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与文学批评的道德取向_文学论文

论文学与文学批评的道德取向_文学论文

略谈文学和文学批评的道德承载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批评论文,道德论文,文学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06)02-0020-06

20世纪多元文论以及在其影响下的文学创作和文本解读呈现过一个空前繁荣与活跃的局面,作家和理论家纷纷挑战逻各斯中心的欧美传统文化,支持少数群体的文化和文学取向,让边缘向中心进发,大大促进了民主的学术气氛,出现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和重大的理论学派。

然而,正如我在另一篇论文《从〈圣经〉的文学阐释看文学批评的真理权威性》中已经提到的,20世纪西方多元文论驾驭的文学批评起码有两个方面值得反省:1、它忽视了文学批评和文本阐释是个有道德承载的行为,而不是没有是非的智力游戏; 2、文论家们在创建各种理论时往往把文本拿来做试刀的对象,其兴趣不在文本,却在用文本来证实自己的理论高超。这样的例子很多,下面我仅举一例来说明20世纪多元文论出现后文学批评中道德承载的原则是怎样被抛弃的。

《克拉丽莎》和解构批评的游戏①

众所周知,理查逊是英国18世纪新兴中产阶级作家的典型代表。在他成为伦敦知名的印刷商人之后,他开始撰写书信尺牍和小说,加入了普及、建树资产阶级道德标准和推广其行为规范的社会运作。当时多数的作家都致力于完善英国的资产阶级社会,比如艾狄生和斯梯尔出版《旁观者》等期刊,同伦敦市民谈论从生活细节、婚嫁、决斗到国家政治的各种议题;笛福写《鲁滨逊漂流记》树立艰苦创业、勇敢、爱劳动的资产阶级海外开拓英雄形象;菲尔丁在小说中反复鞭笞虚伪、贪婪和欺诈,提倡仁爱、助人和正直;而理查逊则关注当时的大批妇女,特别是出身贫寒的年轻姑娘沦落为小偷和妓女的命运,在他的三部小说中,理查逊谆谆教导年轻女孩自爱,并告诫她们社会的险恶。《克拉丽莎》是理查逊的杰作,曾在欧洲造成巨大的反响,卢梭和歌德后来都在其影响下发表了各自有关婚恋的书信小说。②《克拉丽莎》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少女克拉丽莎的悲剧。纨绔贵族拉夫雷斯利用克拉丽莎家里逼她嫁给她厌恶的商人的绝望处境,把她诱拐到妓院,并将其奸污,最终造成了姑娘自杀的悲剧。在分期发表这部小说时,克拉丽莎的命运牵动了无数18世纪读者的心,许多人请求理查逊不要让她死去,希望看到拉夫雷斯悔改,并得到克拉丽莎原谅。但是,理查逊坚持要把结局写成“一失足即酿千古恨”,为的是强调女孩子行为检点的重要性,杜绝女人对当时充斥英国社会的拉夫雷斯们抱有任何幻想。

20世纪中后期开始了多元解读带动下的重读理查逊热潮,众多的评论揭示了书信体小说在叙事技巧上的许多特点,以及作为英国小说的先驱之一,理查逊的重要贡献和地位。在这个理查逊复兴的热潮中也有噪音。1979年W·B·沃纳发表了评论理查逊悲剧小说《克拉丽莎》的解构主义著作《读〈克拉丽莎〉:解读的斗争》。③在书中他声称所有的解读都是读者对文本的强奸,并标新立异地为强奸犯拉夫雷斯百般辩护,黑白颠倒地把克拉丽莎读成一个令人厌恶的自恃清高的女人。在他的著作出版后,特里·伊格尔顿于1982年发表了《克拉丽莎受辱:塞缪尔·理查逊小说中书写、性和阶级斗争》一书。在该书中伊格尔顿从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和女权主义三个角度驳斥了沃纳和他的解构主义批评游戏,其言辞尖锐也是西方评论中鲜见的。

针对沃纳指责克拉丽莎在自己的书信中塑造了令人不能忍受的完美但虚假的自我,伊格尔顿指出:在小说《克拉丽莎》中,书写和写信体现了权力斗争。作为无社会地位和权力的女人,克拉丽莎的私人信件是她陈述自己真实思想和经历的唯一途径。[1](P49)因此,她写信是一个政治行为,而且她如实地写,并按照她写的去做,是诚信的。相反,拉夫雷斯的书信有明显的游戏性,充斥了谎言和作秀。他给友人的书信并非自身真实情况的一面镜子,而是吹嘘他的控制权力,炫耀他设计的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和他扮演的多个不同角色。④沃纳努力把拉夫雷斯读成一个喜剧角色,认为他比自以为是、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样子的克拉丽莎可爱多了。他语出惊人地宣称,对付克拉丽莎那“无趣的完美”姿态的最好办法就是强奸她(penetrate her),而在读小说的层次上就是“解构她”(deconstruct her)。[1](P66-67)沃纳说拉夫雷斯只不过在开玩笑,他的玩笑(即暴力奸污)远没有克拉丽莎坚持写自己的故事来“争夺权力的意愿”阴险。[1](P66)

上述这些奇谈怪论不但无视了18世纪的社会状况和理查逊写小说的道德目的,而且嘲弄了这部小说出版后两个多世纪以来读者的是非判断。难怪伊格尔顿要愤怒地斥责沃纳笔下的强奸犯拉夫雷斯为“德里达式的小丑”,[1](P66)一个尼采式的,去拥抱多元的人物。伊格尔顿一针见血地指出,基于拉夫雷斯是个在本质上解构了真理的人物,因此解构学者们发现他更可爱并认定克拉丽莎为这起强奸事件的罪魁祸首,也就毫不奇怪了。在深入批判了沃纳的谬论之后,伊格尔顿给《读〈克拉丽莎〉:解读的斗争》下了很严厉的结论,他说沃纳的书是“一部诽谤克拉丽莎的时髦解构作品,为强奸犯唱了颂歌”,[1](P65)它是“个凶兆,反映了激进的解构主义一旦脱离了它最不善于把握的社会和政治语境时,可能出现的真正反动性”。[1](P67-68)我想,在20世纪中后期以来许多不负责任的文字游戏式批评中,沃纳解读《克拉丽莎》的这部著作也可谓登峰造极了。

道德承载的缺失和回归

文学批评存在道德承载的问题,文学创作也如是。在20世纪后期不乏宣扬绝对性解放、诋毁一切权威、嘲笑真善美存在的文学作品。当然,在界定哪些文学作品属于低级趣味泛滥和无道德标准时,争议总是存在的,争议也是正常的。但是文学的道德承载在许多作品中被忽视,甚至被抛弃,这是20世纪后半期的客观现实。它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张扬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颓废的游戏人生和享乐主义,反对爱情的理想主义而支持寻欢作乐的滥交,宣扬和美化暴力和丛林法则的人际关系等等。但是这一切中最最根本和致命的是置疑西方的形而上理念和以逻各斯为中心的超越自身的追求,以及与这种理念和追求相联系的人类对权威和真理的信念,在宗教上就是摈弃对上帝,或一个高于一切的绝对存在的信仰。从1903年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1835-1902)身后发表的《众生之途》(The Way of All Flesh)开始,矛头就针对了父亲;到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 1941)创作《青年艺术家的肖像》(The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1916)和《英雄斯梯芬》(Ste phen Hero,1944)时,对父亲和权威的不满就延伸至对天主教教会的反叛。在这样到来的时代里,父亲和权威就成为一切自由的敌人的代表,比如政治自由、艺术自由,以及影响最为大范围的性自由。而这个文学创作的反叛潮流的背后就是弗洛伊德的“父亲之死”、尼采的“上帝之死”和巴特的“作者之死”等哲学和文学理论。年轻一代抵制和反对自身之外的一切权威,文学创作和批评便逐步陷入了游戏和无道德原则的境地。⑤

然而,数千年西方的人文传统和思想准则并没有因为20世纪出现了压倒优势的多元和空前的自由而消失,相反它作为潜流或旁支始终存在,上述伊格尔顿对批评的真理权威性的认识和捍卫就是一个证明。这些人文传统和理念也许一时间被遮掩、被削弱,但并没有被取代,也绝不可能被取代。因此时至21世纪,当20世纪的多元民主在政治思想、文化和文学领域濒临无政府的极端化时,被暂时遮掩的传统主流思想又有所抬头。其一种表现就是在西方,特别是美国文学中逐渐出现了一批宣扬和回归权威的作品。比如北大英语系客座教授大卫·杰弗里⑥近期做了一个名为“20世纪后美国诗歌中父亲主题的回归”(The Rehabilitation of Fa therhood in Post-20th Century American Poetry)的报告,以父亲和父爱主题在诗歌中的回归,来讨论目前美国文学创作中权威、秩序、上帝和传统等价值观再现的动态。在报告中他列举了与20世纪多元阶段反对权威、秩序和中心这种内容完全相反的美国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来说明他的观点。他重点解读了两首诗歌。第一首叫做《亚当》,选自安东尼·赫西特荣获普立策奖的诗集《艰难时日》。⑦诗人把这首诗献给他那两个已然陌生了的儿子,寻找与儿子之间失落的爱。另一首名叫《超自然的爱》,选自格耶特鲁德·施耐恩伯格的诗集《灯光照亮的答案》。⑧它描绘了女诗人回忆故去做牧师的父亲和父亲传授给她的精神遗产。在这些诗歌里父亲的爱与上帝的爱(divine love)是类比着呈现的,就如同17世纪玄学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1572-1631)的诗歌那样,把世俗的爱和对神的爱纠结在一起。杰弗里探讨了人类对永恒和终极追求的美学内涵,解析了这种作品中只能感觉却超越表述的宏大和深邃之美。这样的诗歌不仅是英美传统诗歌主题的再现,而且它们那颂扬父爱及怀念父亲权威的内容又显示出21世纪的今天美国诗歌回归传统的倾向。因此,在西方当人们谈到道德承载时,既有理查逊和笛福他们在作品中宣传的那些具体做人的道德:勤奋、诚实、谦卑、仁爱和坚守贞操等内容,又有牵涉世界观方面的传统理念和人生追求。认识到这个道德承载的宽泛性和深刻性对我们中国的外国文学工作者、研究者和教师尤其重要。因为我们往往一说道德就只局限在那些指导具体言行的内容上,而且还会把道德和道德说教混为一谈。

区别道德和道德说教

回顾上个世纪末的中国文坛,不少作家积极学习西方新潮流和技巧,并宣称自己反传统和接受了某某西方作家的影响。相互学习本无可非议,尚且我国的作家们在融入国际大氛围方面也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绩。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只能跟在西方身后,比人家滞后许多年。因此,即便撇开国情和文化差异是否合适引入暴力和性描写不谈,我们一般都在人家已经回头和反思20世纪下半叶的许多问题时,还在极力张扬西方已经,或正在纠正的倾向。

在西方文学教学和研究中,我们也存在类似问题。我国的外国文学工作者和教师就非常需要全面地了解西方文学的道德承载的内容并把道德和道德说教区分开来,这个话并非空穴来风。在20世纪多元文论的盛期,我国的学者们对这些西方的文论、新思想以及在这个多元氛围内他们创作的文学作品做了积极的引进和评介工作,其中不少学者做得很出色,贡献很大。但是,因为我们是另一个文化,没有西方传统的根底,因此在接受西方传统中的这个多元变异现象时就难免出现无根和漂浮的毛病。这在个别的学者身上表现很突出,甚至没有自己的判断,在还没有真正吃透那些文论时,就急于舞枪弄棒。我把20世纪多元现象称为西方传统的一个变异,是想说明尽管这是个带有造反色彩的思想文化运动,它仍然摆脱不掉西方文明的大背景、源头和传统,而且最终仍旧要回归。因为自由永远是相对的和短暂的,而秩序则是永恒的。

道德说教与道德混淆是有历史和政治缘由的。过去我国存在大量简单化的道德说教文学,缺少个性化的创作,文学界对种种教条和限制深恶痛绝,所以不少人容易张开双臂去拥抱上个世纪西方多元文学和文化盛期所提倡的反权威和反中心的创作和批评自由。但是,在诸多欢迎和拥护的响应之声中,的确出现了对西方人文传统缺乏全面了解,并且混淆道德和道德说教的认识误区。仅举一例:在讨论18世纪文学和约翰逊时,就存在不分良莠地颂扬20世纪后半期的多元和自由表达,来贬损 18世纪文学普遍存在的对道德的追求,进而认为就是由于约翰逊这样的教条权威强调了文学的道德功能,才造成了后来文学的单调和人物的类型化,等等。很明显,这样的结论是把作为一种文体的说教文学与作为文学所承载的道德内容和目的混同在一起了。且不要说,约翰逊在强调道德功能的同时,大力表扬了并非简单化或人物类型化的许多作品,如莎士比亚和理查逊,他们的人物大多都不是类型化的。⑨而且人物类型化问题相当复杂,它牵涉到文类和其他因素,与强调道德功能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流浪汉小说和社会全景小说的人物一般都会偏于类型化,而心理小说和书信体小说的人物往往就十分个性化。再者,当西方讨论文学的道德承载这个问题时,其着眼点远远不是作家是否有自由描述性和性自由,或者人物是否生动,他们关注的是道德中对真善美的哲学,以及对秩序和对传统意识形态的态度。因此,我举此例是想说明对我国的外国文学研究者和教师来说,跟上现代潮流固然重要,但研究西方传统,搞清西方思想、文化和文学的深层结构和来龙去脉恐怕更为重要。

道德与道德美学⑩

实际上,道德和美学并不能截然分开,它并非是与文学的艺术考虑相对立的一个外在存在。在西方美学史上道德美学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对美学研究有限,实际是在此班门弄斧。但是因我这个题目躲不过这个问题,只好粗略地说一下我对道德和道德美学的认识,而且只局限于它在英国的发展。

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起,西方就把文学定位于模仿生活,并通过文学来起到愉悦和教导两大作用。但把道德教化作用与美学联系起来却经历了从17世纪古典主义到18世纪浪漫主义前期的一个演变过程,其中18世纪的思想家们起了主要作用,是他们创建了道德美学这门学科,从而把道德牢牢地定位在文学艺术范畴之中。按照他们的观点,道德不是文学的外加之物,可有可无,更谈不到会成为艺术创造的妨碍。

首先从17世纪的古典主义说起。17世纪首次提出了道德理性的概念。什么是道德理性?道德理性指驾驭人们言论、举止和行为的理性,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早期强调文学的教诲作用就是这种认识的突出表现。道德理性来自古典主义认为人的理性和他的道德本性不可分割,两者实为一体的这种认识。据此,古典主义认为人的性格是可以通过理性认识塑造的,人是可以完善的。这样,把“平常”和“一般”拔高和理想化,以形成样板、规则和范例就成为古典主义文学的追求。古典主义作家认为诗歌之真就在于能用词语表现事物的通性,而非反映偶然和离奇。英国18世纪新古典主义文学中“nature”这个字最常见,也最难给它一个固定的意思。但是,我们大概可以总括地说,从古希腊到18世纪中期,这个字指的就是每个具体的诗人、作家或作品,要努力表现的中心思想和形式(the central idea and form that the particular struggles to attain),(11)而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模仿自然”(imitation of nature)也就是通过挑选出的典型例子来表现人的通性和代表性。因此,古典主义绝不是自然主义无选择的全部呈现,也不等于要让文学表现走向个人化和局部化,而是要通过把握人类普遍具备的理性来展示什么是真正的个人发展和完善,使人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既然古典主义认为人需要道德理性的指引,古典主义文人和学者就不相信人天生就会行善,而是必须靠理性来控制或清除不良的感情和欲望。这样一来,建立规则和礼仪也就变得十分重要了。这种对规则的尊重表现在古典主义思潮的方方面面,从写作的格式和行文必须追随和模仿古代范例到对社会秩序和言行规范的强调,无不显示他们的一种信念,即宇宙之中存在着掌控一切的和谐统一的法则,这个法则只有具备了区别于低级生物的理性的人类才能把握。

然而,在17世纪古典主义的理性至上声浪中却出现了后期洛克的经验主义哲学,它开启了强调人类认知是个体经历,而且认知是通过感性入手才能得到的这种理论。他的理念到了18世纪中后期逐渐取代了古典主义的机械和教条,为文学向着强调个人感知的浪漫主义方向转换做了先期理论准备。除了反对认知的教条和机械,洛克还不同意古典主义不相信人有天生向善的愿望,在这一点上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态度更为鲜明。他反对霍布斯提出的人性本恶的理论。沙夫茨伯里在他的代表作《人、举止、观点和时代之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Men,Opinions,and Times,1711)和《道德家》(Moralists,1709)中提出了“性善论”,否定了原罪说,乐观地强调人类从本性上是乐于从善助人的,而且行善和助人会带来愉悦。正是他这种把行善与愉悦挂钩的理念开启了后来的道德美学之门。(12)

但不论是古典主义的道德理性,还是洛克的经验认知理论或沙夫茨伯里的“性善论”,它们所倡导的价值体系都是建立在“人文主义”基础上的,而这一思想体系最强调的就是人和人的伦理。道德理性指的就是人用来认识和对待自己、他人及周围社会的能力和标准。因此18世纪的英国思想家和文人都特别关注“人”,人在社会和自然中的地位,以及人应具有的正确态度和行为。约翰逊博士在游历苏格兰西部诸岛时就声称他最感兴趣的不是乡间的树,而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蒲柏专门撰诗《人论》来讨论人在宇宙天地间的地位和责任;斯威夫特在《格利佛游记》中尖锐地讽刺了那些不关心百姓死活并脱离实际、不着边际的荒诞的科学研究。苏格兰思想家休谟也不约而同地提出历史的主要功能就是去发现人性中不变的和普遍的原则;鲍斯威尔则在他的《游赫布里底诸岛日记》中记载了苏格兰人类学创始人蒙博多把研究人类举止行为史(the history of manners)置于一切其它历史研究之上的主张。(13)他们对人的关注与洛克提出的应该把兴趣放在身边,放在与我们言行相关的事物上的经验主义哲学思想完全吻合,即把启蒙思想对理性的重视引导到一种实用的理性,一种能指导人类行为和完善社会的理性,即道德理性。约翰逊就曾经指出,理性的思考就是道德的思考,他和所有的18世纪道德家都强调理性的道德层面。因此,在英国的特定启蒙运动中,理性很快就从对人的关注转为具体化的道德理性探究,而且把它附诸实用,大学里也就有了道德哲学这门学科。当时在大学里设有道德哲学教授教席,亚当·斯密等知名学者都曾任道德哲学教授。这些教授发表美学、道德和政治学方面的文章,比如苏格兰学者、道德哲学教授哈赤森就发表过《对我们关于美与善的思想根源之探究》(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al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1725),《论激情与爱意的性质和表现,并同时说明道德感问题》(An Essay on the Nature and Conduct of the Passions and Affections with Illustrations on the Moral Sense,1728),以及《道德哲学之体系》(System of Moral Philosophy, 1755)。(14)他在伦理思想方面发展和完善了沙夫茨伯里的理论,把道德和美学连在一起,使其成为一个体系,强调在道德行为中体会美和愉悦的感受。比如他指出,我们的行为如能给最大多数的人造福,那我们得到的愉悦就最大。他的理论没有脱离真善美的范畴,但这种把道德具体到行为,以便进行衡量并与个人所得的好处联系在一起的理念,预示着功利主义的诞生。

在道德理性之概念与美学和道德哲学结合的过程中还必须说一说英国的“品味派”。新古典主义的理性至上和对形式和规则的推崇往往把“想像”局限在逻辑推理和抽象思维的范畴内,表述虽然清晰、规范,但感情色彩和个人情趣都被扼杀了。于是,几乎在古典主义出现的同时,英国就相应产生了一个“品味派”(The School of Taste),(15)他们认为人的文学艺术取向不完全是理性的,人在认识事物时会受到一种“我不知道为什么”(je ne sais quoi)的感知因素的困惑和影响。他们并以早在法国盛行理性主义之前英国就有了自己丰硕的文学成果为例证,来说明理性并不是文学创作的唯一标准。比如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作品并没有遵从任何死板的规则,但无疑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品味派”在列举这些成就时不仅表现了爱国的民族主义思潮,而且提醒人们注意一个重要的文学批评问题,即文学给读者带来的美学感受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品味派”一方面引用朗吉努斯的《论崇高》来论证文学艺术的创造和赏析中牵涉了心理和情感因素,另一方面在沙夫茨伯里的建树中找到了文学品味的哲学和伦理基础,从而证明人类的美学判断是与道德伦理概念密切联系在一起的。(16)简言之,沙夫茨伯里从理性认知出发指出宇宙有自己的秩序,而且这个秩序是和谐的,充满了真善美,人作为宇宙的主要成员也必然天生具备对真善美的感知能力和追求愿望;这种能力在道德范畴内就体现为人的仁慈本性,而在美学范畴内就叫做品味;对是非的判断和选择,也就是道德选择,即是品味的体现,是一种美学的选择;因为符合道德的言行,不论在现实生活里还是在文学艺术作品中,都会给人愉悦,给人美的享受,反之则令人感到痛苦或憎恶。哈赤森进一步完善了沙夫茨伯里的理论体系,令其更美学化,而世纪后半叶的苏格兰的“常识学派” (The Common Sense School)则把沙夫茨伯里的理论拿来推进他们的“感知”决定论(the cult of sensi bility)。(17)这样,到18世纪末期,理性至上就逐渐通过强调道德理性以及道德伦理与美学品味的关系,而有趣地走向了理性的对立面,演变成了感性占主导地位的认识理论。这个转变又与19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诞生联系起来了,那则是另一个话题。但是,不论是古典主义,还是浪漫主义,不论是强调理性还是感性,17到18世纪的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哲学和美学理论所围绕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人的道德,道德与理性和感性的关系,以及道德通过给人以美的感受而成为我们生活和反映生活的文学艺术之不可割裂的组成部分。

审视了西方道德内涵及道德与美学的关系,我想可以下这样的结论,那就是文学和文学批评中道德承载是必然的和永恒的。只要人类不断追求完美和超越自我,反映其现实的文学就会体现这种道德的美,作家们也必然会不断寻求表现这种道德美的最完美形式。

收稿日期:2005-12-15

注释:

①这个例子已经在《从〈圣经〉的文学阐释看文学批评的真理权威性》(《国外文学》2004年第4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编《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4期转载)一文中提过,但因它是说明解构主义游戏性的最佳例子,不得不在此又一次引用。

②这里指的是卢梭的书信体小说《新爱洛漪丝》(1761)和歌德的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

③如有兴趣可参看原著:William B.Warner.Reading Clarissa:The Struggles of Interpretation(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Press, 1979)。

④这些观点的出处同上,见50-53页。由于我这篇文章重点是谈现存的两种阐释问题,因此不能详细介绍伊格尔顿如何在这部书中分析女人书写、性政治及阶级斗争的微妙关系。有兴趣者可参看《克拉丽莎受辱》原作。

⑤这里的分析参考了大卫·L·杰弗里(David Lyle Jeffrey)的文章《论美和父爱》("Of Beauty and a Father's Love",Forthcoming in Christianity and Literature,2006,55.2),见文章第1节:"Lost Beauty"。

⑥大卫·L·杰弗里是美国和加拿大知名教授,《圣经》专家,基督教文学和美学理论家,现任美国贝伊勒大学教学副校长。

⑦《亚当》("Adam")原收在安东尼·赫西特(Anthony Hecht)诗集《艰难时日》(The Hard Hours; Poems.New York:Atheneum,1967)中。

⑧《超自然的爱》("Supernatural Love")原收在格耶特鲁德·施耐恩伯格(Gjertrud Schnackenberg)诗集《灯光照亮的答案》(The Lamplit Answer.New York:Farrar,Straus,and Giroux,1985)中。

⑨约翰逊曾在他为自己编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所写的序言中精到地评价了英国这一伟大诗人。他对理查逊也是十分欣赏。当然他批评了莎士比亚有时为了语言生辉而开些低级玩笑,而他夸奖理查逊也主要出于欣赏他小说的严肃道德内容。但是约翰逊批评前者时不忘高度赞扬他的艺术成就,而肯定后者时的前提是他的女性人物栩栩如生。请参看王佐良、周珏良主编五卷本《英国文学史》的第三卷《英国十八世纪文学史》(刘意青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年出版)中有关约翰逊的第11章和有关理查逊的第15章第3节, 170-188页;245-254页。

⑩笔者在此做的梳理主要参考了沃尔特·杰克逊·巴特(Walter Jackson Bate)著《从古典主义到浪漫主义:十八世纪英国品味的前提》 (From Classic to Romantic:Premises of Taste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

(11)这是沃尔特·杰克逊·巴特给18世纪使用的“nature”这个字下的定义。

(12)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指的是Anthony Ashley Cooper,3rd earl of Shaftesbury(1671-1713)。

(13)蒙博多的全名为Lord James B.Monboddo(1714-1799),他是苏格兰法官和学者人类学的创始人。

(14)即弗朗西斯·哈赤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在格拉斯哥大学任教,是他率先把人文主义教育引进了高等院校。

(15)比如George Farquhar(1678-1707),一个出生在爱尔兰的英国戏剧作家,就是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16)关于沙夫茨伯里的建树请参见《英国文学史》的第三卷《英国十八世纪文学史》的第6章“启蒙运动在英国:洛克、牛顿和沙夫茨伯里”,56-72页。

(17)“常识学派”诞生在阿伯丁(Aberdeen),创立者是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1710-1796),其主要成员有:乔治·坎贝尔(George Campbell)、詹姆斯·彼蒂(James Beattie)、达格尔德·斯丢渥特(Dugald Stewar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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