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对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探讨论文_李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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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电力企业中,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是保证其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本文以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当前我国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电力;安全监督;问题;建议

1当前我国电力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在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之中凸显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及领导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就其中缘由进行深入的思考,并采取一定的举措予以解决。

1.1 行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宣传与执行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目前主要使用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仍然是1991年颁布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各大电力公司或企业,结合本企业具体生产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以原能源部《电力行业工作规程》为基础框架,制定本企业安全工作规程。当在企业安全工作规程之中却往往存在一些与原能源部规程相悖的地方,亟待修改。

1.2 缺乏对安全规程工作的针对性培训考核

近年来,大部分电力企业普遍根据内部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标准培训和考核,但却缺乏对行业版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和考核的组织实施,并且许多企业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时仅针对本企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并未依照其职务及工作性质划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

1.3 安全组织领导和基层管理工作出现滑坡

在我国实行电力体制改革后,虽然电力企业始终强调严抓安全工作,并将此作为自身的指导思想。具体表现在:其一,虽开展多次安全工作会议,但缺乏实际措施予以贯彻;其二,领导虽强调安全,并提出要求,但缺乏针对企业实际情况的实际解决策略;其三,安全活动月等活动流于形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其四,一线员工考核多,但却缺乏具体时间的工作指导。

1.4 一般事故不参与调查,安全监管手段软化

在2004年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对与一些重大以上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由电监会直接调查处理或委托其派出机构调查处理,而一般事故以及异常情况由电力企业自行调查处理。此规定的颁发从宏观管理角度十分有效,但从电力企业具体实际而言,一般事故的发生几率远大于重大事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从当前一些电力企业给电监会报送的事故报表来看,则大多为零,这就意味着电监会直接将权限给予电力企业,这就丧失了电监会对企业电力企业的监管作用,进而很难及时的发现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极易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2对电力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以上几个电力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给电力安全生产带来影响,也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电力监管机构应切实承担责任,健全体系,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下面给出给出几点有针对性的建议:

2.1 加快推进行业安全规程的修订和实施

之前,原来的国家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直是行业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好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行业发展,需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所以,本文建立相关部门对行业的《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进行全面修订,并在此基础上重新颁布实行,并作为行业的安全规章进行推广,由国家各级电力监管机构统一对该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不按照该规章严格执行的,就应该采取监管措施。

2.2 监督电力企业加强基层安全工作

作为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发生的基础和根本,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工作,这样,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处置能力才能得到切实的提高。鉴于此,本文建议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使各个电力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层的重心向下偏移,重点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建议各个电力企业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领导每周参加一次检修和生产工作,跟基层生产员工一起了解企业的安全工作状况;从而提供各级领导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拉近企业管理层与基层员工的距离。所有这些活动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都应该真实记录,相关的电力监管机构应该随机对其进行检查,从而建立常态机制并给与通报。

2.3 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和考核

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程的经常性培训和考核,应该注重如下几点:

其一,随机地组织对企业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专题培训和讲座;

其二,经常性的组织人员对国家和行业安全规程进行教育和培训,且根据这些安全规程的要求,对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其职务和岗位的不同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

其三,随机对一线生产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章和安全技术进行考核,考核的对象可以根据各个电力生产企业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或者针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换件来选择和抽取。

2.4 参与一般事故调查,畅通事故报告渠道

这主要是指电监会等监管机构,应当直接参或指派专员对一些典型的一般事故进行深入的调查处理,发挥监管机构的监管作用,从而督促相关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认真的分析整改。防止一些企业存在怠慢态度,互相推诿责任、隐瞒真相等问题的出现。监管机构应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并挖掘其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问题,努力积累经验,并以调查分析报告为准,逐步畅通事故报告渠道,严肃处理和曝光一些迟报、瞒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3结语

在今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实现二者协调一致,注重安全生产宣传,并在具体的工作时间中提升各个部分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将保证安全生产,减少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真正的落实到实处,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后盾。

参考文献:

[1]邢焕宇.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6).

[2]严健勇,顾保华,黄丽.上海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浅述[J].华东电力,2011(02).

[3]周胜章,吕金庆,庄力行.谈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和关系[J].山东电力技术,2009(06).

[4]杨昭新.电力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J].电力安全技术,2005(11).

论文作者:李晓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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