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结构变化及特征
——基于最近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
李吉和,周红英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 :通过对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民族成分增多;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地域分布不平衡且分散;城市少数民族的性别结构趋于平衡,年龄以成年型为主,但老龄化水平上升;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受过大学阶段教育的人口大幅增长;从业人口中,非农职业人口比重大幅上升,但多数集中于体力劳动行业;城市族际通婚普遍。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结构的变化,给城市民族关系以及民族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需要从多方面制定相应政策,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
关键词 :少数民族;人口结构变化;人口普查;城市管理;湖北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民族间和地区间的壁垒被打破,各民族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城市民族结构也随之变化。本文以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为研究对象,基于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1)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册),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人口资料》,民族出版社2013年版。本文所有数据除特别标注之外,均来自上述三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人口规模、区域分布、年龄性别结构、教育结构、职业结构、族际通婚等方面来分析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影响,以期为做好湖北城市民族工作提供资料参考。
语文新课标指出:语文这一门学科在与语言的应用上具有综合性的同时还有实践性。有了这样的认识后,现如今的小学语文课正在逐渐发生改变,不再是以往空洞式的说教,现在开始重视对词语的品读,对句子的赏析,不再是死板地只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视课外拓展了,使语文教学回归了本真。这种目的在于学生的语言能力,重点是在语言和文字的应用,通过进行语言文字扎实的训练使语文回归到本真,我们把这称为“语用型教学”。本文对部编版三年级语文“语用型教学”措施展开分析,指出“语用型教学”的教学策略。
要引起重视的是,患者接受雾化吸入治疗时,要进行创面的细菌培养,确定抗生素使用类型,临床中创面有多重细菌感染情况存在,而且耐药性强。此次研究我们使用了氨基苷类抗生素联合第三代头孢菌素进行抗感染治疗,根据细菌检验结果来调整,患者创面修复前,存着不同程度的高热症状,进行抗感染治疗后,均得到控制,尽早的停药,避免患者恢复体温后对机体菌群产生影响,引起二次感染
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大量增长,民族成分增多
人口普查中的市人口采用了两种口径汇总。第一种口径的市人口是指市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含市辖镇,但不含市辖县)。第二种口径中的市人口是指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1982年人口普查采用的是第一种口径标准,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了两种口径的市人口,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采用的第二种口径标准。由于1982年对于“市人口”统计标准不同,文中对数据的比较分析多是依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见表1)。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为12.92万人,占湖北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04%;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为22.28万人,占比上升到8.58%;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湖北省有少数民族246.8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31%,其中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达到31.29万人,占比增加到12.68%。1990-2010年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8.37万人,增长率为142.12%,比同期同省城市汉族增长率高90.1个百分点,比同期全省城市人口增长率高89.11个百分点。除此之外,还比同期全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100.09%)高42.03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2) “东部地区”主要指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11个省(市)。 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高10.45个百分点。20年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4.52%,均高于同省城市人口和城市汉族人口年均增长率,其中城市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土家族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3.42%。
表 1 1990年、 2000年、 2010年人口普查湖北城市民族人口数量情况 单位:人,%
注:表中的占比是指湖北省各民族城市人口占全省各民族总人口比重。
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除了人口自然增长、婚姻嫁娶、工作调动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与大量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迁入城市有关。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湖北省经济快速发展,加上湖北省处于中部交通要道,水陆空交通发达,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人口迁入。据统计,在1985年到1990年,迁入湖北省的少数民族有4.7万,其中有将近60%的人口迁入城市[1]。2000年人口普查时湖北省少数民族外来人口为12.17万人,2010年人口普查时增加到23.38万人,10年间增加了16.21万人,增长133.20%,其中大部分流入城市。
随着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快速增长,湖北城市少数民族成分也不断增多,城市民族更加多元化。据统计,1982年湖北省有42个少数民族成分;1990年增加到50个,其中城市少数民族成分为46个;2000年增加到53个,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增加到51个;2010年湖北省少数民族成分达到55个,城市少数民族成分为54个。
从各级受教育程度看,城市少数民族不仅受教育程度提升快,而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越来越多。从表4可以看出,1990-2010年间,在6岁及以上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未上过小学的人口比例和只具有小学文化的人口比例均大幅度下降;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大幅度上升。20年间,受过大学教育的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8.82多万人,增长率为556.07%,在城市少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重从13.53%提高到35.41%,提高了21.88个百分点,且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比汉族高82.69个百分点。其中,受过大学专科教育的人口增加了3.24多万人, 增长402.73%;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人口增加了5.02多万人,增长643.36%;1990年人口普查没有统计研究生数据,但2000-2010年的10年间,受过研究生教育的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从1235人增加到5531人,增长率为347.85%。
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地区分布不平衡、分散化现象显著
虽然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整体比较年轻,但2010年与2000年相比较,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的少年人口比重在下降,老年人口比重在上升,老龄化趋势明显。与2000年相比,2010年城市少数民族的少年人口比重下降3.0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上升0.1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增长率为43.93%,比少年人口增长率高27.55个百分点,老少比(3) 老少比是指老年组人口同少年组人口的比例。国际上通用的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的老少比标准为年轻型(15%以下)、成年型(15%-30%)、老年型(30%以上)。 为32.71%,增长6.26个百分点,已达到老年型人口的标准。且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2010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的老年人口比重更高,高0.02个百分点。
从性别结构变化来看,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结构从男多女少转变为男女平衡。人口的性别结构指的是男性和女性分别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可以用性别比(女性人口为100时,男性人口对女性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4]。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都在105±2的范围,总人口性别比平衡区间为96-106[5]179。据统计,1990-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湖北省城市汉族人口的性别比分别为106.58、106.28、104.49,性别比变动较小,男女性别结构基本平衡。而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结构变化明显。1990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为112.69,性别比过高,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7713人;2000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为107.09,比1990年下降5.61,性别比仍偏高,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7625人;2010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为98.59,比2000年下降了8.50,性别比位于正常区域值之间,女性人口比男性人口多2228人。也就是说,1990年到2010年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下降显著,从男性比重过高逐渐向男女平衡转变,但女性人口数量略高于男性人口数量。这与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结构变动有所不同,1990年、2000年、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东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分别为105.59、99.78、106.80,性别比从男女平衡向男性比重偏高转变。无论是中部湖北省还是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性别结构的变动都与本地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结构有很大关系。
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嵌入式的分散居住格局,一方面使少数民族有更多机会与其他民族进行交往,有利于促进城市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使湖北城市民族工作由原来相对稳定的定点工作对象,转变为分散杂居的流动性工作对象。因此,既要重视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地区的城市民族工作,也要重视散居地区的城市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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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2000年和 2010年湖北省各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情况 单位:人,%
资料来源:根据湖北省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计算。
三、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结构由男多女少向男女平衡转变,年龄结构以成年型人口为主,但老龄化速度加快
从人口分布的区位商看,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较分散。区位商是用于表征特定空间中某一要素分布集聚程度的指标[3]。把各地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城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比例除以各地城市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得到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区位商,区位商大于1,表示该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区位商小于1,表示该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相对分散。据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区位商大于1的地区只有恩施州和宜昌市,其余地区的区位商均小于1(见表2)。即恩施州和宜昌市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比较集中,而其他地区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较分散。2010年与2000年相比,16个地区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区位商除了宜昌市、黄冈市和仙桃市有少许上升外,其余13个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恩施州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7.10。这说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各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扩散程度加大。
2.3 NDM酶 NDM属于B类金属酶类,多见于ST14型的肺炎克雷伯菌携带。2008年从一名在印度接受治疗的瑞典患者的样本中检出,此后NDM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目前发现的NDM亚型共16种,以NDM-1流行最为广泛。
教育是影响民族发展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教育政策的推广,城市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从受教育年限看,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增长。据统计,1990年、2000年、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6岁及以上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9.28年、9.02年、11.64年,均高于湖北省城市总人口和城市汉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990-2010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2.36年,全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2.44年,东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2.18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幅度略高于东部地区、略低于全国。整体而言,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平均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各市(自治州)人数差距较大。湖北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广泛分布于全省17个地市州,但绝大部分集中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只有少部分散居于其他地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超过70%。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与少数民族总人口分布地区基本一致,即主要集中于恩施州(见表2)。2000年人口普查时,恩施州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达10.50多万人,占全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47.16%,是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其次是武汉市,有5.24多万人,占全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3.56%。神农架林区没有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天门市只有175人,仅占全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0.08%。2010年人口普查时,很多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有所增长,但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基本没变。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排前3位的仍为恩施州、武汉市、宜昌市,三地集中了全省90.55%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
人口职业结构是指经济活动人口在各种职业中分布的状况及其构成关系[5]189。职业结构可以反映一个人口群体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迁移到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使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历次人口普查中没有单独统计关于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职业的数据,因此无法得到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职业的具体数据,而从事非农职业的少数民族人口多数是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因而希望通过湖北省少数民族人口的非农职业比例变化来间接反映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职业结构变动。1982到2010年,湖北省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从事农业的占比从88.15%下降到67.74%,下降20.51个百分点;非农职业占比从11.85%上升到32.36%,上升20.51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2010年抽样数据中,从事非农职业的人口增长54.60%,从事农业的人口下降24.94%。上述数据从侧面反映出,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从事非农职业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多,从而引起湖北省少数民族非农职业占比大幅上升。
当然,即便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物权取得和行使的原则性规定,也不能理解为将环保利益优位于民事利益,而更应将“绿色原则”解读为搭建起了沟通经济利益和环保利益的价值关联和制度桥梁,为物权取得和行使限定了生态环保利益的界限。“这是民法在自己的制度弹性范围内,在权利本位的基础上对又一种社会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利益的兼顾。”[8]69简言之,“绿色原则”在“物权编”中应成为对物权取得和行使的价值限度。
表 3 2000年和 2010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 单位:%
四、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从年龄结构变化来看,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以成年型为主,但老龄化趋高。人口的年龄结构是指不同年龄组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人口年龄结构不同,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未来人口发展有很大影响。常用的年龄结构分为三种,即少年儿童组(0-14岁)、成年组(15-64岁)、老年组(65岁及以上)。按人口年龄把人口相应地划分为年轻型(老年人口比例4%以下)、成年型(老年人口比例4%-7%)、老年型(老年人口比例7%以上)。从表3可以看出,2000年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城市汉族人口和城市总人口均属于成年型人口,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年系数低于城市汉族人口和城市总人口。2010年湖北省城市汉族人口和城市总人口已进入老年型人口阶段,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仍属于成年型人口,且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少年系数比城市汉族和城市总人口高。这说明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以成年型人口为主,人口年龄结构比城市汉族和城市总人口更年轻。
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和民族成分增多,既促进了湖北城市向多元化发展,又使少数民族能够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带动民族地区发展,也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城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但同时,基于民族差异的存在,少数民族对现代城市生活不适应,尤其是外来少数民族面临就业创业、语言学习、城市融入、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使湖北省城市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据武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专题调研小组调查统计,1995—1999年武汉市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事件及纠纷有38起,其中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的有28起[2]。可见,湖北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跨地区性使湖北城市民族关系更加复杂、敏感,城市民族工作内容和方式要与时俱进,适应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变化,不断满足城市少数民族新需求。
教育素质影响人口的职业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文化教育素质的提升,推动城市少数民族的发展。但是,还应该看到,城市少数民族中的文化教育程度发展是不平衡的,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外来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水平低。据统计,2010年湖北省外来少数人口中,只接受过初中或初中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口占45.87%。文化教育水平落后严重制约了他们在城市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入。因此,应定期对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进行职业技能、国家通用语言、国家民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提升在城市的从业能力,尽快融入城市。
表 4 6岁及以上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情况 单位: %,年
五、非农职业的少数民族人口增多,但多数集中于体力劳动行业
人口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紧密。不同的性别结构对就业安排不同,因为不同部门不同职业往往需要不同性别的劳动力[6]。而不同的年龄结构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不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成年型人口多,为城市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促进湖北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生产力。但同时,湖北城市少数民族成年型人口比重大,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也增加了湖北城市的就业、住房、教育、养老、社会保障等压力。因此,解决湖北城市少数民族民生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分职业看,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越来越集中于体力劳动行业。1982-2010年间,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中,除了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占比重有少许下降外(从0.94%下降到0.89%),其余各职业人口所占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从5.03%上升到13.81%,上升了8.78个百分点,在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中占比最大。其次是商业服务业人员,从1.65%上升到10.15%,上升了8.50个百分点,在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中的占比排第二。可见,湖北省少数民族职业人口越来越向属于体力劳动行业的商业服务业和生产运输业集中,其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了较大比重。据2000年武汉市人口普查资料统计,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的少数民族人口就有3642人,占武汉市少数民族从业人口的18.02%,在武汉市少数民族从事行业中数量最多[7]。
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及其演变反映了一个人口群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社会地位的变化[8]。湖北省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比例上升,说明少数民族职业结构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在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不断提高,但少数民族职业人口越来越向体力劳动行业倾斜,脑力劳动行业增长幅度小的现象,说明湖北城市少数民族职业结构层次不高。尤其是与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职业结构相比,2010年湖北少数民族非农职业人口占比低25.41%,脑力劳动职业人口占比低4.12%。因此,需要在各方面为湖北城市少数民族创造条件,改善从业环境,从而优化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职业结构。
六、城市族际通婚现象更加普遍
族际通婚是衡量民族关系融洽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当两个族群群体的大多数成员存在着十分广泛而普遍的社会交往,彼此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达到相互一致或者高度和谐,两族之间才有可能出现较大数量的通婚现象[9]437。湖北省少数民族绝大部分聚居在西南边远山区,改革开放前,由于地理位置、历史原因、文化差异等影响,城市中不同民族间通婚的现象并不普遍。改革开放后,随着交通日益发达,各民族之间接触日趋频繁,族际间的通婚开始增多。据1982年人口普查1%户抽样数据统计,湖北省族际通婚率(民族混合户在所有家庭户中的占比)为2.20%[10];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为2.54%,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为2.24%,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为2.26%。1990到2010年,湖北省族际通婚率有少许下降,下降了0.28个百分点,但是民族混合户户数增加了4.68多万户,增长14.17%。这说明湖北省族际通婚现象越来越普遍。
她有过婚姻,有过工作,一直觉得有了这些便能稳稳当当过一生。谁知道小心翼翼地保来保去,还是把婚姻和工作都保丢了。她这才发现,靠着自己挣来的,才是一辈子靠得住的安稳。她也搞不清楚,自己心底是不是藏着某个隐隐的希望。倒是时常想起,那次陈建伟在医院时,说的那句意味深长的话。
城市中不同民族成员之间通婚的现象更明显。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湖北城市民族混合户有6.83多万户,在湖北城市家庭户中的占比为1.25%,即湖北城市族际通婚率为1.25%。2010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在湖北城市总人口中的占比为1.75%。如果使用“相对通婚率”(族际通婚户在所有户中比例除以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比例)[9]454,湖北城市族际相对通婚率为0.714。与湖北全省族际相对通婚率0.524、全国城市族际相对通婚率0.569相比,湖北城市族际通婚率更高,城市不同民族之间通婚现象更普遍。但与东部城市族际相对通婚率1.214相比,湖北城市族际相对通婚率低0.5,这主要与各地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有关。2010年,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湖北城市总人口的比重比东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东部城市总人口的比重低1.01个百分点。
湖北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成分的增加促进了城市中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使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加深,人们的婚姻观念随之发生变化,不同民族之间的通婚不断增多。湖北城市民族通婚现象普遍,表明城市族际婚姻交融逐步加深,城市民族关系和谐。因为只有当两个族群之间的关系在整体上比较融洽与和谐时,他们的成员中才有可能出现一定数量和比例的族际通婚[9]432。同时,湖北城市民族通婚的增多又能增进各民族间的交融,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富集之地,承载着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1]。湖北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结构的变化,既促进了湖北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生活水平,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团结。同时,这种变化也给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和顶层设计、改善少数民族民生问题、建立健全城市民族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外来少数民族教育水平和从业能力、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等方面着手,以便适应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化,使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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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33X( 2019) 06- 0025- 06
收稿日期 :2018-12-18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歧视与反歧视对策研究(17AMZ004)。
作者简介: 李吉和,男,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周红英,女,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责任编辑 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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