、追求审美情感的体验是人类当然也是少数民族一种自发性的内在冲动。
再次,必须承认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的累积性。追求美的冲动是人类最终摆脱动物性的标志。在人类进化成为人类以前,这种追求美的冲动无从谈起。因为,审美活动发生的前提是“非审美主体向审美主体的转变”[2]。换句话说,谈到追求美的冲动,前提首先是要有具有这种冲动的人。这里,我们不具体讨论非审美主体向审美主体的转变过程。我们主要强调,在人类诞生之初,追求美的冲动并不是十分显性、强烈的。从人类诞生一直到现当代,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经历了从弱到强、从盲目到有意识、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从混融、模糊到纯粹、清晰的过程。经由这一过程,人类追求美的冲动得到积累,并成为一种真正的人的需要。如果没有这一积累过程,人类追求美的冲动就难于理解。从审美实践来看,少数民族的任何一种艺术形式,例如民族舞蹈、民族音乐或者民族文学等都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之所以发展成熟,原动力自然就是少数民族追求美的冲动。
最后,必须承认人类追求美的冲动的持久性。从理论上说,如前所述,审美感情或者追求“有意味的形式”已经成为人性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随着人类满足生理需要条件的完善,人类追求美的冲动会更为强烈。这一点已经被人类艺术发展的历史证明。可以说,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摆脱满足功利纠缠而完善、丰富自己的历史。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追求美,或者说追求主体“自由自觉”[3] 的活动的渴望更为迫切。只要有人类存在,追求美的渴望就不会泯灭。因此,我们说,人类追求美的冲动具有持久性。这一点,少数民族同样概莫能外。
总之,追求美的冲动是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的重要根源。
但是,人类只有追求美的冲动,还不能完成完整的审美活动。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如果只有追求美的冲动,仍然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审美模式。人类审美活动的进行,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还需要条件。这里的条件就是美学意义上的审美思维及其自我发展和完善。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讲的,人类审美活动依赖于“感知、理解、想象、情感”[4] 等意识活动,这些意识活动不是逻辑思维,而是审美思维。离开这些审美思维的要素,只有追求美的冲动是不可能完成审美活动的,更谈不上形成审美模式。因为,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是经过审美思维的运作、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积累成的。从理论上,可以说,对于人类审美活动和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来说,追求美的冲动是动力,而审美思维的自我发展则为之提供了可能性条件,两者缺一不可。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得出结论,即追求美的冲动和审美思维的自我发展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关键。
(四)语言、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并得以固化和承传的重要载体和土壤
从发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少数民族审美活动不是形成于华丽的殿堂之内,而是形成于乡野民间,形成于少数民族的语言、服饰、仪式、建筑、宗教活动等习俗文化的土壤之中。少数民族审美活动的实践者和传承者往往也不是训练有素的专业演员,而是巫师、农夫、农妇、牧民等普通民众,他们甚至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正是在这些文化载体中,经由普普通通的民族大众,少数民族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不仅有了生长的土壤,而且得到固化,同时也通过世世代代民众的审美实践积累、传承至今。无论是傣家歌舞、蒙古族长调,还是土家族的西兰卡普、侗族的大歌等等,背后的根基是少数民族的生活,是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活动等文化因素的支撑。
综上所述,促使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我们可以简约地概括为以上四类。这四类要素构成一个要素链条,即“自然生态环境—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求美冲动—文化固化”。在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上,这四类要素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其中,自然生态环境是物质条件,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是重要基础,而追求美的冲动和审美思维的自我发展是关键,宗教、语言、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则是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并得以固化和承传的重要载体和土壤。
二、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建构过程
如前所述,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雏型到成熟的建构过程。如何理解这一建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首先,要理解人性的建构这个大前提。人性是相对于动物性而言的。审美活动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审美活动是完善人性的重要方面,失却审美的追求,人性将是不完善的。从理论上说,人类的所有活动包括三个层面,即真(认知)、善(意志)、美(情感)、真善美三者的关系是,真不是善、不是美;善也不是美。但美却兼容了真和善,三者在美的层次达到一致。真可能不是美的,善的也可能不是美的,但美的一定是真的、善的。所谓真即美、善即美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混淆了真善美三者之间的关系。这种观点没有看到,真和美、善和美矛盾的一面。从本质上说,人性就是人类脱离动物界而在真善美三个层次上的发展程度。其中,美是最高境界,是人类最高端的追求,也是人性最集中、最本质的体现。正如马克思所谓的,人性即“自由自觉”的主体性。这里,“自由自觉”的含义主要是指,人类摆脱非人类的欲求(例如动物的本能)而作为主体追求自身完善的渴望,是对于人性的自觉追求。回顾历史,从人类诞生到现当代,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技术的发达以及制度的完善,人性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人性之所以完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不断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从真善美三个层面不断建构自身的主体性。在真的层面上,人类对自然、社会及其自身的认识的领域不断拓宽、不断深入,并建构起了认识自然界、社会和自身的逻辑认知结构及其机制;在善的层面上,人类把握自身的意志越来越强,并建构起了把握自身的道德伦理调控结构及其机制;在美的层次上,人类以逻辑认知和道德伦理调控结构及其机制为基础,建构起了张扬主体性和实现自由自觉追求的情感结构及其机制。这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了人性的全部内容。正是通过漫长的建构过程,包含美的追求在内的人性使人类不断向自我、向高层次生成,从而离开动物界越来越远。因此,人化的过程正是一个人性不断建构的过程。
其次,要理解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建构的实在性。既然人性的发展是一个建构过程,美的追求又是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是人类最高端的渴望,那么,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建构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少数民族的审美模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建构过程。在原始部落时期,少数民族尚没有清晰的关于美的思想,但却有了原始的、朴素的美的观念的萌芽。我国古代百越民族,例如海南岛的黎族、云南的傣族、台湾的高山族流行的纹身风俗,折射出古代百越民族的人体装饰艺术。黎族妇女的纹身即以面部和手足为主,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的要求。而表示女子成熟或成年的纹身,已经超出了适应环境伪饰身体的实用功利目的,而变为纯粹的体饰艺术。因为女子成年的纹身即为“婚装”之一,是使男子爱慕的手段之一,一如现今女性的化妆艺术。而傣族男子纹身,则与其成年的求偶行动有关,若不纹身,则被视为没有男子汉气概。男子纹身以胸、腹、四肢为主。文式多为勇猛的动物形象,如狮、虎、龙、蛇之类,以象征文身者的勇猛。以这种象征勇猛的文身图式来装饰自己的显要部位,以赢得女子的爱和赞美。透过这些文身艺术,我们可以看到百越先民对线条、造型、对称等美学要素有了素朴的认知。从考古发掘遗存来看,许多少数民族先民的岩画、生产工具、工艺品等,无不表明其关于美的观念的萌芽和形成。对于少数民族先民来说,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不美的,他们的看法一目了然。
到了秦汉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先进技术的引入,少数民族的审美观念逐渐清晰、成熟,并且形成了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初步的审美理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大量这一时期的考古遗存中明显地看到。例如,少数民族地区大量青铜器的发现表明,少数民族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落后于汉族,但这些青铜器中流畅的线条、近乎完美的造型表现出少数民族对美的认识已经趋于成熟。到了宋元时期,特别是清朝时期,随着汉族文化的不断渗透,物质生产的逐步发展,部分少数民族不仅形成了他们独特的审美观念,而且还形成了关于美的较系统的思想,如少数民族的诗论、画论、文论、剧论、乐论思想丰富多彩,随之出现了一批在文艺、美学理论上卓有建树的少数民族文人、思想家。如色目人辛文房,回族的李贽、萨都刺、丁鹤年、蒲松龄、满族的纳兰性德、曹雪芹、唐岱,蒙古族的阿尔纳、法式善、哈斯宝、尹湛纳希、布颜图、松年,维吾尔族的贯云石、马祖常,壮族的郑献甫、黄体正,布依族的莫友芝,白族的杨士云、朝辉壁、赵藩等。比较突出的还有傣族祜巴勐的诗论,藏族萨班·贡噶坚赞、阿旺·罗桑嘉措的诗论、乐论,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序诗》、纳西族的《东巴舞谱》[5] 等。这些成果表明,少数民族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在漫长的建构的基础上已经逐步系统化了,而且各民族在充分认识和参照汉族审美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审美模式。
总的来说,少数民族建构其审美模式,大体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雏型到成熟的建构过程。当然,在这一建构过程中,李泽厚先生强调的积淀的作用也很重要。不过,审美模式的积淀牵涉到整个美学体系的基础性问题,在审美模式的形成上,重点是要说明建构的重要性。
三、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蒸馏过程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少数民族审美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多种文化功能到单一文化功能的蒸馏过程。从少数民族审美实践活动的历史来说,这一蒸馏过程极为复杂。在原始部落时代,少数民族先民的审美活动混融于物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难解难分。在他们的物质生产、生活活动及其产品中,生殖、功利、宗教、认知、道德伦理、禁忌和审美等各种文化功能,相互交融,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从理论上说,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审美的功能越来越强,并和其它功能逐渐分离。
首先,生殖功能逐渐淡化。从许多少数民族的原始生殖崇拜来说,最初的功能当然主要是促进生殖,但在这些图腾中张扬的审美观念也是鲜明的。随着生育文化的演进,生殖的功能逐渐淡出,而审美的功能保留了下来,而且成为这些民族审美活动的一个要素,其次,功利功能的不断弱化,许多热带少数民族之所以纹身,主要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以避蛟龙之害”,功利功能非常突出。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捕猎技术的发展,这些功利功能逐渐弱化,以至到后来,甚至难以理清其起源,但纹身活动中的审美要素积淀了下来,而功利功能被分离出去了。第三,宗教功能逐步离析。许多少数民族先民在原始时代都有祭祀的习惯,祭祀仪式中的舞蹈,其主要功能是宗教的。但随着他们对自然界和自身认识水平的提高,宗教的功能被离析了,本来纯粹用于祭祀的舞蹈发展成为后来的艺术性舞蹈,其功能已经不是为了完成宗教仪式、祭神驱鬼,而是为了娱乐身心。第四,认知功能实现升华。不少少数民族先民创制了自己的文字。这些文字的创制最初可能是为了记事和认知的方便,后来,经过长期的发展,认知的功能越来越强,为他们认识世界提供了思维的基本逻辑框架,也提供了相互沟通和传承文明的方便。但是,这些文字的审美功能也发展了,即文字既是认知工具,又升华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书法艺术。第五,道德伦理的善的功能转化为审美功能。许多少数民族先民都有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最初只是为了规范民族成员间的行为,但后来却演变成为一种审美形式。至于禁忌,同样也经历了类似的分离过程。
当然,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过程中,生殖、功利、宗教、认知、道德伦理、禁忌等功能的分离,有些是在先的,有些是在后的;在不同民族中,分离的次序也不相同。至于具体就某个民族来说,分离的次序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提出一个解释框架,不可作机械的理解。
总之,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过程的蒸馏机制是由弱及强、由混融到单一,直至建构起独立发挥审美功能的音乐、舞蹈、文学、民歌等艺术形式,集中表现各民族的审美模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少数民族走出了一条从生产、生活活动到艺术活动,从泛审美活动到艺术审美活动的轨迹,沿着这一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在作为载体的物质生产、生活活动中,审美的功能逐渐从其它功能分离出来,这一分离过程,就是少数民族建构和完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蒸馏过程。
通过以上简要论证,我们认为,多因素论、建构论和蒸馏论是理解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模式形成的三个基本层次。同时,这三个层次都涉及到少数民族审美模式赖以产生的自然生态、生产生活方式、审美心理以及语言、宗教、习俗等文化生态条件。
收稿日期:200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