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晚年对社会历史理论的新探索——兼驳“马恩对立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晚年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恩格斯有着十分显赫的地位。但是,在西方学术界,一些学者却竭力贬低和抹煞恩格斯的理论贡献,指责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所作的一切都是违背马克思初衷的。然而,事实上,恩格斯不仅同马克思一道揭开了历史之迷,更为重要的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从而完成了马克思的未竟之业。本文力图针对西方学者对晚年恩格斯的不公正评价,从史论结合的角度,通过比较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来揭示恩格斯晚年在社会历史理论方面的新贡献,以期深化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
一、西方学者理论视野中的晚年恩格斯
1932年,当马克思的《巴黎手稿》公诸于世时,西方学者“深为其人道主义倾向所折服”,并由此断言恩格斯晚年(1876年—1895年)的理论创作不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他们对恩格斯的批评、责难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问题:
1.指责恩格斯用自然辩证法取代了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匈牙利思想家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最早提出这一观点。他不承认脱离人而存在的独立的自然界有什么意义。在他眼里,“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自然的形式,自然的内容,自然的范围和客观性总是被社会所决定的。”〔1〕因此,他断言:只有社会辩证法, 并且“唯一能够掌握辩证法的并唯一能使其免除僵化的是马克思的具体的历史辩证法,”〔2〕而恩格斯则背离了马克思的真正立场, 将辩证法变成一种自然本体论。他说:“恩格斯甚至没有提到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这种最重要的相互作用,更不必说给它以值得重视的地位了。”〔3 〕虽然卢卡奇在批评自然辩证法时并不是把他的观点建立在马恩对立论的基础之上的,然而他对自然辩证法的批评却得到了西方学者的普遍附和。
2.对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的诘难。本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劳伦斯·克拉德在《作为民族学家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指出,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把经济的决定作用限于文明民族,而对原始民族不适应,“这种观点从任何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都是站不住脚的”。〔4 〕另一位美国学者诺曼·莱文则进一步割裂马克思的《古代社会摘要》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之间的有机联系,强调晚年恩格斯背叛了马克思关于人类自身生产在史前社会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他说,马克思认为,在原始时期,“财产并不统治着社会。……人的共同体由氏族,由特定的亲属关系决定的。”〔5〕而恩格斯则相反,“在恩格斯看来, 血族团体并不是社会力量,不是原因性的,而只是生产方式发展的某一阶段的功能。血族团体起源于低下的生产率。对恩格斯来说,原因性因素是生产方式。”〔6〕可见,在这些西方学者看来, 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的。
3.指责恩格斯是“经济决定论”者。法国学者吕贝尔曾一再声称,马克思的革命历史学说被恩格斯变成了由经济对构和阶级对抗所决定的自动历史进程。莱文对此更抱有同感。他说,有些人认为恩格斯晚年的书信可以证明恩格斯肯定了思想的重要决定作用,其实这些信只是表明恩格斯继承坚持他的实证主义,因为虽然恩格斯肯定了思想能够反过来对物质条件起作用,然而他重申了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经济,因此,“经济决定论是恩格斯主义的基础”。
4.对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的批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著名代表阿尔都塞公开批评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在他看来,历史的发展是无主体的过程,而恩格斯用力(个人的意志和力量)的平行四边形来比喻“合力”是含糊不清的,不可能说明历史的运动和发展。因为,他的“合力”概念“使一些纯属偶然的和个别的决定性因素竟与一些普遍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经济情况)相提并论,”〔7〕从而分不清主次关系, 并且要用这种合力的公式来说明经济因素的最后决定作用,人们就必须“把自己期待的结果——经济——偷偷地塞进最终的合力中去,这就完全等于在单个意志的情形下一开始就把宏观决定性因素塞进微观决定性因素中去,”〔8〕同义反复。因此, 在阿尔都塞眼中,恩格斯晚年对历史辩证运动的全面探讨完全是徒劳无益的。
5.对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的曲解。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的俄国农村公社思想是其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内容。而西方学者在其有关研究中,常常把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起来。他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社会历史命运和发展前途的判断存在着原则分歧,即马克思晚年更多地论述了俄国农村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问题,而恩格斯晚年则强调农村公社的发展必然为资本主义的普遍发展所取代。据此,他们又进一步在单一性和多样性问题上制造马恩和恩格斯的对立。莱文就认为,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历史过程是多线的和发展的,而恩格斯则教条式地坚持单线发展论。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布洛克也说:马克思认为,“进化路线未必就只有一条。关于这一点,我们已在《人类学笔记》中看到了。……如果我们把注意力仅仅局限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则这种灵活性就显得极其晦暗。”恩格斯为“社会的进化提供了一条单一、固定的路线”〔9〕。
由上可见,在西方学者特有的曲光眼镜片的后面,晚年恩格斯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背离者。我们认为,这种看法纯属偏见。当然,我们也承认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存在着一定理论差异,它直接反映出历史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各自独特的理论个性和对于对象世界的不同探索方式。但是,这种差异性并没有导致两人理论的根本对立,相反,正是这种差异性,为他们在理论建树上的卓越合作奠定了基础。因此,要恰如其分地分析和评价恩格斯晚年的唯物史观思想,就必须把恩格斯的晚年思想放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来考察,既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同中之异”,又要看到其“异中之同”。
二、历史视野中的晚年恩格斯
恩格斯晚年以自己百科全书式的博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做了宝贵的铺垫,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理论本身作出了重大发展,这种发展可通过与马克思的思想相比较而表现出: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历史观地位。对于恩格斯来说,论证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规律,的确是他的“自然辩证法”阐述的重点。但不能由此推论为恩格斯所关注的仅仅是自然界的物质,他完全忽视了人的创造历史的作用。事实上,恩格斯艰苦地潜心研究自然辩证法,其目的不是要成为一个实证的自然科学家,而是要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提供自然史的基础”,因而他能够超越自然、超越社会历史,去建立一种适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辩证法的普遍形态。特别是在《自然辩证法》中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恩格斯第一次提出了“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0〕的科学论断,强调生产劳动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根源性作用,并以劳动为中心环节,科学地解决了从自然界向人类社会的过渡问题,这就在唯物史观上真正找到了自然史与人类史衔接的基础、纽带和中介。
然而,人类史和自然史之间毕竟又有着本质的差别。晚年恩格斯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不仅强调社会过程与自然过程的一致性,即具有客观的必然性,而且还强调社会过程与自然过程的区别。他认为,在没有人类的参与下,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它们彼此发生作用,推动自然界发展变化。但是,人类社会却离不开人的活动,它是物质客体与人类主体的统一,而“实践”又是联系主体和客体的“中介”。他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11〕人们正是通过劳动实践,实现了从“自在之物”(“自在的”自然界)向“为我之物”(“自为的”自然界)的转化。因此,社会过程与自然过程的区别主要取决于主体因素的作用,取决于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他说:“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12〕如果说,人通过劳动把自然变成历史的自然,那么人类的历史就是自然的历史。正是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之中,人类创造了社会,形成了自身的发展史。
显而易见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从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自然界)有力地补充和完善了由马克思首先发现的人类历史的一般规律。因此,其历史观地位不容忽视。西方学者指责恩格斯用自然辩证法取代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这种观点至少存在着二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他们割裂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内在联系。众所周知,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自然观和历史观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虽然它们把握世界的角度不同,但人类毕竟源出于自然界,只要有人类存在,自然界就永远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持续地对人的历史起作用。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对自然观的辩证唯物的考察,乃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必要前提,而且他在提炼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规律时,总是提醒人们“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并反复强调人类实践作为人与自然客体的具体历史的相互作用的意义。所以,西方学者指责恩格斯见“物”不见“人”是没有根据的。
第二,他们对辩证法作了过于狭隘的理解,否认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的独立存在,从而使社会(历史)辩证法失去了唯物主义基础,陷入抽象化和主观化。因此,不能正确全面理解和领会马克思和恩格斯辩证法观点的一致性。当然,我们也承认,恩格斯有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与马克思的理论活动相比较,既有分工和侧重领域的不同,也有理论风格和阐述角度的差别。马克思主要将辩证法作为研究社会历史(尤其是资本主义历史阶段)及其发展的方法,着重揭示人类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发展机制。而恩格斯则主要把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界发展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说明自然界由低级向高级、由无机物向有机物、向生命形态直到人的产生的发展过程。但从这里不能推出马克思本人没有自然辩证法、恩格斯反对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的结论。史实表明,马克思熟悉并赞成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而且他自己对自然界发展过程的研究也是辩证的。他的《数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都蕴含有丰富的自然辩证法思想。而恩格斯在创立自然辩证法时也并未违背马克思关于自然和社会辩证统一的观点,其《自然辩证法》同时也是一部历史辩证法的著作。西方学者的错误不在于他们看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某种分工和专业特长,而在于夸大了这些非本质的差别,把他们所侧重研究的领域解释成了他们的思想观点的原则分歧。
2.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与唯物史观。关于两种生产,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40年代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提出来了。但由于当时关于史前时期的可利用的实证材料很少,致使他们对两种生产之间关系的实质及其内在联系没有阐述。直到80年代,马克思的《古代社会摘要》才潜在地包含了两种生产理论,但它又是一篇思想不连贯的读书摘记。只有在《起源》中,恩格斯才第一次对两种生产理论作了全面的、精辟的概括。
在《起源》中,恩格斯重点论证了两种生产的两种作用:一是两种生产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决定作用;二是两种生产对于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对于前者,他指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13〕亦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的充分的条件。对于后者,他强调:“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14〕这种制约作用可能是决定性的,也可能是非决定性的,必须具体分析。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人类自身生产对于当时的婚姻家庭、氏族部落这些主要社会制度的发生和发展,无疑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物质资料生产则起着次要的决定作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金属工具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导致私有制和阶级分裂的发生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决定作用逐渐增大,以至最终取代人的生产而对社会制度起主要的决定作用。显然,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原始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它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理论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然而,长期以来,西方学者指责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是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背离。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违背史实而不能立论的。从根本上说,西方学者的这一观点曲解了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的真实涵义,误把人本身的生产同物质资料的生产绝对对立起来,因而在分析其两种生产理论与唯物史观的关系时,不是把两种生产理论理解为只承认血缘关系在原始社会中的决定作用而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就是理解为只承认物质资料生产的唯一决定作用而陷入机械决定论。事实上,在《起源》中,恩格斯一再论证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是构成直接生活生产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共同决定了原始社会制度。当然,这二者的决定作用又有一定的区别,即:作用形式和作用大小都不同。首先,恩格斯强调,从血缘家庭到对偶家庭的漫长发展过程中,支配人类的主要是自然选择的自然规律,而不是经济规律。因此,“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15〕莱文等人指责恩格斯背叛了马克思晚年关于人类自身生产在史前社会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从而把血缘关系集团看作是经济的功能,这是明显的歪曲。其次,正象没有否认人的生产在原始社会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样,恩格斯在《起源》中也没有象克拉德所说的那样,把经济的决定作用只限于文明民族,而否认物质资料生产在原始社会中的决定作用。在恩格斯看来,原始氏族制度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但是“其前提是生产极不发达,因而广大地区的人口极度稀少”;〔16〕既然原始氏族制度的产生制约于极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必然要走向解体。可见,在恩格斯那里,生产力仍表现为原始社会制度的归要结蒂的决定性因素,尽管它所起的决定作用是间接的隐蔽的,要通过血缘关系的中介。
从上述可知,西方学者在两种生产理论上人为地制造马恩对立的做法是错误的。当然,我们也不主张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而看不到晚年恩格斯思想的发展。我们的结论是:马克思关于两种生产的思想为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初步奠定了基础,而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则是它的直接继续和深化。
3.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再认识。恩格斯晚年的独特贡献还体现他把对社会历史的“发生学”式的研究转到主要研究社会有机体诸因素相互作用的辩证法上来。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由于批驳唯心史观的需要,比较侧重强调经济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尽管当时这样做是必要的,但在方法论上却存在着理论疏忽。恩格斯在晚年意识到了这一点。正如他所说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17〕而社会历史既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受内在的经济必然性支配和制约,另一方面在其现实性上又是人的自觉的活生生的活动,是各种历史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恩格斯晚年在其著述中,一方面运用逻辑的抽象的方法,继续坚持从经济运动的客观逻辑中去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又运用历史的具体的方法,从一切历史因素间的交互作用的整体结构出发去考察社会历史发展,并用力学平行四边形的法则,形象地比喻了历史活动中个人的自由意志和支配着他们的客观必然性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合力”理论。在这个“合力”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设呈现为一个必须通过许多中介的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且一旦走出何者为第一性的范围,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设的相互作用中又会呈现出一种互为因果的状况。这里,上层建筑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并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在这个“合力”中,一方面,由于“单个的意志”在历史舞台上的作用使得历史的进程在表面上纷繁复杂,它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单个的意志”的相互作用的结果又使得历史的发展呈现出一般规律性,而这个内在的在一般规律性就是经济决定作用的结果,它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总之,恩格斯的“合力”论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历史过程中主观性与客观性、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统一,从而既反对了唯意志论,又同机械决定论和社会宿命论划清了界限,体现了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的高度统一。
由上可见,恩格斯不是“经济决定论者”,而是辩证决定论者。我们与西方学者的主要的分歧是:
第一,不能把承认经济因素的历史决定作用等同于“经济决定论”。经济决定论是一种形而上学机械论,它把经济因素看作社会发展过程中唯一的决定因素。而恩格斯则从来也没有说过经济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决定因素,他晚年凡是谈到经济必然性时,总是把它严格限定在“归根到底”、“原始的”、“最终的”〔18〕意义上。在他看来,经济因素发挥决定性作用有许多中介,参与历史运动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历史运动的形式的,还有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等因素。莱文等人不顾历史事实,抓住恩格斯的只言片语,指责恩格斯是经济决定论者,这恰恰表现了他们自己的机械教条的唯心主义做法。
第二,不能把主体能动性和历史决定论绝对对立起来。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合力”思想在方法上成功地把历史创造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历史发展规律和个人意志的作用有机地统一起来,强调了社会主体人的意义和主体因素的作用。然而,阿尔都塞却批评恩格斯的“合力论”,认为个人意志之类的东西是属于人本学(意识形态)的范围,而不是属于科学知识的范围,不能用来论证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这一观点的错误之处就在于:片面强调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客观性而忽视或否定主体在历史中的积极的、能动的创造作用,从而导致机械决定论,成为一种“无主体”的决定论。
4.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跨越理论的新发展。19世纪70——80年代初,马克思通过研究俄国的国内形势和整个欧美形势的发展,明确提出了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在公社的基础上享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建立社会主义的著名论断。然而,马克思逝世后,资本主义却在俄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俄国所有的农村公社都逐渐变成了土地私有制的公社。面对这种变化了的形势,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跨越理论作出了新发展,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马克思晚年更多地强调俄国走一条不同于西欧道路的可能性。而恩格斯晚年则更多地论述了俄国公社的资本主义前途,认为在当时的俄国,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的社会形态,已经是不可能的事。这种更高的社会形态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及其所造成的社会二元对抗的必然结果。”〔19〕因此,俄国除了资本主义发展这一条路,别无选择。但它“有可能大大缩短它现在已必然要经过的资本主义阶段的行程。”〔20〕显然,恩格斯强调的是,俄国只有资本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使之成为当时正在形成中的国际垄断资本主义体系的矛盾集合点和薄弱环节,才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主义革命的突破口。
第二,恩格斯晚年还扬弃了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可能成共产主义发展起点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在70年代提到的俄国公社制度早已度过了其繁荣时代而正在趋于解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使俄国缩短其资本主义阶段的行程,首先必须对公社实行改造,而“进行这种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以及与之俱来的以公共管理的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俄国公社上升到同样的发展阶段所必需的先决条件。”〔21〕
我们作出上述分析并不排斥和否认晚年马克思和晚年恩格斯思想的本质一致性,更不会给马恩对立论提供任何证据。我们认为,马恩思想的区别主要是时代的特点不同所决定的。马克思之所以强调俄国能够跨越卡夫丁峡谷,是因为1877年,俄国民粹派正在同沙皇政府进行英勇的革命斗争,推翻沙皇制度似乎指日可待;而俄国的革命则一定会使欧洲的一切反动势力失去它的最有力的堡垒,从而给西方的政治运动一个新的有力的推动,开创无产阶级革命的新时代。在这种形势下,马克思深信俄国农村公社有可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历史不是一成不变的。事隔17年后,俄国革命并没有发生,相反,在资本主义的长期侵蚀下,俄国公社所有制已经深深陷于解体状态,随着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的过渡,传统的经济关系开始瓦解。俄国剩下的就只有一条路:尽快地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这就是恩格斯晚年所面临的俄国现实。因此,他对俄国社会的命运和前途作出新的判断,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西方学者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思想描述成两种对立的体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极大误解。这个问题我们只要提出这样两点就够了:第一,马克思晚年提出俄国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阶段而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的设想时,并没有排斥俄国社会向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至于哪一种可能性将转化为现实,一切都取决于所处的“历史环境”。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在辩证分析俄国农村公社命运时,都“没有无条件地给俄国公社许诺伟大的未来。”〔22〕马克思晚年反复强调,俄国跨越资本主义阶段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利用它与控制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的同时存在,尽可能广泛地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发展并改造俄国农村公社的古代形式:使之成为现代公有制的基础。而恩格斯晚年也一直关心“公社如何能够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巨大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和社会工具而掌握起来。”〔23〕。可见,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在具体考察各个民族的特殊发展道路时,都没有由此排除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都应具有制约作用。他们既看到东方社会在生产关系领域中能够超越资本主义的一面,又看到了东方社会在生产力和经济领域中不能超越的那一面。莱文等人把马克思说成“多线论者”,把恩格斯说成“单线论者”,其错误就在于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事实上,马恩所持的社会历史发展观都是一般与特殊、一与多的辩证统一,根本不存在所谓单线论与多线论的原则分歧。
综上所述,与西方学者的观点相反,我们认为,恩格斯晚年对社会历史理论的新探索是积极可贵的,它将历史唯物主义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尽管这些思想在当时未能发生巨大影响,但对于我们今天的学习和研究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注释:
〔1〕〔2〕〔3〕卢卡奇《历史和阶段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 年版,第251、235、4页。
〔4 〕劳伦斯·克拉德《作为民族学家的卡尔·马克思》译文见《马列主义研究资料》1985年第1期第207—208页。
〔5〕〔6〕诺曼·莱文《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中的人类学》载《比较共产主义研究》英文版1973年第1—2合期,第15—16、16页
〔7〕〔8〕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100页。
〔9〕莫里斯·布洛克《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华夏出版社1989 年版第107、108页。
〔10〕〔1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08、551、517页。
〔13〕〔14〕〔15〕〔16〕〔17〕〔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4、94、479、477、485、47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48页。
〔20〕〔21〕〔22〕〔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 第491、499—500、490—491、5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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