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对我国高校若干支出行为的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支出论文,利益论文,理论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08)05-0093-08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对于这些变化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特别是联系到生均投入、高校银行贷款和非学术支出等问题时,社会各方面对于高校支出行为存在着不少质疑和批评。
高校支出的总量、水平和结构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学校资源在诸多职能上的配置以及配置效率。近年来,我国高校支出在总量意义上、平均意义上和结构意义上都呈现出显著的特征。从平均意义上看,随着1999年以来的扩招,全国高校的生均支出特别是生均预算内教育支出出现多年普遍的、连续的下降,引发了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担忧;从总量意义上看,高校银行贷款的规模在不断扩大,推动着高校赤字的发展,甚至个别学校存在债务风险和危机,引发了对高校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从结构意义上看,高校支出结构中的非学术支出稳固存在,消耗着大量的教育资源,引发了关于高校是否能够持续改进效率的关注。很显然,我国高校支出的这些行为特征与普遍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期望之间存在着偏差,那么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高校会如何花钱,或者高校会选择什么样的支出行为?对于这一问题,教育经济学和教育管理学有不少文献,归纳一下有下面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1.“高校就是企业”的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高校对支出行为的选择与一般的企业是一样的,受到高校利益最大化的决定。这类观点服从于经济学范式,它将高校看作一个函数或者一组函数,而高校应该追求价值最大化。罗思柴尔德和怀特曾通过严格的经济学假设,说明高校与学生之间可以在教育市场中实现双方利益的均衡,达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①。至于支出,是高校作为企业对规模、质量选择的结果,是最大化价值行为的结果。
一些研究者分析了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for-profit organization)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之间的相似和差别,但得出的结论是两者之间除了目的不同,其所使用的手段基本相同。马西指出,赢利性组织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追求收入与成本之间差异的最大化(利润);二是考虑适用的技术、人的因素和规则(生产可能性);三是受投入和产出市场的约束(供求曲线);四是将利润看作积累基金,或资助发展或作为红利支付给股东及偿付债券。相比之下,非赢利性组织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追求贡献给社会的价值的最大化(效用);二是考虑适用的技术、人的因素和规则(生产可能性);三是受投入和产出市场的约束(供求曲线);四是保持长期收入和支出按平均数计算的实际价值的平衡(资金约束);五是禁止将盈余私自分配给股东。马西的分析表明,赢利性组织与非赢利性组织的最大差异在于前者追求最大的利润,后者追求最大的效用②,而其他方面并没有太大差别。
在这种范式下,经济学观点中对高校的假设过于简单,特别是假设高校会自觉地最大化利益,这与我们观察到的现象差别太大。严格的假设条件影响了这些研究的解释力。比如:如果将高校所追求的效用最大化具体化为“某一质量水平下的平均成本最低”,高校对成本的选择就应该符合规模经济规律。尽管很多研究证实了在高等教育中规模经济的存在,但是我国高校在确定自身规模时多大程度上考虑了规模经济的因素呢?
2.“高校经济结构具有特殊性”的观点
持这类观点的人认为,高校与企业相比存在差别,高校行为不同于一般企业。美国经济学家温斯顿对于教育经济研究中普遍地将高等教育当作一般市场进行研究的做法感到不满。他认为,尽管将高校看作在教育市场中向学生(顾客)销售教育服务的看法相当普遍,但高校还是与营利性组织存在区别的。他认为高等教育经济结构独特的特点和环境有如下六个特征③。(1)非分配约束。这一特征在最低程度上,会限制非营利企业的市场接管者——因而没有间接的竞争力量可以像接管市场那样运作。(2)管理动机的特征,因为存在非分配约束和企业的慈善目标,非营利企业的管理者比起营利性企业的管理者来说,似乎缺乏明确的激励结构。在非营利企业中非分配约束使得利润最大化目标没有简单的替代目标。(3)大学是“捐赠——商业型”非营利组织,非营利高校的收入来源往往由慈善捐赠和销售收入共同来支持。高校可以通过以远远低于其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来补贴其顾客。这种持续的成本与价格的分离——一所高校连续补贴其顾客的能力——肯定是高等教育的经济特征,对于公立的大学和私立的大学来说都是如此。(4)信息不对称。这些市场被称为“信任市场”,是因为他们的顾客易受欺骗性供给的侵害。(5)消费者投入的技术特征。高等教育过程中学校要从学生(消费者)那里购得投入要素,任何一个学生从所在学校得到教育的质量依赖于他(她)的同学的质量。因此,大学就有强烈的动机来关心、控制或影响将教育服务卖给谁,而我们熟悉的微观经济学的无差别/同质产品模型就不再适用了。(6)市场存在着分层。高等教育经济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事实是,在学校间管理能力的差别、运气的差别、地理位置的差别以及想象力的差别都会被捐赠财富的差别所压倒,后者会变成价格、成本和质量的差别。在分层市场中竞争主要在相似学校所组成的同一层级、同一集团或同一群体中展开,在不同的集团中竞争也将会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观点虽然认为高校不同于企业,但是还是将高校作为一种经济组织进行分析,只不过更为强调高等教育是一个特殊的市场,这个市场中的组织具有特殊性、提供的服务具有特殊性、市场存在着分层的特殊性。但是,我们无法利用这些观点对我国高校所呈现的支出特征进行解释,很难按照这一思路展开推理。
3.“成本的收入决定论”观点
关于高等教育的成本规律,美国教育经济学家鲍温在《高等教育的成本》一书中提出,决定教育费用的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因素是社会因素,这里的社会因素是指与高等教育相关的利益集团,社会重视高等教育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就会加大,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对下降时,投入就会减少。社会因素决定着教育费用长期内的变化,他认为高等教育尽管特殊但并没有脱离一般商品的特性,其支出水平是由市场上的供求所决定的。二是个体因素,即大学自身可以决定的因素。也就是说,虽然教育费用的总额由社会的各种力量共同决定,当各大学在费用决定方面也有一定的自由度。鲍温指出,通过各大学自主决定的费用分析来研究短期教育费用较为有效。他通过实证的数据说明,社会性的长期决定因素以及各大学自主的短期决定因素相互依存,共同决定了教育费用的整体支出。鲍温认为,与各大学自主的因素相比,社会性的因素在教育费用决定中起支配性的作用。④
从微观的角度讲,大学的成本是由学校可能获得的收入量来决定的。关于大学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的成本行为,鲍温曾提出“成本的收入决定论”,他认为一所大学生均教育成本只由其收入中用于教育目的的总收入(不含科研经费等非教育收入)决定。学校注册人数一旦确定,生均成本就是学校教育总收入的一定比例。鲍温提出以下高等教育成本“定律”,来描述高校动机和行为的特征:(1)高等学校最重要的目标是教育卓越、学校声望和学校的影响;(2)在追求卓越、声望和影响的过程中,高校为实现其雄心勃勃的目标所可能消耗的经费,实际上没有上限;(3)每所高校都会竭尽全力募集经费,没有学校承认经费充足;(4)所有高校都会花尽其所获得的每一分经费(捐赠与基金也为学校增加收入);(5)以上四条定律的总效果是,学校生均成本倾向于永远增长。⑤
有研究者评论道,“鲍温以他的收入成本理论来说明这类变化,这个理论陈述说,机构会尽可能地筹措所有资金(例如:有很多有钱校友捐款的机构,继续吸引有钱家庭的小孩),而且支出所有所筹措的资金。换言之,高等教育机构可能是刻意地或者是有使命地运用所募得的资金,但这些资金的使用成效往往如同在工业制造的货品一样,难以立刻见到投入资金的教育效果。”⑥鲍温的“成本的收入决定论”对高校成本水平和成本总量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一是,鲍温的平均成本倾向与永远增长的结论是建立在学校注册人数确定的基础上的,但事实上存在着高校主动地或被动地调整自身规模的现象,因此,将规模选择纳入高校成本行为研究是必然的。那么,我国高校是如何选择规模从而选择平均成本的呢?二是,既然成本最终取决于收入,那么“收入”是“实际的”收入还是“预期的”收入,还是“可能的”收入?在软预算约束下如果收入是弹性的,那么支出会出现什么样的规律呢?
4.“社会契约影响论”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高校对支出行为的选择受到社会契约的深刻影响。高等教育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契约”关系,它始终将高校和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高校满足社会需求,政府作为公众的代表,采取诸如财政资助来支持这些公共机构。但是,随着各方面形势的变化,这种契约会发生变化,而社会契约的变化会对高校行为造成影响,比如,对于高校举债的问题,金子元久认为,由于新的社会契约的形成,政府拨款已经无法为高等教育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因而高等教育出现借贷是自然的现象。一些研究者还通过对美国公立高校与社会契约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美国公立大学是一个社会机构,由公共需要、公共政策和公共投资所共同创建和塑造,为一个日益强大的国家服务。为社会和公民责任服务是美国高等教育独特又最为重要的主题之一,这些社会机构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随社会需要和期望的变化,公立大学也必然随之变化。⑦关于大学,法律等正式规则、社会期望以及大学本身都认为大学应该是肩负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组织。同样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作为正式的社会契约,都确定了高等学校的性质,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在社会契约中,公立高等学校是应该以社会公益和公共利益为自身宗旨的。
社会契约影响论是很有意义的观点,但是社会契约的变迁是如何影响高校支出行为的,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上述观点都为我们研究我国高校的支出行为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但是我们感到这些研究又无法直接解释我国高校支出行为选择,而且我们发现上述观点之间存在着差异、冲突甚至范式不同,有些观点假设条件太多、离现实太远,无法有力的解释我们面对的问题,甚至有一些观点,背离我国的现实,可能导致错误的政策方向。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更为统一、更为针对性的解释模型。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启示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观点,组织本身也是由拥有各种不同利益和期望的人组成的,每个人的利益和期望可能是各不相同的。利益相关者,按照一些研究者的定义,是在一家组织中拥有一种或多种权益的个人或群体,是“企业能够通过行动、决策、政策或目标而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反过来说,“这些个人和群体也能影响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做法或目标。”权益可以有多种形式,可能是所有权或者股份,可能是某种利益,也可能是某种权利。不同的组织,其利益相关者的构成也是各不相同的。重要的是,对于组织有哪些利益相关者这一问题,“管理部门不应该把其利益相关者只理解为那些在企业中拥有某一权益的群体,还应该把那些自以为在企业中拥有某一权益的群体也视作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契约确立和履行来实现的。美国学者多纳德逊和邓非将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所遵循的所有契约形式总称为综合性社会契约,进而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统一起来。他们认为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必须做出反应,这是因为“企业是社会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利益相关者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载体”。有一些利益要求是可以显性化的,但是还有许多利益要求是无法显化的,或是显化的成本极高以至于双方都愿意放弃这种显化的努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某些事前没有在契约中明示的或然事件发生时,企业可以以“契约中没有这一规定”为由而推卸责任,因为这既不符合规范性的道德伦理,也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组织对于这些利益应该有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恰当的回应。
要研究谁是高校的利益相关者,首先要清楚高校在社会契约中的作用和地位,即要清楚在我们这个社会中,高校是什么样一种组织,这种组织的目的、作用、运作方式是什么。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机会在社会契约具有重要的地位,而高等学校掌握着这种机会。“在现代国家向福利型国家演进的过程中,现代高等教育体系被纳入由社会成员制定的成文和不成文的契约中。作为分配社会机会的重要机制,高等教育是实现这些契约的支柱。”⑧正因为高等教育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是提高文化水平、增进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对个人来说是个人素质提高和发展机会增加的重要途径,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在整个社会契约中才具有重要的意义,才会受到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关注。从高校实际的运行过程看,高校是一种存在于具体环境中的组织,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同时,高校也是有诸多参与者所构成的组织,参与者的目标和行为深刻地影响着学校的实际行为。高校既要为所服务的对象负责,还要为提供资源的个人和机构负责,还要接受更为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的检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正式规则上,我们很容易列出高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比如:教师、学生、高校管理者、政府、社会公众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高校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上述几类,还有学校的离退休人员、校友、大学的竞争者、媒体等等。
在具体的问题上并不一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具体的利益相关者也并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影响学校的决策。某类利益相关者如果现实地影响到学校的决策,就成为问题的参与者。利益相关者通过不同的机制来影响高校管理当局的决策和行为。比如在我国,政府不仅通过法律法规,还通过行政命令对高校行为进行干预,其影响较直接;而社会公众对高校影响则较为间接,公众的一些基本的利益可能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来表示的,也可能通过媒体来表示。在学校内部,教师和学生的利益表达可能也是不一样的,教师更多地通过教代会以及行政系统进行表达,而学生利益的表达可以通过学生工作系统,但也有很多是通过网络等渠道直接表示的。因此,高校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表达及其影响机制,对于高校行为影响结果是不一样的。利益相关者与高校之间的作用机制存在多种形式,这些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有的研究者提出,利益相关者可选工具按照政府介入逐步升高的程度排序,有家庭和社区、自愿性组织、私人市场、信息和劝诫、补贴、产权拍卖、税收和使用费、管制、公共事业和直接提供等10种类型⑨。在这些工具中,家庭和社区、自愿性组织、私人市场属于自愿性工具,管制、公共事业和直接提供属于强制性工具,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存在着信息和劝诫、补贴、产权拍卖、税收和使用费等混合型工具。与政府相比,高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般来说缺乏强制性的工具和手段,可选择的工具也有限。我们可以将高校利益相关者可能采取的手段,按照利益相关者对学校行为干预的力度分为:强迫规范机制、利益诱导机制、渗透参与机制、舆论压力机制。不同利益相关者可能选择的手段是不同的。
三、关于利益均衡模型
利益均衡模型是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提出的,它告诉我们,要关注环境对高校行为的深刻影响。高校内部和外部存在着许多利益相关者,高校的行为选择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这些群体的利益。从规范的意义上来说,高校应该是一个以社会公共利益为自身宗旨的非营利组织,但是,这一宗旨的实现要依赖于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过程。高校管理者也是学校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所不同的是,高校管理者被挑选出来,承担了贯彻和实践公共利益目标的责任。在各种事务上,高校管理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流、讨价还价、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相互支持,做出高校的行为选择。高校的实际行为选择可能并不符合社会期望。高校实际上是一系列复杂契约关系的载体,这种契约既包括显性的正式制度,也包括隐性的非正式制度。由于高校与利益相关者的这些契约之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而,高校需要在这种矛盾和冲突中选择自身的行为,换句话说,高校的行为是在不同社会契约之间的一系列均衡行为,是与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均衡的结果,而不是高校对既定目标毫无阻碍的实现过程。
利益均衡模型可以表述为,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在一定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会形成特定的利益结构。处于这一利益结构中的高校,其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相对稳定的利益均衡,使得学校行为选择会具有某种倾向性。高校利益相关者通过利益结构影响高校的支出行为。近年来高校支出特征及其伴随的现象说明,高校并不会自动地按照社会期望的标准来行动,高校实际选择可能偏离社会期望的价值行为,存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的不合理。
在这里,我们区分狭义的利益均衡模型和广义的利益均衡模型。狭义的利益均衡模型假设利益结构是稳定的,处于一定利益结构中的高校在做出行为选择时具有某种倾向性,行为选择本身会产生特定的结果,稳定地表现出一定的特征。
利益均衡模型重视高校的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将高校支出行为选择看作在不同问题上各种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结果。狭义的利益均衡模型对于高校支出问题有如下4个命题:
命题1:高校在不同事务上受到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命题2: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会就具体问题,形成特定的利益结构。
命题3:在特定利益结构下,学校支出行为的选择具有某种倾向性。
命题4:稳定的利益结构会使高校产生稳定的行为选择倾向。利益结构的变化会促使高校行为选择倾向发生变化。
广义的利益均衡模型假设利益结构为可变的,同时将社会期望的行为标准作为模型的内容,认为高校具体的行为选择和行为结果可能并不符合社会普遍价值标准,实际行为与价值行为之间存在偏差;为了纠正这种偏差,必须改变利益结构;要改变利益结构就需要从构成利益结构的因素中寻求支持;利益结构的改变会产生新的均衡,从而形成新的行为选择倾向和特征。
因此,狭义的和广义的利益均衡模型之间的主要区别有两个方面:(1)广义模型引入假设的价值行为标准作为实际行为选择的参照物和批判性力量;(2)广义模型将利益结构从狭义模型中的自变量改变为广义模型中的中间变量。我们可以将狭义模型看作一种短期的均衡,具有静态的特点;而将广义的模型看作一种更长时期内的均衡,具有动态的特点。
广义的利益均衡模型扩展了狭义模型,将利益结构看作一种中间变量进行处理。由于考虑到利益结构也是一个可控变量,因而广义模型在上述四个命题基础上,新增3个命题,共计7个命题:
命题5:利益结构的变化可能有助于高校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可能有悖于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判断标准就是看高校的实际行为选择是偏离还是接近了社会期望的行为标准。
命题6:高校行为选择未必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标准要求,其重要原因是利益结构的不合理。
命题7:如果要使高校实际行为更加接近社会期望,就要改变利益结构并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以推动高校行为的合理化。
四、利用利益均衡模型对高校支出行为特征的解释
采取利益相关者视角和根据利益均衡模型,我们可以对本文开篇提出的我国高校三个方面的支出特征及其影响机制进行解释。在这里,我们以推论的方式给出解释,是要为进一步研究保留空间,也是希望得到批评和争论。
1.近年来我国高校生均支出连续下降的特征,是与“高校规模由外部决定”的利益结构密切相关的
根据社会期望,高校规模与平均支出的变化应以保障和提高教育服务质量为前提;如果高校规模与平均支出的变化造成了教育服务质量的下降,这种行为选择是不合理的;推动高校做出这种行为选择的力量应该对教育服务质量下降负责。我国高校出现的生均投入连续下降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高校急剧扩招的同时经费投入未能相应增长,投入不足是原因。因此,关于高校平均支出行为及其影响机制有如下具体推论:(1)在我国,“高校规模由外部决定”的利益结构,形成了“社会推动—政府主导—高校执行”的规模决定机制,高校的规模并不是自身决定的,而是由外部利益相关者决定的;(2)这种利益结构造成了高校规模决定与质量保障之间的脱节,使得经费投入没有适应规模扩张的步伐,有不少的高校存在着规模过大、生均投入不足和教育服务质量偏低的问题;(3)政府作为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结构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因此对于改变生均投入下降的问题,政府负有重要责任。
当然应该看到,“高校规模由外部决定”的利益结构并不必然导致生均支出连续下降的结果,而只是具体政策下出现的结果。如果政策调整,这种利益结构也可能产生使高校生均支出增加的结果。事实上,近年来在政府和公众越来越关注教育质量的情况下,生均投入正发生积极的变化。当然,这也是利益均衡的结果。
2.高校银行贷款现象本身起因于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但是一些高校过度负债问题却源于高校与利益相关者存在的“软预算约束”的利益结构
根据普遍价值观念和高校长期生存适应性的要求,高校使用内债不应影响学校流动性的需要;高校使用外债不应超过自身的还本付息能力;高校使用外债不应由其他主体代为偿还或转而由其他主体负担。
高校银行贷款原因是我国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但是高校银行贷款之所以成为问题或存在风险却有着更深层次原因,这就是高校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的“软预算约束”的利益结构。在高校内部,校内利益相关者相互攀比和竞争可能导致预算赤字。由于政府与高校之间存在软预算约束,高校的预算赤字可能进一步转化为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可能造成负的外部性,最后由政府或其他高校来承担后果。因此,高校选择过度负债是由于不合理的利益结构的深刻影响。因此,“软预算约束”的利益结构存在使得“高校支出的收入决定论”受到挑战,而在一些学校出现了“支出推动负债规模扩大”的现象。因此,对于高校举债行为有以下几个具体推论:(1)目前我国一些高校过度负债的隐患和风险,是“软预算约束”的利益结构下由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的结果;(2)高校存在过度负债已经影响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并可能进一步产生外部性,影响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3)高校债务外部性治理的关键在于减轻和消除政府与高校之间的软预算约束的利益结构;(4)硬化预算约束的一个表现,就是政府不要针对具体学校的过度贷款而进行“救援”,不要偏袒过度负债的学校,而是要公平地进行资源分配。
3.高校非学术支出稳固存在的问题,起因于制度环境所造就的“学校办社会”的利益结构
根据社会期望,高校应尽可能地将资源用于学术活动;高校资源用于学术活动的比重越高,说明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资源配置效率越低;高校学术支出的比重提高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非学术支出比重的提高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
在我国,多年以来形成了一个“学校办社会”的利益结构,这个利益结构对高校施加了很多的压力,使得高校维持着一个较大的责任边界,承担了许多非学术性责任,高校不得不将大量资源投入非学术活动,形成了许多非学术支出。这些支出维持了多个利益相关者群体,支出的调整实际上就是既得利益的调整,面临巨大的压力;反过来说,制度环境的稳定使得利益结构稳定,从而使得支出结构变化不大、非学术支出份额稳固存在,这是我国高校支出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高校对自身支出结构的调整能力是有限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年来政府在推动后勤社会化的改革,但这些政策并未根本上改变非正式规则,也就未从根本上改变利益结构,因而也未降低非学术活动的支出。这一现象说明,调整我国高校支出结构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对于我国高校的支出结构行为有以下几个具体推论:(1)我国高校的支出结构受到“学校办社会”利益结构的影响,利益结构的稳定使得学校支出中非学术支出稳固存在;(2)我国高校非学术支出的主要成分是与利益相关者有关的权利性支出;(3)要改变高校的支出结构,就首先要改变利益结构。如果我们期望非学术支出减少一些,还是需要从减少学校非学术责任、缩小高校的责任边界开始。
从方法上看,在我们所构建的利益均衡模型中,高校就像航行在大海上的一条船,既存在着内在价值上的“行动引擎”,也存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但这些都仅仅是影响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高校应该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就像任何一条船都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地,但同时我们也要承认由于存在各种力量的影响,高校在进行具体的行为选择时可能多多少少会偏离这一方向。操作这一“行动引擎”的是高等学校管理者,社会期望中好的高校管理当局会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自身的目标,而社会期望中不好的高校管理当局会放弃对公众利益的追求,随波逐流。同样,在各类利益相关者中有的利益接近社会公共利益,在航行过程中起着积极的正面作用,而有的利益诉求未必与社会公共利益一致,从不同角度干预和影响着航行。高校这条船是否沿着正确的航线行进,取决于高校管理者对公共目标的坚持、取决于一些利益相关者对它的支持、也取决于另一些利益相关者对目标和航向的干预程度。利益均衡模型是一种冲突模型,它不否认可能存在相对的均衡,但是它强调均衡是由冲突达成的,也是由冲突而推动的。
对照本文前面所提到的文献,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在社会期望中高等学校应该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应该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但是高校并不必然如此。从一定的标准来判断,我国高校支出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对于高校支出的不合理问题,高校的利益相关者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或者说特定制度环境下的利益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管理者只是利益相关者中的一个方面,其能够做出的选择是有限的、能够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因而,我们既不能将问题的原因全部归结于学校管理者,也无法按照这一思路来解决这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应该从利益相关者及制度环境中取得支持。也就是说,重视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投入、重视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重视高等学校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对高校管理者的要求,也是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期待、特别是对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期待。
收稿日期:2008-08-21
注释:
①Michael Rothschild,Lawrence J.White."The Analytics of the Pricing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Other Services in Which the Customers Are Inputs,"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3(1995):573-586.
②杨明.从高校与企业的似与不似看高校组织的性质[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118.
③Gordon C.Winston,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Higher Education:Subsidies,Customer-Inputs,and Hierarchy (Williams College,1996).
④矢野真和.高等教育的经济分析与政策[M].张晓鹏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⑤菲力蒲·库姆斯.世界教育危机:80年代的观点[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169-171.
⑥阿尔巴赫等.21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的挑战[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21.
⑦詹姆斯·杜德达斯,弗瑞斯·沃马克.美国公立大学的未来[M].刘济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
⑧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和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1.
⑨豪利特等.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M].庞诗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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