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框架下的居民参与:一个反思性研究_治理理论论文

社区治理框架下的居民参与:一个反思性研究_治理理论论文

社区治理框架中的居民参与问题:一项反思性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框架论文,居民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理解社区居民参与不足问题,有必要回到社区治理体制本身以及其建立的前提中去思考,包括理论的预设和实践的起点。本文由此引发出以下几点反思:

1.中国社区建设的基本哲学假设与治理理念的选择。中国城市社区建设追求稳定、秩序和人的需要的满足,在指导思想上明显带有实用主义的和谐共识论倾向,比如把社这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把满足居民的需要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建立一种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等均体现了这种指导思想。这里与传统文化理念的浸染直接相关。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的是和谐一致的天人合一的自然状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要求的是民主集中制式的集体主义的一元领导,这都使得中国的社会组织哲学是共识主义取向的,它假设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本身是公平合理的,不需要引起社会群众的不满来质问和改变。但是,中国社会变革的现实却距离共识论假设越来越远,改革开放20年来贫富差距持续拉大,1996年城乡合计的个人收入基尼系数已达0.4577,按照国际经验,一个高度不平等的社会已经来临。这意味着,社会的分化程度将使不同人群的需要趋于悬殊,所谓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事实上正内含在这种结构中。相比之下,批判主义范式的社会理论是治理理念的思想基础,它认为,社会本就是不同群体之间资源和权利竞争的过程和场所,没有冲突和竞争,就不会有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只有不断的社会抗争、协商,才会不断地调整社会的结构和制度,达致公平的社会理想。需要指出,社会冲突论并非反对社会的基本制度,而是揭示社会发展是一个利益竞争的过程,需要人们以积极的参与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达致社会公平的目标。共识论和冲突论的区别,直接影响到社区动员中究竟以揭示利益区别为主导还是以宣传共同利益为主导的策略,而不同的策略选择,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效果,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2.居民—社区关系模式预设的转换问题。事实上,关于社会组织的基本哲学假设,在个人层面上体现为对居民社区参与动机的不同认识。从共识论假设出发,就会把居民预设为“社会人”或“公益人”;从冲突论假设出发,则会把居民预设为“经济人”或“理性人”。针对不同的预设,显然具有不同的针对性解决方式。事实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引发了现代城市居民的利益本位意识,居民的传统性“社会人”色彩已经大为淡化,“理性人”角色趋于明显。这将使得居民的社区参与更多地考虑成本—收益问题。笔者以为,动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操作路径,应改变过去那种从公共利益灌输到个人利益分享的做法,转而变为刺激个人对社区的利益欲求,进而从明晰化的个体利益的竞争和协商中重新发现公共利益的策略。如此,我们过去假定的居民对社区以情感—文化认同为主的预设就将转向以利益—文化认同为主的预设。已经有学者强调解决居民社区参与问题必须以强化居民与社区的物质利益联系为前提,不仅抓住了要害,而且已经触及这一深层理念的转变问题。

3.社区权利结构的转换问题。因文化传统和发展程度的不同,中国城市社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社区存在很大不同。在历史上,欧洲和新大陆的城市是在资本主义工商集市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中心,其城市社区中就少有人身依附型的社会关系,虽然市场机制加剧了人际关系中的竞争和冲突,但是强调个人本位和契约精神的自治传统中也包含了每个主体意识在社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其社区不仅具有较强的功能联系,而且社区意识始终是文化传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中国城市社区中历来缺乏明晰的公私界定,权利结构分化不明显,在国家制度安排中也至今尚未有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明晰化的权利规范,社会权利结构带有鲜明的总体型特征。这体现到当前的社区治理机制中,行使政府行政权的街道办事处、行使社区自治权的居民委员会和行使私人权利的居民之间常常发生冲撞和交叉,导致机制运转不灵。因此,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明晰行政权、自治杈和私权的界限,促使“三权分离”,将有助于带动传统总体型权利结构向分化—合作型权利结构的转换。

4.社区动员模式的转换问题。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关键都在于动员社区居民的参与。但是片面注重参与率的动员目标,实际上是一种理想化的全员动员模式。社区居民不是单位成员,不可能一呼百应,也不可能实现100%的参与。这种理想化的追求不仅会忽视参与质量,也不利于有限动员资源充分发挥效益。因此,可以考虑降低社区动员的理想化预期,转而采用更加现实的态度,将全员动员模式转换为精英扶持模式。这种转换,既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提高动员质量,也可以通过扶持社区精英,培植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民间社区领袖,他们不仅作为带动居民参与的模范,同时也是社区生活稳定的组织者。

5.政府主导理念和非政府组织发展动力的转换问题。这一转变要求社区中政府组织的主导思想从贯彻国家意志转为贯彻居民的集体意志,从迎合上级要求转变为适应居民实际需求,从而在政府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之间实现根本目标的一致。而当前社区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动力,主要依赖政府的权力扶持和资源供给,既存在居民的信任问题,也存在后续动力不足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从体制上扩大居民自由结合、自由组织的空间,允许具有共同需求的居民资源合作,发展源于居民、服务居民的小型居民组织,依靠市场获得资源,依靠居民的信任和支持获得生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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