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运动的变迁及其启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_中华全国总工会论文

中国工会运动的变迁及其启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_中华全国总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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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240(2009)04-0006-05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建立,从新中国建立再到改革开放,在这跨世纪的沧桑巨变中,中国社会先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创立及社会主义初建和改革开放三个历史时期。中国工人运动也历经了近九十年的风雨辉煌,工人阶级与工会组织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也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工人运动的主题。认真回顾并思考中国工会所走过的道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借鉴成败得失,对于我们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理解和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都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中国工人运动的历史方位与轨迹

回顾中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发展与中国现代工会运动的兴起,中国工人运动经历了1919年至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开拓与奠基、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的创立和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转折与求索、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时期的改革与创新等三个历史时期。这三个时期既一脉相承、相互关联,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内涵与特色。

(一)开拓与奠基时期

中国工人阶级是随鸦片战争后近代资本主义工业的出现与发展而产生和形成的。“五四”运动中,中国工人阶级便以空前的规模、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不仅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而且也使工人阶级和工会运动由自发转向自觉,并逐渐摆脱行帮会党的桎梏、招牌工会的欺骗与国民党右派政客的束缚而获得新生。

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到1927年夏,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与国民党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时期,同时也是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与工会运动的起始与幼年阶段。这期间,共产党领导与创建的工会不仅以维护职工权益,消除其痛苦为宗旨,而且更强调工会运动的政治方向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并把党制定的最高与最低纲领,作为工会运动眼前与终极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就筹备成立了全国工人运动的领导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并成功发动了全国第一次工运高潮。但由于遭到帝国主义与北洋军阀的联合镇压,全国工会运动被迫转入守势。1924年1月,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实现合作,建立了革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也开始由创立时的单纯领导工人运动而登上领导各阶级、各阶层的大舞台。1925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第二次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标志了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在政治与组织上的统一。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全力推动下,爆发了震惊全国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与省港大罢工。北伐战争期间,中华全国总工会旗帜下的工人阶级更以空前的声势与威力把反对帝国主义与军阀的伟大斗争推向了风起云涌、空前高涨的阶段。这期间,武汉、九江数十万工人一举收复汉浔英国租界,谱写了中国近现代史和工运史上反帝爱国的光辉篇章。上海工人更以彻底的革命精神与不怕流血牺牲的战斗意志,先后发动了名扬中外的三次武装起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英勇无畏与革命首创精神。但由于共产党缺乏斗争经验以及反动势力的镇压等原因,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与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惨遭失败。

从1927年夏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整整十年,是中国工会运动上下求索的阶段。这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由城市转向农村,开辟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胜利之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人阶级与工会组织为实现这一战略转变,同样也开始了无比艰难、曲折的上下求索。在白区,由于国民党对赤色工会的分化、瓦解与残酷镇压,再加上中共党内接连三次“左倾”路线错误使得白区工运方针与策略转变困难重重,从而造成赤色工会几乎难以生存的危局。与此同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理论,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随着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发展与扩大,苏区工会也应运而生。它是以极少数产业工人为主导,以绝大多数手工业、手艺工人和农村雇工为主体而创建的组织。它的成立与发展,不仅在动员根据地职工参军、参战、支援红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而且在维护职工权益,改善、巩固工农政权以保证其革命性方面,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意义。但与白区一样,苏区工会运动的发展,同样受到当时占据中共中央统治地位的“左倾”错误路线的干扰。1935年1月,中共中央遵义会议和同年12月的瓦窑堡会议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中央的地位得以确立,才逐渐实现了白区工运方针、策略的转变,以及苏区关于工会成分与劳动政策过左的纠正。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实行了第二次合作,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与工会运动服从服务抗战大局,与各党派各抗日团体的工人结成统一战线,极大地增强了抗日救亡的力量。随着抗日战争转向相持阶段,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顽固派开始实行消极抗战、积极反共以及限共、溶共等反动政策,加上日寇在沦陷区加强法西斯镇压,并对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疯狂扫荡,由共产党领导的工会与团体面临严酷的环境与考验,为帮助和指导其摆脱危局,毛泽东在1940年5月发给东南局的指示《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顽固派的进攻》中,将上述地区工运方针概括为“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①。这一方针的制定与颁布,不仅非常及时地指导国统区、敌占区的工人运动转危为安,而且也表明自国民革命失败后,在敌强我弱的白区以及后来抗战期间的敌占区与国统区,革命和进步的工会生存、发展的方针与策略思想已经形成,并开始走向成熟。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人民解放军战略进攻的胜利发展,实现全国工会和工人运动团结统一的任务提上了日程。1948年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制定了新民主主义工运总方针和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的工会组织和工人运动重新在革命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六次劳大为解放区制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劳资两利的方针,更是为中国所独有,至今仍闪耀着理论的光辉。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在城市工作中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指导方针,这对国家性质的确定、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政党与本阶级群众的关系、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等问题都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二)转折和求索时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纪元。随着工人阶级社会地位和历史任务的根本改变,中国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由过去被压迫阶级的群众组织,转变为国家领导阶级的群众组织;由地主买办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对立物,转变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制度的破坏者,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社会的拥护者和建设者。

建国初期,中国工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作出了巨大贡献。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新中国工会的性质、工会的组织原则、工会在人民民主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和工会的权利与职责,为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群众组织发挥在国家、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1953年,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定工会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标志着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方针在1957年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得以沿袭。从新中国创立到工会八大,面对工会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活动方式及工作内容的变化,以刘少奇、李立三、赖若愚为代表的工会领袖与广大工会工作者先后对工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自1957年夏之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及后来“左倾”错误的干扰,新中国创建前后工会运动蓬勃、健康发展的势头未能继续。席卷全国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先后受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各项工作陷入瘫痪。1967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工会运动才获得新的转机。197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八届七次执委扩大会议和全国劳动模范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停止了12年的全国工会系统的组织活动正式恢复,中国工会运动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三)改革和创新时期

1978年9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是我国工会历史性转变的新起点,邓小平在大会上的致词鲜明地提出了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历史使命,深刻阐明了工会在新时期的历史地位、作用和方针任务,工会工作指导思想发生重大转变。在逐步清理过去的路线和理论是非的同时,各级工会都加强了自身的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拨乱反正工作全面展开。1983年10月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工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维护职工权益为主要任务的工作方针,标志着工会工作拨乱反正的基本完成。

1988年10月,改革成为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鲜明主题,并提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是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维护职能被首次提出来并位于四项职能之首,这是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1992年4月新《工会法》的颁布实施,为工会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中国工会十二大关于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会基本职能的提出与阐述,又进一步为中国工会指明了工作的方向与把握重点。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全党的指导思想,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成为这一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进入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新阶段。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以及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提出,使工会的维护职能进一步突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制度不断健全。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将突出和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在法律上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进入新世纪,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后,工会开始了和谐发展与服务大局的新思维,“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会工作进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上开拓创新的新时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工会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运实际相结合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工会推翻中外反动势力、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革命史,是中国工会艰苦努力、不屈不挠的求索史,也是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并不断取得胜利的开拓史。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回顾过去对于我们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更为光明的未来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工会运动的历史思考与启示

(一)历史告诉我们,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运动的正确领导,是保证工会运动健康、蓬勃发展和取得光辉业绩的根本保证。

党对工会的领导无论是革命年代还是成为执政党之后,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都是党的阶级性与其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纲领与理想决定的。工会首先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因此,它接受工人阶级先锋队与司令部的领导是顺理成章和天经地义的。更何况,单靠一个群众组织,无法也根本不可能科学地预见工人阶级发展前途和制定出奋斗的大政方针与策略。因此,对中国共产党应该领导工会和工会必须在其领导下这一原则不应有任何怀疑与动摇。然而,中国共产党究竟怎样更好地领导工会运动,工会如何主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结合工运史的经验与当前工运中的新情况进行认真思考与探讨,是十分重要的。

共产党要更好地领导工会,必须具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制定出符合工运实际的大政方针。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工会运动的政治方向和健康、蓬勃发展。例如,在党的创立之初和国民革命期间,党把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想作为创建革命工会的最高信念与追求,而把反帝、反封建与资本家剥削、奴役和保护职工政治与经济权益作为制定工会大政方针的内容。正是由于指导思想与大政方针正确且符合当时中国国情,尤其符合国共合作、革命统一战线建立、北伐战争和革命形势不断高涨的工运实际,才迎来了中国工会运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第一个辉煌时期。历史事实还证明,如果党的指导思想发生了严重的错误与偏差,就必然给工会运动带来严重损害甚至灾难性的后果。土地革命战争时三次“左倾”路线错误在党内占统治地位,新中国成立不久对李立三与赖若愚的错误批判,“文革”时期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的肆虐,都是严重危害工会运动的典型事例。

要实现党对工会运动的领导,作为被领导的一方工会组织,在接受党的领导这一原则问题上,必须采取坚定的立场、积极的态度和自觉和行动。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建议当时负责全总工作的李立三,工会工作要得到各级党委的重视与支持,工会干部应主动找上门去宣传工会,力争党委把工会问题列入议事日程。我们认为,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工会由执政党领导是一种优势,应该充分发挥和争取其他由党领导的政府和其他工作机构所拥有的巨大权力和资源,广泛联系,争取友谊、理解与援助。这样将能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更有利于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扩大和提高工会在社会上的声望、地位与影响。

(二)历史告诉我们,“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从来就是工会创立、生存和发展的依据,是广大职工的本质要求与工运的主题。

首先,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组建工会与维护权益是互为条件和相辅相成的。通过工会把职工组织起来,为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平台与组织保证,而工会成立后,只有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其本身才能发展、巩固并强大。例如,北伐战争前后,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之所以能高潮迭起,接连创造“五卅”运动、省港罢工、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收回汉浔英国租界等辉煌佳绩,工会与会员也随之迅猛增加,其根本原因除高举反帝爱国和打倒军阀的政治旗帜外,还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一直重视职工的经济利益。以史为鉴,为了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主席关于扩大工会覆盖面的指示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动员农民工、流动工自觉自愿地加入工会,就必须学习革命年代的经验,即把政治教育与实际权益紧密结合起来。

其次,中国工运史的实践与经验告诉我们,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要防止两种偏差。一种偏差是只强调职工眼前的、具体的和迫切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工人阶级长远的、根本的和影响革命与建设大局的利益;另一种偏差是只强调职工政治的、长远的和根本的利益,而对职工切实的眼前紧迫的利益置若罔闻。在中国工运史上,湖南劳工会一度有“只要面包,不问革命”的无政府主义倾向。为此,毛泽东在《所希望于劳工会的》文章中鲜明地指出“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有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②。从中可知,毛泽东一开始从事工人运动时就主张工会维权的全面性,这就是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目标与方向,又要有职工真切、实在的经济利益。中国工会第十至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工会工作方针的规定,都明确指出工会的一切工作既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又必须坚持确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个“一大局,两维护”的模式,突出地表明中国工会的方针与政策走向成熟,已比较彻底地清除了自从错批李立三、赖若愚后,长期滞留或残存在工运领域的否认或者轻视维护职工权益的恶劣影响。

(三)历史告诉我们,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是工人运动和工会事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是增强工会战斗力凝聚力关键所在。

首先,工会自身建设最重要的是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策略与不断的理论创新。例如,要迅速发展工会会员,就必须制定出能够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吸收到工会中来的政策与措施,并要坚决反对关门主义;要保证政策与行动的正确,就必须调查研究、认清环境与当时当地工运的实际,并要坚决反对盲动与形式主义;要使广大职工心甘情愿地加入和跟随工会,就必须制定出能使他们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维护利益的政策与措施;要想使广大会员与职工群众顾大局、识大体,就必须对他们进行政治与形势的教育。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政策与策略是党的生命,而工会的巩固、发展与壮大也同样如此。

其次,工会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领导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最早是毛泽东在《所希望于劳工会的》一文中的主张,他指出:工会组织“由代表会议产生相当名额之委员付于全权组织委员会执行会务”③。后来刘少奇在国民革命期间更进一步阐明工会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并特别精彩地指出“所谓民主集中制,就是工会的权利集中在大多数人的会议上,不是集中在个人身上”④。在大革命期间,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以及后来各地工会都普遍采取这一指导原则。

综上所述可知,从1919年五四运动为起点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结合中国国情和工运的实际,艰苦奋斗,上下求索,终于找到并走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工会之路,而且历经了风雨的洗礼与胜利的喜悦,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新中国创建至今,工会运动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一路走来,曲折、艰辛,而又踏上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之路。我们坚信,继承以前的光荣传统,汲取其宝贵的经验教训,承上启下,开拓、创新,必然将迎来中国工会更光明、灿烂的明天。

注释:

①王永玺:《中国工会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8月版 第259页。

②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7版,第314页。

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第314页。

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工人运动》,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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