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悖论”谈罗素悖论一百年来的“意义、矛盾与自我参与”_罗素论文

抛开“悖论”谈罗素悖论一百年来的“意义、矛盾与自我参与”_罗素论文

抛开“悖论”,浅谈“意义、矛盾、自涉”——“罗素悖论”百年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罗素论文,浅谈论文,矛盾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2002)-02-0051-06

悖论权威伯奇(T.Burge)提出“语境敏感”方案来消解“强化谎者”悖论[1]。我们曾为文严厉批判他的“回避矛盾”[2]。有论者来信提出宝贵意见,这激发我们把“悖论”问题大为简化,形成上篇。

近10多年来,我们在国内多次为文指出“西方自涉悖论的大误区”,渐渐得到一些论者的支持。但是,仍然未受到另些论者的重视。我们觉察到,对西方“自涉悖论”研究愈深刻,愈难理解我们有关的常识性论述。本文摘出一些论者的叙述片断,再次略作澄清与补充,形成下篇(一般论者的注释从略,详论可参看拙文和注释[3])。

自从罗素于1901年提出“罗素(自涉)悖论”以来,引发了历史上悖论研究的第三次高潮,迄今(2001年)刚好一百年,热潮仍未止息。我们自认已经简明地消解了“说谎者”这个悖论“老二冠”和“亦此亦彼”这个悖论“老大冠”。所以,我们谨以本文作为“罗素悖论”的百年祭!

上篇

一、评伯奇的“语境敏感”方案[1]

(一)伯奇是通过把真值谓词视为一种单义的索引词而引进语境因素的。比如像“我”这样的索引词显然是单义的,然而从不同的口里说出来却有不同的外延。

评析:这就是说,“我”一词只有一个标准用法(或语义):指说者自己。不同的人a、b、c说同样的“我是中国人”(P),实质上P可分为P1、P2、P3,而有不同的值:真、假、不确定(假如c的血统复杂或国籍不明朗)。

(二)与之类似,把真值谓词视为具有单一意义而非固定外延,即外延为其使用语境之函项的索引词,是和日常思维的素朴直觉完全相容的。评析:很对!这就是说,依同理,“真”一词也是只有一个标准语义,而随“语境”不同而改变“真值”。

(三)而一旦这样处理,说谎者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面对“本语句不是真的”(P)这样的语句,我们起先因为由它引至矛盾而断定它不是真的,然后又因它言其所是而断定它是真的,我们前后两个断定的相互否定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这里的谓词“真的”和整个语句的使用语境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前后两个“真”已具有不同的外延。若把这种变化表征出来,可以刻画为说谎者语句不是真的,却是真n+1的(其中下标数字代表隐含的索引元素)。这样,自然语言中的说谎者就无从建立了。评析:首先,我们把他的“回避矛盾”极端化。a说“现在下面(P)而又不下雨(~P)”(Q),这是矛盾,是逻辑之大忌,为求真所不容许(禁止、限制、拒斥、排除、不允许)。于是,我们提出“人、地、时”语境敏感方案:当a说P,之后又跟着说~P。在这“一瞬间”,a已经分开成为a1说P,a2说~P。于是乎,自相矛盾不复存在!

问题在于,“仅是矛盾”(A)存在则又怎样?要认真对付的是“矛盾被证”(B)。而我们的方案既能保留A,又指出“强化谎者”悖论P犯“复合命题”谬误,消解了B!

二、论者来信和我们的答复

论者:黄先生对伯奇方案的认识,在我看来,“现在下雨又不下雨(P∧~P)”仅是矛盾,并不构成悖论,因为它不是从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中推出的,并且矛盾双方也不能得到同等有力的证明,“下雨”与“不下雨”二者必有一假。语境敏感方案消解的是悖论而非逻辑矛盾。“现在下雨又不下雨”,即使被拆分为一个人相继说的两句话P,~P,也并不构成悖论,不需要用“语境”方案消解。

评析:这完全误解我们对“自涉悖论”的评述。我们并没有把P∧~P视为悖论,更不是要拆散(回避、压制或消灭)矛盾来消解悖论。刚好相反,我们把矛盾拆散为P,~P只不过是依随伯奇的“回避矛盾”谬论,并且把这谬论推到极端,好让大家加深了解我们的“保留矛盾”以消解“矛盾被证”(我们并没有全盘否定伯奇的“语境敏感”方案,也不评论它在别处的价值)。在这里,我们根本上可以抛开“悖论”而只评述“矛盾”问题。我们保留矛盾于语文内,而指出“强化谎者”论题(暂不称“悖论”)和“亦此亦彼”论题依次犯了“复合命题”、“语无伦次命名”等谬误,从而消解矛盾被证(矛盾并存于世)!

论者继续说:黄先生之所以这样看问题,我想是和对悖论的认识有关。黄先生把所有的悖论都纳入“悖论”的定义中,虽反映了悖论的原生态性质,但亦无法区分真正的悖论(严格悖论)和有悖论之名而无悖论之实的一般论题。悖论研究的重点似应放在严格悖论上。

评析:这一误解刚好激发我们把“悖论”问题抛开,首先分析“意义、矛盾、自涉”等远较为简单的问题;随后,“自涉悖论”等问题便会水落石出,迎刃而解!

(一)“意义(meaning)”一词有两个解释:“语义(verbal meaning)”和“价值(value)”。“月亮是方形的”这句话既然假,则它跟真句一样,自然有(足够)语义为我们所理解,否则我们怎能判定它假;虽然,相对地说,它并没有真句那么有价值。

(二)矛盾必假,假必有语义,所以矛盾必有语义(为了简化问题,这里不谈“含混”)。矛盾和假句存在于语文里是合理和合法的,它们只应被排斥于知识体系之外,但仍然有语义;如果它们被证明为真句,则有问题有待解决。不少论者说:“矛盾没有意义”。这实为“矛盾没有价值”之误。

(三)“自涉”跟“非自涉”一样,由它们产生的假句(自然包括矛盾句)绝不能说“无意义(语义)”,只能说“无意义(价值)”。“自涉”的“本语句假”(P)跟“非自涉”的“王戒烟了”(Q)一样,同是矛盾被证,也同样被指出犯复合命题谬误而遭消解。P的问题被公认为远“大(牵动重大,悬疑难决)”于Q的问题,仅此而已。我们不妨称“大”者为悖论!

悖论专家森斯伯里(R.M.Sainsbury)以“争论性、严重性”(即我们的“牵动重大、悬疑难决”)为标准,权宜地将“悖论”分为10个等级。“理发师”被认为最为浅显,放在第10级;“强化谎者”最为深奥,放在第1级(《悖论》,1987年初版,1995年修订版)。这与我们不谋而合。

大多数论者从来均是以压制(回避或消灭)仅是矛盾来消解矛盾被证,不让矛盾存在于语文里;这很具“特设性”。连“矛盾”都没有了,自然不会有“矛盾被证”。而我们能够保留仅是矛盾,指出P、Q犯复合命题谬误来消解矛盾被证。赫拉克利特则观察到矛盾(亦此亦彼)无处不在,矛盾可同世而立!我们盛赞他有创见,成功地挑战不矛盾律之余,也把赫的“亦此亦彼”弱化为“可此可彼”,矛盾不可同世而立!

下篇

(一)论者:本文主要针对悖论性语句(本文所谈及的“悖论”包括集合悖论、语义悖论以及认知悖论、合理行为悖论等,但不包括哲学悖论以及具体科学悖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自我指涉现象,以及通过禁止“自指”来消解悖论的研究方案,作一探讨。

评析:上述开宗明义只谈“自涉悖论”而不排除别的悖论,是难能可贵的。自从20世纪初“罗素悖论”被提出以来,主流思想很偏重“自涉悖论”是自然不过的;况且,论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论题。但是,不少论者却因而排斥别的悖论,把悖论的定义狭限于“自涉悖论”,积重难返,这才是很不对的。

(二)关于(自涉)悖论的原因,学术界流行一种观点认为,自我指涉是形成悖论的重要原因,禁止自我指涉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悖论。事实上,克里普克早在1975年发表的《真理论纲要》一文,就已经指出自我指涉并非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本文强调指出,自我指涉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它既不是悖论出现的充分条件,也不是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禁止自我指涉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悖论问题。

评析:进入20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论者不承认“标准谎者”、“理发师”、“半费之讼”等为悖论,便形成类似上述的种种论调。一般论者没有分辨“标准”谎者和“强化”谎者;前者的成因是“自涉加否定”,后者的成因不是“自涉”,而是犯“复合命题”谬误。此外,塔斯基的强化谎者“特异变体”悖论,很可能是下矛盾定义,犯“语无伦次命名”谬误,大多数论者误认后两者的成因是“自涉加否定”。“自涉加否定”固然是“标准”谎者的成因,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轻率概括,把它视为一般“自涉”悖论的成因;反过来,我们也不能举出一些“自涉加否定”的真句,如“本语句不是英文写成的”等真句,因此否定“标准”谎者的成因是“自涉加否定”。个别具体例子应作不同的分析,“自涉”悖论没有简单统一的成因,也没有一劳永逸的解悖方案。再者,一般论者既然不分辨“矛盾”和矛盾“被证”,又不知道“强化”谎者的成因是“复合命题”谬误;似乎他们承认后者的成因也是“自涉加否定”才是顺理成章的!

(三)当代西方有三大“解悖”方案:1、“语境迟钝”;2、“语境敏感”;3、弗协调逻辑。前两者同在不违反“不矛盾律”的基础上,其一指出所谓“矛盾”实质是缺义;另一则把“矛盾”分析为P,~P1。第三者最具彻底性和革命性,认一些矛盾为卓论,否定“不”律的普适性。

评析:前两者的大缺失,均为压制矛盾以消解矛盾被证。至于第三者,当他们了解到“仅是矛盾”和“矛盾被证”有重大区别和“不”律在原则上的缺陷与技术上的补救和保证时,大概会“回心转意”的。

(四)从普通逻辑的角度看,当一个推理的结论为假时,则或者其前提假,或者其推理过程有错误;在悖论产生的过程中,我们通过推理推出了一个矛盾这说明该推理的结论为假;人们由此断言,导致悖论的原因不是其由以导出的前提为假,就是其推导过程有问题。因为悖论的推导过程合乎普通逻辑的规则和要求,所以问题最终集中到对前提的考察上。

评析:这里也没有强调“仅是矛盾”和“矛盾被证”的分别。如果“仅是矛盾”被揭露,不相信推论出矛盾的前提就是了。而现在的“矛盾被证”,千百年来无人能发觉它犯“复合命题”谬误,这种谬误是广义的、极度隐蔽的逻辑犯规。再加上两千多年来“亦此亦彼”悖论要否证“不”律,所以,绝不能把“正确的逻辑推导”作为悖论的界定特征之一。

(五)悖论由以产生的前提存在什么问题呢?从说谎者悖论、格雷林悖论、罗素的集合论悖论等几个著名悖论来看,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自我指涉或自我相关。人们由此认定,悖论产生与自我指涉密切相关:一种是直接循环式;另一种是间接循环式,“表面上没有循环,但在兜了一个或大或小的圈子之后又回到了原处,最后依然是自我指称或自我相关”。人们通过考察范围的扩大,认识到现有的悖论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自我指涉。这似乎进一步确证,悖论产生的祸根就是自我指涉。因此消解悖论必须从自我指涉入手的观点,在悖论研究中一度颇为流行,至今仍有不少学者持这种观点。

评析:这里也把“自涉”扩大为“自我相关”。

(六)“自涉”为解悖方案由来已久。两千多年前,斯多葛学派的逻辑学家克吕西波就曾经说过:“谁要是说出了‘说谎者悖论’的那一句话(P),那就完全丧失了语言的意义,说那话的人只是发出一些声音罢了,什么也没有表示”。中世纪威尼斯的保罗列举了15种解除悖论的方法,其中第5种就是:“当苏格拉底说他自己说谎时,他并没有说什么”。

评析:克吕西波和保罗大概混淆了“意义”一词的两种解释。P实为矛盾,必有语义;它只是没有真句那么有“价值”而已!不能看出,他们都是通过指出“自涉”无意义而试图压制(回避或消灭)矛盾来消解自涉悖论。

(七)20世纪初,罗素对集合论悖论的研究,进一步阐述了“禁止自我指涉”的观点。罗素明确指出,所有悖论都来自同一种错误,即恶性循环。罗素主张,要避免悖论就必须禁止任何形式的恶性循环,也就是要禁止任何形式的自我相关或自我指称——“凡包含一个汇集的总体的事物,必不是这个汇集的分子”。而当一个命题自我指涉时,罗素就视之为“无意义命题”——“关于其分子的总体的那个陈述是无意义的”。罗素提出的消解悖论的两种方案,简单类型论和分支类型论就是用限制和区别的方法避免命题的自我指涉。罗素的研究使得悖论源于自我指涉的观点,进一步在学术界得到了确立和巩固。

评析:第一,所谓“禁止自涉”方案,一般论者可会犯“不全则无”谬误:要么全盘接受,要么一笔勾销,而遗漏了“局部禁止(或限制)自涉”这第三种可能性。事实上,“自涉”和“非自涉”同样都有“真”、“假”和“无(或未有足够的)语义”。在知识体系内,由“自涉”产生的假句(包括矛盾句)可以作“局部限制”(效法“局部限制”消约原则)。关于集合论悖论和算术的不完全性悖论似乎也可以采用这方案来消解有关的矛盾。第二,所谓“禁止(不容许)”,也要分辨“容许”人有说假话的自由,然后指出他逻辑犯规,为求真(逻辑)所“不容许”。第三,要分辨“仅是矛盾”和“矛盾被证”。第四,假句存在于语文是合法的,但应排除于知识体系之外。第五,不应把悖论狭限化,说“所有悖论都来自同一种错误,即恶性循环”。这里忘记了具体科学悖论。第六,把“自涉”扩大为“自我相关”,后者可包括“互为因果”、“因果纠缠”等。

(八)班格特·汉生也认为,一切悖论都和“循环性命题”有关。“人们常说,悖论根源在于‘涉及自身’。总的说来,我也持这种观点”。但与罗素不同的是,汉生并不主张驱逐所有的自指命题,因为有的“涉及自身”的命题是无害的。

评析:不少论者要么全盘接受“自涉”,要么全盘拒斥“自涉”,犯“轻率概括”或“极化思考”谬误。比较之下,班也算是进了一大步。但是,他也把悖论狭限为“自涉悖论”;他说的“驱逐”,也类似“禁止”,应分辨开语文与知识体系;所谓“无害”,应包括“假句”和“矛盾句”,但不应包括“矛盾被证”。

(九)道·霍夫斯塔特更是认为,哥德尔定理、艾舍尔的绘画、巴赫的交响乐中存在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由自我指称、自相缠绕而形成的“怪圈”。“一条永恒的金带把这些表面上大相径庭的领域贯穿在一起”,它“揭示了数理逻辑、绘画和音乐等领域之间的深刻的共同规律”。而“这条永恒的金带”,就是自我指涉,因此,该书断言“悖论”有一个共同的祸根,就是自指,或称‘怪圈’”,完全不足为奇。

评析:这大概把“自我指涉”扩大为“自我相关”,才能把“三者”贯穿在一起,才有“怪圈”之说。凡“自涉”必“相关”,但是,反之不然。但是在别处,我们不一定这么严格细分。

(十)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看,许多自指现象都是有意义的。很多情况下人们需要使用自指句来表达意图、交流信息。例如,为反对在墙上乱贴告示,主人自己却贴上告示:“禁止在此处张贴告示(或涂污墙壁),违者罚款500元。”现在试问:应否对主人罚款呢?如果按照告示的内容,则应该罚款;但是从情理上说,似乎又不该罚款。这样的自指句虽然导致悖论,但并非无意义,显然不应该加以禁止。所以,如果对所有的自指句都加以禁止,我们势必将不能使用一些原本很有意义的自涉句来表达思想,而这无疑会大大削弱人们使用语言的能力。

评析:这里似乎也忽视“意义”、“禁止”的两种解释。比较合乎情理地说明和处理此例应是这样:1、告示隐含“主人除外”,是“非自涉”的;2、主人的告示因“自涉”而自己犯矛盾谬误,但是,这事“小”;能够“禁止别人张贴”,这事“大”;3、主人罚款给自己了事。(十一)A.法兰凯尔(Frankel)和巴希勒尔说:“‘涉及自身’的命题在数学上太多,如果把这类命题一概排除,数学是受不了的。不能把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

评析:显然,法和巴以“洗澡水”喻“自涉”,以“孩子”喻“真理”。这是否恰当,颇值得商榷。事实上,“孩子”应喻真句和假句。我们的说法就是:不能把洗澡水(矛盾被证)连同孩子(由自涉产生的真句、假句和仅是矛盾句)一起倒掉!我们应既能够保留矛盾,又能够消解矛盾被证,从而消解悖论。

(十二)“禁止自涉”方案的根本原因在于,认为悖论产生的“祸根”就是自我指涉。事实上克里普克在1975年发表的《真理论纲要》一文中,通过“偶然的说谎者悖论”对塔斯基的层级理论的批判已经表明“自我指涉并非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祸根’)”,试图通过禁止自我指涉以避免悖论,这一“解悖”方案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完全错误的。

评析:这要分辨开“标准谎者”和“强化谎者”。前者的成因是“自涉加否定”;后者的成因(依据一般论者不分仅是矛盾与矛盾被证)也是“自涉加否定”。依据我们严格的说法,后者的成因是犯了“复合命题”谬误。再者,克和塔的所谓“禁止(限制、不容许)”,并没有分辨语文的“内”与“外”。

(十三)克里普克批判塔斯基的“层级论”。考察下列语句:关于水门事件所说的话,

琼:尼(克松)所说过半是假的(P)

尼:琼所说的都是真的(Q)

在大多数情况下,P、Q的联合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如果加进语境:P是琼唯一所说,而尼说Q之外,所说余话有半数真,半数假,悖认便发生了:

设Q,则P,则Q假,所以Q假;

设Q假,则P假,则Q真,所以Q真。

"Q∧~Q"被证(黄按:原英文意为:“Q真当且仅当Q假”。我们认为它表述得不够严格清楚)。

评析:同样地,我们可以设P,则Q假,则P假,所以P假;设P假,则Q,则P,所以P.P∧~P被证。

事实上,从P所说和加进语境,P就是断言Q假;而Q则断言P真。这本质上就是“明信片”悖论的一点“加工”,它们同被指出犯复合命题谬误而遭消解。

(十四)克继续说:塔依据语句本身来辨别是否有意义(语义),不能对付这些悖论。塔只能声称,P、Q的联合破坏他的层级论,从而避过悖论。但是,P和Q的联合,只有在特殊语境下才产生悖论。所以,塔的方案摧毁过多,并非理想的解悖方案。

评析:我们曾举出许多简明的例子:“本语句不是英文写成的”,“自涉加否定”可以是真句;“王戒烟了”,没有“自涉”,也可以产生矛盾被证。再者,早已有不少论者举出例子:“自涉”要加进“语境”才能成为“说谎者”悖论。在此不再多加引证。

(十五)克里普克说,“寻找一个内在的标准来筛选作为无意义或形式不正确——导致悖论的那些句子毫无结果”,“没有语法或语义的筛子能筛去‘坏’的例子而保留‘好’的例子”。克里普克的论证表明,把是否自我指涉作为标准,来筛选“好”的句子——不引发悖论的句子,以及“坏”的句子——会导致悖论的句子,这在根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自我指涉这个“筛子”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它并不能筛去“坏”的而保留“好”的——它并不能起到区分悖论性语句和非悖论性语句的作用。所以,自我指涉并非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表达,自我指涉并非悖论产生的充分条件——即使在“自指”存在的情况下,也未必会产生悖论。

克里普克的这一发现,给试图通过禁止自我指涉来消解悖论的塔斯基型分层理论以致命的一击。它向人们表明,所有禁止“自指”的消解方案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完全错误的。至此,长期困扰学术界的悖论与自指的难题才基本得到解决。此后,悖论的产生并非根源于自我指涉,这一见解就逐步成为西方学术界的共识。

评析:具体科学悖论何尝不是这个样子?除了“语形、语义”之外,还需要加进“语用(语境)”来判定是否“悖论”。为什么特别苛求“自涉悖论”具备一个“万能的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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