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动力与阻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阻力论文,欧盟论文,进程论文,动力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欧盟及其前身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使它成为当代区域经济集团化浪潮中发展最为迅速、规模最大、一体化程度最高、对周边国家吸引力最强的一个集团。推动欧盟一体化向前发展的动力来自于成员国的共同利益需要。利益驱动是欧盟发展的基本动力,同样,当成员国间利益发生冲突,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就出现徘徊。
一、利益一致推动一体化发展
40多年前,当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在法德间建立一个控制两国煤钢生产与销售的超国家机构的建议时,立即得到了积极的响应,一个包括法德在内的6国煤钢共同体于1952年诞生。由此欧洲联合开始了由理论探索转到付诸实践的新阶段。经过几十年的苦心经营,当初仅由6国组成的共同体艰难地逐步发展成为包括15个成员国的欧洲联盟,由单纯在煤钢领域实施共同政策,发展到在经济、社会领域全面实行各项共同政策,并努力在政治方面进行协调。在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格局中,欧盟已成为实力强大、不可忽视的重要一极。风风雨雨40多载,推动欧盟一体化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根本动力,是成员国的共同利益。
1.实现民族和解是成员国的共同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摆在西欧国家面前的问题,一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二是抵御所谓来自苏联的威胁和反对美国的控制。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基础是实现民族和解,消除两次世界大战经西欧各国带来的仇恨。最好的途径是联合发展,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战后,殖民体系崩溃瓦解,新的国际形势迫使西欧国家必须优先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和国际上的政治地位,所以实现民族和解是必要的,联合是必需的,是符合西欧国家根本利益的。
对于参加煤钢共同体的6国来说,联合是共同的要求。就法德两国来说,联合是消除敌对的必要措施。法国因此可以防止德国重新走上战争道路,并确立在联合中的领导地位;德国则可以借此消除周边国家的担心,增进相互间的共识和协作,又可以有机会摆脱战败国的尴尬地位而成为一个共同体内的平等伙伴。意大利也因此可以不失尊严地成为一个伙伴国,而历来依靠在大国间维持平衡以保护自己的比利时、荷兰、卢森堡3国,参加共同体对自身的生存安全是重要的。因此,建立煤钢共同体是符合6国利益的,这是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得以开始的基础。它为法德和解,也为欧洲其它国家消除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敌对状态,提供了一种方式,同时成员国的政府之间、企业之间、工会之间,开始了在一个超国家机构协调下的合作,这种合作对于各成员国之间的民族和解提供了一种政治保证。
2.发展经济是成员国的基本要求
战后西欧国家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就是经济发展问题。因而需要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第一,为对外贸易发展创造条件。欧盟成员国的外贸依存度一般都比较高,以6个创始成员国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初期阶段为例,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属于没有对外贸易就不能生存的国家,它们的外贸依存度均高达33%左右(1958年)。因此发展外贸是推动欧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点也可以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同欧洲共同体的关系上得到佐证。60年代初英国提出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一个重要的驱动力就是英国向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出口大于向小自由贸易区的出口。
第二,市场的扩大是西欧国家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西欧作为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的发源地,经济发展水平是比较高的,而这一地区国家国内市场与其经济规模相比相对狭隘,使其经济发展对国外市场依赖程度比较高,并成为西欧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严重束缚了这些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对于西欧各国来说,存在着去国外市场实现经济增长的强大压力,导致企业、投资者加强在国外市场的活动。然而在各种贸易壁垒的保护下,各民族国家内部市场自有一整套维持正常运转的规章、制度等,并具有鲜明的排他性。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资本与生产的国际化,同狭隘的国家市场之间的矛盾的发展和尖锐化,要求打破国家壁垒,进一步扩大市场。通过某种一体化形式将彼此市场联合起来,就可以为经济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第三,联合起来推进一体化,有助于成员国企业的发展。在一体化集团内部,内外有别是客观存在的。在集团内部,成员国企业面对的竞争主要来自于其它成员国的企业,外部国家企业的竞争在相当大程度上被排除或被限制了,从而各成员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处于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可以称之为“安全的竞争”,它对经济发展有着良好的刺激作用。促使各成员国注意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正是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之下,欧盟的市场由工农业产品的共同市场发展成为保证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自由流通的内部统一大市场,为成员国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3.摆脱美国控制成为平等伙伴是成员国的共同要求。
战后初期至50年代,美国对西欧国家的联合基本持支持态度,这是美国为了实现其独霸世界的全球战略,为了进行针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冷战的需要。对于战后初期的西欧国家来说,对美国的态度是有两面性的。一方面,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经济,缓和社会矛盾,稳定政局,必须要同美国保持密切关系;另一方面则极为担心美国对西欧的政治经济的控制。反对美国的控制必须以实力为基础。单个西欧国家无法同美国相抗衡,只有形成一支统一的力量,统一行动,用一个声音说话,才能联合起来共同发展。
综上所述,通观欧洲联盟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动力来 自于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对于欧盟成员国来说,要在激烈的国际经济角逐中不被淘汰,不能仅仅依靠单个民族国家的独立奋斗,对于欧盟内的中小国家来说尤其如此。
二、利益差异阻碍一体化进程
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当成员国国家利益协调一致时,一体化的步伐就迈得快些,每当成员国利益产生冲突,难以协调时,一体化的发展就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倒退。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通过关税同盟应建立起一个共同市场,以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然而就在1968年宣布关税同盟建成后的相当长时间里,共同市场仍然是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名不符实的。以至于80年代中期欧共体不得不提出建立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目标,以消除成员国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在共同市场上设置的种种障碍。例如,(1)税收障碍,由多种具有歧视性的税捐阻碍了商品自由流通;(2)进口数量限制,大量的形式多样且隐蔽性强的限制性措施使本已取消了的内部进口数量限制重又存在;(3)边境检查障碍,以种种貌似合理的理由进行的边境检查,导致进口商品成本的上升;(4)扭曲市场的津贴。除上述列举的,还有一项重要的割裂市场的障碍,即市场进入障碍。它包括公共集团采购限制,某些服务业部门针对其它成员的跨国界直接贸易限制,某些市场针对其它成员国的投资限制,不同的产品规章和标准,等等。原因很简单,事关本国利益。例如成员国国内经济活动的15%是为了满足公共集团的需要。公共集团的购买成为一个很大的市场,但其它成员国的公司只能占据这个市场的大约2%,因为这个市场基本不考虑其它成员国公司可能提供的价格、质量和服务上的潜在优势。
欧共体委员会在80年代末的一份文件中承认共同市场被各成员国设置的物质性障碍、技术性障碍和税收性障碍割裂了。欧共体的整体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如果不改变此种状况,就将继续落后于美日。
事实上,70年代第一次经货联盟计划归于失败,从表面上看是70年代前期各成员国相继发生经济危机所致,实际上是成员国利益不一致使之中途夭折。这一失败阻碍了欧共体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使其陷入长达10年之久的停滞徘徊期。
从欧盟一体化发展历程看,各个成员国执行共同政策的前提和目的是本国利益不被损害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因为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界限并没有因为一系列共同政策的实施而被抹掉。换言之,一国参加一体化组织是要借助集团的力量、获取一定的利益,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如果因此而要付出的代价将超过所得利益,就会采取措施加以抵制。这对于一体化的发展不能不产生巨大阻力。英国在欧盟中的态度可谓是一个典型的注解。
英国作为欧盟中的一个重要成员,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一个不和谐的伙伴。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而其预期利益同其他成员国的利益的不一致以及未能充分实现是重要方面。
50年代英国拒绝加入欧共体的根本原因,一是英国认为共同体将损害英国在一些方面的特殊利益如核优势、帝国特惠制和英美特殊关系;二是英国只希望建立一个纯贸易性的而不致于导致欧洲一体化的体系,“共同体”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英国人的利益;三是英国无法在共同体中充当领袖。
而当英国终于明白充当欧洲一体化的旁观者是有损英国利益,并且在事实上加入欧共体可能给它带来的利益大于继续留在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时,英国就开始了谋求加入欧共体的长征。然而英国在历经挫折终于成为正式成员国后,并没有改变它的初衷。加入只是使英国能够对欧共体及其发展施加影响。在单一文件以及其后的马约中,英国都竭力体现其扩大市场、保证国家主权、实行政府间合作而非一体化的基本要求。这些不能不对欧盟一体化的发展产生牵制作用。
尽管欧盟成员国都了解一个基本事实,即欧洲的联合是它们的根本利益所在,因而欧盟才得以由6国扩大为15国,进而成为国际社会中一支不能忽视的力量。但在欧盟前进的每一步中,都蕴含着成员国对国家利益权衡再三的内涵。事实上在欧盟发展道路上提出的所谓“双层共同体”、“多重速度的欧洲”的模式就是对成员国利益的妥协和平衡。
围绕着批准马约,一些国家的态度也体现了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可能损害自身利益”的忧虑。如丹麦在1992年6月公民投票中拒绝了马约,就是担心欧盟成为大国统治小国的工具,会使丹麦因此而丧失“主权、独立和民族特性”。同样是从国家利益出发,丹麦第二次公决批准了马约,因为“没有其它选择”,作为保留,丹麦不承担马约有关“建立统一货币、共同防务政策、共同治安政策和欧洲公民身份”等义务。丹麦的行动对欧盟一体化发展的消极影响将是长远的。同时也说明了欧盟的一体化战略,作为一种整体战略、宏观战略,很可能与成员国的眼前利益并不一致,而此时,只能是民族国家利益至上。而对于欧盟来说,只能采取妥协政策,以避免落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
1996年3月欧盟首脑都灵会议的开幕,标志着马约修改工作的开始。修改马约本是既定的计划,其原意是要总结实施的成就,为最终实现马约的目标规定具体步骤。但是欧盟经济形势的发展却打乱了如意计划,各成员国对一体化目标态度差异的加大,迫使需要通过修改以适应现实形势的要求。这是与修改马约的初衷不一致的。
如果说当年欧共体一体化进程选择从经济合作着手,是由现实的欧洲各国的政治、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差异所决定,那末随着一体化的发展,成员国之间的差异并没有消除,反而扩大了。讨论这一差异的存在和扩大,有必要对欧盟一体化的含义作一界定。其一是指欧盟共同政策实施的范围和程度,因此欧盟一体化的发展就是指共同政策实施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提高;其二是指包容到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去的国家数量,因此其发展就是成员国数量的增加。
从第一种含义看,欧盟正在向单一货币、共同外交和防务安全政策、内务和司法合作发展,体现了欧盟谋求更高层次上的联合与发展的要求。但是它的实施与实现却不能不受到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与政策目标的限制,这二者决定了成员国对共同政策的接受程度。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加,这种差异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也在增加,因此对第一种含义上一体化的发展产生了更为严格的约束。另一方面,成员经济结构的差异也使得共同政策在各国的影响有着很大的不同,有的甚至是负面影响。
正因为差异没有消除,成员国利益的不一致也就更加明显,阻力也就越大。从欧盟一体化总的发展趋势看,能否顺利前进,关键在于能否平衡不同的利益。很明显,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