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

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

张兴[1]2002年在《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文中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穷国办大教育”,即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强烈需求与公共财政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办学主体多元化,即在坚持以国家办学为主,积极进行公立高校体制改革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高等教育,积极开展公、民办学校之间以及中外高校之间的合作办学。论文共五章。其中:第一章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历史沿革、一元办学的特点及其弊端,以及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机遇和意义。第二章探讨了美、日、俄叁国公、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尽管具体模式不完全一样,但叁国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趋势,即办学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化。通过比较研究,得出了实行办学主体多元化,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的结论,第叁章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现状,按照办学主体的不同,把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具体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种主要模式:民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立高校转制、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公民联办、股份合作制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八种类型。论文结合有关案例对这八种模式逐一进行深入的分析。第四章分析了与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定位与特色、公益性与营利性、产权与资助、收费与公平、竞争与合作、立法与保障等问题。第五章在历史回顾、比较研究、现状分析和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解决办学主体多元化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办学主体多元化进程,提出若干参考建议。

许长青[2]2003年在《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高等教育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和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它包括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体制等五个方面。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是高等教育体制中的重要方面,是高等教育办学活动的组织结构形态和有关制度规范的总和。高等教育办学主体是办学体制中的核心部分,因为它解决的是高等教育由谁来投资举办的问题。“办学主体”从其本身的内涵而言,有两种意义:一种是直接从事教育活动的办学者即学校经营者,如具体办学的学校;一种是直接投资、举办学校和支撑教育活动正常进行这一意义上的办学者,如投资办学的政府、社会力量等。本研究中的办学主体是指后一层面意义上的涵义。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的是一元化的办学体制,即国家集中计划、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投资办学和管理、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办学体制。其办学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政府部门。这种办学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国有公办”,高等学校全部由国家投资举办,学校的培养层次、规模、类型、专业等也全部由国家统一确定,学生入学、所学专业、培养和生活费用、就业等全部由国家包办。总之,高等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叁者合一,统一由政府承担。新中国高等教育已走过了五十多年的历程,其发展过程之中不乏有辉煌的业绩,亦有不少迂回的曲折。新时期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受到政治、经济体制多种因素的影响正由一元在向多元转变,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新时期已经来临。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是指高等教育的办学主体不只是一个,而是多个。它有叁方面的涵义:一是不仅仅政府可以举办高等学校,也应当允许社会团体和私人依法举办高等学校;二是不仅仅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可以举办高等学校,也应当允许省以下的地方政府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叁是不仅仅国内力量可以举办高等学校,也应当允许国外力量到中国来依法举办高等学校。本研究就是在此理论基础上而展开<WP=5>的。论文共分叁部分:上篇、中篇、下篇。上篇认为: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不断地和外界环境进行一系列的物质、能量、人员、信息等的交换,高等教育和社会环境尤其是其所处的时代背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研究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必须从它所处的社会背景分析开始。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多元经济体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等四个方面构成了其广阔而深邃的时代背景。同时加快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进程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而且有助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无论对高等学校抑或是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篇认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可操作的实践问题。因此,在如何实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时,论文提出了以国家和政府、个人和集体、外国和地区叁种办学主体。其中国家和政府办学的基本模式有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办学、地方中心城市办学、地方大学城办学、社区办学等几种形式,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办学的模式又可细分为办学主体之间的共建模式、划转模式、合并模式、合作模式及协作模式。个人和集体办学的基本模式有私立高等学校、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教育集团、教育股份制、私立大学城及公立大学转制等几种形式。外国和地区办学模式有中外合资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及外方独资办学。对每一种办学模式都对其办学主体进行了界定,并对其进行了全面阐述。为了使研究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论文采用了如下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尽可能提供可资借鉴的国外办学经验;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了中国高等教育办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并对每一个案例进行了点评,表达了作者的观点;文献资料研究的方法——为了论证作者的每一个观点,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前人研究的资料,并力求作到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有机结合。下篇认为: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所谓的多元“化”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的过程。因此对如何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水平必须进行对策上的分析。研究认为,首先要突出一主,那就是国家和政府办学为主,为此就必须协调高等教育效率和高等教育公平的矛盾、实施高等教育宏观决策与调控、高等教育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保证高等教育投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实行政府简政放权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再次要强化多元,那就是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为此就必须优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制度创新,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分类机制、法律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政府扶持机制、产权机制、利益回报机制、宏观管理与调控机制。另一方面在维护我国高等教育主权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高等教育市场。叁是加强高等教育的评估,为多元办学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高等<WP=6>教育多元办学健康发展。论文的叁部分内

王建红[3]2015年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困境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改革新时期后,政府大力提倡高职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它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经之路,也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从目前形势看,虽然多元化办学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政府主体办学优势突出,其他主体办学处于弱势;办学过程中,一元办学情况严重,多元合作办学没有深度展开。面临这些问题,继续思考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的问题非常必要。本文从高职教育的投资办学主体和合作参与办学主体两个维度,分析其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参照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经验,对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提出建议和对策。文章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相关概念界定。第二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现状。从投资办学和合作参与办学两个维度分析我国多元化办学现状。第叁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困境。从公办、民办、企业参与办学和行业参与办学四个方面分析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多元化的困境。第四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国际借鉴。从“双主体”办学和“多主体”办学两个维度研究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办学主体及其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启示。第五部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对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二是要制定并完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叁是完善有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四是培育行业组织成为校企合作平台,构建“政校行企”四方联动的合作模式。

张兴, 杨德广[4]2009年在《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穷国办大教育”,即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强烈需求与公共财政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办学主体多元化,即在坚持以国家办学为主,积极进行公立高校体制改革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高等教

罗腊梅[5]2015年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教育政策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灵魂。没有正确的教育政策指导,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寸步难行。同世界各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历程相似,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转折点主要是以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为标志。而国家管理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来实现的。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这叁十年来我国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规范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既是一部政策发展史,又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缩影。它不但体现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时代特征,代表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走向,而且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只有将政策变迁纳入政策研究的视野,才能构建完整的政策变迁动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经历的变迁过程勾勒了一幅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图画。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正是遵循历史的途径来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也正是以历史为切入点来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进行历史回顾、当下反思与未来预测。这一研究既包含着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现实关照,也包含着对未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探索。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形成的是一个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认识框架,不仅较为系统全面地揭示了改革开放至今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了什么”、“如何变”,而且着力于阐释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为什么变”、“变的效果如何”和“将变向何方”。本研究从历史、当前和未来的叁个时间维度来把握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整体脉络,时间跨度为1982年至2015年的34年,汇编宏观层面的民办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文本共计42项。在研究过程中,首先是回顾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起点,梳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内容,概述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特征与影响,从而在总体上回答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了什么”、“如何变”的问题。其次是通过探究政策变迁的动因和反思其变迁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揭示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为什么变”和“变的效果如何”。再者是通过对当前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提出改革思路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将变向何方”。在研究过程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多角度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环境进行概述,从政策主体、价值、内容、过程多维度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内容、特征进行阐释,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进行解析,从静态和动态两层面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成效和问题进行审视,从而探讨政策的改革思路和预测政策的未来走向。具体而言,采用历史分期的方式,将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即政策的滥觞与起步(1982-1993)、政策的推进与发展(1993-1999)、政策的拓展与延伸(1999-2010)和政策的调适与深化(2010-2015),呈现出的阶段政策特征分别是破冰引航、彷徨前行、有法可依和迈向治理。由于建国之初至改革开放这个时期的私立高等教育完全中断,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才得以恢复发展,而其政策的变迁起点则要推至1982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与实施,这是最早与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伴随民办高校的不断应运而生,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也得以逐步产生与发展。在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中,1982年的《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教育机构的合法性。这一政策变迁的第一个转折点为1993年,因为该年发布实施了两个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紧密相关的政策。其一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二是《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因此1999年成为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第二个转折点。而2002年颁布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成为民办高等政策变迁历程中的分水岭。此后,国家调整其政策导向,在确立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律体系逐渐建立,实现了从“彷徨前行”到“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从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至今,我国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方面更为注重其实践逻辑,重点关注治理理论在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中的运用,将政策的重心放在政策实施及其有效性方面。因此,对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可以作出这样的一个判断:在政策主体上呈现多元化,在政策理念上贯穿公益与营利的双赢原则,在政策内容上追求具体可行,在政策过程上注重监测与评估。基于对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历程的全面回顾与系统论述,其变迁的动因得以探寻,可以分为外部动因和内部动因。外部动因通过作用于内部动因从而影响政策的变迁,而内部动因则是直接作用于政策变迁过程。政策变迁的外部动因指向了政治体制改革所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变革所促进的私营经济繁荣和社会形势变化所增强的高等教育需求;而内部动因则是政策需求与政策供给之间的矛盾和多元主体间动态的利益博弈。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系统而言,民办高等教育亟待发展与其政策羁绊之间的矛盾成为推动其政策变迁的基本前提,而这一现实问题引起了作为决策主体的政府高度关注并不断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案,从而发生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形成一个动态的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而言,其政策的直接成效主要体现在政策文本、政策价值和政策基调的变化与转型,间接成效则主要呈现为政策内容和政策实施对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促进与规范发展方面。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有政策文本得以不断充实与完善、政策价值取向实现宏观国家价值与微观自身价值的融合、政策基调实现从“合法—限制—规范—扶持”的良好转型、政策内容赋予和加强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政策实施引导和规范了民办高等教育实践。同时,其政策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政策内容不明确、政策主体中政府角色定位不恰当、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和政策模型转变缓慢等。面对当前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下降、教育财政投入状况紧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与利益博弈、国外高等教育的强大吸引力等方面的严峻挑战,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必须厘清发展思路,应当将改革重点放在以下五方面:合理调整政策目标,实现稳定规模与提升质量并进;有效发挥政策主体的职能,实现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教育治理;增强政策效应,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加强政策监测与评估,完善政策执行过程;合理的政策价值选择,实现教育的公益性与营利性双赢。在未来一段时间,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的趋势将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保持政府与民办高校之间的合理张力,协调政策主体间关系;坚持开放性原则,建构完善的政策体系;扩大教育的公益性,整合政策价值追求;改善和提高教育公平,优化政策环境。因此,本研究形成的是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从历史到未来、从外延到内涵、从宏观到微观的较为全面的立体认识框架。虽然本研究在方法论上基本定位于历史研究,但是最终形成的是从“解读历程—探寻规律—审视现实—迎接挑战”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思路。这是一种史与论相结合的研究过程,是“在其政策变迁史”中进行剖析与概述。概括之,本研究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为研究对象,努力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历史中找到可资借鉴的规律,通过历史认识今天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这一变迁研究过程与结果不仅有助于全面理解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系统和合理建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动态过程,而且也有助于为当前和未来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陈艳[6]2006年在《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民办高等教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办高等教育能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迅猛发展,是与我们当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分不开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日益呈现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态势,这对我国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由对我国近代(1900—1949年)近50年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历史进程的回顾分析,整体梳理了我国近代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概貌。继而通过对国外特别是美、日两国私立高等教育的比较研究,得出观念认同是基础,国家资助是手段,立法是重要保障的发展经验,这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现今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多元主体办学,主要分为:“国有民办”模式和“民有民办”模式。本文在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多元办学主体的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经过原因分析,给出了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办出特色;区分属性,分类管理;明晰产权、加大资助;规范收费、确保公平;公平竞争、通力合作;依法治教、重在落实,这样的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黄婷婷[7]2012年在《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高职教育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教育体制改革,历经2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多年的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并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为提高全民素质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及高职教育的迅速发展,高职教育传统的单一办学机制已束缚和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向多元化转型已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对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长期以来,我国高职教育主要表现为单一化办学机制,如今已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向多元化办学机制转型。实现这种转型,有利于改善办学环境、优化办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我国高职教育经历了叁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但也暴露出目标定位不准确、办学层次急于求高、办学规模盲目求大等实际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与办学体制、传统理念、制度惯性、办学基础等密切相关。从长远来看,必要完善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机制,一方面要加强高职教育多元化定位,注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理念、学生职业能力、专业设置及办学主体等多元化定位;另一方面要完善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机制的实施路径,强化合理加强多元化办学调控机制、有效拓展多元化办学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多元化办学保障机制。多元化办学机制为高职教育走向成熟和持续繁荣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但高职教育办学机制多元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校一时所能完成。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准备把握则需要更多的智慧的碰撞和实践的检验。

魏世亮[8]2007年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与社会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也要相应地进行改革,其改革的方向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必然要从计划经济下“国有政办”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的办学主体多元化,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本质上讲,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就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本文首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进行界定,指明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方向,即高职教育要面向社会需求,培养高技能人才;然后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形成与发展,办学体制改革的动力及其改革的实质进行讨论,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其改革实质是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其改革方向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最后,多方面详细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具体改革措施,即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模式多样化,培养目标明确化。通过以上论述,本文主要明确以下观点:1.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决定于经济体制,而社会的需求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动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是解决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匮乏的有效方法,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2.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实质是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应由原来以计划配置为主,转变为以市场机制配置为主,但不能脱离政府的监控。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应以统筹规划为主,对于不能由民间自己解决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关系问题应由政府出面解决。3.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应适应市场需求,改变原来国办的单一模式,采取多元化办学,包括国有民办、民营办学、校企合作以及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通过制定扶持政策,积极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具备办学条件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集团化办学,把高等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优,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国家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

刘晓[9]2012年在《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其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源泉。回溯历史,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和责难,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也从未如今天这样波澜迭起。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不断重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实现了办学规模上的跨越式发展,为全社会培养了大批急需的高技能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但由于近年来办学规模急剧扩张,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办学条件、育人模式、就业水平叁大瓶颈的矛盾日益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中仍存在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办学目的定位不清,学校运行机制不顺,尤其是还没有真正建立与践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些已经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和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与此同时,目前对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研究缺乏清晰的概念界定与科学的分析框架,由此导致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实践的混乱。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的新的历史起点上,针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现实困境,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方向,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创新与变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出发,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近30年来办学模式改革的实践为分析样本,尝试在影响其办学改革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交互、冲突与协调中,理解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的本质和作用机制,并就如何在制度层面延展和深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做了进一步的思考。本文聚焦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实践,关注前沿问题,尝试通过系统且独特的视角来尝试回答以下问题:首先,分析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何迫切需要改革?即为什么要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什么力量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发生、发展和蔓延?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如何规划和实施改革?他们期望通过改革实现怎样的愿景?与以往改革相比,现阶段高职办学模式改革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又遭遇了哪些新的矛盾?其次,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改革触及谁的利益?即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学模式改革过程中都存在哪些利益主体?哪些利益主体直接影响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改革?第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是什么?存在的利益冲突是什么?各利益的均衡与冲突如何促进或羁绊改革的进程?第四,国际范围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给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在利益多元化趋势显现的中国社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面临怎样的挑战?第五,行进中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何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发展和超越?基于上述分析逻辑,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就本问的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思路以及核心概念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说明第一部分,即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历史分析与现实思考。通过客观描述和系统梳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历程,总结经验与教训,探寻历史规律;从历史研究中获得历史规律,并回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改革都经历了哪些过程?为什么会有今天的办学模式的问题?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该向着哪些方向去改革等,从而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利益相关者参与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理论和现实空间。第二部分,即我国高职办学利益相关者的分类与利益需求分析。要研究利益相关者如何影响和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就必须首先明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相关者到底有哪些?其影响程度的排序等?采用米切尔的分类法,从合法性、合理性、紧迫性叁个方面,通过实证调查厘清影响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哪些?影响的程度如何?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利益相关者的内涵、构成及其需求分析:包括高职利益相关者的内涵界定、范围识别、成员构成等。然后分析高职办学过程中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需求是什么?第叁部分,即高等职业教育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在上一章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是什么?从而了解各利益相关者是如何影响和制约办学模式改革的,从而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障碍何在。第四部分,即高等职业教育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在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运用利益协调理论,分析各利益相关者在高职办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应当担任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寻求高职办学改革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点。第五部分,即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经验举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章通过选取高等职业教育比较发达的德国和英国,分析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模式,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其利益相关者的构成和运行机制,并了解其改革动向,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寻求经验借鉴。第六部分,利益相关者参与逻辑下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对策研究。以多元化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基础,借鉴历史经验、国际经验和国内成功经验,结合存在问题,提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具体化为中长期改革的目标、步骤、主要任务、重要措施,以及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制度环境创新。第七部分,案例研究。选取某市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政校企”一体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行剖析,以验证本文提出的思路的可行性与实际效果。最后,在全部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本研究的一些初步结论、政策建议和进一步研究的建议。本研究既注重理论性和学术性,更追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力求对国内外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的同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尝试提出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建议。

文军[10]1997年在《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必然性》文中认为1、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是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体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其中非国有制(全民所有制目前是采取国

参考文献:

[1]. 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D]. 张兴. 华东师范大学. 2002

[2]. 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理论与实践研究[D]. 许长青. 广西师范大学. 2003

[3]. 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困境与对策研究[D]. 王建红. 湖南师范大学. 2015

[4]. 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J]. 张兴, 杨德广. 高等教育研究. 2009

[5]. 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D]. 罗腊梅. 西南大学. 2015

[6]. 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民办高等教育问题研究[D]. 陈艳. 河海大学. 2006

[7]. 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机制研究[D]. 黄婷婷. 湘潭大学. 2012

[8]. 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研究[D]. 魏世亮. 河北师范大学. 2007

[9]. 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D]. 刘晓. 华东师范大学. 2012

[10].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必然性[J]. 文军. 云梦学刊.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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