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赞助人对译家林纾的影响论文

翻译赞助人对译家林纾的影响

贺海琴 贺爱军

摘 要: 学界普遍认为林纾翻译家身份的确立与“林译小说”品牌树立是机缘巧合、天才禀赋等因素造就的。本文从勒菲弗尔翻译赞助人的视角,运用数据分析与文本对比分析的方式,探究林纾翻译成功的社会历史缘由。在林纾翻译生涯的不同阶段或同一阶段的不同方面,权威人士、合译者、社会团体、出版机构发挥了联合赞助的功能,充当了不同的翻译赞助人。权威人士和出版机构充当了他的经济赞助人,合译者和维新派扮演了他的意识形态赞助人,桐城派和新文化派则成为了他的诗学赞助人。这些赞助人不仅影响了林纾的经济状况、翻译态度、身份地位,也影响了其译本的选择、译作的出版与数量。

关键词: 林译小说;经济赞助人;意识形态赞助人;翻译家身份;林纾

引言

林纾不通外文,却翻译了百余部外国小说,他一向以古文家自诩,却被学界称为“译才”和“译界之王”。民国初年他被视为新派人物,而在新文化运动期间则被称为“顽固派”和“国故党”。长期以来,林纾和“林译”现象一直是中国文学史和翻译史上的“奇异”现象,无法得到圆满的解读,有人认为林纾成为翻译家纯属偶然,“林译”的成功亦属机缘巧合(袁荻涌,2002:123),也有人认为林纾的成功在于将不懂外语的劣势转化成了流畅译文的优势,他“翻译的错讹之处恰恰是其获得成功的地方”(朱瑜,2008:72)。这些解读虽然自有其合理之处,但它们只围绕林纾本人展开,没有看到林纾和“林译”的幕后推手,也没有看到林纾和“林译”背后的系列赞助者。因此,从赞助人的理论视角来解读林纾及“林译”现象,不失为一种新颖的研究路径。目前,从赞助人的视角解读林纾和“林译”现象的文献仅有七篇。这些文献或将林纾和“林译”的成功归结于梁启超、魏瀚、高梦旦等人的赞助与引荐之力(廖蓓辉,2008;王东杰、刘杰辉,2009),或归于商务印书馆(以下简称商务)的经营与推销之功(郝岚,2006;成昭伟、刘杰辉,2009)。究其实,林纾和“林译”的成功绝非梁启超或高梦旦等人的一己之力,亦非商务的一家之功,而是权威人士、合译者、社会团体、出版机构的联合赞助与集体发力的结果。本文从翻译赞助人理论切入,通过梳理林纾和“林译小说”的系列赞助人,提炼赞助人发挥的主要功能,从而全面、深刻地解读林纾译家地位确立和“林译小说”品牌树立的内外因素。

一、赞助人的内涵、分类、功能

勒菲弗尔(Lefevere,1992:vii)指出:“翻译是对原作的改写。所有改写,无论其意图如何,都反映一定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从而操控文学在特定社会中以特定的方式发挥作用。”他认为文学系统中存在一个控制机制,确保文学系统与其他系统步调一致。控制机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来自文学系统内部的控制力量,即来自评论界、书评人士、教师、译者所代表的专业人士的力量,主要通过诗学和意识形态来操控文学系统;二是来自文学系统外部的控制力量,即来自个人、团体、政党、出版机构、媒体等代表的赞助人的力量,主要通过经济资助、影响社会地位、控制意识形态来实现对文学系统的操控。

赞助人指的是能够促进或阻碍文学阅读、写作、改写的力量,可以是有势力的个人或人群,也可以是控制文学传播的组织机构、社会群体,如宗教机构、政党、社会阶级、出版商、媒体等(Lefevere,1992:15)。林则徐本人不懂外语,却组织了翻译班子,赞助了《四洲志》和《华事夷言》等书籍的翻译。梅赛纳斯作为文学赞助人不仅赞助过维吉尔等诗人,还赞助了诗人兼翻译家贺拉斯;梅迪契家族是有名的艺术赞助人,赞助过达•芬奇、伽利略,还赞助修建了乌菲兹美术馆与米开朗基罗美术馆等。统治阶级与宗教机构同样会赞助译者的翻译活动,如中国古代不仅为译者设立了“典客官”“大行令”“大鸿胪”等官职,还委派中书令、尚书、中书侍郎等官员充任佛经“译场”职位,以保证翻译的顺利进行。在《圣经》翻译的过程中,埃及法老赞助了72 位犹太学者翻译《七十子希腊文本》。11 世纪时,穆斯林教会资助建立托莱多“翻译院”,赞助阿拉伯语与希腊语作品的翻译活动。17 世纪时,詹姆士一世批准教会修改圣经英译本,并赞助《钦定本圣经》的翻译活动。

翻译赞助人主要从经济、社会地位、意识形态三个层面影响译者的翻译活动与译作的接受。从经济层面看,他们为译者提供资金,如稿费、薪酬与职位等,以保证其维持生计;从社会地位层面看,他们可以提供文学的声名、地位、荣誉;从意识形态层面看,他们保证作品的思想和内容符合主流诗学形态或者公众的要求。一方面,“译者要出版自己的译作,就要尽量使其不与目标语文化的意识形态发生冲突。如果原文与目标语文化的意识形态有所冲突,译者就得对原文中容易产生问题的内容进行处理,或是修订,或是删去不译。另一方面,译作要出版、销售,要让读者容易接受,还要符合目标语文化的诗学观”(Lefevere,2006:87)。尽管“‘赞助人’是外来因素,翻译的主体还是译者。但当译者面临多种选择,而这几种选择又势均力敌时,‘赞助人’的影响便会产生决定性的作用。译文中不仅有原作者的声音,译者的阐释,还有‘赞助人’的影响(白立平,2016:302),在特定情况下它们彼此产生对抗,给翻译活动带来阻力。所以,翻译赞助人借助经济、社会地位与意识形态等使文学系统内外紧密结合,协调译者与出版机构、意识形态、诗学系统的关系,译作能出版流传也是多方合作的结果。同时,按照赞助人发挥的不同功能,可分为经济赞助人(economic patron)、意识形态赞助人(ideological patron)和诗学赞助人(poetological patron)(卢志宏,2015:21)。这三种功能可以是集中型的(undifferentiated),即由一人充当三种赞助人角色,也可以是分散型的(differentiated),即由不同的人担任不同的赞助角色。

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合资合作、油品销售”等对外交易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潜在的违规风险隐患;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限于资质审查,对于商业伙伴的合规情况,调查较少,有的项目甚至没有进行合规调查。

二、林纾的翻译赞助人

林纾的翻译赞助人可分为三类。魏瀚、张元济等权威人士与商务印书馆等出版机构为他提供资金以维持生计,或助其出版译作以维持经济效益,成为林纾和“林译小说”的经济赞助人。维新派所主导的政治意识形态与王寿昌、魏易等合译者的个人偏好、合作意愿影响了林纾的翻译态度、文本选择与译作数量,成为林纾和“林译小说”的意识形态赞助人。桐城派与新文化派等社会团体主导的诗学规范影响了林纾翻译的语言风格及社会影响,成为林纾和“林译小说”的诗学赞助人。权威人士、合译者、社会团体以及出版机构共同构成了林纾和“林译小说”的翻译赞助人体系,在林纾翻译及其译作流传过程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赞助人既可指文学阅读等的促进力量,也可指阻碍力量,林纾在受到赞助的同时,也难免遇到阻碍和不稳定的社会环境,它们共同影响了林纾的译家地位和“林译小说”的盛衰沉浮。林纾与“林译小说”的赞助人系统与其主要功能如图1 所示。

全球炼油业发展趋势——来自“第116届美国燃料与石油化工生产商(AFPM)会议”的主要观点 朱庆云,等 5 27

图1 林纾与“林译小说”的赞助人及其主要功能

1.权威人士与出版机构:林纾与“林译小说”的经济赞助人

意识形态可以体现为社会的、上层的政治思想观念或世界观,也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观念及主张(Lefevere,1992:15)。林纾选译这些政治题材小说,并大量删除或彻底改写原作中的政治、宗教内容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影响的反映。他译介《黑奴吁天录》的原因在于《汤姆叔叔的小屋》曾在美国引起反奴隶制的浪潮,成为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索,对世界各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过积极影响。林纾与魏易合译这部小说,也希望译作能够像原作一样在中国引起轰动,激起国人奋起反抗,将列强驱逐出境。译介《不如归》的原因是这部以甲午海战为背景的爱情悲剧小说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他们希望通过翻译,反映甲午战争惨败的现实,警醒国人,勿忘国耻,保家卫国。同时,该小说描写的封建家长制压迫下的恋爱悲剧既符合言情小说的潮流,又可以让读者产生共鸣,希望读者能够意识到这是封建家长制引发的婚姻悲剧,达到启迪民智的效果。译介《迦茵小传》和《剑底鸳鸯》则既可以迎合当时读者的阅读趣味与审美标准,又可以传播自由恋爱的新观念,让读者接受新思想的洗礼。

通信行业是与前沿信息技术结合最为紧密的行业,因而对相关的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素质有很高的要求。绩效与薪酬管理对通信公司人员的自我实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结合,不仅是评价员工在工作中贡献的重要参考,还是对员工在工作中付出的回馈[3]。通过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企业员工能够进一步明确自身的不足,能够明确在未来的工作中重点提升的方向,因而有利于促进员工的自我实现。为促使薪酬与绩效管理能够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应对通信企业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应针对培训需求,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以满足通信企业员工自我实现的需求,进而能够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有次去,剃头师傅不在,店铺里空着,没有人,就往后面的院子里走,边走边问可有人,这时出来一个胖胖的妇人,问我找谁。

在出版赞助方面,商务作为“林译小说”品牌的打造者,对林纾的出版赞助始于1903 年,之后的20 多年时间里,不仅出版了林纾140 种单行本著译,两辑《林译小说丛书》,还规定只要是林纾的译稿,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并通过打广告、做标示、言情与冒险不同题材小说错开出版等方法对林译小说进行宣传,同时还在旗下的报刊杂志《小说月报》《小说世界》《东方杂志》《妇女杂志》《学生杂志》上转载林译小说,并在各个总发行所与分售地进行促销。商务通过广告吸引读者,占领读者视野,用丰富的题材内容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通过销售网络扩大市场销售额,从而保证了林译小说的最大经济效益。从《说部丛书》第一集开始,商务便借鉴标示梁启超小说的做法将“林译小说”标示为“寓言小说”“滑稽小说”“侦探小说”“爱情小说”“军事小说”“实业小说”“哲学小说”等,如将林译《拊掌录》和《海外轩渠录》标为“寓言小说”,将《洪罕女郎传》《红礁画桨录》《剑底鸳鸯》标为“言情小说”,将《十字军英雄记》《金风铁雨录》《黑太子南征录》标为“军事小说”,将《爱国二童子》标为“实业小说”,将《撒克逊劫后英雄略》标为“国民小说”等。此外,1904 年至1916 年间,商务几乎每月都推出题材内容完全不同的林译小说,目的在于满足读者的不同需求,促进译作的阅读与接受。如此一来,仅1905 年商务就出版林译作品8 部;1910 年以后,连续10 年出版林译小说,甚至于1916、1917、1919 三年连月出版林译小说。1921 年,商务为了与大东书局、世界书局争夺通俗文学市场,在旗下《小说世界》杂志上连续刊登了6部林译作品(贺爱军、贺海琴,2018:64)。又如商务将林纾翻译的《十字军英雄纪》(见图2)在北京、保定等12 个总发行所发行,并在长沙、汉口等10个分售处予以销售。除商务及其旗下报刊、杂志出版刊登林译作品外,四家刻印机构、五大书局、十三家报刊杂志同样出版“林译小说”(具体出版刊发情况见图3)。《庸言》《小说海》《大中华杂志》等杂志初创刊就连载林译作品,这一系列的促销行为极大地促进了林译作品的销售量,也为出版社和林纾本人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此外,合译者的兴趣爱好与合作意愿等个人意识形态也影响了林纾的翻译。合译者个人对某一文学作品的偏爱以及与林纾的合作意愿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思想观念,而这种意识形态在他们合译过程中自然会对林纾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译作的选材上,还体现在译作的数量上。陈家麟对俄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对托尔斯泰的文学作品情有独钟,受此影响,林纾翻译了《罗刹因果录》《人鬼关头》《现身说法》等10 部托尔斯泰的作品。从1904 年至1910 年,林纾与魏易、曾宗巩合译哈葛德作品14 部,其中魏易口述的《迦茵小传》等属言情小说,而曾宗巩口述的《鬼山狼侠传》等属冒险神怪小说。在几乎同一时期与不同人合译同一作者的作品,作品题材却截然不同,合译者个人兴趣对译家林纾的影响可见一斑。正如林元彪(2018:28)所言,“魏易等合作者们对林译的影响可能远不止文字层面。站在‘文化翻译研究’的视角来看,作为翻译研究的宏观文化因素,合作者的思想面貌、社会活动背景等均可能通过‘视译’渗透到林译当中”,合作者也会将自己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林纾译作选材当中。此外,合译者与林纾的合作意愿也影响了双方的合作时间,从而影响翻译活动的赓续与译作的数量。在林纾的翻译生涯中,魏易、曾宗巩、陈家麟、毛文钟四人与他的合作时间较为集中,关系较为稳定。从1901 年开始林纾与魏易合译作品46 部,合作时间集中在1907—1909 年,后因魏易转入仕途放弃翻译,二者的合作关系也告结束。他与曾宗巩合译《雾中人》等14 部作品,合作时间集中在1904—1906 年间。辛亥革命后,曾宗巩因担任福州海军学校校长而停止了与林纾的合作。陈家麟是与他合作次数最多的口译者,共出版《欧史遗闻》等作品74 部,集中在1915—1920 年间。毛文钟与他共出版《鬼悟》等译作15 部,集中在1921—1922 年间。笔者据相关资料整理出林译作品的出版年份与数量,具体见图4。

除魏瀚之外,张元济与高梦旦同样是林纾与“林译小说”的经济赞助人。他们不仅在林纾的译作失去“书出而众哗悦”的景象时,自掏腰包,购买他的译作,而且还通过商务为他提供超额稿费,直接或间接为林纾的经济收入给予赞助。可以说,正是这些权威人士的经济资助使林纾走出了人生低谷,并帮助他树立了翻译家的身份。

各因子与对照组的比值见表2。针对温度、湿度和光照,按绿棚、黑棚分2组,取6月2日的19组数据进行方差分析。结果(表3)表明,绿色网膜与黑色网膜对温度因子的感应F值为10.4大于F- crit的4.11,说明两者的结果有显著影响,同理光照因子也是显著影响,只有湿度因子的影响不显著。

“翻译并非在两种语言的真空中进行,而是译者作用于特定时间与特定文化的结果。”(Lefevere,2004:14)林纾生活在晚清至新文化运动时期,其翻译活动与译作必然受到这一时期桐城派与新文化派所主导的主流诗学规范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语体风格上,也体现在译作的读者接受层面。随着诗学规范的改变,林纾的译家地位与“林译小说”的社会地位发生了转变。诗学可以是一个时期的主流诗学,也可以是某一团体或个人的诗学主张。勒菲弗尔认为诗学是“整套的文学手法、文类、主题、人物、情景、象征”及“文学在社会系统中的角色与功能”(Lefevere,2004:26)。就翻译而言,译者使用的文体风格与翻译策略相当于文学手法,而译作在社会中产生的反响与作用等同于文学角色与功能。

林纾与“林译小说”的首要经济赞助人当属魏瀚。魏瀚是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和中国第一代军舰制造专家,无论在学界还是在社会上均享有重要地位。他在林纾屡试不第、绝意仕途、妻母亡故之时,邀请林纾与王寿昌合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帮助他走出困境。魏瀚不仅承担了二人半年的食宿,还出资刻印林纾的译作。当这部译作在昌言报馆再版遇到版权转让问题时,他还与高梦旦一起写信给《昌言报》的主事人汪康年,促其顺利出版。正是在魏瀚的资助和帮助下,这部译作一版再版,一时“风销海内外”,使林纾信心大增,踏上了翻译的道路。如果没有魏瀚的慷慨解囊,《巴黎茶花女遗事》很难成就“洛阳纸贵”的势头,遑论“林译小说”的传世。

图2 商务对《十字军英雄记二册》的宣传情况(付建舟,2013)

图3 1899—1925 年林译作品在各出版机构的刊发次数① 图中横轴数字分别代表:1 商务印书馆;2《小说月报》;3《小说世界》;4《东方杂志》;5《妇女杂志》;6《学生杂志》;7《上海亚细亚报》; 8《普通学报》;9《小说时报》;10《中外日报》;11《时报》;12《平报》;13《中华》;14《大中华杂志》;15《小说海》;16《庸言》;17《震旦》;18《中华小说界》;19 中华书局;20 广智书局;21 京师学务处官书局;22 京师大学堂官书局;23 上海文明书局;24 北京宣元阁;25 福州畏庐藏版;26 北京陆徴祥刻本;27 武林魏氏刻本。
本文数据参考了钱锺书(1981:60~98),薛绥之、张俊才(1983:433~613),林纾(1992:1~16),郭杨(2009:130~138),龚琼芳(2013:116~130)。

晚清至“五四”前期,林纾为什么能与商务长期合作?“林译小说”为什么能成为出版界的著名品牌,得以一版再版?林纾为什么能够从执着官场到转战译场,一跃成为声名斐然的翻译家?其中缘由,除了林纾作为古文大家的个人魅力,经济赞助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商务作为当时文化市场的领头羊,不仅可以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为译家林纾提供生活保障,还通过大量出版林译小说,凭借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推动林译小说迅速占领读者市场,从而为双方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可以说,从林纾半推半就翻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到“不胫走万本”的反响,从林纾执着官场到转战译场,从商务出版首部小说《伊索寓言》到“林译小说”品牌的树立,是权威人士与出版机构以经济赞助的方式帮助林纾开启了译路,保证了其译作的出版与流传。正是在经济赞助人与译家林纾之间经济双赢的推动下,林纾的译家地位才得以逐步确立并日渐巩固,“林译小说”的品牌也得以树立。

2. 维新派与合译者:林纾与“林译小说”的意识形态赞助人

林纾与“林译小说”的成功不仅得益于权威人士与出版机构的经济赞助,维新派与合译者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同样不可或缺。“意识形态”这一术语是法国哲学家托拉西(Antoine Destutt de Tracy)提出的,指的是一种“观念的科学”。翻译赞助人理论的创始人勒菲弗尔(Lefevere,1992:16)认为意识形态并不局限于政治领域,而是包含了任何能够指引人们行为的形式、习俗以及信仰所形成的概念网络。本文借用勒菲弗尔的观念,认为意识形态这一术语不仅局限于政治领域,而且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持有的整套观念。

晚清时期,梁启超等维新派人士提出了“小说界革命”和“小说是民族之魂”等口号,呼吁通过译介小说来开启民智,实现救亡图存。这种意识形态日渐成为主流,许多爱国人士在这一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或纷纷翻译外国小说,或创立译书局以培养翻译人才。这时译者也无需匿名翻译,而是署上了真名。维新派的主张与呼吁改变了翻译的社会地位,也影响了林纾的翻译态度与翻译行为,使他实现了由拒绝翻译到匿名翻译,再到署上真名、大量翻译的转变。他还于1900 年在《译林叙》中提出“欲开民智,必先立学堂,学堂功缓,不如例会演说,演说又不易举,终之唯有译书”(袁荻涌,2002:124),将实现启民救国的情怀诉诸笔墨。1901 年,林纾通过译介《黑奴吁天录》告诉国人在美华工正受虐待,他描述黑奴悲惨的遭遇,意在揭露帝国主义的残酷麻木,警示世人要奋起反抗、驱除列强。1903 年,他译介了《伊索寓言》,想以寓言的形式警醒国人勿受列强利诱,而应发愤图强,实现救国保种。1908 年,译介了《块肉余生述》,旨在针砭时弊,促使政府“知而改之”。“即使是在《茶花女》《迦茵小传》等爱情小说的翻译中,他也时常将‘爱情与传统伦常和救国主义相勾连,提升译作的英武之气和教化功能’”(蔡静、方维保,2017:144)。除选译反映列强残暴、提醒国民民族局势危急的政治抗争题材小说外,他还在译文中撰写序跋,希望能够提高国人的反抗救国意识。他认为基督教是列强的精神支柱,若在他们瓜分中国时译介出来只会使读者反感,更何况基督教所宣扬的忍让、服从等教义在当时成为阻碍救国的精神鸦片,百害而无一利。因此为了启发民智,实现救亡图存,林纾将原作中大量的宗教内容直接删减或彻底改写。

翻译的经济赞助人指通过为译者提供资金、报酬或助其出版作品等方式影响译者经济收入的社会人士或机构。魏瀚作为权威人士,邀请林纾翻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并出资帮助他做宣传,使林纾顺利走上翻译道路;商务等出版机构除支付林纾巨额稿费外,还通过出版他的译作为其提供经济赞助。魏瀚等权威人士与商务印书馆共同构成了林纾及“林译小说”的经济赞助人。

感知易用性是指消费者在使用无现金支付时,主观认为该支付方式操作的难易程度。从刷卡支付都移动支付,无现金支付迅速发展,发展到目前支付方式多种多样,用户对其使用体验自然而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现金支付的操作说明通俗易懂,操作过程简单易掌握,支付过程快捷便利,都有助于消费者形成良好的使用体验。初次使用体验会影响消费者对支付方式难易程度的直接感知,后续使用体验会进一步修正其对难易程度的感知,而感知到的难易程度会影响感知价值。

图4 林译作品出版年份与数量② 本文数据参考了钱锺书(1981:60~98),薛绥之、张俊才(1983:433~613),林纾(1992:1~16),郭杨(2009:130~138),龚琼芳(2013:116~130)。

由图4 可见,除1923—1925 年林纾晚年译作数量较少外,在1899—1904、1910—1915 年间,林纾没有固定合作者,译作出版数量较少,而与曾宗巩、魏易、陈家麟及毛文钟集中合作期间,出版译作数量较多。由此可见,林纾出版译作数量最多的年份与合译者集中合作的时间几乎一致,这恰恰说明了合译者的意识形态(即合作意愿)影响了林纾译作的产出数量。

经济赞助既可以是个人行为,也可以是机构行为。包括商务在内的出版机构通过为林纾提供巨额稿费、优先出版译作等行为实现了对林纾及“林译小说”的经济赞助。

总之,在特定历史时期,维新派主导的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了林纾翻译的态度、译作选目与内容,而合译者的兴趣爱好与合作意愿等个人意识形态则影响了林纾翻译的选材与译作的数量。

3. 桐城派与新文化派:林纾与“林译小说”的诗学赞助人

晚清时期,稿酬制度开始确立,译者可向出版机构索要稿费。林纾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出版机构付给的翻译费以及卖画收入。《巴黎茶花女遗事》再版时,林纾曾写信给汪康年:“近就陈吉士令教读笔墨之馆,月可百饼,第家累极重,藉以糊口。年底归闽,拟同魏季绪(魏瀚)再翻外国史略或政书一部,成时当奉商也。”(王德威、季进,2007:126)这段话道出了他光靠教职薪水难以养家糊口的窘境。当时商务给普通译者的稿费为2~3 元/千字,而给林纾的却是5~6 元/千字,以其每天六千言的翻译速度,一天可赚取30~36 元的稿费。按当时的物价,稿费相当可观,商务对其经济影响非常大。试想,如果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林纾如何长期从事翻译活动,又如何保证译作频出?他正是得益于出版机构和权威人士的经济赞助,才得以专心译事,保证了译作的数量和质量。可见,权威人士和商务等出版机构的经济赞助成为他翻译事业的经济基础与物质保障。

清末时期学界普遍尊崇的依然是传统的文学价值标准,桐城派古文乃主流诗学规范,占据文学权力系统的中心地位,属于标准的译入语(贺爱军,2015:126)。他们倡导的“雅洁”风格与“义法”布局成为时人追捧的典范。林纾也不例外,他不仅用古文翻译了近200 部小说,还用古文译出了欧文和狄更斯的幽默,将西方著作换成典雅的中国风,将哈葛德的Mr. Meeson’s Will (《米森先生的遗嘱》)译为《雨雪留痕》,Dawn (《黄昏》)译为《橡湖仙影》,司各德的The Betrothed (《未婚妻史葛》)译为《剑底鸳鸯》,狄更斯的Dombey and Son (《董贝父子》)译为《冰雪因缘》,色东麦里曼的From One Generation to Another (《一代传一代》)译为《芦花余孽》,孟德斯鸠的Letters Persanes (《波斯人信札》)译为《鱼雁抉微》等。这种典雅的译笔属于典型的桐城“义法”。他在《黑奴吁天录》例言中就提到“是书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处处均得古文家义法”(斯土活,1981:2);将文中“white and handsome—well brought up” 与“His sharp eyes,nose and mouth all alive with enterprise”(Stowe,1981:65)译为“白皙而慧”与“睫动,鼻掀,唇吻翕辟,其意甚的”(同上:31);将“There isn’t one of all these things,that have broken the hearts of my mother and my sister,and my wife and myself,but your laws allow,and give every man power to do,in Kentucky,and none can say to nay! Do you call these the laws of my country?”(同上:110)译为“天理人心,至是澌灭垂尽。夫鳏人之夫,寡人之妻,孤人之子,谓有法律,吾所不解。君虽屡言国家,屡引律法,在吾听之,均属无当”(同上:52);还在这部译作的四十四章节内容中使用“冥冥”“怏怏”“纤纤”“涔涔”“洸洸”“辘辘”“星星”“澟澟”“憧憧”“橐橐”“莹莹”“娟娟”等73 对叠词进行人物神态、心理与动作环境的描写。四字格和叠词的使用同样显示了古文的韵律美与形式美,体现了桐城派的典雅风格。胡适(2013:175)称赞林纾“古文的应用,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么大的成绩”。陈家冀(1994:3)也表示,“林译小说所以能风行海内,仅从主观上考察,是他古文功底深厚,译文古朴典雅,婉媚动人,有情致,深为读者喜爱”。可见,林纾正是受桐城派诗学规范的影响,译本名称与语言风格尽显“典雅古朴”之美,满足了读者的审美期待与阅读趣味,译作“风行海内”“风靡一时”,也影响了鲁迅、周作人等大批文人翻译语言的使用,开启了古文翻译长篇小说的诗学形态。

诗学规范对于译者社会地位的影响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当译者顺应了主流诗学规范,就能够得到正面的评价;而当译者悖逆了主流诗学规范,毫无疑问得到的就是负面的评价。林纾在晚清和五四时期的境遇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新文化运动时期,接受新思潮与新式教育者成为主流读者,接受原汁原味的异域文化渐成共识,中国出现迷信西洋社会思潮,西方思想被认为是“精密的思想”,而精密思想须借助“精密的语言”来表达(贺爱军,2015:131)。在这种新式诗学规范下,用“欧化的国语”来传递原汁原味的文化成为时代的新宠,而此时林纾依然采用意译删减的翻译方法,这无疑成为引进“精密思想”的障碍。于是蔡元培(2010:128)斥责林纾的《巴黎茶花女遗事》等译作只是“狎妓、通奸、争有夫之妇”的作品。其他新文化人士在《每周评论》和《新青年》等刊物上对林纾开展猛烈抨击,对其“辛辛苦苦介绍的外国文学也罗织了种种的谬误来大肆攻击”(张俊才、王勇,2012:47)。钱玄同暗讽林纾以韩柳的文言自重却不及桐城,刘半农贬低其译作没有半点文字意味,选稿也不精。茅盾称他的翻译为“歪译”,称他为“歪译之首”。傅斯年(2014:199)则评价说“论到翻译的文词,最好的是直译的笔法……最下流的是林琴南和他的同调”。在新的诗学规范体系下,林纾的译家身份受到质疑,翻译活动受到阻碍。

清末民初到新文化运动时期,桐城派与新文化派所主导的主流诗学影响了林纾语言风格、文本布局、翻译策略和读者接受。随着主流诗学规范的改变,林纾的译家地位与“林译小说”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重大转变。林纾由“译介外国文学作品第一人”“译界之王”变成“桐城谬种”“歪译之首”,“林译小说”也由“婉媚动人”和“行文美绮”的启民救国之作变成“没有半点文字意味”的“二三流作品”,诗学规范对译者的影响可见一斑。

结语

本文借用勒菲弗尔翻译赞助人理论,从经济基础、意识形态、诗学风格三个层面逐步分析了权威个人、合译者、社会团体、出版机构对林纾在翻译起步到结束、译作选材到出版流传的过程中施加的赞助行为。不同的赞助人在不同的阶段或同一阶段的不同方面发挥作用,权威人士与出版机构作为经济赞助人,通过出资赞助、提供稿酬、出版译作方式促使林纾走上翻译道路,为其继续翻译活动与译作的出版与流传提供经济保障;社会团体与合译者从意识形态与诗学方面影响了林纾译作的题材、语言风格、内容、数量、地位及出版流传,这些赞助人共同影响了林纾译家地位的确立与巩固以及“林译小说”品牌的打造。林纾与“林译小说”的兴衰沉浮是特定时代中的特殊翻译现象,其背后的内外因素无不为当下译者提供了借鉴路径与启示。译者要在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与综合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出版社及权威人士的赞助作用,尊重意识形态与主流诗学规范,从而使翻译活动正常进行,保证译作的顺利出版与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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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fluences of Patrons on the Translator Lin Shu

He Haiqin / He Aijun
(Faculty of Foreign Languages,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315211, China)

Abstract: It is generally held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Lin Shu’s translator identity and Lin’s translated fiction brand are attributable to lucky coincidences or personal endowments. This article, however, investigates the social and historical reasons for his great success from the patron perspective by relying on data analysis and text comparison. The article finds that a wide range of patronage-givers performed collaborative but various functions at the different stages or in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same stage in his translation career. And the patronage-givers consisted of the social personages at that time, his interpreters, the persons who represented the Tongcheng School and facilitated the New Cultural Movement and diverse publishers. The personages and the publishers then conducted the economy-related functions as his economic patrons, the interpreters and the reformers shaped his translation views as his ideological patrons, and the persons from Tongcheng School and New Cultural Movement controlled the poetics-oriented factors in his translations as his poetological patrons. Seen in this way, those patrons not only played an indispensable role in his earnings, his attitudes towards translation, and his status as a translator, but also made a remarkable contribution to his choice of texts to be translated, and the publication and publication volume of his translations.

Keywords: Lin Shu’s translated novels; economic patrons; ideological patrons; translator’s identity; Lin Shu

[中图分类号] H315.9

DOI: 10.12002/j.bisu.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539(2019)04-0063-14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翻译地理学的理论构建及实践研究”(项目编号: 19AYY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 2018-07-26

作者信息:

贺海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315211,研究方向:译者与译论研究。电子邮箱:2523122020@qq.com

贺爱军,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浙江翻译研究院研究员,315211,研究方向: 翻译理论与翻译家。电子邮箱:heaijunfirs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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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赞助人对译家林纾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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