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因素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因素论文,我国论文,幼儿园教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幼儿园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接受有组织教育的起点,幼儿教育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整个国家教育的兴衰,而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我国地域辽阔,民办幼儿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综合历年的发展趋势,公立幼儿园的在园幼儿数量呈下降趋势,而民办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呈强劲的上升趋势。但民办幼儿园的师资数量不足、质量更差,严重影响到我国广大地区幼儿教育的质量。教育部强调幼儿园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要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开展日常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因此,为实施幼儿素质教育,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已刻不容缓。那么在当前的形势下,哪些因素影响了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化进程呢?
一、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主体性不强,缺乏专业化意识
主体性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对象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主动的、能动的、自觉自为的态势。主体性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自主性、能动性、超越性。幼儿教师主体性是教师专业化的内在动力,这种主体性体现在教师的活动方案的设计能力、教育工作的主动性与独立性、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意识等很多方面。但整体上看,幼儿教师的主体性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首先是缺乏对幼儿教师职业的全面正确的认识。在民办幼儿教师中,有不少人对幼儿教师的定位还不高,认为这个行业没有特别的专业技能,接受问卷调查的25岁以下、26~35岁、36~45岁、46岁以上四个年龄组民办幼儿教师中,分别只有33%、42%、37%、31%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专业工作,对专业的内涵、标准认识模糊,对教师专业化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深刻意义认识不清,没有意识到幼儿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没有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看轻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也就缺乏了自身发展的意识和动力。虽然这么多年来,幼儿教师的学历要求不断提高,教师一直处于学习之中,但有不少幼儿教师只是为了获得学历,对于新形势下自己从事幼儿教育到底需要增添哪些方面的知识,提高哪些方面的能力,却从不去思考,更谈不上去通过相关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因此,在保教工作上只求得过且过,不求精益求精,致使业务水平多年停滞不前。其次是缺乏专业化基本理念,导致专业发展的方向性不明确。调查表明,幼儿教师们对自身专业化的基本理念缺乏全面的了解,有相当部分幼儿教师对教师行业能不能成为一个专业,对做一个称职的幼儿教师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素质结构,以及教师专业发展什么,如何进行专业化等问题都不够了解。这就导致现实中教师对自己学习和发展的方向不够明确,对学习的过程和途径没有系统的规划和安排,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发展目标。
二、职前幼儿教师教育质量不高,幼儿教师专业化基础薄弱
从教师的专业知识能力来看,由于现行师范院校课程的设置没有从教师专业化的角度去确定文化知识、学科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之间的关系,片面强调各核心专业学科知识的作用,忽视了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师范院校学生发展的需要,课程的比例严重失调,学科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比例过大,而与一般教学知识、学科教学知识、情境教学知识相对应的教育专业课程比例过小,班级管理、教育科研、教育评价、多媒体教学、教学实验等现代教师迫切需要加强的能力缺乏训练。
三、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不完善,造成民办园教师队伍参差不齐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早已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并已建立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推行的轨迹表明,各国师资建设都经历了一个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低标准、宽要求到高标准、严要求,从地方分散实施到全国逐步统一的发展过程。我国《教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只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公民方能从教。结合《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00年这一制度开始在全国推行实施。
1993年颁布《教师法》,开始建立教师资格制度,从当时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的现状出发,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幼儿教师只需具备中专学历即可。然而,由于现行法律对教师入职学历标准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已显滞后。从发达国家来看,美国早在1976年就有99%的中小学教师接受了四年高等教育;法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主要是由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承担。由此可以发现,如今这一学历标准已难以适应教师专业化要求;与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相脱离,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不管以后获得何种等级的教师职务,都与教师资格再也没有联系;与教师在职学习、进修相脱离,不符合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成我国幼儿教师的素质参差不齐。
四、低水平管理制约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化
民办幼儿园由于举办者为个人,因而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必然。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往往多采取以家长为中心的处理方式进行管理,这样的处理方式常常不是激化家长、幼儿、幼儿教师三者之间的矛盾就是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一味满足家长的虚荣心。如在语言学习中将英语放在母语语言的学习地位,早期智力开发等同于早期识字、记忆训练等等。这种非正常的“家园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往往造成教师在专业发展上处于过多的两难处境。民办幼儿园之间的恶性竞争,幼儿园内部忽视教师专业态度与专业素养提升的管理使幼儿教师在实践中容易放弃其专业行为准则,实施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阻碍了幼儿的身心发展。生源紧张的幼儿园,一些幼儿教师甚至为招揽学生带领幼儿作商业宣传;生源充足的幼儿园,幼儿教师擅自收受家长红包、礼物;在教学中,没有良好的专业态度与专业素养的支撑。有的为了提高竞争力,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师的压力极大,精神负担较重,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感日益加剧。总之,忽视幼儿教师专业态度与专业素养的提升最终还会导致民办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崇高社会性认识逐渐淡化、模糊,成为制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致命因素。另外,由于管理者自身不注重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低下,在自负盈亏自主办学的管理机制下,“以用为主”,并把市场作为索取人才唯一渠道,使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呈自我隔绝封闭状态,与外界联系沟通少,不能为教师提供教育资讯信息,也不能提供机会让教师外出观摩学习,不了解外界改革动态,对内又没有足够的能力指导教学研究,教研活动水平较低,直接导致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薄弱,这些对于幼儿教师整体专业发展水平的提高都有着不利的影响。
五、民办园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低,教师流动性较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谋生仍是教师劳动的第一要义,因此,当前教师队伍的稳定、壮大及其专业化建设,与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紧密相关。但多少年来教师的物质待遇都难以与其它的一些专业性职业相比,而人们往往正是从物质待遇上直观判断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以致教师成为“人人都说好,没人说做(当)老师好”的职业。据相关资料统计,民办幼儿教师大部分的月工资多在1000元以下。工资的现状与教师应获得的经济待遇差距甚大。这种状况与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身份极不相称,减弱了人们对教师职业的期待。其直接后果就是,民办园难以吸引和留住高质量的教师,高学历的优秀人才从教意识淡薄;间接后果表现为教师从教不满意度增加,纠缠于低工资待遇和弱社会地位而缺乏专业发展的计划与心理准备,无法持续学习以提升专业水准。
六、教师专业自主权受到限制,专业权力不落实
衡量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教师是否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决策的权力。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教师应该承担的义务,而忽视教师的权利,尤其是作为专业人员的权利。1993年10月通过的《教师法》和1995年3月通过的《教育法》,规定了教师现阶段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这几项权利中每一项都有着丰富的内容,然而,上述几项权利中的任何一项都没有真正落实。教师的自主权一旦受到外界束缚,其主体意识就难以正常发挥,自主的专业发展成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