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一票制能否终结药品流通环节猫腻
文|陈广晶
我国医药流通领域的变局正在加剧。
8 月2 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公示该省第一批认定为一票情形审核结果。此举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一票制即将落地的讨论也在业内讨论。
可以看到,通知中广东省药采平台拟认定为一票情形名单上,涵盖了中美施贵宝、华润双鹤、哈药集团等多家分公司在内的377家知名生产企业。同时,有13家药企因为资料不完整暂时未获认定。
取土壤样品1#~4#和钼矿样品5#~8#,用实验方法与岩石矿物分析推荐方法(过氧化钠熔融-丙酮萃取ICP-MS)[6]对样品中铼进行测定,结果见表6。由表6可见,两种方法的测定值基本一致。
按照原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等8部委2017年1月发布的两票制实施方案,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且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广东省此次通知正是对这一政策的落实。而据此,相关生产企业在流通过程中,即间接形成了事实上的“一票制”,也就是说,从生产企业到商业公司再到医疗机构,实际上只需开一张购销发票。这被认为大大缩减了中间环节,彻底消除了灰色利益输送的空间。
其中,Pi为单因子污染指数,Cis为重金属浓度实测值,Cin为重金属参比值,Eir为单因子危害系数,Tir为毒性响应系数。
事实证明,四川省医门诊患者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医院现有资源,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了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真正实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一站式、一体化服务,提升了医院的形象品牌,增强了医院软实力和竞争力,赢得了患者和医疗同行的广泛认同。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业界倾向认为,由于行业长期存在的药品营销模式,一票制实际上很难大范围推广,甚至难以在具体省市内部全面推开,但是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以及各省份对集团内部一票认定的推进,特别是以4+7带量采购为主的新一轮医改的推进,医药营销格局即将发生巨变也是不争的事实。
时机成熟?大批药企可实现一票制
事实上,除了广东省已经发布的第一批377家药企可实现一票制外,其他多省份都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就在广东药采平台发文的前一天(8月1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刚刚挂出通知,就做好该省网上药品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票情形认定工作做出部署,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其中fa为方位向多普勒频率,fsa=1/Tsa为间歇采样频率;bm=Twafsasinc(mTwafsa)=Dasinc(mDa)为幅度加权系数,Da=Twa/Tsa为方位向采样占空比.干扰信号二维解耦后,快时间分量与慢时间间歇采样分量的相位历程互不影响[16,17],故根据式(8~9)可以得到干扰信号yj(tr,ta)的距离多普勒域[2]表达式为
按照有关部门对“两票制”改革的最初设计,在“两票制”倒逼之下,大批没有实际配送能力、主要以“挂靠”“走票”为生的药品批发企业将遭到淘汰,而流通领域的产业集中度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相关负责人曾多次表示,1.3万左右的药品批发企业,最终消失的将达到1万家。
尽管如此,行业人士并不看好一票制。
有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天下》周刊,在我国延续多年的药品营销体系中,大量存在的药品批发企业中,除了部分以“走票”“洗钱”为生的企业之外,还存在大批掌握药品销售渠道,特别是进入公立医院渠道的企业和个人。如果全面实行一票制,甚至是大规模推行一票制,对行业都将形成巨大震动。
理论、计算与实际应用在现行数学标准与教材中的割裂状态应当改变,两者必须结合起来.小学数学中的理论和计算技能,如果学生不懂得如何应用于实际问题,则无价值可言.
但是,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一票制推开的时机也许尚未成熟,但医药营销模式变革的趋势却已经不可阻挡。
而自2018年“两票制”在医药领域全面推开以来,仅甘肃省已经发布至少七批关于符合一票条件企业的名单公布,涉及至少521家生产企业。
可以看到,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4+7带量采购落地执行之后,药品生产企业忍痛割舍中间环节的情况正在涌现。今年年初已有某知名药企不再与大批代理商合作的内部文件流出。几乎同步,多家跨国药企、本土龙头企业,都已明确对销售部门进行调整。
对于“什么是信息?”这一问题,虽然人们常常采用哲学式提问方式,但阿姆斯特丹大学本特姆教授不采用这种提问方式,而是引用了马克思的观点“逻辑是思维的货币”。进而采用了德尔文的(研究乔姆斯基)的俏皮话:信息=通讯的网球。这个隐喻似乎暗示,信息不仅与计算有关,而且与网络有关联,信息极有可能发生于某种动态的系统网络。
在其背后,一个新的营销模式正在酝酿。而在营销模式尚未彻底改变的情况下,结合认定一票的规则,有分析人士认为,产业链条中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的整合将成为新的趋势。
生产企业承压,我国医药营销格局震荡
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将持续承压。
部分较为激进的省市,如福建、山东、山西,以及江苏泰州、陕西安康等地早已经试点实行“一票制”。
从以往国办发文情况看,生产企业成为责任主体,最终落实一票制,也在改革者的设计之中。
此后,尽管药品流通企业并未如改革者预想的迅速减少,集中度迅速提高,但是“两票制”却如同一面镜子暴露出行业中的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直观的是,上市药企销售费用持续走高。
据业界统计,A股254家药企合计销售费用甚至高达2500亿元。部分知名企业,如中恒集团、大理药业、步长制药等,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占比甚至高达90%以上。在其背后,灰色利益输出风险居高不下。
为此,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医药类上市公司,遭到上交所问询,财政部甚至于6月初宣布联合国家医保局,针对77家医药企业展开“穿透式”查账。这也是4+7带量采购落地以来,医药政策对行业的又一轮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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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业内人士指出,部分不合规药品生产企业,无法通过“常规”手段完成“洗钱”,使中间环节承担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临崩溃。
早在2015年,国办在其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中,即已经强调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这也被认为是一票制的开端。
在各项改革措施纷纷落地的关键时刻,一旦一票制真正落到实处,分析人士认为,中间环节的压力将全部转到生产企业身上,这对于大批尚未打通产业上下游、不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的生产企业而言,无疑将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